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林安文在一旁搓着艾条,语重心长道,“人在这世上,总是难免和别人产生争执的。可是除了打架,还有许多别的办法能解决纠纷。事实上,拳脚能解决的问题,反而是最少的。”
盛朗闷着没啃声,不大像听进去了的样子。
不过林安文反正看不到,睁着一双瞎眼继续说:“人做事呀,要考虑一个风险和回报。你冒着断胳膊短腿,甚至丢命的风险和他们打架,最后得到了什么回报?你就算打赢了他们,他们疼个几天,难道就不会继续嘲笑你了?”
盛朗喉咙里有隐隐的咕噜声,像一头生气中的狗。
“必须打!”他咬着牙,目光凶狠,“打到他们再也不敢笑我为止!”
“嘴上不笑,心里就不笑了吗?”林知夏给盛朗裹着胳膊上的一道口子。
盛朗轻蔑道:“怕我就够了。我要让他们再恨我也不敢找我麻烦!”
“幼稚!”林知夏讥笑,“黄飞鸿的电影看过吗?人家清朝的人都知道,光是靠武功是没用的。管你拳头和飞毛腿再厉害,洋人还不是一枪就把你给撂翻了?你打服了一个,后面还有一百个,一千个。你这辈子什么事都不干,就专门去和看不起你的人打架?”
盛朗烦躁而困惑。
很少有人和他这样认真坐下来讲述人生道理,更没人能说到他的心里去。
他是彻底野生野长的孩子,没懂事就被妈丢下了,养父根本不管他。外婆只懂管他吃饱饭,学校老师更是无法驯服这野狼一样的孩子。
既然没有得到过呵护,也就从来不知安全感是个什么滋味。
永安对于盛朗来说,就是危机重重的原始丛林,到处充满了捕食者。而这只小狼崽子只有一口獠牙,一副拳脚可以用来自保。
“人呀,都是捧高踩低的。”林安文说,“你现在年纪小,没钱,没势,那些势利的人当然会欺负你。你将来发达了,什么都不用做,他们都会过来对你点头哈腰讨好你。”
“那现在呢?”盛朗问,“他们总来找我麻烦!”
“忍呗。”林知夏给盛朗身上的淤青喷着云南白药,“等实在忍不过了再打。你得把自己的看得重要一点,别动不动就出手,那样太跌份了。”
最后这句话倒是一脚踩中了少年人好面子的心。
电视里,真正的老大可轻易不自己动手的。找盛朗麻烦的都是柴哥的手下,也不是他本人。
“小孩子,心思不要那么重,不然长不高的。”林安文把艾柱递给了儿子,“给你朋友灸一下,除一除湿气。对了,小朋友,饿了吗?吃面条吗?”
盛朗先是狼吞虎咽地吃掉了半盆子肉臊面,然后趴在林知夏的床上,被灸得皮肤微微出了一层细汗。
林知夏的房间其实就是客厅,床就是一张摊开的折叠沙发。
一张折叠木桌,身兼饭桌,茶几和书桌等功能。需要换灯泡时,它还能当高凳子用。
窗外雨声淅淅沥沥,林知夏坐在桌子边写着卷子。
台灯照着男孩雪白俊秀的脸,浓长而微翘的睫毛,尖上发亮,沾着雪似的。唇不自觉地抿着,显得很严肃——这是一个林知夏自己都不知道的习惯。
“你就那么喜欢做功课?”盛朗忍不住问。
“喜欢呀。”林知夏头也不抬,“你不喜欢?”
盛朗皱眉撇嘴:“无聊死了。反正怎么学都弄不懂。”
林知夏边写边说:“我弄得懂,就喜欢。越难的题,解开的时候,就觉得特别爽。大概和你打架打赢了一样吧?”
盛朗没说话。
这个混血少年带着忧郁的脸在光影明暗之中真的特别好看,鼻梁高直,唇红润饱满,眼睛如两块碧绿的翡翠。
他妈妈怎么舍得丢下他不要?
林知夏合上了语文卷子,又换了一本数学卷子翻开。
他问盛朗:“你喜欢什么?打架除外。”
“我不喜欢打架。”盛朗说,“我从来不主动去打没招惹我的人。”
“游泳呢?听说你拿过奖。”
“还行吧。”盛朗说,“有奖金,而且游泳队吃得挺不错的,队里的人也都不敢招惹我。”
“你好像很容易被招惹到的样子。”林知夏吐槽。
盛朗想怼回去,但是被艾条烤得骨头都暖暖痒痒,身下的沙发床又是他长这么大睡过的最软和的床了。
盛朗舒服地眯起了眼,要是有尾巴,肯定已经摇了起来。
“游泳还挺好玩的。”少年的声音渐渐含糊,“在水里很自由,想去哪里都行。没人能拦着我……”
林知夏写完了数学卷子的时候,盛朗已经趴着睡着了,嘴还半张着,可别流哈喇子弄脏了床单。
林知夏把艾灸盒取走了,拉起毛巾被盖在盛朗布满淤伤的身子上。
灯熄了,整个屋子沉入幽幽夜色之。
林知夏掀起毛巾被,轻手轻脚地钻了进来。
盛朗这家伙的睡相太糟糕了,长手长脚支拉着,占据了大半个床。林知夏不得不把他的手脚轻轻挪开,才能好好躺下。
雨更小了,凉爽的风吹着窗帘呼呼飘动。楼下的巷子里有猫在叫-春。
盛朗在黑暗中睁开了眼,望着林知夏尽在咫尺的侧脸。
林知夏发出均匀绵长的呼吸,胸膛微微起伏。窗外微弱的光勾勒着他干净漂亮的轮廓。
盛朗端详的目光充满好奇。他小心翼翼地凑近了点,鼻翼翕动,嗅了嗅林知夏的气味。
甜香,带着一股奶味,有点刺激食欲。
盛朗舔了舔嘴,喉咙里下意识地咕咚了一下。
他从记事起就没和人睡过一张床,也受不了有人靠他太近。但是大概林知夏的气味太好闻,就像一枚奶糖,盛朗的戒备在这个雨夜放至最低。
他面朝林知夏侧躺着,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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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盛朗被林知夏起床的动静弄醒了。
“干吗?”盛朗的起床气不小。
“嘘……”细细软软的手捂住了他的唇,“我爸还在睡呢。我要去送奶,你继续睡吧。”
可盛朗的睡意被这只手赶得一干二净。等林知夏从浴室里出来,盛朗已穿好鞋在门口等他了。
“走吧。”盛朗说,“我得在我外婆醒来前回去。不然她要骂死我。”
话虽这么说,可盛朗一路跟着林知夏到了奶站。
他把林知夏赶去一边,自己和奶站的职工装奶,然后看着满满一车斗的奶,长腿一跨,坐在了车座上。
“那我呢?”林知夏傻眼了。
“坐后面呀。”盛朗翻白眼,“你就这么点大,后面又不是挤不下。”
林知夏只好歪着屁股坐在车斗里,带着盛朗一起送奶。
盛朗把三轮车蹬得几乎风驰电掣。林知夏在后面一个劲叫:“慢点……哎下一个路口往左……停停!到了!哎呀你又跑过啦!”
永安的道路补丁叠着补丁,坑坑洼洼。盛朗可不像林知夏会避开那些坑,三轮车被磕得要飞起来,奶瓶在筐子颠得哗啦啦直响。
“盛朗,你特么看不到地上的坑吗?”林知夏一边扶着筐子,一边骂,“颠碎了老子的奶瓶,你这次打算拿什么来陪?”
盛朗生气地蹬得更用力,车又在一个坑洼里重重地颠了一下。
林知夏忍无可忍,朝着盛朗的后脑就扇了一下:“你没长耳朵还是瞎了眼呀?”
盛朗吱一声刹了车,回头愤怒地瞪着林知夏。
这小孩儿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居然敢扇他脑袋?
“看什么看?”林知夏站在车斗里,比盛朗要高出一大皆,盛气凌人,“要帮忙就好好地帮,别帮倒忙。哪怕是再小,再简单的活儿,都要尽力而为去做好,这是做人的根本!”
盛朗深吸了一口气,胳膊上的肌肉都鼓了起来,却又转过身,继续蹬着三轮车。
这一次,车走得稳了许多。
林知夏偷偷地松了一口气,扇过盛朗脑袋的手里拽着一把汗。
“那个,”盛朗说,“你真的要去读九中?”
“是呀。”林知夏说,“你不也是吗?”
“我是体育特招生。你是考进去的?真的?”
“这还有什么好作假的?”
过了一会儿,林知夏听到盛朗在嘀咕:“好学生怎么会那么凶?”
“好学生怎么就不能凶了?”林知夏反问,“我还会用弹弓打人呢,百步穿杨,无人能及。我不招惹人,可别人也别想欺负我。我爸教我的,做人可以安分,但不能老实。”
盛朗回味着最后一句话,好半晌没有出声。
等到了盛朗家门口,两人终于分道扬镳。
林知夏叫住了盛朗,递过去了一瓶奶:“喏,今天的工钱。”
“一瓶奶就把我打发了?”盛朗不屑地笑了一下。
林知夏一怔,他从没见过一个男生笑起来会这么好看。
过了片刻,他才说:“给你就拿着,矫情个什么?喝完了别丢瓶子。瓶子还值一块钱呢。”
“知道啦。”盛朗抓着奶瓶,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回头见,奶瓶仔。”
林知夏瞪着三轮车走了,丢下一句话:“少打架,小狼仔。”
第10章
好像就是从那之后,两个孩子的来往突然密切了起来。
林知夏每天送完奶,都会从盛朗家门口经过。而盛朗也正好起床开门,把小摊子摆出来。
清脆的车铃声在安静的小街里回响,说不出地悦耳。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起身回头。林知夏正跨坐在车座上,一脸清爽的笑,整个人又干净又好看。
“你的奶。”林知夏晃了晃手里的奶瓶。
经济宽裕点后,外婆立刻就给外孙定了牛奶,生怕孩子长不高。
盛朗走过来,伸手拿奶瓶。林知夏却把手一缩。
“喂!”盛朗粗声道。
林知夏挑眉:“东西呢?”
盛朗嘁了一声,把昨天的奶瓶递了过去:“拿好了!别磕了碰了,又讹我头上。”
林知夏这才把今天的鲜奶递给了盛朗。
“等等。”盛朗又把林知夏叫住,“我外婆昨天蒸了花卷,让我给你包一袋子回去。”
盛朗的外婆很喜欢林知夏。
这老太太虽然大字不识几个,却有孟母教子的觉悟。她最见不得盛朗和社区里那些小烂仔混在一起,林知夏这样读书用功的好学生,才是她外孙应该结交的小伙伴。
林知夏救了盛朗后,老太太掏出家底买了一份大礼,专程上林家道谢。
林安文当然没有收下这礼,但两家算是结了好,允许了彼此的孩子在一起玩。
“你要多跟着小夏学习。”老太太有事没事就念叨外孙,“你这脑子,我就不指望你读书有出息了。但是能跟着人家学学为人处事。你别撅嘴,和猪拱子似的。人家小夏还比你小半岁,可那机灵劲儿,你蹬着风火轮都赶不上……”
学习不学习两说,但是盛朗确实渐渐习惯了林知夏这个人每天都会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习惯了每天那个时候都会听到清脆的车铃声。
人的习惯挺奇怪的。
到了后来,盛朗每次见到林知夏,哪怕林知夏没有骑车,可盛朗耳朵里依旧会响起一阵悦耳的铃声。好像林知夏同电视剧里的人一样,有了出场音乐似的。
林家的屋子经过一整日的暴晒,入夜后泼了水,还得好一阵才能凉下来。所以林知夏吃了晚饭就去盛朗家的店里,玩到该睡觉了才回家。
盛朗外婆开的杂货铺子生意还不错。
铺子里卖的东西是有讲究的,除了日常的生活用品,就是各种廉价的烟酒,然后各式各样的成人保健用品。
生活用品是卖给街坊邻居的,烟酒是卖给饭店里的客人的,保健用品的消费群体,主要是一些昼伏夜出的女人。
浓妆艳抹,喷着廉价的香水,穿着高高的鞋,有破洞的丝袜,一颦一笑都透着一股麻木的妩媚。
林知夏觉得她们是一群早就亡故的游魂,每入夜后,才借了一具人类的躯壳出来卖笑,吸取一点阳气。
盛朗在小旅馆长大,对这一片声色早就见惯不怪了。他熟练地清点着安全套和保健用具,型号,价钱,记得比他课本上的功课都要清楚许多。
这少年在做生意上有些天赋,无师自通学会了促销和捆绑销售。比如买多少套套,就送一盒快要过期的润滑液,或者买一个保健用具,就送瓶印度神油什么的。
盛朗长得实在俊美,只要他肯稍微放下一点身段,说一两句好听的话,女客们都纷纷乐意掏钱包。
林知夏在店里见识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这东西是怎么用的?”林知夏拿着一个保健用品翻来覆去地看,用他聪明的脑袋也揣摩不大透这东西的用途。
像是个溜溜球吧,又不能溜,绳子也太短了点。要是甩着打人吧,这么轻,也打不疼人呀。
“你也有不知道的。”盛朗很得意。
他一把将那东西夺了过来,从抽屉里扒拉出一截电池,熟练地装上。一摁开关,那小球就嗡嗡地震动了起来。
林知夏惊奇地瞪大了眼,“然后呢?”
“什么然后?”
“就这样震来震去的?会闪光吗?会放音乐吗?”
盛朗啼笑皆非:“还放音乐?你以为它是啥?”
“它是啥?”林知夏不耻下问。
盛朗语塞。其实他也不大懂。他知道这些东西是用来干嘛的,却是不知道该怎么用,以及用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