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这些条文,彼氏无可奈何的苦笑着,点点头答应了。
除去在自修室里的不愉快,其他地方我们可谓相处融洽。尤其是在已经荒废的音乐教室里,彼氏总是能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穿越层层封锁,把啤酒带到这里。
常听人说"酒后吐真言",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但啤酒却实实在在的让我体会到了彼氏的口若悬河。说是说我们两个谈天说地,实际上差不多只有他一个人在滔滔不绝。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好像所有东西他都能说上几句,后来,话题很自然的就引到了那些女孩的身上。
这个据说每次男生之间对话都会涉及的话题之于我却是陌生的,试想,一个人如果有了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害怕和人接触,如果时时刻刻都在防备着别人,那自然无暇顾及怎么样去讨女孩子的欢欣。
很多年以来,我身边唯一的女性便是申心,我想我在很多方面是了解她的,然而这种了解是基于对于自己的了解,而不是基于对女性的了解。更何况,在我的眼中,申心是如此的别致,如此的特立独行,将她归于普通女孩实非我所愿。
于是,我很坦率的向彼氏承认自己的无知,彼氏则回报了一脸的同情。
彼氏说,乖徒儿,让师父好好训练你吧,什么时候成了少女杀手可别忘了为师的一份功劳啊!
我有点不屑一顾的笑了,心想,就算你把什么都教给了我,如果我不主动出击,还是没有用啊。而要我主动接近什么人,那可就遥遥无期了。
彼氏当然不知道我的偏激想法,还在对面绽放阳光到白痴的笑容。
男人并不一定要长得帅才能吸引女人,有魅力的男人往往具备一方面的专长。彼氏说,景煜,你长得不算矮,篮球打得如何?
不会。我朝他撇了撇嘴。从小到大,我几乎没有朋友,初中虽然有几个关系还不错的同学,但仅仅也就到同学为止了。体育课上资源紧缺,二十多个男生却只有两个篮球架,我无意和别人争夺上场的机会,我早就习惯了放弃。
那钢琴呢?彼氏看着我的手问,这样长的手指应该会什么乐器吧。
我说,我会吹口琴,还有竖笛。初中那个晚娘面孔的音乐老师曾经罚我站了半节课,只因为我是全班唯一一个忘了练习口琴的,我想自己大概是很难把她忘掉了。
结果彼氏狂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说,败给你了,景煜。
回家以后躺在床上,细细的回想起今天的谈话,我才赫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回答了那么多问题。可是,却一点都不惊慌,不害怕。
我有种错觉,仿佛自己根本就不惧怕和人近距离的接触,仿佛彼氏已经是我许多年的旧友了。我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开始信任他了。
彼氏说,等哪天你受不了我了就赶快逃走!我绝对不会刨根问底为难你的。
正是这句话,让我的心不再那么防备,一个人太过小心,活得是很累的。我想,我终于找到一个可以让自己好好喘口气的地方了。
春日的午后,温暖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废弃的音乐教室,照亮我面前的《约翰·克里斯朵夫》,这样的太阳前所未有的可爱,不再刺目的白光为这本书渲染上了一分圣洁的色彩。我想自己大概是在爱屋及乌,我的心情好得出奇,在故事里,克里斯朵夫正在经历他人生最快乐的时光。
"......朋友看朋友是透明的;他们彼此交换生命。双方的声音笑貌在那里互相摹仿,心灵也在那里互相摹仿,--直要等到那股深邃的力,那个民族的本性,有一天突然抬起头来把他们友谊的联系扯断了的时候才会显出裂痕。
克利斯朵夫放低了声音说话,放轻了脚步走路,唯恐扰乱了隔壁屋子里幽静的奥里维;友谊把他改变了:他有种从来没有的快乐、信赖、年轻的表情。......"
已经看了很久,我却依然无法详细描述克里斯朵夫这一生的经历,只有第七卷《户内》的情节还略微熟悉些,那是有奥里维的日子,单纯而幸福。
如果没有克里斯朵夫,奥里维只能是个颇为神经质的怯懦的人,然而那次邂逅,使得他终于成为了春风化雨般的人物,长久的留在了我的心底。
听见走廊里轻快的脚步声,我知道彼氏终于来了,于是放下书,做好接他抛过来的啤酒的准备。
易拉罐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被抛过来,彼氏站在教室门口,表情好像有些恍惚。
干嘛坐在哪里?他问。
我从窗台上跳下来,说,那棵红枫好像常年不败。
彼氏对我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苦笑了一下,忽然说,景煜,我知道了,你可以去当文学青年,或者是自闭症少年,最近流行这种忧郁的气质。女生都自认为很有母爱,你扮失落扮自闭肯定受欢迎。
你还真是了解她们啊!我揶揄的说。不过我没这种兴趣,要当你自己当,我还宁可学学怎么打篮球。
五楼的楼梯,我爬了将近两年,发现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却是头次。原本一两分钟解决的事,因为肩膀上的一个彼氏而显得遥遥无期了。
彼氏其实高不了我多少,但他喜欢处处摆出一副老前辈的样子,一有不顺意就把我夹在胳膊下面,拼命往下压,让我硬生生的矮了他一截。
彼氏说,不好意思,但我比较喜欢这个姿势。
我白了他一眼,心里想,知道不好意思就不要做。正要发作,彼氏又说,景煜,你这动作忒地道,以前就经常帮困扶残吧。
他特地把"残"的音拖得很长,唯恐我听不出弦外之音。
我瞟了瞟他脚上厚厚的石膏,只能放弃挣扎,在众目睽睽之下继续自己艰难的行程。认识彼氏的学生目光如刀,扎了我一路。好在以前初中时和申心"出双入对",受到这般礼遇是家常便饭,现在更加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不过以前男生们的眼中多是露骨的嫉妒,现在却成了仇恨。在他们班级的篮球主力重伤之后,我已经被当成了高二(5)班派遣的间谍,还是喜搞恐怖活动的莫萨德型的。夺冠心切,这个我可以理解,但女生们竟然也不依不饶,仿佛我干了什么杀人越货的勾当。后来才知道,我和彼氏的事情经过N个人的不懈努力,终于加工成了一场血腥的报复与暗算,至于作为凶手的我的动机则是因为彼氏和申心的双宿双栖。
我承认,彼氏受伤的确和我有关,可是仔细想来也不能全都赖在我的头上,那天中午明明是他说要看看自己调教徒弟的结果,冒着得阑尾炎的危险,硬要和我在篮下one on one。
我的耐力很差,弹跳性却尚可,又没矮他多少,当然不会让他轻松取胜。
没有想到的是,伴随他一记漂亮的盖火锅的是错误的着地姿势。鞋子有些滑,左脚外侧撑地。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彼氏说开始时也没怎么样,他和我就各自回了教室上下午的课。
没想到后来整个脚都重了起来,等到他去医院检查,才发现自己居然骨折了。
彼氏后来很感慨的说,这件事情让他彻底认识到了生命的脆弱,随随便便的就能骨折,怪不得每天死得奇形怪状的人多得不胜枚举。
我在心里暗暗的发笑,我说,你现在才有这种感觉吗?我早在小学里就知道了,那个时候自然常识课的课本割破了我的手指,看到红色的血流出来,我就想,这个世界是多么危险,连最不起眼的纸也能成为凶器。
弗洛伊德认为,童年的阴影会影响人的一生。原来你草木皆兵的性格是那个时候养成的啊。彼氏侦探似的摸摸下巴,煞有其事的总结完,我的脸色想必很不好看,抬头看彼氏。他的脸上灿烂的笑容绽放依然。
彼氏的笑容总是很温暖,而且安全。彼氏的五官当中,最令我羡慕的是薄薄的唇,总是上扬的嘴角,勾勒出一个漂亮的弧度。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却是眼睛,像彼氏这样阳光得有些强势的人有双那样的眼睛,带些冷漠带些自嘲,却依然澄澈晴朗。在黑暗中闪烁光芒,好像可以看穿一切的秘密。
我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和别人说话时总是避免对视。时间长了,大家都以为这是顾作清高,所以故意疏远我,却不知道那是心虚的表现。和彼氏在一起时尤其如此。彼氏很聪明也很阳光,我从以前开始就不擅长和这一类型的人打交道。却总是不自觉的会被吸引,他们有我永远也无法启及的开朗、活力、无所顾忌,他们自信,他们热情,他们燃烧整个生命。彼氏是这类人中的典范,而在这之前,则是庄逍逸。
很多年以前,这个人带着一脸的古怪对我说了什么,具体的记不清楚了,等我偶尔在梦境中重拾这个片断,却是一句令人心惊的:季景煜,你真恶心。
庄逍逸那时的表情也抽象成了一个名为"嫌恶"的词语。
喂!彼氏在我耳边大叫,临进教室还不忘用手拍我的头,发什么呆啊!莫非是少年痴呆症发作了?本来就不聪明了,再痴呆就没美眉要啦!
要痴呆也是拜你所赐。我捂着头恨恨的回敬道。
乖徒儿,今天师父不吃泡面了,就吃盖浇饭吧!彼氏掏出五块钱给我,那口气却活像饭店里的VIP。
这个家伙,尊称他一声"师父",他还真的把我当成学徒来剥削劳动力了?我很无奈的叹着气,同时告诉自己,这里不是自家地盘当然只能忍下来。不过话说回来,即使是在高二(5)班的教室里,情况又真的会比现在好多少呢?我很清楚自己在班级里是个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人。
于是只能很勤快的跑到学校外面,去买他钦点的蚝油牛肉盖浇饭。
师父大人,拜托你快点好起来吧。否则徒弟我迟早要死无葬身之地的,你是没看见你们班级那些女生的表情。我边说边瞟了一眼在对面埋头苦吃的某人。
彼氏说,怎么会,她们其实巴不得我一直受伤,这样才好借着帮忙捡橡皮捡钢笔交作业什么的凑过来,谁叫我那个不负责的女朋友对我漠不关心呢。
申心进入高二下半学期后愈发的神秘了,每周总有一两天很晚回家,不过凭她的手段,轻易的就将家人的疑虑摆平了。
彼氏没有容我继续想下去,他朝我钩钩手指,非常灿烂的笑着说,扶我去world cup!天晓得了,我和彼氏又不是一个班级的,他住宿我走读,就算受伤和我有关,也不一定偏要我来照顾他。早上去他寝室报到,把他送到教学大楼,中午替他买饭,放学再把他送回去,简直就像日课一样。现在居然连厕所也......我跨着脸一边架起彼氏在走廊里走,一边用他教我的话在心里好好的"问候"了他一遍。
景煜,生气啦?彼氏看到我突然停下脚步,便这样问道。
我想这不是明摆的事嘛,可是,以为这样我就把伤病员丢在走廊里也实在是太小看我了,这种事情不符合我的原则。我一声不响的蹲下,把彼氏右脚松开的鞋带重新系牢。
景煜......彼氏的声音在上空响起。
喂,大恩不言谢,你要说感动什么的下次吧。
不,我是想说,你刚才那样儿,忒像受气的小媳妇。
这小子!!!等着吧,等你好了就有的好受的了!我咬牙切齿的想。
彼氏的石膏后来绑了足足两个半月才取下来,就要入夏了,那段日子显得格外难熬。我和申心是乘车上下学的,回去的时候正好是高峰时段,共交车里人群密度太高,简直没法忍受。
于是申心和我约好了,等到六点再一起回去。
彼氏为了和我们统一行动,也窝在自修室做功课。其实我很想说这样对我们没什么好处,只会增加我的负担罢了,因为把彼氏从教学大楼搬运到图书馆还得由我负责。
彼氏的胆子越来越大,原本只带进音乐教室的啤酒,居然也在自修室出现了几次,害得我脸色大变。申心却相当冷静,从长桌下面接过来,趁着别人不注意,就是一口。
结果为了对彼氏表示感谢,申心出针,我出力。在他脚痒难耐的时候穿洞挠痒。
彼氏看着我很小心的转动长针,总忍不住要问,你说我拆石膏的时候会不会把护士给熏晕掉啊。
后来事实证明,他的脚非但没有把护士熏倒,反而因为长期不见阳光而惨白,比起右脚居然干净了许多。
彼氏说通过这次经历,他得到了一个启发,女生如果要美白,无需整天涂什么这个霜那个液,只要浑身绑上石膏过个一年,保证像刷过石灰一样,比杰克逊漂白有效多了。
随着骨折事件的结束,我们的高二生涯也就此落下帷幕。学期的最后一天宣布了分班结果,在历史班的角落里,我赫然看到了彼氏的身影。
你不是和申心一样选的物理吗!
彼氏伸出手,把我夹在胳膊下面,问了一个不相关的问题。知道我的脚怎么受得伤吗?
不是那天摔的?
其实,是诅咒。彼氏用很玄乎的口气说,你知道吗?凡是我们班级当过数学课代表的都伤过脚,我已经是第三个啦。
那又怎么样?
要是我进了物理班,教数学的还是我们以前的那个老师,我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连任课代表,也就是说还要再伤一次。
不要告诉我你为了逃避诅咒只能躲进历史班哦。
彼氏突然很灿烂的笑起来,不愧是我徒弟,就是了解为师的良苦用心。
去死吧!我一下捶在他的肋骨上。
结果除了我以外,其余两人的志愿都有所更改,本应读物理的彼氏和我一起进了历史班,同样明明已经填了物理的申心临时变卦,去了化学班。
放学后,彼氏出去溜达了一圈。回来时才发现他手里多了个礼品袋。我想,大概又是值得他吹嘘一阵的"定情信物"吧。这一阵因为申心退出的缘故,彼氏的人气高涨,三天两头的拿到东西。
彼氏说,我拆啦!
我想,你拆就拆,干吗要向我报到。但他还是不死心,又问了一遍。我懒懒的应了一声,才想到他是想要引起我的注意,故意要我看见别人送他的东西。
打开袋子,发现里面是一大玻璃瓶的幸运星,还有一块巧克力,上面有个烫金的数字,是"1848"还是别的日期什么的记不清楚了。
彼氏说,景煜,吃吧!说着就拆开包装递给我。
高三的那个秋天,就在其他学生拼命往外搬的时候,我终于住进了寝室。我对父亲说,在学校里有复习的气氛,还可以节约往来的时间。但其实我是受不了家庭的沉闷了。父亲总是对我很好,越是这样,我就越发厌恶自己。
为什么解题不能快些?为什么背书不能牢一点?为什么不能当个班级中的佼佼者?我一遍遍的责问自己。
父亲给我的感觉是温和的,儒雅的,他如同电视剧中的教书先生,理应穿着旧式的长衫,单手捧书在灯下细品,然而,事实上他的工作却与之背道相驰。他这么多年来一直对我很好,然而感情之于我却是一种负担,越浓烈,越令我感到将要窒息的恐怖。内心的痛苦时时刻刻的煎熬着自己,我在心里不断的祈祷着:对我坏一点,请对我坏一点。
这样的话你就不会那么爱我,就不会对我有太高的期望,也就不会因为失望而难过。
我在家中时常会发脾气,那种惊人的气势是学校里的季景煜想也不敢想的,学会了彼氏的用辞后,发现自己果然很有吵架的天赋。但无论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父亲总是平静的看着我,眼中满是包容。
景煜,爸爸相信你,你一定可以的,你是爸爸的骄傲。
不是的,其实我一无是处!不要把我想得那么好!我在心里呐喊着,如果继续住在家里,终有一天我会因为愧疚而崩溃。
我知道自己歇斯底里的本质,我看到过那种病症发作时的样子,很久以前,隔着铁栅栏,那个女人木楞的眼神,苍白的表情,牢牢地烙印在我的脑海当中。
彼氏的一个室友搬出去了,我接替了他的位置,成了彼氏上铺的阶级兄弟。学校的宿管会除了熄灯、卫生、访客管理严格之外,其余时候便是摆设。多少次看到彼氏和其余两个室友在那里吞云吐雾,整个房间仿佛陷入迷蒙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