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需要。
也别跟他说什么他父母曾经找过他的话,从他被扔掉到他跟秦封离婚,其中足足三十几年时间,若真是有心想找,早该找到了。
毕竟当年他跟藜奶奶居住的房子一直在那里,没有被动过。
就算他不住在那里,周围的邻居都搬走的差不多了,可是当时那片儿老城废弃新城区改造,对应分配购买的房子都是固定的。
甚至不用去查档案,在县城里随便找个人问问都能知道搬到哪里去,真要找他,其实也容易的很。
可他们非得拖到藜麦三十好几才开始找人。
……要么就是有钱人家里出了什么事儿需要他这个儿子出面顶缸。
要么就是他父母家里并没有什么钱,可能是家里晚辈不顶事儿,要找他这个被扔掉多年的儿子,回去给他们养老。
他可不相信他父母是在孩子丢了三十几年后,突然记起来自己还有个儿子流落在外,然后对他产生了感情,要找他回去。
——谁还能信这个?
他不愿意提及自身父母,拿着东西,“再见。”
往学校门口走去,留下秦封在背后看着他,只觉得头痛欲裂,他的麦子,实在是太难讨好了。
简直像颗砸不烂煮不软的铜豌豆儿,让人根本无从下手。
藜麦没有直接去食堂,先回了趟宿舍,正巧在门口遇到准备去吃饭的林卿,见他这么早就回来还有些微惊讶,“你怎么回来了?”
藜麦也不打算瞒着他,“跟齐略闹翻了,不乐意留在他们家吃饭,就先回来了。”
他回宿舍放了东西,跟着林卿往食堂去吃午饭。
林卿凡事不爱多问,自然也没有问他怎么会跟齐略闹翻,只在心里觉得要是他们闹翻,那肯定是齐略的问题。
毕竟藜麦那般好的性子,从来不与人轻易翻脸,点了点头,“那正好,咱们顺道儿吃了午饭再去图书室看会儿书。”
等下了宿舍楼,又想起来件事儿,“对了,早上你们刚走不多久,上次晚上送咱们回来那位秦先生过来找你。
见你不在宿舍,问我你去哪儿了。
我见他没有什么恶意,就跟他说了你去齐略家的事儿,这个没什么影响吧,我看他还挺担心你的。”
藜麦捏着手里饭卡,随意的点点头,按照这个时间算起来,秦封应该刚从深圳回来。
之前秦封送他们回宿舍的时候,跟他们说去深圳可能会耽搁些时间,满打满算这也才过去一周。
这人就就忙完那边的事儿赶了回来,估计是白天黑夜连轴转了,秦封拼起命来总爱这样,仗着自己年轻力壮什么都能干得出来。
也就难怪他现在是那副要死不活,有气无力的的模样。
至于能让他这般拼命,紧赶慢赶要快点回来的原因,藜麦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心里却也知道,多半是因为自己。
从深圳回来,来不及回家,就想过来看看他,放心的给他把药送到手里,结果在学校撞了个空。
知道藜麦根本没有把他说的话听进去,还自己个儿撞到齐略他们家里去,顾不得生气恼怒,转身还得去把人接到手,才能放心的合上眼睛睡一觉。
藜麦心里便有些不是滋味,他看了眼自己手上厚厚缠绕着的绷带,点点头,“没事,他不是坏人,只是我跟他有些嫌隙,不爱跟他接触罢了。”
上辈子他这只手废掉之后多有不便,这次从受伤开始他就格外注意养护手上伤口,用得都是好药,平日里也很注意清洁,没让掌心再沾过水。
伤口愈合的还不错,里面被伤到的筋骨还在慢慢长长,外面皮肉已经开始收口,逐渐愈合的地方,也确实会有些发痒难忍。
还没到他忍不住要挠的地步,不过除了秦封,大抵也没有其他人会惦记着他的伤口如何,还会出去一趟都会记得给他带点药回来。
这种被惦记被照顾的感觉很不赖,他不讨厌。
或许错过秦封,他可能这辈子也再遇不到一个能这般对他好的人。
甚至在心里会忍不住的去想,若是……若是他不知道上辈子曾经发生过得那些事儿,该有多好。
若是,他胆子能够再大些,或者性子里能够再多些不顾一切、天不怕,地不怕的无畏也就好了。
他就能攒足够的勇气,敢跟秦封再试一次。
可惜他知道那一切,并且他没有足够的勇气,所以他只敢像只受了惊的蜗牛,慌乱不安的躲在自己壳里。
自欺欺人的以为只要自己能躲着不漏头,自己的世界,就是安全的。
他轻轻的叹口气,略微点点头,“嗯,我跟他一块儿回来的。”
说完他敏锐的察觉到林卿对秦封的称呼变动,把脑子里那些思绪甩开,略笑着问他,“秦封跟你说了什么,感觉你倒是还挺喜欢他的?”
林卿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封哥说我们两还在上学,老去酒吧也不好,毕竟也怕哪天让老师和同学撞见。
说他接下来,会在咱们学校外面开个小公司,问我愿不愿意周末过去帮忙整理下资料,跟着他跑下腿,做些类似助理的工作。
也就周末去,平时可以把资料带回学校整理,工资不太高,不过等后期做的好,可以加工资。”
虽说工资不高,但是时间正巧跟他们上学时间错开,并且离学校近,也没有被抓包举报的危险,总体来说还是比他现在在酒吧里兼职好得多。
他边说着边去看藜麦脸色,心里也清楚秦封之所以跟他说这些,愿意用他,都是因为他跟藜麦走的近。
完全是沾了藜麦的光,“我没答应他,就想先跟你说说,你要是不愿意我去的话,我就不去。”
藜麦听完,略想了下,点了点头,“可以去。”
他本来是想着等他下个月满十八岁之后,可以先在学校附近买个小门面,开个小店卖酒。
只有周末开门,要买的顾客也就周末来,若是等后面发展起来,熟客多起来,没时间过来的,也可以接送货上门的单子。
按照他预想的规格,他跟林卿两人应该是足够能够跑下来的。
不过按照他规划的这些,肯定是不及跟在秦封身边能学到的东西多,毕竟秦封上辈子从白手起家到最后身家上百亿。
虽然占了点国内经济飞速发展的便宜,可能做到他这一步的,已经算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
至少藜麦是从内心觉得自愧不如的。
况且秦封对手下人也真挺好,要不他当年去世之后,那些人虽然看不起藜麦,也还能真听他的,把那么些财产真丝毫不损的交到藜麦手里呢。
藜麦是真拿林卿当朋友,自然也会为他着想,“秦封这人,手段能力不差,你跟着他慢慢学,能学到很多有用的东西。”
林卿点头,又有些担心的看着他,“可是你跟他,是不是有些不和……”
倒也谈不上不和,就感觉是秦封竭尽全力要往藜麦身边儿靠,那黏糊劲儿,就跟班上男同学看到漂酿女同学差不多。
可藜麦却也态度明确,你离我远点,越远越好,怎么着就不想沾上他。
他总感觉两人关系有些奇怪。
原谅他还年轻,又不是几十年后那个信息爆炸的年代,对于同性恋的了解根本没有。
新世界大门还没打开,脑子里根本就没有“两个男人也能在一块儿”的这种概念。
藜麦可不想带偏他,闻言也只是笑笑,“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况且你是你,我是我。咱两处得来就一块玩儿。
你有事儿了,我帮帮你,我有事儿了,你肯定也不会袖手旁观,这就是朋友了。
你又没有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儿,去秦封那边,也不会对我有什么不好的影响,自然不会因此做不成朋友。”
林卿才略微放下心来。
吃过午饭,藜麦想着去五中去看看路蕴,就跟林卿说了声,去隔壁学校找路蕴。
他当时陪着路蕴报名入学,知道他宿舍教室在哪,看时间估摸着路蕴应该正在宿舍休息,直接就绕到宿舍楼去了。
五中学费收的高,教学楼和宿舍规模都比一般学校好得多,宿舍装修的跟家里差不多,四人间,配洗衣机和小冰箱。
藜麦到的时候路蕴正顶着本书站在墙角,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练着站姿,余光瞄见藜麦出现在门口。
站姿也不练了,兴冲冲的跑过来拉着他的手,“哎哟,麦子你可舍得来看我啦!”
说着把藜麦拉到旁边椅子上坐下,自己弯腰捡起那本刚被顶在脑袋上的书,在藜麦旁边坐下。
叽叽喳喳跟他说话,“我这两周可累死啦,学校里面的老师简直没有人性,还不比你拉着我跑步的时候呢!
至少咱们两跑步,你好歹还让我正常吃饭呀,现在我不仅要跑步,还得上各种力量练习课程,他们还不让我吃饱!
每天就给那么两粒牛肉,米饭只给半碗,鸡蛋也不让多吃,汤都只给半碗呀,就连蔬菜也只给一碗!
我的天啦,你能想象得到我过的什么苦日子嘛!”
他跟竹筒倒豆子似得说了一长串,藜麦在旁边看他,脸都瘦了一圈儿,稍微凸显了点儿五官。
往常因着不忌口,有些粗糙甚至长痘的皮肤也改善许多,就剩下几颗顽固痘印,看着也略白些。
坐着的时候哪怕是在抱怨,脊背不自觉挺的笔直,看上去比往常精神的不是一星半点。
而且气色不差,半点也不像他所说的,被饿惨了的模样,就放下心来,笑着,“我看你倒是过得不错。”
路蕴平日里的训练都完成的一丝不苟,也从不喊苦喊累,看着藜麦才忍不住抱怨几句。
抱怨完也就好了,“嘿嘿,那不是不能给你丢人嘛,咱们好歹是花了大钱才进来,总得物有所值才说的过去。”
说着又很开心的跟藜麦分享他的成果,“我这两周一共减下去12斤,昨天我专门去模型室看了, 12斤的脂肪有那么——大一块。
想着从自己身上掉下来那么大一块肥肉,我就特别开心!哈哈!我现在穿之前的衣服都是松垮垮的,都快不能穿了。
我准备再穿两周,等稍微再瘦点就去买新衣服。”
藜麦也高兴他变得更好些,安静的坐着,等他高兴劲儿过去了,才跟他说明来意,“我这次过来其实是想要问问你,你的艺术课程选的怎么样了,你准备学什么?”
路蕴稍微刚收敛了点儿自己情绪,听见他问,又两眼冒光的冲他笑着,“我准备学音乐,我连自己主攻的乐器都决定好了,就学小提琴和钢琴!
我们家条件可以给我买个小提琴练手,钢琴就先用学校里面的,到时候参加艺考也先用小提琴,不过封哥说了,等我真考上大学。
如果到时候我能凭着艺考分数,跟你考进同一个大学,他就买架钢琴送给我!
说到这个,封哥是去哪里发财了,我这次见他连车都买了,他那车可不便宜吧,跟我家的小皮卡看着就差得好多呀!
对啦,麦子,你大学准备考什么学校,我先对照着琢磨琢磨分数。”
藜麦却早已经听得愣住了,“你什么时候见过秦封了?”
第38章 表弟
路蕴想了想自己见到秦封的时间, “就上周末的事儿,封哥说过来找你,顺便看看我。
我们就聊了会儿,他知道我转到五中来读书,将来是打算走艺考路线。
也关心我大学准备念什么专业,还专门去找老师了解过我们学校的课程。
给我参考建议说读美术和音乐方面都挺好,要不我还是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清楚。
不过封哥好像变了很多啊, 怎么说呢……”
他费了老大劲儿,可以称得上是绞尽脑汁来想找个合适的词语, 出来形容秦封现在的状态。
无奈读书太少,实在是想不出来, 最后只能“哎哎”的嗷两声, 懊恼的感叹着,“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不过就是感觉他特别靠得住。
哎,麦子你说这人跟人差别怎么那么大, 封哥也不比咱们大多少呀,也就比咱们大不到一岁吧。
论理儿来说, 他也就个初中水平,念书还不如咱们多呢, 咋就能那么厉害, 脑子是怎么长的呀。
不说这个了, 你们两是什么时候和好的?”
藜麦脸色有些不好, 直直的看着他,“我们根本没和好。”
路蕴楞了下,“怎么会……”
他跟麦子打小一块儿长大,光屁股穿一条裤子的,从来不分你我,当时秦封来找他的时候,态度特别自然,顺手就是把他当弟弟照顾了。
他看着倒像是当时还跟藜麦在一块儿的时候,他们三个的相处模式,自然也就以为秦封跟藜麦早和好了。
秦封跟他说什么他也没客气,又以为是秦封从哪里发了大财回来,提着要送他钢琴的时候,半开玩笑半认真的,他也就没直接拒绝。
要真是秦封跟藜麦压根还没和好,他跟秦封的交情,可没有到他能收秦封礼物的程度呀,他当时不管是不是玩笑,就不会接这句话啦!
这边又怕自己这边冒冒失失跟秦封见了面,到时候藜麦在里面夹杂在里面难做。
有些尴尬的笑着,使劲儿薅了把自己细碎的短发,“哎,这可真是……不是……哈哈,这封哥也没告诉我,我就以为……你两已经和好了,真不好意思啊,麦子。
不过还好我这也还没有收他送的礼呢,我自己个儿就能买个小提琴用,我还能学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