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番外完结[现代耽美]——BY:水竹青菜

作者:水竹青菜  录入:06-08

  但是在酒吧里面吧,哪怕是他只是个跑腿刷盘子的,哪怕是他平日里再注意,也免不了会被灌几杯下去,也会有些比较暧昧让人难堪的身体接触。
  他是男生还算好的,跟他一起工作的小姑娘就经常被那些客人揩油吃豆腐。
  乱起来称之为乌烟瘴气也不为过,如果有其他选择,他都也不愿意去,自然也不想把藜麦牵扯进来,“你别去。”
  藜麦可不听他的,绕开他率先往前走去,林卿急得拽住他,“你听话呀,那里真不好玩儿,咱们明天上午去博物馆参观,下午陪你去游乐园玩儿好吗。”
  藜麦笑着看他,“你这是把我当你弟哄啦,你放心吧,我知道酒吧是怎么样的地方,去了也只跟在你旁边等你下班,不会惹事儿的。
  再说了,我长这么大,经常听别人说酒吧里面如何如何,还没有亲眼去看过,你就当带我过去玩儿,长长见识也好,我安生待着,能出什么事儿呀。”
  林卿还想再说什么,被藜麦仗着身高腿长拖着往前走了好长距离。
  见他是打定了主意,只得同意他跟着去,一时又有些自责,暗恨自己没事提什么兼职,在路上心情沉重的叮嘱他许多注意事项,让他千万要小心些。
  藜麦正装乖呢,自然是万分乖巧的点头应是,林卿兼职的酒吧离他们学校还挺远,想来也是因为林卿不敢在学校附近的,怕人认出来,总会有些不必要的麻烦。
  他两搭着公交车,摇晃了半个多小时,到地儿都快七点了,冬日里黑的早,林卿领着他从后门绕进去更衣室换衣服,更衣室里已经有人了,正坐在靠窗户边的条凳上抽烟。
  见他们进去,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烟雾缭绕里头投过来的目光有些刺人,带着些许轻微的敌意,藜麦正莫名其妙呢。
  有个胖子颠着身肥肉跑进来,喘着粗气,“看到小梅了吗,这都轮到她上场了,咋人还不见了呢?!”


第30章 风波
  藜麦就纯属路人, 对情况都是不明所以,自然不会乱接话,林卿倒是知道胖子口中的小梅是谁,不过他也刚到,并不清楚人在哪,也就沉默着脱掉外套,把店里制服换上。
  胖子是酒吧负责演出安排的,现在早安排好的节目单出了空漏, 他心急如焚,急得满头大汗的到处找人, 在休息室没瞧见人,急急慌慌要去别的地儿找, 也不多待, 转身就走。
  正靠着窗户抽烟的男人掐掉手里烟头,站了起来, 目光顺着林卿打量到藜麦身上,眼神有些深, 带着的敌意也愈加清晰。
  不过最终也没说什么,只是嗤笑一声, 嗓子沙哑着,却不难听, 略微还带点儿烟嗓的小性感, “别找了, 小梅刚跟着冯家大少爷进包厢里了。
  今儿估计是别想出来唱了, 你有这功夫,还不如赶紧找人,顶了她的空子,免得再闹出什么乱子来。”
  胖子猛地涨红了脸,气急败坏的狠狠砸了一拳旁边放衣服的柜子,“你说的轻巧,她在咱们这里驻唱四个多月,积累了多少熟客,今儿的单子都贴出去了,是她的主场,来的全是要听她开嗓唱歌的。
  再说了,我这一时半会儿,去哪找顶替她的人,她这不是胡闹嘛!”
  “呵……”那男人轻笑着,面带嘲讽,语气冷冰冰的,刺人的很,“这哪儿能算是胡闹呢,谁不知道冯少爷有钱,跟着冯家少爷,再怎么说,也比站到台上唱歌的好,多少人抢着往人面前去呢。
  您有空在这儿发牢骚,还是赶紧想想那台上的空子该怎么补才好。”
  说着横了林卿一眼,厉声呵斥道,“都站着干什么,换好衣服还不赶紧滚出去。”
  林卿赶紧把自己衣服锁到柜子里,拉着藜麦出门往厨房里去,边跟他低声说话,“刚刚那个是小明哥,做音乐的,会弹吉他钢琴,唱歌也挺好听。
  在咱们酒吧唱歌呢,我来的时候他就在了,今儿估计在哪受气了,你遇到他躲开些,别惹着他。”
  藜麦本身也不是爱惹事儿的性子,闻言就点点头,“好。”
  又觉得有些奇怪,“我看他抽烟抽得挺凶的,不怕嗓子难受吗。”
  一般来说,但凡是想唱歌出头的,都会刻意保护自己嗓子,烟酒之类的肯定是不会沾的。
  藜麦上辈子也认识个挺成功的歌手,烟酒就不用说了,辣椒芥末之类自然也在忌口的单子上,就连冰激凌锅巴之类的冷硬食物,都是不碰的。
  林卿摇摇头,又皱着眉,“他平日里也不经常抽烟,今儿估计气着了吧。”
  他们酒吧共就两常驻歌手,就是小梅姐和小明哥,两人唱歌都很不错,谁都不服谁,经常别着苗头抢生意,关系颇有些剑拔弩张,硝烟弥漫的感觉。
  不过最近小梅姐认识了位姓冯的大少爷,舍得给她花钱,经常送些衣服首饰珠宝之类的,前不久还花大价钱送了小梅姐架钢琴,据说大师之作,价格不菲。
  现在就放在他们酒吧里,是小梅姐的专属,除了她谁也不许碰,也因此吸引了许多专程赶过来听小梅姐唱歌弹钢琴的人。
  他两本身势均力敌争,正争个你死我活的两人,变成他被小梅姐稳压一头,而且还被压得死死的翻不了身,他自然不甘心,脾气变得有些怪,经常跟人发脾气。
  不过他发脾气也只是随意斥责两句,并不跟人真的计较,躲开他就没事儿了。
  藜麦也就随口一问,本就是陌生人,也并不会多去关注,林卿带他到后厨旁边休息室,跟厨房打过招呼,倒了杯水给他,“你就在这玩会儿呀,别乱跑,我先去忙,要饿了跟我说,我出去给你买吃的。”
  他习惯性叮嘱着,照顾人的性子都刻进骨子里了,显得特别温柔可靠,藜麦忍不住翘了嘴角,“好,你去忙吧。”
  林卿才转身去前面开始忙碌起来,厨房跟前面距离不远,外面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透过薄墙走廊,慢慢的渗透进来,虽然消音了些许,还是能感觉到地面微微的震动声。
  藜麦端着水靠在墙上,看着外面五光十色,群魔乱舞,思绪在光线昏暗中越行越远,真是再见时候,恍如隔世。
  他们这酒吧算是综合性的,大部分时间和空间都是用来喝酒,听歌,跳舞舞,偶尔间插着各种表演,外面有吧台和调酒师,酒柜里堆着许多漂亮的酒瓶和酒杯。
  不过整箱整箱的啤酒都是从后面仓库运出去的,也有单纯过来凑热闹酒量不太好的。
  所以酒吧里虽说不至于卖牛奶吧,但是果盘冰水雪碧之类的也有,水果都是前面有要再现切,冰块之类也都是准备好备在冰柜里的。
  厨房里有个大叔兼职厨子跟库管,现在还不是酒吧最忙的时候,大叔正闲着呢,溜达过来跟藜麦唠嗑,“你是小林同学?”
  藜麦点点头,“嗯。”
  大叔精神焕发,满面红光,眯着眼睛打量他一眼,“有前途,你们那学校,我儿子考了三年愣是没考进去,这都高三了,还在家用功呢。
  说不考进去,就不上大学,他妈惯着他,我还拿他没办法,气死个人。”
  两人随意聊着天,很快前面就忙起来,林卿小跑着进来跟他报单,“小梅姐的演唱耽搁时间了,老板说给每桌送一箱啤酒一份果盘,叔你快准备,等下我进来拿。”
  说着扛着两箱啤酒往外跑,大叔皱眉骂了句,“又是那小娘们找事儿!”
  骂归骂,手下的动作不停,撸起袖子洗手开始切苹果,果盘不难,他也做惯了的,速度很快。
  藜麦喝完水,从旁边拿了多余的一次性手套,帮他装盘摆盘,然后放到旁边台子上等林卿来拿。
  这波足足忙了半个小时,才稍微缓过来。
  厨房大叔切完最后的果盘,把手里菜刀扔开,脸色很不好看,“那小娘皮就爱没事找事,给她三分颜色她就抖起来了,迟早得被人收拾!”
  指着旁边果盘,“你给小林送送吧,他这来回跑,估计也累得够呛。”
  藜麦端着果盘往外走,正是中场休息时间,光线不甚清晰,能看到人,藜麦在大厅里环视一圈,找到林卿,几步走过去,“这送到哪桌?”
  林卿正在给人点单,见他过来,略微皱着眉,随即指了指左边角落里的桌子,“那边,你送完赶紧回去。”
  藜麦点点头,把东西安生送过去,就要回后厨待着,还没走出几步就被人从背后拽住袖子,“小哥你别着急走,我请你喝酒。”
  “对呀,着什么急,来来来,坐下陪我们说会儿话。”
  看他拽着个人,桌子上人跟着起哄,“我打赌这小哥长得肯定很好看。”
  “我可去你的吧,你座位那角度,小哥过来你就正好看到了,还打赌,傻子才跟你赌呢!”
  “哈哈哈哈,这里面好看的小姑娘、小伙子都多,不过我这拽的这个,可是最好看的,我都坐这看大半天了,都没他好看。”
  拽着他的人正笑着,仿佛为自己的眼光感到特别自豪,说着就站起来伸手去揽藜麦肩膀,“小哥你别害羞,陪我们坐着聊会儿天,别光顾着跑来跑去的,那多累啊。”
  藜麦躲开他的动作,转过身,见拽住他的人年龄也不是太大,估计就十七八岁,旁边他几个朋友也大多这个年纪,动作中都透着些年轻稚气。
  嘴上花花,倒并不像是故意找麻烦的人,最多也就是开个玩笑的程度,藜麦也就没生气,“我只是帮忙送东西,这就得走。”
  他这一回头,拉着他的人反倒愣住了。
  他们只是几个朋友闹着玩儿,觉得无聊说要来酒吧里找个好看的小哥小姑娘陪着玩会儿。
  不过毕竟大家年龄都不大,有贼心没那贼胆,搁这偷摸盯着漂亮小姐姐看半天也没动手。
  趁着藜麦送果盘的机会才把人揪住,这还是因着不敢调戏小姑娘怕被骂耍流氓呢。
  说什么拽住的是最好看的,扯淡呢,就刚刚那光线,三尺之外也就能分清楚个男女了。
  ——他是真没想到自己拽住这个小哥,确实好看,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五官就跟拿水彩油墨涂出来的样。
  像是画报上的明星,尤其是一双眼睛,真是漂亮,澄澈温和,偏偏又深不透底,看他这一眼,就跟能把他们都看透似的。
  而且他总觉得看着有些眼熟,略微皱着眉,“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藜麦笑了,“现在流行这样子搭讪吗?”
  拽着他袖子的人有些尴尬,讪讪的笑着,挠了挠后脑勺,“不是,我是真觉得你有些眼熟,不过咱们应该也没见过面。
  你长得好,我要见过肯定不会忘。”
  说着他爽快的笑着,伸出手把藜麦的手掌握在手里摇了两下,做出握手的姿势,“我叫齐略,修身齐家的齐,雄才大略的略,我们是市一中的学生。
  今天我18岁生日,这不成年了,解禁了,就跟朋友来酒吧玩儿,若是有冒犯之处你别介意啊!”
  藜麦觉得他这样子还挺可爱,他自觉是几十岁的人,也不会真跟个小孩子计较,闻言便点点头,“没事,那你们玩儿,我先……”
  “别急!”齐略拉着他,笑出两颗小虎牙,有几分调皮,又显得格外有活力,“你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不然我不放你走!”
  这就是熊孩子一个。
  藜麦暗道,不过他笑起来还挺好看,也就不跟他计较,“我叫藜麦,这下该放手了吧。”
  齐略听话的放开他,“你在这儿工作吗,我以后可以来这里找你吧。”
  藜麦点点头,“行啊。”
  齐略高兴的笑着,“那说定了,我之后有空再过来找你玩儿。”
  藜麦转身就走,略微挑了下眉,那你可能就永远找不到了,不顾他毫无说谎之后的负罪感,毕竟齐略能这般莽撞的拽住他,他说个小慌也不算什么吧。
  林卿注意到他被拉住,点完单急着赶过来给他解围,“你没事儿吧。”
  藜麦摇摇头,“几个学生,就闹着玩儿,还是咱们学校的,叫齐略,你认识吗?”
  林卿才松了口气,他确实认识齐略,“咱们学校高三的,大大咧咧的性子,不是那种喜欢欺负人的,成绩也还不错。”
  藜麦见他不太忙,就跟他聊两句,“你还认识高三的人啊。”
  林卿点点头,想了想,又有些犹豫,最终还是跟他说道,“齐略有个表弟也在我们学校念书,跟我们同级读高二。
  家里有钱,成绩也好,长相很漂亮,算是女生心目中的小王子形象,在学校里很受欢迎,也挺出名的。”
  他不是爱在别人背后说人是非的性子,不过觉得跟藜麦相处得来,加上藜麦跟他关系不错。
  尤其是担心他晚上太晚自己回去不安全,特意过来陪着他兼职下班,他也不是不感动的。
  算起来,这大概是他人生中唯一接收到别人给予的直白好意,就算违背自己原则,也破天荒就要提醒下藜麦注意,“不过之前学校里发生了些事情。”
  他犹豫着,有些为难,不知道怎么开口,从何说起,藜麦就有些疑惑,“怎么了?”
  林卿尴尬的笑着,“齐略表弟是全校前十的成绩,重点班的,班上同学挺喜欢他,也都跟他玩儿挺好。
  不过高一上半年的时候,全校第二的那同学,因为偷了齐略表弟的东西,被人告到老师那里,后来经查实之后就被开除了。
  下班学期……下半学期的时候,当时全校第一的那位同学因为跟齐略表弟告白,那封情书被他在体育课的时候,不小心掉到操场上,被人捡走去贴到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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