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办?司徒瑾寝食难安。仅靠巡检司这百十号人根本守不住边境,当年太-祖打天下时曾和螭国交手,对方可是出了整整几十万人马,双方一口气追打了二百多里路!战火经过之处烽火连天,寸草不生!若是螭国全力大军压境,那司徒瑾无计可施!现在只所以两国能相安无事,司徒瑾只能归功于天时地利,因为恶劣的环境所限,那螭国浩荡的大军不便翻越鹰头山!
即使如此,司徒瑾还是去找了曹达,提出要曹达支援财物,巡检司要制战车火器,盖营房校场,招兵役急训。曹达倒是像专门在等他这句话,不仅满口答应,而且承诺银子要多少给多少。但是他却提出了一个苛刻的条件,曹达想让他们曹家旗下的民团和打手进入军团,并且让他的六弟做军团的副官!
司徒瑾不由得一声冷笑,二话没说立刻拂袖离去。
曹家民团打手?一群不学无术小混混!杀了他们都嫌脏了自己的刀!让曹六当副官?简直扯淡!曹六不仅不会服从管教,还会和他们曹家军自成一派,造成军心不稳!
由于和曹达谈崩了,司徒瑾心情不是太好。而晋伯看着司徒瑾的脸色也很无奈,他和朝歌,还有司徒瑾本是三足立鼎之势,在巡检司内各有分工,各项事宜均处理的井井有条。但是现在,朝歌去了农场,他又经常和司徒瑾轮值带队巡山,署衙内偶尔会造成顾此失彼的情况。
晋伯既是司徒瑾朋友,也是上下级关系,有些时候,在严肃的军事政治舞台上,即使上级做了冲动的事,下级也不好逾越直言,只有婉转提醒。比如司徒瑾见曹达这件事,如果晋伯在身边注意暗示,定不会出现闹僵冷场的情况。而是使出“缓”字决,先向曹达提出回去考虑。
晋伯的建议则是让司徒瑾答应曹达的条件,当然,具体的事情可以迂回处理,到时候给那曹六权利架空,曹家军只当步兵上战场打头阵,当肉盾使不就完了!反正刀枪无眼,死人是常事,连曹达也无可奈何。
唉,这司徒瑾,军事上专业,政治上糊涂啊!
司徒瑾终于在喝了杯凉茶后,开口道:“我们实在太需要银子,农场建的也太慢!而且那天晶石作坊回钱更慢,听说杨小迷又准备在绵州府和临月城建商铺,前期铺垫花费的太多,实在有些等不及。”
“是啊,我们需要银子,不如这样,让我再单独会会曹达,看看他……”
“不许!”司徒瑾怒目圆睁的一拍桌子。
“怎么可以你我轮流都去找他!那个曹达,真给他天大的脸了!几个月前在巡检司门口对阵时,你我都看到了,他那帮手下净是些什么东西!不过是一群贪生怕死,好赌滥嫖的囊糠之徒!怎么可能让这些人混进巡检司,不仅毫无纪律,而且还带坏了风气!我宁愿招一批新兵重头开始训练,也不愿将自己的心血浪费到这帮杂碎身上!”
晋伯无言,司徒瑾说的也没错,这帮曹家军的确不好管理。军人的天职是什么?就是服从!如果一个将领带着一帮不听指挥的军队,简直是场灾难!
司徒瑾的恩师乔将军是出了名的治军严厉,最有名的一次就是他坐在轿内走在上朝的路上,由于当时的临月城正处于寒冬之季,天空中飞满了鹅毛般的大雪,乔将军看到一名军士的手扶着轿子,被冷风冻的通红。他只说了一句:“去手!”
结果当时护轿的几名军士齐唰唰的挥刀将自己的一只手斩下,这就是绝对的服从!
此时,有军士来报,说人求见司徒瑾。
司徒瑾心里一动:“是谁?”
那军士拱手道:“是叶……”
“叶剪秋?快让他进来!”
司徒瑾心里一阵愉悦,连紧绷的身体也松懈下来,嘴角也不由自主带上了笑容。这小子终于来看他了!他要先去小屋里躺着,让叶剪秋给他按按摩,顺便踩个背亲个嘴什么的……司徒瑾的笑容越来越大,双眸也闪闪发亮。那个小家伙看起来温顺乖巧,其实在某些方面热情奔放,这种性格反差实在是令人刺激,光是想想就觉得躁热……
没心没肺的司徒瑾早已忘记那天对叶剪秋的冷言冷语,更别提那个声色犬马的良辰公子了,他是谁呀?
那军士见司徒瑾高兴,有些拘谨地道:“大人,是叶家二妹来访,不是嫂子……”
“叶家二妹?她来看什么?”
司徒瑾愣了一下,晋伯见状,对司徒瑾道:“小姑娘这么远来了,让她进来也好,听听她有什么事。”
“好吧,让她进来!”
司徒瑾内心有些失望,但仍是耐心坐在那里,静等叶婉珍上门。
☆、六十八
很快,叶婉珍进了门,司徒瑾不禁打量了面前的小丫头一番。
显然,这丫头是只身徒步来到署衙,整个人如同从水里捞上来似的,肩膀上的布料已被汗水湿透,红通的脸上汗水直往下滴。尤其是还背着一个看起来不堪重负的大背篓,不禁让人想伸手帮帮这可怜的丫头一把。
虽然看起来她非常辛劳,但仍保持得体的礼仪。素衣荆钗,不施脂粉,神态安静,举止从容,就连额上不停滑落的汗水,也被她轻抬衣袖慢慢沾去。
司徒瑾心里暗道,这叶家二妹果然和她哥哥一样,不管干多少活,连脚上的鞋都是纤尘不染的。不管再苦再累,好像也不会发脾气,永远是那么温柔和气。
真是不错,看起来这叶家二妹也是一个能吃苦耐劳,质朴的农家孩子。
看着面前司徒瑾暗暗赞许的目光,叶婉珍心里暗自得意,她来之前故意换下水烟罗裙,洗下一脸铅华,只为像一枝开放在田间地头,最朴实的小花般出现在他面前。看来,司徒瑾果然吃这一套。
叶婉珍向前施了一礼,静声细气地道:“见过大人,小女子是叶家二妹叶婉珍,就在青阳镇的水云裳绣坊作工。今日二妹我去府里找大哥,可是大哥已经不在府里当差,二妹想着,大哥有可能在署衙,于是二妹就来这里碰碰运气,大人莫要怪二妹鲁莽唐突才是。”
一旁晋伯不禁心生疑惑。这叶剪秋去了农场做工,府里众人皆知,怎会无人相告?
显然,司徒瑾并未考虑太多,他开口道:“你大哥去了农场,府里是找不到他的,只好让你白跑一趟。”
一听此言,叶婉珍好像受了一惊,她抬起仍透着红晕的小脸,双眼水气十足般似泣非泣:“大人,为何好好的,我家大哥就不在府里当差呢?他为何去了农场下地干粗活?可是我的大哥犯了什么错事么?大人,我们兄妹自小乡野长大,不懂诸多规矩,还望大人对大哥多多包涵体谅才是。”
“你想多了,他只是另有安排,而且你哥他……并没有什么错。”
司徒瑾很满意,这叶家兄妹情深,血浓于水,叶二妹谈吐得体,看来家教不错。
听到这话后,叶婉珍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又抬起袖子轻轻沾了沾额头上的汗水。
司徒瑾表示关心:“外面天热,你且坐下休息一下,喝杯茶再走。”
“谢大人。”
叶婉珍小步轻移,来到离司徒瑾远远的一把椅子上,规规矩矩沾着椅子边儿坐下,低着头不安地抠着自己的手指。
司徒瑾暗笑,这个丫头背着个大篓子坐在椅子上,篓子比她占的地方还多,那丫头眼看就要从椅子上掉下来了,就不嫌篓子碍事么?真像一只小猫闯进了陌生的地盘,呆羞而又拘谨,倒真是哪哪都神似她大哥。
“将背篓放下吧,看起来很沉,里面装的是什么?”司徒瑾的语气温柔了许多。
叶婉珍一听此言,慌忙站起身来道:“回大人的话,这里面全是大哥给老家的亲戚买的毛皮口袋,足足一百条呢。”
“他让你捎回家的?”
“是的。老家的亲戚经常让大哥在镇里买些货品,大哥买完就放在府里,然后由我去取出送回老家。上次大哥让我还送回家一袋米,还有几十斤的瓜菜等物。”
“你自己取,自己送?”
“是的。”
“你自己走四十多里路?”
“是的。”
司徒瑾不禁皱起眉头,一袋米至少几十斤,再加上瓜菜,那个背篓能装百十斤左右,这样一个小丫头顶着烈日,背着沉重的货品独自走路回家,叶剪秋这哥是怎么当的?
叶婉珍点点头:“看起来二妹我没有什么力气,但是我很能干的,并不像表面看起来这么柔弱。虽说二妹在水云裳做工,但是我最少五日内就要回家一次去看望父母,专门下地干些农活,还上山放养牲畜。”
“你坐下说话,不必拘谨。”
司徒瑾示意她坐下,叶婉珍只好小心地又坐了下来。
“你家里现在是什么情况?”司徒瑾用手撑起下巴,开口问道。
“回大人,我家里有三亩薄田,皮狙兽十余头,还散养了几只鸡,家人全部都住在一间洞屋里。今年赋税的时候,我家里交了一百斤粮,三头皮狙兽,万幸,今年交完税还有余粮吃,不用每天喝皮狙肉汤了。但是爷爷年迈,父亲身体不好,大姐天生有疾,幼弟不懂事,家里的活计几乎都是母亲一个人做,所以我抽空回家帮帮母亲,替她解些辛劳。原本这些活是大哥和我一起做的,只是现在他难得空闲,所以我每次单独回家,路上连个做伴的人都没有……”
叶婉珍越说越委屈,最后竟然撅起了小嘴。
司徒瑾的眉头皱的更深了,他早就知道叶剪秋家贫困,但并没有更细致的去了解,现在听到叶家二妹的话的后,他心情有些沉重。但是他同时也很佩服,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眼前这个女孩子竟然这么操劳能干。
“那真是辛苦你了,若你在青阳有什么麻烦,可直接来找你司徒大哥,你莫要害怕,把你司徒瑾大哥当成自己人。”
叶婉珍感动的道:“司徒哥哥,二妹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说实话,二妹在青阳其实很孤单的,绣坊的活很重,常疲惫不堪,二妹经常想家想爹娘,常常哭半宿。虽然大哥也在青阳,但是大哥他事情太多,直到现在,他忙的还不知道水云裳在哪里呢!只有我得空时去找大哥一聚,但是大多数也见不到他的人。”
司徒瑾不禁又皱了一下眉。
这叶二妹是在抱怨么,是不是想让他给叶剪秋多些时间休息探亲?虽说叶剪秋是被卖到府里的,可是他司徒瑾并没有将叶剪秋当下人看,更没有对他有太多管制,对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从来不过问。
可是叶剪秋在府里时好像并没有那么忙啊,为什么他不经常回老家,或是看望在青阳做工的妹妹?他这个叶家大哥,也的确有些失职,还没有小妹妹懂事。
叶婉珍谎言很有技巧,假话里掺一大半真话,而且每句话都两头烧香,留有后路方便日后解释圆谎。若有人质疑,倒也能糊弄过去。但是时间长了,等人们深入了解她后,是绝对不愿再和这种人打交道的,太累!
晋伯不动声色上前给叶婉珍倒了一杯茶,叶婉珍又诚惶诚恐的站起来,细声细气的对晋伯道了声谢,晋伯点点头,又坐在一边去了。
晋伯一直没有说话,他闲散抱臂坐在司徒瑾身边听两人的对话,隐隐有点兴趣。
叶剪秋虽然恬淡寡言,但是开心的时候那笑容绝对是发自内心的,表情也是自然的,让人感觉很真实也很舒服。
但是这个二妹嘛……看她动不动就站起身来道谢,行礼,规矩倒是懂的真不少。但是说话不敢抬头,眼睛也极少直视,脸庞娇若芙蓉,声音小的像蚊子哼哼,四肢细瘦脆弱,个头矮的只到自己胸口。看起来即使在家里干过农活,但也不像她说的那么经常。
试想一个小女子要撑起多口的农家,肯定在风沙和烈阳中练得一身钢筋铁骨,早就没有了女孩子的鲜嫩水灵。由于常年劳作,定是一幅眼神刚强,四肢强悍到能独自在田间地头拿锄头赶跑野狗的模样。
如若不然,她怎么能扛动一百斤的粮食,怎么能推动沉重的铁犁,怎么搬得动山上的炭石?就算是行走在路上偶遇到一个坏人她就很快完蛋!
见关系拉近,火候差不多了,叶婉珍这才开口说出自己此行真正的目的:“司徒大哥,我有件事想对你说。”
司徒瑾抬起头,对她道:“有?4 裁词滤道淳褪牵槐亟粽拧!?br /> “嗯。”叶婉珍咬咬嘴唇,装作有些害怕的样子道:“前些日子,我在水云裳见到了一个黑衣人,他会飞,而且飞的又高又飘……”
司徒瑾不以为意,笑了笑道:“不要害怕,那是青阳的一个神偷,只偷东西从不害人。”
“可是……”
“相信大哥的话。如果再遇到这个黑衣人,你当去找杨小迷才是,他可是对神偷非常感兴趣。”
司徒瑾心想,这个叶二妹运气挺好,能有幸见到神偷的真身。
晋伯突然发了话:“那神偷是男是女,你可看清了?”
“嗯,小妹看清了,是位男子,个子很高。”
司徒瑾和晋伯相视一眼,司徒瑾道:“很多神偷和易容缩骨之术是相辅相成的,有时扮男有时装女,有时也会扮成垂垂老妪和垂髻幼童,掩人耳目以浑淆视听。”
没错,神偷还会隐身呢!所以晋伯表示肯定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意见罕见地一致通过。
“可是,他看起来很有威胁,只怕会在青阳镇引起祸端。”
“放心,二妹你也看到他到访水云裳了,可是并没有引起什么恶果。以后莫要害怕,报上我的名号,直接找杨小迷就是,他定会护你周全。”
她的直觉很准,那黑衣人看起来富贵无双风华盖世,绝对不是什么区区神偷!!但是司徒瑾不理会这茬,叶婉珍的希望落了空,她暗暗咬了咬牙。
叶婉珍自从那晚遇到黑衣人,就夜夜苦苦守候,可惜,那人再没来过。
万分失落的叶婉珍扼腕叹息,痛心疾首,那天的月下偶窥本是她绝好的机会,但是她却失去了!
据传贞娘子是流落到青阳的京都名媛,她美丽端庄,心性善良,举手投足大家风范,简直是一个接近完美的女子。即使如此,叶婉珍仍能感觉出来,那贞娘子并不是他什么特别的人。
叶婉珍觉得,全天下所有的女子在这种至尊风华的人面前都如尘埃,他的字典里绝对不会有“专宠”两个字。
她想了很久,决定放弃从贞娘子身上找线索,因为一旦贞娘子觉察到她的意图,只怕她连水云裳一天都呆不下去了。离开了水云裳,她就没有住处,也没有资金来源,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证。饭都吃不饱,如何去找人?
那天晚上,她如同做了一个终生难忘的梦,那个夜游神一般的黑衣人在她心里深深地烙上了印痕。她羡慕黑衣人踩过房顶上的砖瓦,双脚走过的青石板,就连他推开的房门,坐过的椅子,弹奏过的琴,沾过双唇的酒杯,她都羡慕!因为,他触碰过……
所有他接触过的东西,无论是死物还是活人,那皆是与他有缘。而她自己那晚偷窥的尊容,也不知道多少年修来的缘分!
她不甘心缘分如朝露般就此消溶,她要找到他,用尽手段逼他现身!
若是向外人透露黑衣人的行踪,定是大忌,那黑衣人极有可能会杀了她!但是叶婉珍不在乎,她只在乎自己连当个仇家的资格都没有。
叶婉珍心里清楚,她只是个一芥草民,微小的如同蚂蚁。她没有强大的家世背景,也没有异术仙方,更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凭什么和他并肩站在一起?只怕连对方的衣角都碰不到!
都说痴迷沉醉一个人,要么得到他,要么毁了他。但是,你若连俯身下跪的机会都没有,如天地之隔那么遥远,又该怎么办?
那只有想办法让其厌恶,嫌弃,痛恨……总之,要比形同陌路强!无论再难看再狼狈不堪的方式,只要两个人在生命中有过那么一点点交集,就足矣!
有些人的爱,就是这么贱到骨头里!
她第一个想到的是杨小迷,可是她很快又自我否定了。同类是很了解同类的,那杨小迷是个左右逢源,心眼比莲藕还多的家伙,他根本不可能把她的事当成正事。若是万一杨小迷感了兴趣,也找到了那黑衣人,他定会和黑衣人单独交好,而将她叶婉珍抛到九霄云外!
所以她就想到了司徒瑾。
司徒瑾在青阳镇是有名的热血青年,性格梗直,脾气豪爽,定不会做些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小人之事,若是他答应查案,定会全力以赴,而且也不会将她叶婉珍置之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