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火[现代耽美]——BY:云雨无凭

作者:云雨无凭  录入:04-06

  并不是为丧事专程来的,只是陈淮水来得巧了,他想在回学校之前见一次祝富华,问问他缺什么,和他说几句话。
  夏季,午后的蝉声不落,太阳是一团会飞的火,树最绿最茂盛,孩子们穿着到腿根的短裤,从街这头跑去街那头……而发生在这些景象中的具体的事,更会成为许多年忘不掉的烙印。
  陈淮水和大院的朋友们一起吃了饭,他将次踏上航程,去往英国了,这次不会很快回来,大概会待一年,甚至两年。
  走前的一天和蒋杰骑车兜风,两辆自行车从微热的马路上碾过,天不那么亮了,但还没黑下去,蒋杰用口哨吹半首流行的舞曲,问:“要是过两年你找一个外国老婆,是不是就留在英国不回来了?”
  “我才不,”陈淮水说,“我一定要回来,外国不需要我,但我的国家需要我,哪怕我不怎么起眼,但读了书总归有用。”
  风将少年们的衣衫鼓起来,蒋杰扶着车把,戴着一块很贵的手表,他长得明朗英俊,和陈淮水一起长大,从小到现在,俩人都无比要好。
  蒋杰嚼着泡泡糖,说:“我还是决定子承父业,去部队了,我爸天天跟我念叨,都要烦死了。”
  “你不想去吗?”
  “倒也不是。”
  天边染上美丽的红色,楼房的剪影有许多种形状,谁家养的鸽子飞起来一大群,从树顶掠过。
  “你知道什么是牵挂吗?”陈淮水问道。
  他的眸色沉下去,眼睛看的是前方。
  蒋杰笑着说:“你这还没走呢……就开始舍不得家了?”
  “有一个原本不重要的人,我忽然和他重逢了,知道他过得很不好,很不好很不好,前几天去找他,本来想说几句话,问问他缺什么,可正赶上他奶奶走了,我就没进去打搅,”陈淮水先是缓缓吸气,继而缓缓吐气,他说,“我妈老说她把我生得心软,她说得挺对的。”
  “男的还是女的?老还是小?”蒋杰所问的都是重点。
  “你乱想什么呢,就是小时候一起玩儿的朋友。”
  “你家真是不一样,我妈最烦老家的亲戚来借钱了,她和我爸都没什么同情心。”
  陈淮水轻笑一声,说:“你真的别造谣啊,干爸干妈那么好的人,被你说得这么不堪,要是我跑去告状,干爸一定‘军法伺候’你。”
  晚风里,全都是少年人恣意的笑,十七八岁,怀揣梦想,想要的全是那么宏大、那么纯粹、那么美好的。
  陈淮水与蒋杰笑闹着,把车子蹬得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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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续……


第9章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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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年的春天刚来,祝富华就再次去了工地,他做着不需要技艺和思维的力气活,混迹于一群质朴粗糙的民工中,学会了在下工后喝得很醉,也学会了一些野蛮露骨的玩笑。有时候,一群人挤在脏兮兮的工棚里,在黑白电视机上看《西游记》。
  转眼之间就到了六月。
  下午的阳光仍旧清亮,巷子里的车铃声飘过来响在耳畔,王月香坐在床边,把顶针套在手指上,穿针引线,她比从前苍老了太多,抬起眼皮,眼角处的细纹就显露出来了。
  “富华,”王月香说,“小奔脑子是不太好,有点儿傻,也比你年龄大,但听妈说,妈是这么想的,她家里还算是富裕,不嫌咱们,要是你和她结婚,小奔爸的铺子可以给你一间,你现在就得想想,是要副食店,还是要五金店,你想要哪个?”
  “我,我不知道呀,”祝富华脱了脏兮兮的外裤,里面是一条穿了很久的短裤,他捧起杯子大口地喝水,喝完了半杯,接着说,“我还不认识她。”
  “星期天你们见见?”
  “为什么要见?”
  “看一看啊,她也看一看你啊,虽然说妈见过她了,可你没见过,”王月香很快就给祝富华的外衣钉好了扣子,她抬起头,嘴边挂上了笑意,说,“你肯定会喜欢她的,她长得漂亮,挺文静的,个子……个子大概到你肩膀那儿。”
  “这儿?”祝富华把手搭在自己肩膀上,饶有兴趣地问。
  “对,大概就是,我心里有数。”
  “这么快就见面吗?”祝富华问道。
  王月香放下装针线的笸箩,清了清发干的喉咙,说:“你不小了,都二十岁了,小奔二十四了,要是入冬前能礼成是最好的,明年秋天我就能给你俩看孩子了。”
  “看孩子……”祝富华站在那儿,木讷地重复王月香的话。
  王月香说:“我明天就去逛百货大楼,挑几块好布,给你做一件新西服,再早点儿准备孩子的衣服。”
  祝富华对情爱和婚姻尚且懵懂,没什么向往,因此也少了反叛,他带着好奇和不解,在妈妈的安排下忽然认识了段小奔,第一次见面,段小奔穿着一条纯白色的连衣裙,袖口和领子上都有漂亮的花边,她微卷的头发不太长,扎了两个短短的辫子,用红色的发绳绑着。
  祝富华换上了一件很久没穿的衬衫,他一手里拎着两瓶汽水,一手里是电影票,看的片子是段小奔照着海报选的,叫《大桥下面》。
  “还没到时候。”祝富华第三次抬起胳膊看手表,这是祝有才以前戴过的,平时都锁在王月香的箱子里。
  段小奔的嘴唇抿起来,成了一条缝,她不笑也不闹,咬了咬牙根,说:“哥,你是哥吗?”
  “不要瞎说,我是弟,我比你还小呢。”
  “给我买个奶糖好不好?”段小奔使劲地锤着祝富华的胳膊,看似询问,却是命令。
  祝富华龇着牙齿,把两拳都还了回去,说:“我没钱,我没钱给你买糖,看电影的钱、汽水的钱都是我妈给的。”
  于是,脑袋不太聪明的这俩人快在影院门前打起来了,段小奔比祝富华还傻,祝富华被她折磨得没办法,就从路边摘了一截草尖,说:“这个也很甜,不信你试试。”
  段小奔把草尖放进嘴巴里,小心翼翼地咀嚼,她说:“不好吃。”
  “待会儿就好吃了,要再等等。”
  祝富华说得那么真诚,段小奔就抿着嘴点头,她二十四岁了,可比三岁的孩子还好骗,祝富华把汽水的瓶子塞进她手里,说:“你待着,我去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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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是认识了,后来就是熟识了,见了两三次,祝富华的孩子气就冒出来,他的注意力没太久,耐心也没太久,尤其是在他觉得毫无回报的事情上。
  第四次,就完全不想去见段小奔了,王月香气得满屋找鸡毛掸子,她舍不得对祝富华动粗,顶多是装模作样的吓唬。
  “你到该结婚的年纪了,就该这样,”王月香说,“妈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大姐都已经满院子跑了。”
  “我就不去,打死我都不去,没什么好玩儿的。”
  “你去公园里看看,那些年轻人都是怎么处对象的,你拉她的手呀,搂着她呀。”
  “那你自己去拉她的手!”
  “怎么会有男人不觉得女人好呢?你看她,文静又漂亮,不闹腾,还穿得好看,你就没一点儿想法?妈知道,你就是脸皮薄,所以不好意思见人家,”王月香脸上又挂起笑,她说,“等你开窍了就知道女人的好了,以后有了老丈人给的铺子,她给你生个一儿半女,晚上做好了饭在家等你,给你端洗脚水,她肯定也能体贴妈,妈以后就能好好享福了。”
  祝富华努力地想了半天,仍旧参不透王月香口中的“女人的好”到底是什么,他知道人都是要结婚的,他也是愿意结婚的,可现在,他感觉不到结婚有什么好。
  祝富华眼中,结婚是所有人都会做的、没什么趣的事情。
  这天,王月香又是唱白脸又是唱红脸,先是威逼,再是利诱,过了一个多小时,祝富华才勉强将星期天的约会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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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祝富华一样,这一年的陈淮水真的变成个大人了,他刚过完二十岁的生日,穿着柜子深处翻出来的旧军裤,以及熨得平整的衬衫,刚倒完时差,人还不太精神。
  时隔两年的相见来得突然,周天的公园里到处都是人,祝富华和穿短裤的姑娘坐在湖边喂鱼,他穿着一件深红色的西装上衣,头上缠着纱布,皱着眉,看起来像是觉得无聊。
  陈淮水从身后拍祝富华的肩膀,祝富华被吓了一跳,他站了起来,回过头。
  “头怎么了?”陈淮水指着他头上的纱布。
  祝富华没反应过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仍旧面无表情地冲着陈淮水发呆。
  “头怎么了?受伤了吗?”陈淮水抬高了声音问他,猜想自己的模样太着急,因此又换了一张笑脸。
  “不是,”许久,祝富华才慢吞吞地回答,他说,“干活的时候磕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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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续……


第10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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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富华被王月香刻意地打扮成这样。
  身上的深红西装洗得发白了,看起来的确不合身,里边的衬衣是浅蓝色,腰带扎得很紧,祝富华又很瘦,因此,宽松的衬衣鼓了起来,他的手像是没地方去,犹豫了几下,选择乖顺地放在裤缝上。
  “太久没见你了,”陈淮水说,“感觉样子有点儿变了。”
  “嗯……变了吗?”祝富华抬起手摸着脖子,转头看向身旁的段小奔。
  段小奔背对着陈淮水,着急地抓着祝富华的胳膊,另一只手往湖水的中央指,说:“鱼,快看,有鱼来了。”
  祝富华皱了皱眉,但看起来没到生气的地步,他把段小奔的手指头用力掰开,毫不留情。
  陈淮水问:“这是谁啊?以前没见过。”
  “这是小奔,我妈让我们来相亲的,你肯定没见过。”
  有了这个回答,陈淮水自然明白了八九分,他不由得在心底叹息,无措地旁观两个可怜孩子之间的荒唐事。
  段小奔说起话,就如同还在上托儿所的孩子,她在太阳底下眯起眼睛,对着湖里的游鱼大喊大叫。
  一旁,祝富华皱着眉把头埋下去,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影子。
  这是整座城市里最大的公园了,所以,星期天在这里相遇不是奇怪的事,陈淮水问祝富华吃没吃饭,祝富华笑着说吃过了,可陈淮水还是带着祝富华往外走。他在公园外面的商店前停下脚步,买了两块面包,两罐健力宝,像哄小孩儿那样分给祝富华和段小奔。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陈淮水问。
  祝富华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我妈没跟我说。”
  走在林荫道上时,祝富华还是热得满脸都是汗,陈淮水让他把外衣脱下来,可祝富华不愿意,他说:“怕弄脏了。”
  “不会,我帮你拿着。”
  陈淮水把祝富华的外衣抱在手上,段小奔啃完了面包就横冲直撞地玩耍,没人能拦得住她。
  一只麻雀落在地上,段小奔急忙去追,结果撞到了祝富华,因此,祝富华的肩膀狠狠撞在了陈淮水身上,热天的汗湿感瞬间变得强烈,祝富华险些摔倒了。
  陈淮水伸手抱住了他,说:“你走这边吧,我走这边。”
  可是,祝富华急忙皱着眉头推他,从他的手臂里逃出来,说:“我身上太脏了,别这么挨着。”
  段小奔又去跟别人家的小朋友玩闹,险些把人家弄哭了。
  “你喜欢她吗?”陈淮水问道。
  “喜欢谁?”
  “她。”陈淮水冲着段小奔抬了抬下巴。
  祝富华从来没经历过相爱,也没从身边他人的身上看到许多相爱,多浓烈的感情才算是喜欢呢,他不太会界定。
  “不算喜欢吧。”
  “那为什么要结婚?”
  “我不知道。”
  陈淮水刁钻的问题一个个冒出来,祝富华为难得快要落泪,他紧紧地攥着拳头,又说:“你去问问我妈吧,我不太会说话。”
  陈淮水怎么也没想到,祝富华居然因为自己的问题生气了,但有点像小孩做样子,所以没什么威慑力,陈淮水说:“好了,不问你了。”
  “我没生气,”祝富华像是会读心术一样,说,“我是傻瓜,不像你,念过书,什么都知道。”
  “没人会管自己叫傻瓜的。”
  “我就是傻瓜,我知道。”祝富华这一刻居然是古灵精怪的,他微微弯起嘴角,看着陈淮水,陈淮水忽然凑近了一些,也盯着他看。
  说:“你的眼睛真好看。”
  “我三姐也说过……说我眼睛好看。”
  剩下午后的风是微醺的,染在人脸上,透出淡淡的、漂亮的血色,祝富华抬起手擦着自己脖子上的汗水,他今天不穿那身干活的衣裳,浅蓝的旧衬衫把他打扮得像个学生。
  这两个人的目光没有一刻是移开的,就这么盯着对方看,像在幼稚地比赛一样。
  “等我……”的确猜不出祝富华想说什么,他思考了许久许久,才说,“等我结婚的时候,请你来喝喜酒。”
  “喜欢才会结婚,不喜欢就不会结婚的,就算结婚了也不会幸福。”
  “我妈说男人娶了女人,再生个孩子,就会觉得幸福。”
  陈淮水没法与祝富华讲理,可觉得心里像猫在抓挠,怎么都不舒服,他说:“要是你结婚的时候我已经回来了,那我肯定去喝喜酒。”
  说完之后,陈淮水忽然有点后悔了,他瞬间觉得这个承诺很荒唐,比祝富华的婚事还要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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