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一晚,上等房也是阔绰客人了,而且这两位客人,看着是能炸出油水的主,店家收了灵珠,写了凭条:“客栈现下清闲,我带两位去看看喜欢哪间。”
上等房比奚沉想的更宽敞,除了床铺和一整套桌椅之外,还有一张绘制天山神女的屏风:“可否在房间内添一张床。”
掌柜的举起一根手指:“要一灵珠。”
只是添一张床就要一灵珠,一灵珠都可以买十张床了,奚沉目光移向屏风边上的软榻,短是短了些,可也不是不能睡人。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阿浮给他管钱是出于信任,奚沉哪里好意思乱花。
掌柜接着道:“若是客人续房,这添床只需这么一次钱。”
奚沉立马掏出一颗圆润光洁的灵珠:“劳烦店家,把添床的事写在单子上。”口说无凭,一定要立下字据。
等拿到钥匙和凭据,奚沉要了温水,从包袱里带出特制的一次性小毛巾,开始忙忙碌碌的擦拭桌椅,云来客栈的屋子看上去干干净净,据说邺城的客栈都有专门的修士用清尘决打扫,上等房更是纤尘不染。虽然肉眼看不见什么灰尘,他还是习惯性要擦一擦。
以前他外出住酒店,不管几星级,奚沉都会自备床单、毛巾、真空压缩的枕头,包括其他简易洗漱工具。这主要是各种社会新闻,加上母亲大人耳提面命,从小家庭教育养成的毛病。就算到了未知的书中世界,他也没有改掉这份挑剔。
现代化酒店管理的条条框框在书里的客栈看起来完全是不可思议的,一个酒店的一床被子都不知道睡了多少人,万一上个住客有什么了不得的传染病呢。云客来聘请筑基修士施展清洁术也是要花钱的,谁知道他几个客人才打扫一次呢。
阿浮显然没有要帮忙的意思,谁敢让神明做打扫卫生的活。事实上,他肯屈尊住在这么个破地方,已经是魔神本神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
除了刚落难受伤坠落在小陈村的时候,魔神从来都没受过这种委屈。不管是小城还是邺城,对他来说都是破破烂烂的穷地方,破一点和更破一点,区别似乎也不大。若不是不管住什么地方,这个名为奚沉的凡人都会把事情置办的妥妥帖帖,魔神是不敢相信自己会愿意和区区凡人挤在这种蚁笼一般狭小的地方的。
当然神误会了奚沉的体贴,这完全是某人在现代社会养成的好习惯。平日里多分摊些杂事,也是因为阿浮出钱他出力,乙方对甲方应有的礼貌和尊重,他接受的教育也让奚沉不可能白吃白喝什么都不干。
奚沉铺床的时候,阿浮打开了窗户,夹杂着灵气的凉风从窗外吹了进来,一下子让有些困顿疲倦的后者清醒过来,整个人也神清气爽起来。
他放下手里的脏毛巾,站在窗外几番深呼吸,窗外还可以看到御剑在空中飞行的修士。邺城就是邺城,客栈里上方竟然还修了专门的停剑坪。不过这停剑坪不是云客来客栈的,是隔了一条街的豪华客栈的。
“真好啊。”没见过世面的凡人为眼前的景色震撼。
神明瞥了一眼,忽然意识到奚沉真的很弱。魔神从来没有如此弱小的属下,小小的炼气修士,连给他养的魔犬塞牙缝都不够格。若是沦落魔界,奚沉怕是会沦落为某个口味独特的妖魔的炉/鼎,到底也是他罩着的凡人,阿浮又如何能容忍对方继续这般弱小下去。
“你不是说要泡灵泉?”极品灵泉能够淬炼筋骨,排去体内杂质,甚至可以提纯灵根,非常适合眼前资质极差的凡人。
奚沉没想到阿浮会主动提起这件事:“对,泡灵泉,但是云客来没有灵泉,明天我去问掌柜的哪里可以泡。”
那种死贵死贵的大客栈才有特设的灵泉,特设的灵泉价钱不便宜,剧情里男主倒是在邺城泡到了极品灵泉,在吸干了一个温泉的灵力之后,龙长鸣成功的化解了身体里那一团几乎要爆体的灵气。那泉水就在城主府的后山上,桃花运相当厉害的男主还在那邂逅了城主之女。
“既然想去,那现在就去。”
奚沉为难道:“天上客只有住那的客人才能泡,咱们这一匣子灵珠还不够天上客的最低消费呢。”天上客就是修了停剑坪的豪华大客栈。
“谁说要去天上客。”阿浮意识到,这凡人似乎把他当初一时的作弄当了真,还真觉得自己是个比炼气一层还弱小的废物不成。
窗户砰的一声完全打开,下一秒,奚沉整个人都飞了出去,他只觉魔音灌耳,寒风凌冽犹如刀割,一时间眼睛都睁不开。
奚沉终于反应过来,他一睁眼看到了身边环绕的云朵,然后揪住他衣领的手一松,他整个身体开始急速坠落。他是蹦极过的人,可是蹦极有安全绳,而他现在什么都没有!
夭寿了夭寿了夭寿了!万万没想到,他逃过了陈家村的死劫,今日却要命丧此处??
第12章 泡温泉下
在落到地面粉身碎骨之前,奚沉只感觉有一股无形的力量轻轻地托了他一把,短暂的缓冲之后,他扑通一声落进池水中。水花飞溅,奚沉还没来得及庆幸自己捡回来一条命,一股热流裹住他的身体,四肢百骸忽然仿佛针扎一般剧痛。他顿时没了挣扎的力气,只能放平心态,身体不但没有上浮,而是缓慢的沉入池底。
完蛋了,看样子是摔成残废了,就算是会游泳也爬不出池底了,奚沉平躺在泉水之中,放弃了挣扎,摔成这种样子,真的也只是加剧疼痛。还不如屏息凝神,兴许能够借助人体自身的浮力慢慢飘飘上去。
奚沉闭上眼睛,不去看,不去想,试图让自己忽视疼痛,可是那么疼,他怎么可能不去想,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奚沉脑海里最后一个念头是——都不知道发现他尸体的人会觉得他是淹死的,还是摔死的。
在水里的一秒钟好像是一年那么久,奚沉不知道具体过去多久,只感觉身体的疼痛在慢慢消退,他恐惧的窒息感也并不存在。青年在清澈的泉水之中睁开了眼,他抬起手,用手掌遮挡过于璀璨耀眼的阳光,他这是死了吗,死后的世界竟然是这么漂亮的吗?
缓慢但可以忍受的阵痛袭来,奚沉很快便发现自己没有上天堂,也没有下地狱,而是静悄悄的躺在池底,一张嘴,口中吐出几个泡泡。屏住呼吸蹬了下腿,他一下子就支棱起来了,池水原来浅的很,大概也就是在他腰腹处,完全站起来的话,池水堪堪没过大腿根部。
奚沉一抬头,就看到了熟悉的面孔,穿得一丝不苟身上水都没有一滴的阿浮就站在他的面前,对方站在池边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你怎么也在这?”不对,他依稀记得,抓住自己的那只手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阿浮,一时间奚沉难免情绪激动,连珠炮一般发问:“你为什么要把我丢在这?这是哪?你怎么会飞?”
在这本书的设定里,御剑飞行之术,至少得是筑基弟子才能学的术法,炼气期的弟子淬炼的躯体,修炼的是一些强化本身的小法术,阿浮若是会御剑,那他就是至少筑基一层以上的修为。
不,看那些普通的筑基弟子,也没有阿浮飞的这么高这么快的。奚沉四下打量,未曾看到飘浮在空中的飞剑,他从客栈到温泉池中,似乎一直是被人拽住衣领,两脚踏空,没见到一柄剑。
筑基期才能仰仗灵剑飞行,那不靠灵剑就起飞的应该修为更高深才对,可阿浮既然有这么高修为,他怎么会沦落到陈家村那种地方。若是没有他,阿浮也能脱困,依着修为高深的修士们的性格,鼠妖定会被顺利铲除,原主就不会死,自然没了书中龙长鸣大战鼠妖拯救男主的戏份。
阿浮语气平稳,似是不解他的情绪波动:“抵达邺城的时候,你说过想来泡灵泉。”
奚沉怔了一瞬,才反应过来阿浮是在回答他第二个问题。泡灵泉是他当时为了搪塞对方找的借口,谁能知道阿浮的效率会这么高,还是以这种方式让他泡上灵泉。
谁家泡灵泉是被突然扔进去的,招呼都不打一个,这是他命大年轻身体好,换个有心脏病的,可能灵泉都没有泡到,就直接在半空中吓死了。
泥人尚且有三分气,更何况奚沉本就不是逆来顺受的软包子,心下恼怒,立马反驳说:“我当时说的是同你一起泡灵泉,不是我落汤鸡似的站在原地,你站在岸上看我笑话。”
这话说出口,他又有些后悔,书里的修真者大部分脾气都不算好,瞧阿浮之前出手对方村民的动作,也知道他绝对不是什么心慈手软之人,他却如此放肆,似乎过分胆大包天了些。
阿浮却没生气,而是平静道:“我没看你笑话。”神明看不出来奚沉有何可惹得他发笑之处,“你根骨太差,正需要这灵泉淬骨,此处已是邺城辖地之内最好的灵泉。”
对话框晃晃悠悠的冒出来,这次还带了个咕噜噜冒泡泡的背景,像是有人给它充值了尊贵的会员,字体也和阳光下的泡泡似的,竟是七彩玛丽苏色的。
【奚沉被带至邺城城主府的后山之中,整个身体浸入极品灵泉之中,因为根骨太差,他因淬体之痛昏迷过去,幸而有阿浮为他护法引导,他兴许就要因淬体之痛命丧此处】
奚沉万万没想到真相会是如此,当下脱口而出:“我之前四肢百骸剧痛,不是因为你把我扔进池水之中,摔断了我的骨头,而灵泉修补了我的伤势?”
阿浮表情终于有了波动:“你从那么矮的地方摔入水中,如何能摔断四肢?”
他知晓凡人身躯脆弱,把奚沉扔下去的时候自然用灵力托上他一托,奚沉是距离泉水三寸直落下去的,池面平坦,又有他在旁侧,怎么可能让对方落得这般下场。
尽管有些难为情,可该认错的时候绝对不能好面子,奚沉立马道歉:“是我不好,不该误解你的好意。
他老老实实认错,只是话锋一转:“可若是你扔我下来之前同我商议一句,我绝对不会犯下误会你的错。而且我以为咱们知根知底,平日里对你掏心掏肺,你却隐瞒我良多,修为这么高,也从未对我说起过,这也不能完全怪我对不对?”说到底,是他们彼此之间不够信任,才会导致误会的产生。
神明有自己的道理:“我没说过我修为低下,是你不曾问过。”
奚沉一哽,颇有心塞之感:“你平日里这也不会,那也不做,走两步歇一步,你不肯对我坦诚相见,我如何能得知你是高人,咱们论迹不论心,只能看你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如何能猜出你在想什么。”
沟通,是人和人建立良好关系的桥梁!奚沉深刻意识到两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他决定趁着这个机会把话说开:“道不同不相为谋,你可听过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之前在陈家村,也算是我帮你一把,今日之事咱们两两抵消,我回去便把银钱还你,从此大路朝天,咱们桥归桥……”说到这里的时候,奚沉尾音一颤,他顿时结巴起来,“说话就好好说,你……你解衣服干什么?”
薄光笼罩在阿浮周身,让他看上去似高高在上的神明,但圣洁干净的神明却说出了令奚沉面红耳赤,格外寡廉鲜耻的话:“同你坦诚相见”
第13章 什么妖怪
“我说的坦诚相见不是这个意思!”奚沉一时间都分不清自己的脸倒是被泉水泡红还是自己涨红的,就感觉脸颊烫得惊人,是能够直接烫出温泉蛋的程度。
阿浮已经入了水,本就不算宽大的温泉池泡了两个人,一下子显得特别狭小起来,奚沉已经退无可退,就贴着池壁往离阿浮远些的地方走,就差说出你不要过来啊之类的台词。
外罩脱下来了,里衣也脱下来了,阿浮上半身都露在水面上,在金色的阳光和淡淡的雾气中显得格外洁白盈润。非礼无视,万一阿浮真是男装大佬……倘若对方真是女孩子,肯定会避开,哪里会这么坦荡。
奚沉蒙住眼睛的十指分出一条小缝,他睁开眼,透过缝隙看到一片光洁,青年松了一口气,心落了下来,他放下遮挡的手掌,视野顿时开阔,映入眼帘的就是阿浮落下来的头发。
穿着衣服的时候奚沉觉得阿浮有些单薄,衣服没了,奚沉却忍不住对着阿浮的背影流口水,羡慕的流口水。这是人类能拥有的肩胛骨和脊背嘛!
恰到好处的肌肉均匀的覆盖在骨头上,少一份太薄,多一份太壮,上半身长宽比例恰到好处,腰杆一点都不刻意就比青竹长得还挺拔,平日里束起的长发披散在雪白的背部,黑与白的强烈对比冲击着眼球。看上去手感极佳的乌发被水蒸气打湿,发尾结成颜色更深的一绺,为这女娲用心才能捏出来的背部增添了一份艳丽之感。
头发真浓密,奚沉下意识摸了自己的脑袋,然后指尖触碰到一团浓密的青丝,心里松了口气,还好,他头发也不少,这沉甸甸的湿头发,真是一种甜蜜的负担。
等奚沉再抬头,就见背对着他的阿浮不知何时转过身子来,他猝不及防和对方对了个正着。
没了衣物的遮挡,喉结很明显,脸到脖颈处的肤色的一样白,细看之下,平日里被衣物包裹的地方其实还要更白皙通透一些,宛若上好的羊脂白玉,纹理细腻。这样好细皮嫩肉的身子,就算阿浮说自己是穷苦人家出身奚沉也不信。
他拍了下清澈的泉水,原本的自己是个坐班的社畜,天天待在室内,一天到晚见不到多少阳光。换成书里的陈曦之后,水面中倒映出来的还是熟悉的面孔,唯独怎么晒都晒不黑的冷白皮就变成了被阳光晒得很健康的肤色,倒也算不上黑,而是那种像蜂蜜一样漂亮的蜜色肤质。青年鼓了鼓能看但是用处不大的肌肉,本来也不是越白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