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人直皱眉,吩咐下人送大少爷回房,沈明丞却只是搂着弟弟不肯撒手,到底把人带回了自己屋里,院子里伺候的下人知道规矩,只送上醒酒汤和热水,便规规矩矩地退下。
沈眠被男人搂着,无奈地翻了个白眼,“这么容易醉,真是没用。”
男人似乎听到了,捧着他的脸,亲吻他的唇,眼看衣衫都要叫他扯了下去,却听得门外有人敲门。
“二少爷,二姨太屋里派人来了,请你回二房一趟。”
沈明丞醉醺醺地呵斥道:“不行!谁也不准带走明煊!”
沈眠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哄道:“哥哥,你先放开我,我很快就回来,我娘找我许是有要紧事,你乖啊。”
沈明丞只是不肯松手,又往他脸颊上轻轻蹭了蹭,沈眠笑道:“我一会回来陪你沐浴,你这一身的酒气,我可不肯让你碰我了。”
沈明丞眨了眨眼,好半晌终是松开了臂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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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二房,沈眠一进门就叫人打晕了过去。上面坐着的不是二姨太,却是本应醉过去的沈啸威。
他喝着热茶,看向跪在地上不停磕头的女人,一袭素色绣花旗袍,身姿窈窕,到了这个年纪还能有这样的风韵,实在是天生的尤物。她生的儿子,更是个尤物。
沈啸威问道:“这么些年,我待你不薄吧?”
二姨太磕得满头是血,急忙道:“是,大帅待我恩重如山,是我做错了,我该死,我该死!可是大帅,我死有余辜,明煊是无辜的,他什么都不知道啊大帅!求你放了他一条生路,求你……”
沈啸威只淡淡抿了一口热茶。
“大帅,你养育了明煊这么些年,即便没有血缘亲情,总是有些情分的,难道你真的忍心让这个孩子去死?”她哭得满脸是泪。
沈啸威猛地把杯盏砸过去,冷笑道:“你这是在提醒我,我给别人养了十七年的儿子?”
二姨太被他砸到额头,出了个血窟窿,却动都不敢动。
“你该谢谢明丞,”沈啸威阖上眸,拢了拢衣袖,说道:“我刻意让人把这事透露给他,可他宁愿瞒下这件事,做个同弟弟苟合的罪人,也不愿将他的身世公诸于世,可见,他是真正把这个野种放在心坎里了,你有本事,生了个绝顶漂亮的儿子,把明丞勾得不分是非黑白,跟自己亲爹作对。”
二姨太睁大眼睛看他,有些回不过神来。
“我在南山这段日子,始终在想,要如何处置你,如何处置这孩子。他如今是明丞的心肝宝贝,我杀了他,就等于要了明丞的命。所以我想出一个好法子。”
“把明煊送出国去,你觉得如何?”
二姨太蓦地抬眸,嘴唇发颤,不可置信地问:“当、当真?大帅当真肯放明煊一条生路?”
沈啸威道:“我把他送走,明丞说不得会追出国去,如今国内形势复杂,我身子又每况愈下,只怕镇不住华东军各部,你说这要怎么办?”
二姨太何等精明,连忙道:“我来说!我找大少爷,我以明煊母亲的身份恳求他放明煊走,明煊如今年纪小,再如何,再如何也要等个几年。”
沈啸威满意一笑,道:“不错,你就告诉明丞,只要他肯放明煊出去留学,几年后,明煊长大回来了,还愿意跟他,你就不再反对。他可以不顾及我这个爹,却不能不顾及明煊,而明煊最在乎的人是你,他一定会答应。”
二姨太道:“几年后又该如何?”
沈啸威冷笑一声,道:“几年后,明丞早将他忘得一干二净了。这孩子生得再如何标致,看不见摸不着,几千个日子过去,明丞还能记着他?”
“是是,大帅说的是,是我糊涂了!”
沈啸威知道她不是糊涂,她是怕他暗地里下毒手,害了那孩子。
沈啸威摆摆手,有人将昏倒在地的少年抱起身,带了出去。他自是不能下这个手,否则要让明丞恨他一辈子。
他只是,把这孩子送去合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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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的商船上。
李斯年皱眉道:“爹,这大晚上的,大帅要你送什么货物去海城,神神秘秘的,别是da麻?”
李老板瞪他一眼,道:“胡说八道!谁不知道,沈大帅最痛恨da麻,多少吨到了南城来,都是要烧干净的!”
“那这是什么?”
李斯年伸手去掀盖子,却被李老板狠狠拍了一下手背,说:“大帅说了,这东西金贵的不得了,尤其不能见光,倘若中途出了半点岔子,咱们这一大家子都要陪葬!”
李斯年吓得一哆嗦,忙收回手,心有戚戚。
“这么了不得的东西,是往谁府上送的。”
李老板道:“说是霍家,也不说让谁收,也不知道大帅打得什么算盘。”他摇摇头,道:“沈家、霍家咱们是一个都得罪不起,你可别给我闯祸。”
言罢,去检查别的货箱。
李斯年瞧着那红衫木雕花箱子,做工很精细,却钻了个孔,难不成里面装的是活物?
他瞧了瞧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忍不住掀开盖子瞧了一眼,只看到一片衣角,他胆子大,又继续往里瞧,船舱里很暗,他定睛细看,却瞧见一张魂牵梦萦的精致面庞,男孩被缎带捆绑着,嘴巴给塞得严实,应是发不出一点声响来。
沈大帅的亲儿子,给装在箱子里送去霍家……那霍三爷可是对沈明煊喜欢得紧,简直恨不得把他生吞了,这送过去,无异于羊入虎口。
少年侧躺在箱子里,那双总是充满不屑、轻视的明眸轻轻阖着,眉头微蹙,似是很不舒服,从前盛气凌人的少年,此时宛如一个精致易碎的人偶。李斯年吞了吞口水,想伸手去碰,却忽然,男孩轻轻动了动,睁开了眼眸。
李斯年的手指蓦地停顿下来。
“二少你别误会,我没有恶意。大帅是要把你送去给霍三爷吗?”
沈眠朝他使了个眼色。
李斯年忙摆手,道:“我不能放你走,要是让大帅知道我放了你,我们一家都要没命。”
沈眠看着他,心说不放我那刚才是想干嘛?想揩油?沈眠玩味一笑,有色心没色胆的怂货,他动了动手指,李斯年会意,把手掌伸过去,沈眠在他手心里写了一个“水”字。
李斯年问:“你渴了是不是?”
说完连忙去拿水来,取了水,自是要将他嘴里塞的布块取出来,那上面沾满男孩的口津,李斯年攥在手里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沈眠喝了水,道:“你给我手松开,我不逃。我给人敲了一棍子,现在压根没力气,再绑下去,我胳膊就要断了。”
李斯年瞧过去,就见他手腕上绑着一根丝绸缎带,白嫩的肌肤印着一道红痕,他咽了咽口水,道:“我给你绑松一点?”
沈眠一眼就瞧出他的心思,蹙了下眉,说:“什么时候靠岸?”
李斯年道:“最多明天晚上。”
沈眠躺回箱子里,说:“那明天晚上再叫我吧。”
“……”李斯年道:“那,那我先给你把盖子合上,否则叫我爹瞧见就麻烦了,你要是不舒服就唤我,我就在外面不走。”
沈眠躺在箱子里,暗道怪哉,他以为他对帅哥有种天然的亲近欲,毕竟在现实世界憋得很辛苦,在虚拟世界自然是随心所欲地浪,可这李斯年也算英俊,他怎么就亲近不起来?
挑食不好,他暗暗对自己说。
第145章 6-16
沈眠只稍微一想, 便想通了,因为剧情的不可抗性, 沈啸威知道了他的身世,那老爷子说是在南山养病,只怕人压根不在南城,而是去了海城, 同霍谦商议卖他的价钱。
倘若不是他这病来得又急又凶, 又把大半军权转交到沈明丞手上,他那位素来多疑谨慎的大哥也不会就此放下戒心。
毕竟他们都很清楚,倘若沈明丞打定心思一条路走到黑, 沈啸威也拿他无可奈何, 沈家需要他, 南城也需要他。沈明丞唯独错算了一点, 那便是老爷子率先知道沈明煊的身世, 因此棋差一招。
不过对于沈眠而言, 这个结果不算坏, 至少他不必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离开南城。
而且, 他没有断一条腿。
系统说:【宿主藏在沈家的钱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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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临靠岸, 李斯年掀开箱子往里头瞧了一眼, 那位沈家二少爷竟睡得很香甜, 两瓣朱唇微抿,眉目精致,竟叫人生出一种岁月无忧安然之感, 他难道不知道,到了霍三爷手里会是怎样的下场?
李斯年忍不住伸手轻轻碰了碰那雪白的面颊,沈明煊一贯养尊处优,婴儿肥的脸蛋软和的不得了,嫩的几乎能掐出水来,他只碰了一下,立刻吓得收回手。
转而又想,大帅的儿子又如何?沈家二少爷又如何?这样水灵漂亮的男孩,落到霍三爷手里头,早晚是要失了身子,叫人玩个够的,凭什么他不能碰?
他想了沈明煊这么久,做梦都在想他,如今人就在他面前,那精雕细琢的身子给丝绸缎子绑的结结实实,任凭他如何把玩抚摸,也不能反抗……错过了这次,往后哪还有这样好的机会!
他拿起原先塞着沈明煊嘴巴的布块,只要把那张嘴堵上,他便可以为所欲为。
他的色心终究战胜了胆怯,他一把握住男孩的手臂,把人拽进怀里,紧紧捂着他的嘴,用极低却异常急切的声音说道:“二少,你不能怪我,我,我实在喜欢你,我想你想的心都疼了,这些天我做梦都在亲你的嘴,你就遂我一次愿吧?我一定会让你舒舒服服的……”
沈眠早就醒了,他只是想知道,自己到底能忍到什么时候。
等到李斯年的手碰到他的嘴唇时,忍耐到了极限,似乎……感觉不对?到底是哪里不对,他想不明白。
难道是一直以来接触的都是气运值顶端的男人,颜值身材都无可挑剔,把他的嘴养叼了?碰到凑合的,就会不舒服?一定是这样。他想,他总不会是对谁动了感情,旁人就碰不得了。
他每个任务世界接触的男人又不止一个两个。
李斯年倒在箱子边上。
沈眠揉了揉酸痛的手腕,踩了他一脚,从箱子里走出来,倘若他现在走人,让他们送个空箱子去霍家,似乎也不错。
被人当个货物买来卖去的,谁还没点小脾气呢?再说,太容易得到的话,岂不是太没意思了。
从系统界面查了一下周围的情况,距离岸边只有一百多米,工人们正忙着清点货物。这船舱只有李家父子能进来,不必怕被人瞧见。
沈眠找来一张纸,画了个圆润的猪头放进箱子里,把箱子锁好,他走到窗边,想了想,回过头把李斯年身上的钱包搜出来,揣入自己口袋,又狠狠踹了一脚,骂了声“废物”,才从窗户一跃而出,跳入水中。
听说海城最是繁华,找个符合他审美的男人应该不难,一定是李斯年太废物了,别的男人,一定能挑起他的兴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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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影,是全海城最大的歌舞厅,也是出了名的销金窟,台上一个美丽的女人穿着艳红舞衣,袒露美丽白皙的脊背,身姿婀娜,歌声婉转动人。
霍天坐在角落里,靠着椅背,仰头喝了一口洋酒,面上显出几分不耐烦。
“让她别唱了,难听。”
“四爷,这是秋凤仪,现在最当红的歌星,上回您不满意铃兰,我特意重金把她挖过来的……”
霍天睨他一眼,蹙了下眉,道:“我说难听,就是难听,换人。”
经理擦了擦汗,满脸堆笑,说道:“是是是,这歌舞厅是四爷您手底下的,您说换当然要换,正巧前几天有个可人儿来咱们夜影,二爷说有好货色给他留着,这不,一直没安排上台。”
霍天冷哼一声,说:“你还敢往我二哥床上送人?回头我二嫂把这儿拆了,你赔?”
经理继续擦着额上的冷汗,道:“这,这我也是没办法,二爷交代下来,我……”
霍天拿起酒瓶子倒满一杯,抬了抬下巴,“让爷瞧瞧,到底是什么样的可人儿。”
“是,四爷稍等。”
言罢,快步往后台走去。
台上沉寂了十多分钟,不少客人开始不满,只是这是霍家的地盘,管事的又是出了名蛮不讲理的霍四爷,再如何不满,也只得忍着,顶天了抱怨两声,已是胆大的。
忽然,歌舞厅开始骚动起来。
帘幕升起,台上出现一抹如水墨画般清丽的身影,那人坐在舞台中央,面前摆着一架古筝,身姿并不如秋凤仪那般苗条,却处处精致白皙,一袭汉服长衫,有些像是儒生妆扮,容颜却过分精致美丽,桃花眼微微上挑,勾起一抹夺人心魄的绝美风情,朱唇微启,伴随古筝乐曲低吟浅唱。
大抵天籁便是如此了。这是台下众人的心声。
角落里,霍天手里头那玻璃杯子,已经叫他捏碎,碎瓷片将他的手心划破,鲜红血液正在往下滴,他却毫无所觉。
一曲完毕,舞台落幕,那抹身影骤然消失,众人才堪堪回过神来。
经理瞧着霍家这煞神,小心翼翼道:“四爷,四爷?这是新来的,叫明萱,年纪小了点,脾气有些古怪,不肯让人替他更衣,还说一天只肯演一场,您若是不尽兴,待会送去您那?”
话未说完,已经叫霍天一把揪紧衣襟。
“人在哪。”
经理吓了一跳,说:“后台,后台换衣服……”
霍天将他甩开,大步往后台走,虽化了妆,可那张脸蛋,那双眼眸,他绝不会认错。是他,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