他几个箭步冲过去,映入眼帘的画面令人震惊。
第46章 互相吃醋
杨峰凄惨地蜷着身体, 躺在两层楼之间的拐角处, 捂着裤/裆痛苦地哼唧着,一看就是从楼梯上滚下去的。而且, 命、根、子仿佛还遭受了重创,也不知道断没断。
厉欢完好无损地站在上方,微仰着下巴,眼神冷傲地宣布:“从今天开始,我和我的孩子与你没有半点儿关系!”
简诩靠在门框上, 翘起嘴角,一双黑亮的眼睛里闪着光, 他激动的不行,非常想鼓掌。
欢姐威武,欢姐霸气,对待人渣, 就该废了他!
厉欢转身, 冲他招招手, “小诩,我们走。”
两人毫不犹豫地离去, 留下人渣杨峰一个人在楼梯间里自生自灭,
活该!
厉欢正好一个人呆在医院无聊, 现在简诩来了,她有了一个乐趣,那就是投喂弟弟的小朋友。
开心地把朋友同事送来的零食,补品和水果, 全部拿出来摆在桌上,厉欢大手一挥,“小诩,随便挑,多吃儿,不然都会放坏的。”
简诩眨眨眼睛,心里想的是自己不能多吃,不然会胖成猪的。但却控制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默默伸了出去。
简诩抱着一串葡萄在旁边吃,厉欢就靠在床头看着他吃,心情舒畅。
房门被人推开的时候,简诩下意识抬头,还没看清来人,就听见厉欢喊了一句:“妈。”
顿时吓得简诩葡萄都掉了。
厉母拎着保温桶走进来,“这位是?”
“妈,这是我朋友简诩,你叫他小诩吧。”
“小诩,这是我妈。”
厉欢赶忙抢在简诩开口前,帮两人做了自我介绍。
简诩蹭得一下站起身,睁着大眼睛,表情呆呆的,紧张得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了。
他与长辈相处的经验可谓是贫瘠,更何况这还是厉承琰的妈妈,他就更慌了。
厉母看出了他的紧张,慈爱地笑着道:“别站着,快坐下吧,我给欢儿炖了汤,小诩你也喝一碗,你太瘦了,年轻人不能乱减肥的,还是身体重要。”
厉妈妈长得很漂亮,时间虽然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但她脸上的每一道皱纹,都透着岁月静好的恬淡,眼神慈爱,声音温柔,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简诩捧着她递来的碗,小口小口喝着里面的汤,厉母看着他乖巧的模样,忍不住夸赞道:“小诩,你多喝点儿,喝完还有呢。”
简诩乖乖地点头,“谢谢伯母。”
“我那俩儿子要是有你这么乖就好了,都三十多岁的人了,还让人不省心,让他们结婚也不结,我盼了这么多年,都没抱上孙子。”厉母长叹一口气,“要是欢儿他大哥当年和他那初恋结婚的话,现在恐怕儿子都有你这么大了。”
“妈!你瞎说什么呢!”刚喝一口汤的厉欢,差点儿没喷了,“我大哥结婚再早,也不可能13岁就有娃了吧?”
厉母愣了愣神,面露惊讶,“小诩啊,你今年都二十二了啊?”
简诩尴尬地扯了扯嘴角,礼貌地笑着说:“伯母,我真的成年了。”
同时他在心里暗自决定,今天回家前一定要去理发店把头发剃成平头。
厉母抱歉道:“哎呀,是阿姨看走眼了。这么乖的孩子,你结婚了吗?有女朋友了吗?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吧。”
“妈!”厉欢心里一惊,差点儿打翻碗里的汤。
“你这孩子,干嘛一惊一乍的。”厉母偏头无奈地瞪自己女儿一眼,“你是女孩儿,要温柔,别跟你大哥和弟弟学。”
“妈,你别到哪儿都像个媒婆啊,小诩还小呢。”厉欢表面很淡定,心里慌得不行。
弟弟要是知道老妈给他小朋友介绍对象,还不得捶死我啊。
这不提还好,一提厉妈妈就愁得脑门儿上的皱纹都多了几道,叹息着说:“你弟是不小了,我上个月给他介绍那个孙阿姨的女儿,上上个月给他介绍那个王叔叔的女儿,他倒好,一个都没看上。”
低头喝汤的简诩皱了下眉头,有些郁闷。他默默拿出手机,在备忘录上敲下一行字:孙阿姨的女儿,王叔叔的女儿。
“哎呀,妈,阿琰他又不是找不到对象,你着什么急啊。”厉欢边劝着母亲,边观察简诩的情绪变化,心慌意乱的,生怕老妈乱说话,把弟弟这好不容易拐到手的媳妇儿给搅和没了。
她弟弟都光棍三十年了,要是这么乖的小朋友没了,上哪儿去找啊。
“行行行,我不说了。”厉母假装生气,“你们三个是要气死我。”
话落,转头看向简诩的时候,她脸上立马又恢复慈祥温和的笑容,“小诩啊,我再给你盛一碗。”
简诩双手捧着碗递过去,厉欢说:“妈,我也再要一碗。”
厉母无情道:“你没了,剩下的都是小诩的。”
厉欢:“?”
我招谁惹谁了啊?为那好不容易找到对象的老光棍儿弟弟,真是操碎了她的心。
厉母很喜欢简诩,拉着他聊了很久,把自己女儿都晾在了一边。要是不明情况的人看见,还以为简诩才是她亲生的,厉欢是捡来的呢。
简诩一直很乖,刚开始有点儿紧张,后来发现厉承琰的妈妈很好相处,渐渐放开了。
知道他是电影学院毕业的之后,厉母把简诩演过的电视剧都问了一遍,还记在本子上,打算以后都要去看。后来,还差点儿打电话给自己大儿子,让大儿子把他签到公司去,重点培养。
还好厉欢赶忙阻止,帮简诩解了围。不然,差点儿瞒不住……
厉妈妈走的时候,坚决不让简诩送,还叮嘱他明天再来这边喝汤。
简诩乖乖点头,站在门口和厉妈妈挥手。
待目送着厉母进了电梯,他才回到床边,小声说:“欢姐,你哪儿有……”
声音顿住,简诩拿出手机,看了两眼备忘录,继续问:“有孙阿姨的女儿,和王叔叔女儿的照片吗?”
厉欢肩膀一抖,震惊得眼睛都瞪大了,急忙解释:“小诩,你别听我妈胡说,阿琰不喜欢她们俩的。”
简诩认真的坚持,“我就是想看一眼照片。”
他乖巧的模样,让人不忍拒绝,厉欢翻出朋友圈里的照片递给他。
简诩抱着手机看了一会儿,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心里却有些小窃喜。
这两个人都没有他长得好看,厉承琰肯定不会喜欢她们的。
简诩淡定地把手机还给厉欢,微笑道:“欢姐,厉承琰不结婚是不是因为他是娱乐圈的人,害怕婚姻影响人气啊?”
厉欢沉默了,片刻后,从牙齿间蹦出几个字,“不,是因为他长得丑,找不到对象。”
简诩:“?”
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
厉承琰今天回来的比较早,简诩回到家的时候,他已经坐在客厅里了。
看见简诩的进屋,立马起身上前,阻止他弯腰拿拖鞋的动作,握住小朋友的腰,将他抱起来坐在鞋柜上。
厉承琰蹲下身,亲自帮小朋友脱鞋,“今天去哪儿了?累吗?”
“不累,我去医院看望欢姐了。”简诩摇摇头,晃晃悬空的腿,被厉承琰无奈地一把抓住,把拖鞋套上去。
“厉承琰,我给你说,欢姐今天好厉害!”简诩语调轻快地把今天在医院遇到那个人渣,然后厉欢霸气把那个人渣推下楼梯的事情讲述了一遍。
当然,自动把中间自己揍人那段省略了,因为怕厉承琰会训他。
怀了孕还打架,怕只有他这么胆大。
晚上睡觉前,简诩等了一会儿没见厉承琰来给崽崽讲睡前故事,跻着拖鞋去书房找人,却没看见厉承琰的人影。他转身准备离开时,视线从书桌上掠过,陡然愣住。
咦……这不是沈川南的钢笔吗?
简诩凑近过去,仔细地看了看,的确是那支钢笔,连笔帽上的红钻和花纹都一模一样。
怎么会在厉承琰的书桌上?
正疑惑着,身后传来脚步声,简诩拿起钢笔转过头,轻声问:“厉承琰,这个钢笔……”
“这个钢笔太丑了。”厉承琰快速从他手里拿走钢笔,背起手臂藏在身后,“我明天去给你买支更好看的。”
仿佛有醋味儿在空气中发酵,蔓延,酸得浓郁……
简诩歪着脑袋,问道:“厉承琰,你认识沈川南吗?这不是他的笔吗?”
厉承琰眉头一拧,“你见过沈川南?”
“嗯嗯。”简诩点头。
“他不是个好人,下次见到也别理他。”厉承琰将钢笔往盒子里一扔,啪得合上盖子。
简诩很同意地继续点头,“我也觉得他不是好人。”
“嗯?”厉承琰拉开抽屉,准备将盒子扔进去的动作一顿,“你不喜欢他?”
“不喜欢。”简诩摇摇脑袋。
厉承琰眼底的暗色和心里的醋味儿,立马就消散了。
他的小朋友果然很聪明,不被沈川南那货的表相蒙蔽。
论外在条件,厉承琰和沈川南的颜值不相上下,都是英俊的大帅哥。但厉承琰性格清冷,一般不容易接近。沈川南待人温和,十分擅长撩人。
平时厉沈两人同时出现,被沈川南吸引的人总是会多于厉承琰。别人厉承琰不在乎,但他家小朋友绝对不能被沈川南给骗走。
厉承琰心情一下子就好了,把准备扔进抽屉里的盒子又拿了出来,放在桌面上,说:“其实这是沈川南送给你的见面礼,你要是不喜欢,我明天就还给他。”
“我不要。”简诩拒绝得很干脆。
厉承琰握住小朋友手,轻轻捏了捏,心想他家小朋友果然不一样,沈川南那好色之徒骗不到的。
喉结滚动着,他刚准备夸,又听见小朋友说:“等等,那个……”
简诩指了指桌上的盒子,“我能把钻石挖出来卖掉,只把笔还给他吗?”
第47章 认定的唯一
深夜, 一只麻雀扑腾着翅膀在黑暗中穿梭, 被草丛里蟋蟀奏响的乐章吸引,啪叽撞在树上。
书房里, 厉承琰被小朋友清奇的想法给震撼到了,大脑里冒出的第一个想法是:不行,怎么能留别的男人的东西?另一个想法立马抡了兄弟一葫芦瓢,叉腰大吼:是卖掉啊!
卖掉,那是可以的。
厉承琰勾起唇角, 笑着摸了摸小朋友的头,“当然可以。”
他伸手去拿钢笔, 又问:“宝啊,是你自己挖,还是我帮你挖?”
简诩盯着那亮闪闪的红钻石,两只黑亮的眼睛里倒映出厚厚一摞钱, 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万一挖坏, 那可就亏惨了。
自己的技术肯定不行, 厉承琰的技术……简诩看了两眼他的手,实在有些怀疑。
简诩微皱起秀气的眉头, 抿抿唇,厉承琰像是会读心术似的, 手掌覆上他的眉梢,指腹摩挲着他都快皱成小老头儿的眉心,低声说:“我去找专业人士挖,挖出来后再顺便卖掉。”
“嗯嗯。”简诩欣喜地点头, 眼睛里闪着光,“好啊,卖掉的钱我们五五分。”
厉承琰憋着笑,曲起手指轻敲了下他的脑门儿,“小财迷。”
想到马上就能拥有好多好多的钱了,简诩晚上睡觉都比之前更加香甜。下巴尖儿陷入被窝里,砸砸嘴,像是梦见了什么好吃的。
坐在床边的厉承琰合上故事书,俯身亲了下他的鼻尖,深邃的眸子里浸满温柔,小心翼翼地替他掖好被子。
这么多年,厉承琰都是一个人,也没动过要找伴侣的念头。每次一想到他还得迁就另一个人,就莫名烦躁。
而如今,守在小朋友身边,哪怕在外面也会特意订闹钟提醒自己给小朋友打电话的生活,厉承琰一点儿也不排斥。
回到家,等待自己的不再是冷冰冰的黑暗,而是满室的灯火,以及一个可爱的小朋友。
厉承琰喜欢这种生活,不知不觉间将自己积攒了三十年的温柔全部奉献给了一个人。他渐渐开始学会照顾人,哪怕偶尔像家长一样唠唠叨叨,也乐在其中。
连厉承琰的经纪人都发现,最近老板越来越有烟火气了,在他脸上看见最多的表情,竟然是笑。不再像以前那样,仿佛所有人事都影响不了他的情绪,永远绷着一张脸,令人望而生畏。
“这个你检查检查,看看行不行,行的话就把字签了。”沈川南把一份文件推倒厉承琰面前,封皮上几个黑体大字异常醒目:股权转让书。
这么多年,他俩还保持着牢固的友谊,对对方的人品都是很信任的。
厉承琰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下自己的名字。
沈川南的手指在桌面上轻点,笑问:“真不检查一下?就不怕我坑了你家小朋友?”
“我觉得,你应该还不想死。”厉承琰将笔往桌上一扔,推了一把放在手边的盒子,“这个还给你,我家乖宝不要。”
沈川南挑了下眉,打趣道:“真不喜欢啊?我还以为他是不敢收。”
“有什么不敢的?”厉承琰斜睨了他一眼,语含骄傲地说:“我家宝什么东西没见过,你哪怕再送个贵十倍的东西,也不一定能入他的眼。”
护短狂魔,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都能把自己家宝贝儿吹捧上天。
“啧啧啧……”沈川南连啧好几声,戏谑地调侃,“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厉承琰问:“像什么?”
“像养个儿子。”沈川南拨开盖子,手指僵在半空中,目光触及到那光秃秃地笔帽时,陡然瞪大眼睛,“钻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