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沙发上回过头去看丈夫,猜测能看到他什么样的反应。
男人却只撩起眼皮瞥了一眼挂在墙上的电视屏幕,像是回应他的期待,只是语气淡淡的:“怎么突然看起了这个?”
“打开电视就是你的观影记录表,我就看看你平时都看些什么节目。”陆明臣盯着丈夫的眼睛,言不由衷夸起了电视里的女人,“她很美,我不喜欢女人都觉得她很美。”
丈夫突然笑起来,好似开玩笑:“别人都说在遇到喜欢的同性之前,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同性恋。这话反过来也可以说,在遇到喜欢的异性之前,也不会发现自己其实是异性恋吧。”说完他拎着购物袋去了厨房。
一转身,脸色便阴沉下来,心里后悔莫及。怎么就忘记删掉这条记录了?怎么这么不小心?也怪丈夫从不看电视,所以放松了警惕。
但陆明臣并不放过他,跟着宋书华进了厨房:“你这话很有道理,说不定哪天我真就发现我喜欢的是女人。”
“嗯,人探索自身也是一个一生的议题。”宋书华赶他,“你今天见客户也累了,出去歇着吧。”
“还好,我来摘菜。”陆明臣拿过晚上要吃的青笋开始削皮,继续纠缠,“你觉得那个脱衣舞娘怎么样?”
“在喜欢女人的男人眼里,她应该是完美的。”
“在你眼里呢?”
“一个完美的女人。”
“蒂塔.万提斯,连名字都那么特别。”陆明臣使出了杀手锏。
丈夫的观看记录里,其他都是各种类型的电影电视剧,只有这一条脱衣舞表演。他不相信丈夫这么爱女装,只会看这一条。肯定是他看过很多,但都删了记录,而这一条是反复看反复删,重复太多,总有一次忘记了。
丈夫的艺名叫Tita,和Dita Von Tess的名字只有一个字母之差,这一定不是某种偶然。而更让陆明臣肯定的是,他看丈夫的表演,那种神情和媚眼,和电视里的脱衣舞娘有着相似的魅惑。
丈夫有些木然地扭过头,怔怔地看了他一眼,突然笑起来:“明臣,你今天怎么了啊?我也只是随手点进去看了看,她是很完美,但不管她完不完美,我都不喜欢女人啊。”
“我没说你喜欢女人。”
“但你在她身上纠缠不休的,是介意我看脱衣舞吗?那我以后不看了。”宋书华强硬地结束了这个话题。
“……”
陆明臣心口发沉,丈夫怎么能做到这样?他的心理素质,他这种出神入化的演技,难怪这么多年,要不是看到了丈夫站在舞台上,他一丁点也没有对他产生过怀疑。
“对了,你不是电话里说有事要告诉我,什么事啊?”
“哦,你等等。”
陆明臣洗了手,从厨房出去了。
见丈夫从视线里消失,宋书华深深吐出一口气。
他今天怎么回事,是真的只是介意自己看一个女人的脱衣舞表演吗?但这种介意发生在陆明臣身上,倒也不算太奇怪,他一贯排斥这些。
不一会儿男人回来了,拿了两只淡绿色的绒布首饰盒。
他把两个盒子递给丈夫:“端午快到了,送你件礼物。”
“什么东西?”
其实从这盒子上的logo,宋书华就已经认出来了。梵克雅宝——一个专门做女士饰品、香水的牌子。
看到这个品牌,惊喜就像细小的浪花一样,轻波微荡。但在扩散开之前,就被巨浪一样的疑惑给覆盖了。他不知道丈夫送这家的东西给他是什么意思。
“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你知道我不戴这些。”
“我说过了,戴不戴是你的事,但是送节日礼物是我这个丈夫的本分。”陆明臣又怂恿他,并盯着他的脸,试图捕捉一些细微的情绪,“连看都不想看一眼吗?”
“没有。”宋书华很为难似的,蹭了蹭手上的水,揭开一个盒子,很快眉头蹙起,发出疑问,“怎么是女士手镯……”他又揭开了第二个盒子,“怎么这个也是?还买两个?”
两只黄金钻石手镯,一只宽一点,一只窄一点。宽点那只表面点缀了十几朵梵克雅宝标志的四叶草,每个草叶中间镶了一颗钻石。窄点那只,则是单排镶钻的设计。两只黄金镯子沉甸甸的,在灯光下反射出华丽精致的光。
“两个可以配着戴,这样。”陆明臣接过去,把两个镯子都扣在丈夫白皙的手腕上,一宽一窄,搭配起来十分相宜,比起单戴一只,两只戴起来别有一种情致,“我让导购给我试的,比一个好看。”
宋书华却把手从丈夫手里抽出来,脸上有点尴尬地笑着:“明臣,这是女士的,我戴不合适。我明天去把它退了吧。”说着把镯子摘了下来。
丈夫脸上毫无破绽,陆明臣期望出现的惊慌和惊喜全部没有。
他好像一个滚圆的铁球,用光滑坚硬的表面包藏着他的秘密,让人无从下手去探求丝毫,陆明臣有些烦恼。而无论真实反应还是表演,丈夫摘下手镯的举动都让他有些气恼。
“不喜欢就扔那儿吧,有什么可退的。”
“可是……”
“我送你的东西你不用的还少么?不想戴就不要戴吧,买了再拿去退,我丢不起这个人。”
宋书华只好闭上嘴,垂下头去。陆明臣一副不高兴的模样,甩手出去了。
他坐在沙发上气鼓鼓地想,要摊牌吗?从内里把这个无懈可击的铁球给打破?他已经快要忍受不了这种状态,明明已经千疮百孔,却仍要表演无事发生,粉饰太平。
但如果摊牌,这再坚硬的铁球也会瞬间破碎,随之一起被打破的还有他们的婚姻。就像一根火柴丢进原本已经沸腾的热油,熊熊大火燃烧起来,并不会管那些该烧那些不该。
陆明臣狠狠挠了几把头发,这对于他来说实在过于煎熬了。
他也实在没办法继续压着心中这种种的情绪再面对丈夫。在吃饭前,他就回房间收拾了点东西,也不说理由,就说会出去几天,不确定什么时候回家。
丈夫看他拎着箱子,不问他去哪里,也不问做什么,只是试探地问道:“饭菜马上好了,吃了饭再走吧?”
陆明臣深深地看了丈夫一眼,喉头滚动,半晌才说:“不吃了,你自己吃。我不在家,你好好照顾自己。”
“你在外面也要照顾好自己。”
陆明臣把箱子放在车上,在地库呆了一阵,抽完两只烟,驾着车,往公司旁边他长期租赁的公寓开过去。
他已经很久没有去那里了,那地方一直也没有人住,自然没人打扫,肯定特别脏,也不知道这个时间还能不能找到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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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华坐在饭桌上,心不在焉地往嘴里塞着食物。
丈夫今天实在很反常。为什么会点到蒂塔的视频?为什么会送他女士的手镯?这一切都是偶然吗?
如果不是偶然,丈夫又在试探什么?
也不是不担心。从父母家到现在这个他自己的家,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地活了这么多年,这已经成了他日常的一部分。累是肯定很累,但悬得太久的心也总会麻木,不光是像看不该看的东西忘了删除,还有的是对结果如何已然不那么在乎了,有点破罐破摔的味道。
他已经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让所有人都满意,他已经只能做到这个程度,如果还不行,那也别无他法。
目光落到餐桌上的那两只浅绿的盒子上。他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这下彻底没了吃饭的心思。
他抓起盒子进了卫生间,那里才有大镜子。他挽起衬衣的袖子,把两只镯子扣在手腕上,先是举在灯光下细致地瞧。
真是漂亮啊,无论是光泽、造型,还是透露出的华丽精致的感觉,都实在太美妙了。这手镯恐怕得十几万一只,果真比他那人工钻石的项链上档次很多。虽然丈夫从来不查他的账,他也从不给自己买过于奢侈的饰品,他怕万一。哪怕不是怪他花钱多,只要问他花到什么地方,他也不敢说自己花来买女款的首饰了。
对着灯光看完,又把手臂横在胸前在镜子里细看,手镯依然很漂亮,只是自己这身土气保守的男人装扮一点也搭配不上。他只能想象着自己身上正穿着那件裸色刺绣的真丝晚礼裙,在灯光下,在舞台上,在众人的瞩目中。
第43章 当我不再爱你
轻盈梦幻的音乐,渲染着男人沉郁而略显病娇的歌声——
吃下去,吃下去
把你的舌头给我,吃下去
把你的眼睛给我,吃下去
舌尖走遍你的身体,把你的高丸吃下去
……
舞台背景是紫蓝色的光,一束金色的光芒打在舞台中央,打在正唱着歌曲的男人身上。
他一身裸色丝绸长裙,上半身松散,散着碎钻的窄肩带挂在秀丽的肩,整个后背从后肩到后腰全镂空。裙子到了下半身骤然收身,绷紧的胯和臀,缚住他柔美的曲线。裙边不对称,一边露出他穿着水晶高跟鞋的脚,一边长裙曳地。随着他的漫步,从侧面和后面都能看见他水波一样荡漾的腰身曲线。
他头发梳成了光滑的发髻别在后脑,上半张脸罩着黑色的渔网面纱,他的眼波被这面纱阻挡,拉开了和客人们的距离。
今晚的他,显得疏远而且高傲。
今晚的Tita涂着鲜艳如血的红唇,仍点了水晶泪滴。但他笼罩在那金色的光芒里,与以往哀绝的气质不同,此刻他看起来那样昂贵,那样高不可攀。
所以当他唱出这样的下流词儿,台下激动不已,不断哄闹着——
“给你吃啊,TT。”
“大XX,想不想吃……”
……
高傲的男人不为所动,唱歌时嘴角微微翘起,似有若无一丝嘲讽的笑。下流和高傲同时在他身上淋漓尽致地呈现,他才是这爱情游戏的女王。
他继续唱——
像吃棉花糖,吃掉你的自由
像吃冰激凌,吃掉你的爱情
像吃草莓蛋糕,吃掉你的忧伤
当我不再爱你,我就将你吐出来
当我不再爱你,我就将你吐出来
像狗吐出它,嚼不烂的骨头
……
男人坐在阴影当中,目光犹如针尖紧紧锁定舞台,辛辣的酒精从舌尖蔓延到喉咙,他试图撇开所有的怒和怨、爱与恨,试图从台上的男人身上读出一点他的真实。
陆明臣因忍受不了丈夫对他的应付,又怕自己再急火上头,干出点什么不理智的事情,干脆离家出走,已经一周了。
丈夫很谨慎,在他离开后第三天,才来QUEEN表演,今天才是第二场。上一次是下午,这一回是晚上。
看着台上唱着这种词儿,特别是这样一幅模样的丈夫,实在很难将他和平日里那个软得有些懦弱的男人联系起来。今晚的他,像一个S女王,手里只差一根皮鞭,或许不需要也行,他脚上的高跟鞋也能惩罚那些恶心扭曲灵魂。
这是他丈夫的真实吗?咬紧的牙关绷紧了男人的面皮。一定不是的,这是表演,不是现实。可丈夫面对他时,又何尝不是在表演?
不,他至少也看到了一点点真实。丈夫的右手腕上,明明白白地戴着他那两只梵克雅宝的手镯。他握着话筒时,那镯子便滑到小臂中间,举起手臂舞动时,那镯子便在灯光下折射出金色的光。似乎心知肚明自己有多么漂亮,那黑网纱罩后的目光,也时不时从举起的手腕上掠过。
丈夫喜欢他送的手镯!
明明他只是想慢慢试探出丈夫是否真的想成为一个女人,这种对女性首饰的喜欢是他不想看到的。但也是这点喜欢,成了这众多虚假的表演中,对他唯一真实的慰藉——丈夫终于喜欢了一件他送的礼物。
陆明臣咽了几口唾沫,也不知道是酒精还是激动,他眼眶有些发热。
这首歌听完,下一首要等压轴了。
陆明臣提前出来,拿了手机,去附近一家福林记买了一些丈夫喜欢的蛋糕,又给唐驰打电话,让他过来帮忙送到后台。
从第一次开始,这一两个月以来,唐驰已经帮他送过不下二十次了。也不知道他这个助理怎么每次都能混进去,有几回陆明臣觉得麻烦,让店员送,无论如何都送不进去。
或许是同情他们老板的遭遇,唐驰对他这个请求往往有求必应。很快他们在酒吧门口碰了面,陆明臣把东西递给他。
“真的很感谢你,一会儿我请你吃宵夜吧。”
“不用客气的,陆哥。”接着年轻男人叹了口气,“其实我觉得你老公可能从来都没有吃过你送的蛋糕。我去那么多次,和他们后台好多人都熟了,他们都说Tita不会要客人送的东西,也不会搭理客人,让我别白费力气。
“所以,我觉得你也别白费力气了。要不干脆你自己去后台送一次,说不定还能见着他的面。”
“没关系,你去吧。”
据唐驰说,他去后台这么多次,不仅一次都没能把东西送到Tita手中,连面都从来没有见到过。陆明臣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坚持什么,丈夫不要客人的东西是好事,起码不会因为一些物质上的东西再次出卖自己。但他又实在担心丈夫饿着了没有东西吃,听唐驰的意思,他们后台环境挺差的。
不过今天和以往有那么一点不一样,刚刚在店里,他终于把那个一直在脑子里酝酿的念头付诸实施。他让店员帮他写了一张卡片,上边留了一个他新开的电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