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师父最喜欢他乖巧懂事的模样,也知道师父喜欢好看的孩子,所以他完美地利用了自己的这两大优势,让云珩越发喜欢自己。
他的醋劲那么大,以至于他不想让任何人分走云珩的喜爱。
云珩也曾想过再收几个徒弟,被他撒泼打滚地闹没了。
他眨巴着眼睛掉几滴眼泪,哭得眼眶红肿,对着云珩控诉:“师父你不喜欢我了么?”
“怎么会呢,师父最喜欢乐书了。”
“师父要收新弟子了。”
“有个新师弟不好么,乐书也有人陪着一起玩了。”
“不要,师父有了新弟子就不会喜欢我了。”
云珩总是那么宠着他,他不让他收,他就真的不收了。
师父是他的,谁也抢不走。傅乐书越是长大,这个想法便越是在他心中根深蒂固。
傅乐书很会利用自己的资源,即使长大,云珩对他的疼爱也丝毫不减。
不过疼爱却还不够,他想要师父彻底属于他,不管是身还是心——做到这一点出乎意料地容易,毕竟师父那么疼他,而且他也明示暗示了那么久。
就连云珩撰写功法的时候,他也会毫不担心他发火地去打扰他。
比如抽走他的纸,迫使他只看着自己什么的。
云珩拿着笔,有些无奈地扭头看自己的弟子,自己的爱人,已经长大成人的傅乐书。
傅乐书将那写满字的纸往旁边一放,脑袋往云珩肩上一蹭,整个人跟没骨头一样,粘在他身上。
“师父,夜深了,不要再写了。”傅乐书撒娇道。
云珩用没拿笔的那只手摸摸他的脑袋,道:“乐书乖啊,师父写完这一页就去睡。”
“不行,现在就睡。”傅乐书说着,咬住他后颈肉,拿牙齿轻轻碾压。他这个动作的意味已经有些暧昧了,勾得云珩浑身便是一软。
云珩只好放了笔,反身抱住他。
傅乐书满意了,抱住他好一通亲吻,直吻得云珩满脸都是口水。
“睡觉?”傅乐书眼里燃着一团火,一团仿佛要将云珩吞噬殆尽的火。
云珩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自从心软答应与他成为道侣之后,傅乐书便仿佛一夕之间成了一条没有吃过肉的恶狼,恨不得时时刻刻拐他上床。
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也喜欢傅乐书,便满足他好了。
两情相悦,不就是要互相宠着么。
可那么宠他的师父,却就那么没了。
傅乐书睁开眼睛,在许久的茫然之后,才终于辨明了自己的所在。
不远处灯烛静静地燃烧着,将这整个宗祠映照得分外亮堂。
那些石人族的先人们,皆是盘膝坐在蒲团之上,睁着眼。这些人都已经死了,但他们的眼睛似乎总在看着外头,让人心头没来由地发凉。
所幸傅乐书不是第一次来了,他在这里待了许久,早就不畏惧了。
久黎的石像是其中最高大的一座,而他手中横亘着的那支笔,便是云珩的真身。
傅乐书觉得难受,每次看到那再无半点意识存留的石笔,他都会难受。
久而久之,便成了心疾。
仿佛他心口生生被人挖去了一块,从此再无法被任何东西填补。
他用凝视爱人的眼神凝视着那支笔,他对他说:“师父,我想你了。”
为了来到这里,他付出了很多努力。
在从位面之中穿梭而过的时候,他的身体被反反复复地撕裂,他一路硬抗了下来,几乎是遍体鳞伤地来到了这里。
他初来的时候,便直奔这宗祠。
他看到那石笔的时候,觉得自己所有的努力都有了结果。
他冲着那石笔呼喊云珩的名字,想将他唤醒。
可他看到的时候有多欣喜,发现它里面再没有丝毫灵魂的时候,就有多绝望。
他闹的动静太大,以至于引来了石人族的守卫。
他被当成盗贼带了出去,被压在刑石上锉碎了双手。
他几次痛得昏了过去,甚至差点维系不了石质的伪装。
他痛得狠了,迷迷糊糊喊云珩名字。那一瞬间他似乎又变回了那个小小的少年,每次他伤了痛了,师父都会冲出来,帮他教训所有敢伤害他的人。
他身居高位太久了,久到再也没有敢对他不敬,久到他几乎忘记了疼痛是什么滋味。
受了委屈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还是那个人。
可那个人再也不会帮他出头了,他死了,被他亲手杀死的。
如果能回到过去,他会恨不得亲手掐死当年的自己。他要有多蠢,才会相信一个陌生人,却不愿意将自己的担忧告诉对他最好的师父。
他相信了荒泽的谎言,一次又一次背叛了最爱他的师父。
最终云珩帮他吞下了所有的恶果,最后一次挡在了他的面前,帮他挡去了所有的苦难。
傅乐书知道,云珩并没有原谅他所做的一切,他只是习惯了保护他。
当云珩偷偷找任锋成交代好后事的时候,其实他就已经选择要放弃他了。最后的那一次云雨,也不过是他所做的一场道别而已,为了让自己放松警惕,好放倒自己抽身离去。
无关是非,无关情爱,只是两个字,算了。
他不想跟自己计较,他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仿佛这是他的宿命一样。
可没有他傅乐书的话,他何须要做这些呢。他可以开开心心平安喜乐地过一辈子,或许还会遇到一个更好的人,保他一世无虞,陪他天长地久。
他云珩什么都没做错,错的只是,他遇到了一个不值得他爱的人。
傅乐书知道,云珩回不来了,再也不会有人关心他穿不穿的暖,再也不会有人为他揉手,再也不会有人笑着拥他入怀。
他亲手造就了一切,又亲手毁灭了一切。
云珩就是他的一切。
他曾经拥有过时间最美好的人,但他又彻底失去了他。
他的心口疼痛起来,心脏似蜷成一团,痛得他嘴唇发白。
“师父,我难受。”他自顾自地低语,像得了癔症一样。
可那个人是被自己亲手送上的绝路,他再怎么喊他,他也回不来了。
傅乐书捂住嘴,在心脏抽痛的时候,重重地咳了起来。
有血从他嘴里涌出来,渗透入指缝。
只是他的力气似乎也在这一场动静里耗光了,他将自己的面容贴在那石笔上,问他:“师父,你什么时候肯带我走?”
没有人回答他,唯有青烟在香上袅袅升腾。
哪有什么人人艳羡的天地同寿,他辗转万年,再也遇不到第二个云珩。
这样的寿命无穷,于他而言,也只是一个诅咒而已。
那些熟识的面孔一个接一个地离他而去,最后留他一人在这冰冷尘世里,独自咀嚼着长生的苦涩。
而这样的日子还得继续,直到他彻底死去的那一天。
他有些累了,疲惫侵袭上来,在笼罩而来的倦意里,他恍惚又见到了白衣如雪的那个人。
只一眼,便教他将一生都交付了出去。
师父,我爱你,你知道么?
我后悔了。
我万年来,看遍浮世万千,阅遍红尘万丈,可浮世苍生皆不是你,红尘万丈亦不及你。只是我弄丢了你,找不回你了。
“师父,你杀了我吧。”傅乐书痴痴地笑了,唇边带血,分外苍凉。
云珩给予了他漫长的寿命,给予了他自愈的能力,却没有给他一个终结。
情之一字,走到最后,竟成了囚困他的枷锁。
傅乐书想起那些故人,想起终其一生郁郁而终的凤无痕。
他记得他死去的时候,一直在念叨殷九的名字。
那时候他已经老得不行了,头发花白,眼睛混浊,可他的话却一声一声,传到傅乐书的耳朵里。
他说:“若是早知道我与小九情深缘浅,我应该对他好点的……”
他抓着傅乐书的手臂,对他道:“我为什么不好好待他呢,他那么喜欢我,他满心满眼都是我,我却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他。”
傅乐书那时候待在他身旁,看着凤无痕一个人在那里自言自语。
“我斩去了他的八尾,最后一次,花影替他挨了。小九这个人,只需要别人对他好,他就会对别人十倍地好。”凤无痕说,“他曾经那么喜欢我的,可我最后连救他一命都做不到,我修仙修了千百年,最后也不过是个蠢才罢了。”
傅乐书那时候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他想的是,他又何尝不是呢。
师父对他那么好,他不还是负了他么。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了再来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最后傅乐书跟凤无痕的传人一起将他葬在了凤无宗的一座荒山上,凤无痕说,他是在那里遇见殷九的,他要在那里盼着他回来。
千年万年,就算他成了一抔黄土,他也要等他。
只要能看到他来世幸福安稳,便足够了。
傅乐书不知道他有没有等到,他离开了那里,离开了那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成为了宗祠里一位普通的仆役,终日守着他的师父。
以前他贪生怕死自私自利,现在他不了。他的改变那个人看不到了,他只能一日一日地在他真身前忏悔,等着死亡将他带走的那天。
时如逝水,千年万年,终于耗尽。
那天,石人族的仆役发现,那支石笔再一次不见了。
一同不见的,还有那个守了石笔数万年的仆人。
有人说,曾经在深山里见过那个怪人,但只是一晃眼,那人就不见了。
见过那个怪人的人都说,他疯疯癫癫的,神智不太清醒,只是一次一次地喊师父。
后来终于有人见到了那个怪人的尸体,他躺在地上,紧紧抱着那支石笔。
有人想掰开他的手将石笔拿回来,可刚一碰着,那一人一笔便都烟消云散了。
同归同葬,永消天地间。
“师父,带我走吧。”
“好。”
第169章 现在我还像他吗(一)
【系统提示:攻略目标傅乐书喜爱值达到100,后悔度100,任务达成。】
【系统奖励:经验值奖励20000,金币奖励100万。稀有货币赤金奖励x5。】
温婓看了看奖励界面,吐槽道:“这次系统抠门了,明明这个修真世界能量值挺高的。”
毛球嘴里嚼吧着温婓给他带回来的玉树菩提,一边品尝着酸甜的果肉,一边道:“估计是系统觉得攻略过程比较简单,就给削减了奖励成分。”
温婓嗯了一声,关了跑步机。
他近来锻炼得很勤快,据他本人说,消耗过多的精力有助于睡眠。
而毛球总觉得他好像是要为什么做准备一样,不过他的小脑袋瓜猜不到原因,就也不猜了。
温婓顾及着自己一身的汗,便也没有像往常一样窝到沙发上去。
他抬手将跑步机扔进系统存储舱里,冲毛球道:“有稍微能虐得爽快点的么?”
毛球翻了翻,将任务界面推到他面前。
温婓看着面前的3d模拟显示屏,认真地挑选了一下。
他看中了一个低科技世界的娱乐圈设定,替身梗。主角名字叫做夏微鸣,原名夏名。
“就这个吧。”温婓咧嘴一笑,弹弹手指把任务界面推回给毛球,让他着手准备,然后自己钻进了系统的浴室。
毛球一看他那抹坏笑,就知道肯定又有人要倒霉了。
果不其然,温婓一洗完澡,就跑回来跟他问详情。
“宿主大人,为了让你更有代入感,系统增加了跳点选择功能。你想选择哪个传送点?”毛球问。
“就他们刚相识前几个月的时候吧。”温婓穿了件黑色的衬衫,肌肉的曲线从贴身的布料下凸显了出来,他像是浑然不知自己现在这个样子有多诱惑人一样,还抬手将湿漉漉的黑发往后撩了撩。
毛球吞了吞口水,他想,另一端那位要是看到他家宿主这样,估计会立刻化身为狼。
“那情节演绎点呢?”毛球又问。
温婓拨动了一下进度条,选了一个。
“好的。请做好被传送准备。”毛球道。
温婓立刻便坐正了身体,等着传送的到来。
片刻的失神之后,他到达了他的新身体里。
新身体是一个出生于农村的小少年,他的名字叫做夏名。夏名的父母都是普通人,除了父母以外,他上头还有一个患有先天性疾病,不得不一辈子与轮椅为伴的姐姐,叫做夏霞。
他们的家庭并不富裕,父母都很努力地想改善家里的条件,但因为各方面的限制,还是有些力不从心。
父母没有太多所谓的重男轻女的观念,他们生下夏名,更多的只是为了让他好好照顾患病的姐姐。
夏名从小就长得好,只是没有精力打理自己,总显得有些不修边幅,让他的特质都被遮住了。
虽然夏父夏母并没有什么太多的能力,但他们对两个孩子是掏心掏肺地好,好的东西都要给他们两姐弟留着。
夏名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即使在物质上并不富足,却在精神上却还算比较富足的。
姐姐的病需要长期地吃药治疗,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越发雪上加霜。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夏名在读完高中之后辍了学,一个人到大城市里去打拼。
也因此,他结识了改变他一生的男人,宋胤星。
穿越时间发生改变对于温婓来说意义重大,因为这样整个人物的命运走向都是由他来把控的,也更方便他的攻略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