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舞花开(穿越)上----似曾相识颖归来

作者:  录入:07-02

“怎么了?”不愧是一帮之主一代大侠,花行天反应迅速地一个鹞子翻身从床上跳了起来,双脚不丁不八地站开,一手握拳放在腰间,一手成掌挡在胸前,待左顾右盼一阵并未发现敌情后,终于松了手,转身看着我疑惑地问道。
我瞪着这个不知道多让我震憾却又没有丝毫自觉的人恶狠狠地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花行天一看警报解除,立马重新爬上我舒适的大床,无耻地拉过我的棉被盖在他自己的身上,闭上眼答道:“来看你呗。”
我一时卡了壳。探望前一夜和自己醉酒的朋友(?)应该也没什么大错吧?可是,我这个主人并没有允许,他是怎么进来的?还睡到了我的床上?我家里那么管事、佣人都是死的么?我气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死死地盯着他。
花行天可能感觉到了我不善的目光,慢吞吞地坐了起来,道:“咦,你不想睡了,也好,都申时三刻了,你不是一顿饭都饿不得的吗?快起来吃饭吧。”一边说着,一边拿过我的外衣,伸手一揽我的腰,想把我从床上拽起来。
我像触了电般躲开他的手,从床的另一头爬下床,一把抢过他手上的衣服为自己穿上,冷着脸说道:“花帮主,大家不过第三次见面,请自重。”
花行天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之蝶,我以为我们昨晚做的事已经很亲密了呢。还有……”他把脸凑得更近了,双唇几乎贴在我的耳廊边轻声说道:“之蝶可真是技巧高超啊。要不是我已经把你的身世、经历调查得一清二楚的话,恐怕会把你当成哪个楼里调教出来的小倌呢。”
这个……可是看作是夸奖和肯定吗?我的脸一下烧了,躲闪着他火辣辣的眼神和热切的呼吸,我咬咬牙,一揖到底,深施一礼道:“花帮主,昨夜小子不甚酒力,醉后多有冒犯,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就请别再计较了。”说罢,我不起身,保持着90度鞠躬的姿势不动。TNND,昨晚怎么算也是我亏得多些吧,无奈人家家大业大势大,还得我给他赔礼道歉。不过,只要他答应不再计较,其实就是不再骚扰我,我吃点亏也就罢了。
花行天没有动也没有说话,我的腰都弯酸了,心里不由有些惴惴。正不安间,突听到一声轻笑,接着他的声音响起:“我明白了。原来是要醉后才行,这好办,来人!”他突然对着门外大喊了一声。
门外立刻有一个低沉的声音应道:“属下在。”
他要干什么?我大惊之下,一下直起了身,只见他眼睛盯着我,大声对门外那人说道:“速送十坛百花露到程公子府上来。”
说完,对着我邪魅一笑,道:“这样不就行了,之蝶。”
我气得差点背过气去,这人到底懂不懂我在说什么?天哪,我怎么会瞎了眼睛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觉得这个无耻之徒又冷又酷呢?
百花露果然在晚饭前送到了我家中,不过某人还算有良心,只打算拿我寻开心,并没真的准备再灌醉我一次。头还疼着呢,现在别说是酒了,我连饭都吃不下去。
“之蝶,你怎么不吃东西。来尝尝这道醋溜鱼,这可是青州的一道名菜啊。”
我瞪着对面反客为主的那人,恨恨地刨了一大口饭以示抗议,板着脸回答道:“不用了,我怕酸。”
那人厚颜无耻地留在这里蹭饭也就罢了,见摆上桌面的三菜一汤居然皱了眉说太简单,立马让下人去青州最大的酒楼抬了桌席面过来。老大,我知道你有钱,可有钱也不能这样糟蹋,懂吗?敢情钱不是你自个儿挣的,不知道心疼啊。还有,你你你,还有你,都拿的是谁的工钱知道不,怎么个个把这鹊占鸠巢的家伙当主子供着?平时我使唤你们都没见你们跑这么快!瞪着眼前那败家子,本来就没什么胃口的我更吃不下什么东西了。
好容易挨到用完晚饭,我琢磨着某人既然是堂堂一帮之主,总不好老在我这儿瞎耗时间吧。一口一口抿着杯中几乎没什么味道的茶——我悄悄吩咐了下人上最差的茶水——就是不主动开口说话,我偷偷瞟了眼对面百无聊赖的人,等着他开口告辞。
“之蝶,其实我今天过来找你,是有一事相求。”那人一打开茶盖,立时皱了眉将茶杯放下,抬头看了我一眼,说道。
“何事,但说不妨。”我一听来了精神,也把茶杯放下。
“此事,说难也不难,对之蝶只是举手之劳,不费半分力气,对我,却是帮了在下的大忙。”那人还故意卖着关子。
“花帮主不用客气了,既然我做得到我一定帮你。”帮了你你就快点滚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如此花某先多谢了。”花行天点点头,抱拳示意。
“请讲。”我靠,你磨蹭个啥劲,早点说了早点滚蛋,爷好回去继续睡觉。
“我在青州并无固定居所,听闻之蝶是一人居住,且房屋刚刚修葺过,想在这里借住一段时间。”花行天含笑把话说完,我已是呆了,见我面色不善,他立刻加了一句:“当然,房费我会奉上,并且绝不影响之蝶的休息,这对之蝶可算是举手之劳吧?”
我想哭,我真的想哭。
这叫不叫引狼入室?这算不算作茧自缚?
TNND,要是让花行天这个万花丛中打过滚的色魔住进来,我的小日子还过不过了?我的贞操还要不要了?
我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啊!
~~~~~~~~~~~~~~~~~~~~~~~~~~~~
下章简介:在威逼利诱下,小蝶无奈和大花开始了“同居”生活。喂,别想歪了!

第二十九章 新同居时代

别以为老子处处让着你就把我当病猫可劲儿地欺负了,再退让下去,我就得让人吃干抹净了!
重重把茶杯放下,我哼了一声,冷笑道:“花帮主,别拐弯抹角了,想干什么,请直说吧。堂堂洪帮帮主在若大一个青州城里没有落脚之处,说出去也没人相信!”
“好,之蝶果然爽快!”花行天居然还为我鼓了下掌,表扬了我一句:“其实之蝶这么聪明,也早就猜到了不是,我想要你!”
卖糕的,你在说这么煽情的话语时眼神可不可以再温柔一点声音可不可再轻一点,不要表现得那么霸道那么直接那么有气势行不行。虽说你表现得再温柔再深情也骗不到我,但凭你的外表和家世骗骗其它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还是蛮有可能的。
我听了他的话,即不惊诧莫名也没有怒不可遏,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只是用平淡至极的声调说了三个字:“不可能。”
“是吗?”花行天却笑得越发成竹在胸:“不过我花行天看上的东西还从来没有弄不到手的。”
“那真是抱歉了。”我很快答道:“我程之蝶是人,不是东西(这话听得怎么这么别扭)。而且,我们两个都是男人,花帮主你说这话不觉得怪异吗”
花行天听了我的话后,一阵大笑道:“之蝶,你真的会在乎这个问题吗?”不能说花行天对事太草率,至少他看穿了我的本质。我确实不会在乎和男人在一起还是和女人在一起的问题,但是,我在乎的是,我不想被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我只得硬着头皮答道:“我是正常的男人,我对男人没兴趣。”
“没关系,兴趣我们可以慢慢培养。而且根据你昨晚的表现,这应该很容易。”花行天对我的话浑不在意,简直可以说是熟视无睹:“我今晚搬过来。”
“不行!”我怒了,敢情我说了半天都是在对牛弹琴,我刷地一下站起身,愤怒的眼光直视那个无耻之徒,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不、同、意。”
花行天对着我轻轻一笑,转身对着门外轻呼了一声:“来人。”
那个阴魂不散的属下立马出现在门口,对着花行天躬身施了一礼却不说话,花行天说道:“把东西都搬进来吧。”那人并不多言再施一礼便以光速消失在我面前。
敢情这人完全听不懂人话啊,我恨恨不已地瞪着面前这人,恨不能立刻跳脚痛骂他一顿。
誓与邪恶势力对抗到底!
坚决扫除一切黑恶势力及坏分子!
头可断,血可流,信念不可改!
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也!
以上种种话语,最终只在我心中依次呐喊了一遍,未能最终出口。
不要问我为什么,若做起来也同说起来一样容易,菜市场里那么多的小偷就不会每天都那么猖獗地明偷暗抢了,公交车上的贼娃子也不会那么公开地准时上下班了。
当我看到花行天那四五六七八个头脑简单肌肉发达的保镖,个个轻松自如地提着百八十斤的行李跟玩儿似的飞奔进我的家时,特别是那个带头的家伙,就是初次见面时就差点赏了我一顿鞭子的灰衣人,用糁人的眼光恶狠狠地打量着我的时候,我就什么想法都没有了。或者说,只剩下一个想法:这个人,万万不可得罪啊。
所以,当那群人恭敬地问花行天行李放在哪里的时候,而花行天用他那闪闪发光的双眼望向我的时候,我还呆立在当场,心中默念道:忍忍忍,忍字头上一把刀,不能得罪,不能得罪……
花行天没等到我的回答,居然高兴地一笑:“既然之蝶不好安排,我就将就一下,和之蝶挤挤吧,把东西都放在主屋里吧。”
“不行!”关键时刻,我还算是反应敏捷,先是一声大喝止住众人的动作,随即陪着笑说:“不敢委屈花帮主,我这里房间多的是,怎能让花帮主和在下挤一个房间,我自当为花帮主安排一个朝南的大屋。”
“没关系的。”花行天笑眯眯地望着我,两只眼睛闪啊闪,说道:“我不介意。”
可我介意!我眼皮一翻,表明了我的态度。好在花行天只是逗我而已,仍是笑眯眯地让众人拿着东西跟我去了走廊尽头的一间房间。
还好,住进来的只是花行天一人而已,不包括他那群保镖,不然非把我这里折腾得乱七八糟不可。可转念一想,糟了,要是他那群保镖都住进来还好了。你想,要是走哪都一帮人跟着,他也不好那啥啥不是,这下,吾危矣……
想明白这个道理,趁着那帮人还在房间里为了收拾东西摆放物品忙得一团糟,我丢下一句:“今日晚了,早点休息。”火速回了房间,闩好门,钻进被子里后,我不住哀叹道:这日子,何时才是尽头啊……
从此,我又恢复了自从N年前考上大学后就再也没有做过的事——天不亮就起床,黑透了才回家,每天披星戴月奔波在家和铺子这数点一线间。实在不是我突然良心发现,开始了勤奋的工作,只因为我希望把自己和那人的交集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要不是害怕那个执着霸道的人再追到我的铺子上来闹一场,我还真想住到铺子上不回去了呢。
这小小的诡计,开始两天还挺好使的。每次我回到家已是亥时了,和某人吃罢晚饭,我连多说句话的精神都没有,就打着哈欠回房与周公相会去了,只剩下某人独自铁青着脸在饭厅里生闷气。
不过,某人显然也不是好糊弄的,这不,这天我刚一起床,梳洗完毕,半睁着朦胧的睡眼走出房门,就被门口杵着的人吓了一跳。
“早……早啊。”我抬头看看天,星星还在闪啊闪啊,天确实还没亮啊。再看看眼前这人,脸色平和,双眼炯炯有神,不像是刚睡醒的样子啊。难不成,在这里守了一夜?没这么夸张吧……
“之蝶早,不知道之蝶这么早要去哪儿?”花行天淡淡一笑道。
“我去印局看看。”我打着哈哈道。
“哦,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印局开工如此之早,之蝶做生意果然不同凡响。”花行天皮笑肉不笑道。
“这个……嘿嘿……生意好,生意好嘛。” 我总不能说我为了躲你,每天出门后都得绕着大街跑上三圈,再找地方用过早点,然后才慢慢溜达到铺子上去吧。
“刚好我今天闲来无事,不如和之蝶一起去印局看看吧,也好学学经验。”花行天背着手看着还没有一丝光亮的天空道。
我心中叫苦不迭,我的爷,天都还没亮的去看什么印局?明知道我是说谎还非要当面揭穿也太不厚道了你。
见我一脸苦相地望着他,花行天皱了皱眉:“怎么?之蝶不愿意?不就是一个活字印刷术嘛,之蝶该不会还以为是秘密吧。”
当然不是这个问题,我可从来没把那东西看得有多宝贵。我眼珠一转,立刻摆出一幅笑脸道:“当然不是。花帮主愿意多加指点在下高兴来来不及呢,不过,我们总得用过早点再去不是?”说罢,不等他回答,便拉着他的衣袖朝饭厅走去。
花行天似乎愣了一下,不过立刻反手一把将我的手握在掌中,我反射性了抽了一下,没抽动,也便由着他去了。
初春的凌晨寒意还是挺浓的,一阵风吹过都能让人抖上三抖。可从花行天宽厚的手掌里传过来的是温暖与安全感,就连他手心中粗糙的茧,也带给我可靠的感觉。
“之蝶。”
“嗯?”正当我想得出神的时候,花先天低沉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别再一口一个帮主的叫我了,就叫我的名字,好吗?”
可能是当时的气氛太好了,可能是我太过于依恋他一时带给我的安全感,我没有说出在正常情况下我会说的例如“之蝶不敢冒犯”之类的话,而是轻轻地点了点头,低低地应了一声:“好。”他显然很满意我的回答,握着我的手更紧了。
就算我让下人拖延了很久才把早点送上来,就算我在用毕早点后又磨蹭了许久,当我和花行天跨出大门的时候,也不过天色微亮。本来如果像我往常那样慢慢走路过去的话,也许我们到的时候印局已经开门了。可是,当我看到花行天牵出了他那匹和他一样又酷又冷的黑马时,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不会骑马。”冒着被人嘲笑的危险,我硬着头皮说道。
“我知道,所以和上次一样,我带你。”花行天根本没给我拒绝的余地,翻身上了马,对着我伸出右手,居高临下地命令道:“上来!”
我只能以沉默来代表抗议,但也只坚持了数秒钟,就抵抗不过他的骇人气势和凛冽的目光,迟疑着伸出我的手。
一把将我拉上马,拥入怀中,他在我耳边轻轻说道:“之蝶不要再花心思拖延时间了(糟,被看穿了!),我看你天天早出晚归地这么辛苦,今天就不要开工了,我们出去游玩一天,如何?”
旷工吗?好主意,我脸上不由带了笑,扭过头问他:“去哪里?”
他痴痴地看着我,伸过手,为我把飘到额前的一缕头发理到耳后,红唇轻启,道:“江边。”
~~~~~~~~~~~~~~~~~~~~~~~~~~~~
下章简介:江边漫步,异变突起!

第三十章 英雄救美

春日游,杏花落满头。陌上谁家少年郎,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纵被无情弃,不能羞。(引用此诗与正文无关,纯属作者发烧,特此说明。)
青州城之所以是大璟的一座重镇,很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它交通便利。不但陆路四通八达,而且北靠黄河,东依大运河,水路同样发达。青州人一般称黄河为江,称水势相对比较平稳的运河为河。
因为时间还早,花行天并没有如上次那般纵马疾驰,只是轻控着马的缰绳任马儿信步而走。
花行天出门时在身上多披了件紫色斗蓬,此时,我靠在他的怀里,他用斗蓬将我裹得严严实实的,连丝风都漏不进来。
马儿慢悠悠地走着,静悄悄的黎明里只偶然传来一声声鸡啼,伴随着我们的只有笃笃的马蹄声。我们都没有说话,甚至听得到对方和自己的心跳声。我感受着从身后传来的温暖,眯着眼看本来晦暗的天色一丝丝地变亮,本来这几天就没休息好,依靠在这舒适的怀抱里,在有节奏的轻柔的颠簸中,我半眯着的眼终于慢慢地合上了,在马背上,在花行天的怀抱中,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天早已大亮,连太阳都升到了半空中。花行天抱着我背靠着一棵大树,坐在江边的一块大石头上,黑马在十多步远的地方悠闲地散着步,时而在地里寻觅一些刚露头的青草。
见我睁开眼睛,花行天本来沉思着望向黄河的眼睛收了回来,对着我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容:“醒了?”
对着那个笑容我一时有些呆了,可很快我就反应过来自己被花行天整个儿搂在怀里,躺在他的大腿上。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回避开他有些灼热的目光,轻轻嗯了一声,挣扎着要站起来。

推书 20234-07-04 :龙图案----li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