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行熄掉烟,看着前公路对面,这条街没有什么大型超市和卖场商厦,店铺面积都比较小。那些广告牌却大小各异,互相挤在一起,使劲往中间靠似的。“酸毛啤?菜血酒?鱼旺鸭?什么玩意?”
方磊跟着看过来:“酸菜鱼,毛血旺,啤酒鸭。”
回去时,方磊抢了驾驶座,不敢让乐行开车。乐行把座椅往后放了一些,他的车上挂了一串挂件,里面嵌着全家福,老照片翻拍的。那时拍照片,在照相馆里,拉上一个风景布,放一把椅子,全家或站或坐,脸正朝着前方。乐言那时还很小,站在右侧,抱着一个皮球,表情有点呆。
他们兄弟的感情一向很好。直到后来乐言遇到方磊。
方磊听乐行的吩咐,先开车回到自己的住处。有点不放心:“开车行吗?”
乐行坐回驾驶位,打了手势,开车走了。
那天晚上,乐行没有回家,而是去了酒店,没上去,也没开房,在下面等了一个晚上。乐大嫂到底还是放不下丈夫,看不过乐大哥的狼狈样。
隔个几天,乐行打了个电话过来,说话还是那个调,说在饭店定了位置,叫他们过去吃饭。吃饭这种事,乐言和方磊都是心有余悸,差不多每次吃饭,他们俩都会被放鸽子。还是老老实实把自己收拾了一番。这顿饭是人到的最齐的一次。
“男色”
男人的“色”应该是在于力量,光从字面解构,也应具有力量美。没力量你怎么劳动,肌肉不发达你怎么和野兽搏斗,怎么保护女人小孩和食物?可现在是脑力社会,肌肉健壮得像阿诺,站出来会有傻大个之嫌,男人的色偏向中性,雌雄莫辨,相比这下,以前的审美原始本能得多。
男人嘛,最好有强健的体格和雄壮的下半身。小白脸的美色要穿上衣服才能体现,型男的男色是在脱光衣服后。男人对于脐下三寸永远抱以无比热衷的态度。乐言就怀疑以前白种人老找黑种人麻烦,就是因为嫉妒黑哥们的老二。再看看法国在的阴茎艾菲尔铁塔,立在那蔚为壮观。
乐言那天去买东西路过中心广场。广场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座石雕,乐言特地绕了石雕好几遍,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猜测想象,这就是一竖着的,坚硬的生殖器。报纸上说这玩意还获过奖,立在中心广场是,是代表了这座城市的城市文化。当然,报纸上没说这其实是根生殖器,而是说这石雕象征了永恒的生机和生命。这是生殖器的一种隐晦高明的说法。
扯这一堆,其实只想说,男人的“色”应该源于下半身。而且,对于男人来说,下半身远远重要于其它身体零部件。你试试看让一男人断一条腿和当太监,看他选哪一样?
步旭阳出了起小车祸,下半身和其它部份全都安然无恙,只是伤了下巴,留了道疤。乐言及成林及步旭阳自己都认为是件幸运的事。乐言还说这疤很有印第安纳琼斯的范,还建议他以后也改用狗的名字,三德子这名字就不错。
可步旭阳的那一位顾卫东就不这么想了,他很在意步旭阳下巴上的那一道疤,怎么看也没法看顺眼。这二人近两年有望向正常伴侣发展的趋势,因为这道疤又回到了解放前。这主要出于两人对某一认知的差别,步旭阳认为男人的脸永远不是最重要的,顾卫东则认为爱人的脸非常重要,步旭阳的下巴长得非常不错,还很性感,好好的多一道疤,有暴殓天物之嫌。但顾卫东的说法,却有以色事人之嫌。这个“色”和步旭阳理解的“色”天差地别。前者是女色,后者是男色。女色是娇媚的脸蛋和丰满的胸部,男色是肌肉和下半身。
步旭阳愤怒之下,又开始在成林家里借宿。成林对于朋友一向有奉献精神。乐言从他兄嫂一事中得出凡事都要两人沟通,不然肯定走歪路。不过,步旭阳伤了男性自尊,把乐言的话当放屁。
步旭阳以前说自己是猴子,这完全是他过于自谦和喝醉后才说的话。这是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的童年过得不错,没吃过什么苦,长大后不知在哪养成的这么重的功利心,虽然他父母在他十多岁时离了婚,可那时步旭阳的性格早就已经成型,只能说这人是天生的野心家。
他父母离婚后,步旭阳跟的是母亲,其实,他跟他父亲更亲近更合得来,跟了母亲后,开始和他父亲形如陌路。
步家以前有点小生意,步旭阳的父亲勾搭上店里的女员工。这个女人很可怜,丈夫是个酒鬼,喝醉就打妻子和孩子,她实在受不了后,带着孩子偷偷跑了出来。步旭阳的父亲当时可能是真的是出于一种同情,不但给她这份工作,还出钱帮她找律师打离婚官司。那位丈夫后来跪在妻子面前认错,发誓痛改前非,这个女人被打怕,没同意。她丈夫一怒之下,砍了自己的大拇指,同意离婚,孩子归女方。
步旭阳的母亲是个相当敏感的女人。当她丈夫帮这个女人打离婚官司时,她就知道这二人早晚会出事。当一个男人为一个女人做了太多的事,无论初衷是什么,结果总会纠缠不清。离婚后,她似乎乐见儿子和前夫势如水火的关系,日子过得再辛苦。她也当着步旭阳的面,把前夫送来的钱扔到前夫脸上。步旭阳除了赡养费外,也拒绝用父亲出的其它任何一分钱。
然后,步旭阳在高考时生了一场大病,这对心气极高的步旭阳来说是很受打击,一时心灰意冷,他病好后,他母亲的身体又开始变得虚弱多病,步旭阳就没有参加第二年的复考,进了社会。他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应付得来,过于自负的结果是步旭阳栽了不少跟斗,他看似比同龄人多很多的经历,他自以为的世故,其实什么也不是。说到底,他还是一个被保护着长大的孩子。于是,步旭阳几个跟斗下来,飞快地学会了圆滑算计,他这方面极有天赋。
步旭阳那时觉得自己所知的东西太少,辞掉正职后,边读书边兼职,常常累得半死,更多的是乐在其中。
那时步旭阳晚上在一家俱乐部上班,并很快混到了一个小职位,不过,这些离他想要的差得太远,远得让步旭阳焦躁不耐烦,这是太年轻的毛病。他就是在这个时候遇到了顾卫东。顾卫东和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父母肯定很爱你,你的名字里有十个太阳。
步旭阳后来想,十个太阳凑一块准没好事,其中九人就让后羿给射了下来。
顾卫东不像一些第二代,他很稳,长相不怎么出众,甚至普通,性格似乎也挺不错,这人还信佛,手上长年套着一串佛珠。他和人说话时总有无穷无尽的耐性,不急不躁,可以和你谈时事,谈政治,谈天气……他甚至会兴致勃勃地和小孩子下一盘飞行棋。
步旭阳和一些富有野心的家伙一样,必要时不择手段,一点也不介意把自己的灵魂卖掉一小部份。不过,步旭阳的野心更大,他不介意出卖自尊,是信任自己早晚有一天能把顾卫东踩到泥底,到时,不但一切都回来,还物超所值。再加上步旭阳当时对一步一步来的做法失去了耐心。事实是,步旭阳高估了自己,低估了顾卫东。
步旭阳对于后来自己所处的境地,采取最不可取的一种,犹大的做法,很容易把自己逼进死路,成功与否,结果都不会太好。像步旭阳这种工于心计的人,做出这么不理智的行为,是被顾卫东逼到了一定的地步。更何况,结果比步旭阳预想中的还要糟。
顾卫东一手带出步旭阳,就是看中了他眼中的不安份。他很欣赏。不过,步旭阳的不安份超出他的料想。步旭阳不但想往上爬,还想爬到最高点,再从最高点那用嘲讽的目光俯视着他们。
再者,顾卫东对步旭阳的感情很复杂。他应该是喜欢步旭阳的,即使明知步旭阳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从步旭阳身边半个可以谈心的人都没有就可以看出来。
步旭阳后来向他低头,说:“你既然说你喜欢我,那你就放了我,喜欢一个人会希望对方过得好。”
顾卫东当时笑着说:“我对你的喜欢还没到这一地步。”
这话,早稻田也曾说过,可是,任鬼都觉得早稻田说得比较动听,比较富有情感,比较真心。即使顾卫东说这句话时,也没掺半点假。而且,步旭阳向他示弱,也是出一种手段,这人一向能屈能伸,为达目的,可以把姿态放得很低,一不小心就会被咬上一口。这事之后,被逼得无计可施的步旭阳就做了这辈子第二件不理智的事,第一件是他选了顾卫东这块石头。
他们纠缠得越久,就越分不开。感情不是没有,摸着良心说,还不浅。可这对步旭阳来说很难受,他在顾卫东面前输得太惨,总抱着一种怨怼的心态,这人在那,无时无刻都提醒着步旭阳:你啊,你就是在这家伙面前栽的,栽得你都快爬不起来了,你在这人面前就是一倒霉蛋,可怜虫,跳梁小丑……往更难听里说,就是一搞笑的角色。更麻烦的是,步旭阳对顾卫东还有感情,这更让步旭阳受不了,他一想起来就觉得呕,人再背也不能背到这地步。
再然后,顾卫东这人有点小变态,他就喜欢打压打压步旭阳,没事也要搞出点事来。他也不想喜欢步旭阳,步旭阳是正宗的白眼狼,对他多好,他也不会对你抱有感激之情。倒是步旭阳后来交了乐言和成林这两个朋友,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他一直认为对于步旭阳来说,身边的人都是拿来利用的。
这可能和步旭阳被下放有关,他搞了这么大的事,几个股东都想开除他,这人有本事归有本事,可惜不好用,顾卫东力保了他,股东一方面给顾卫东面子,另一方面也有点舍不得步旭阳的手腕。于是把他从总公司踢到了分公司,远离中央政权。
步旭阳和乐言成林认识的第一天,就把自己的老底给掀了,反倒无所顾忌。乐言和成林都有是没皮没脸的人,在这二人面前装,会觉得自己特别傻帽。
这三人有事没事就凑一块喝酒。
最近 成林的牛头梗被他一朋友借去,寂寞难耐,对前来打扰的步旭阳乐言热情大方。
步旭阳现在多了个习惯,喜欢摸摸自己的下巴,老实,这疤真不难看。
成林喝口酒,他一直认为,步旭阳和顾卫东之间有很多的毛病。他们俩人开始得太糟糕,中间又没经营好,两人的性格都还这么难搞。说:“步旭阳,你们俩这么下去,不行吧?”
乐言在旁边帮腔。他认为步旭阳太要面子,谈感情时还谈面子,有点傻。
步旭阳闷了半天,然后说:“也许,顾卫东可以试试下辈子都让我上。”
三人在那哈哈大笑,互相干掉一瓶酒。
成林又开了三瓶酒,然后看着小区休憩区的几根石柱说:“以前我一直没发现,这几根玩意很色情。”
“成林啊成林,不要用下流的眼光看着人类社会的真正图腾。”乐言趴在护栏上说。“你去转一圈,你会发现,这座城市竖着无数根阴茎。”
步旭阳说:“造型不够优美。”
其实,步旭阳和顾卫东之间的问题,是顾卫东不够尊重步旭阳的下半身,他应该迷上他的生殖器而不是迷上他的脸。
“往”=“网”
乐言从成林那里回来时,方磊也刚到家没多久,洗好澡坐在床上看新闻。
问:“步旭阳和顾卫东又怎么了?”
乐言脱掉外套扔到一边:“就这样,不死不活的。”他边说话边把手从后领伸进去。
“干什么?”
“很痒。”
“过来我看看。”方磊把他按在地上。
“占我便宜呢?”乐言跪在他两腿之间,埋怨。
方磊笑:“你又不是没干过。”
乐言一听这话,三字经立马脱口而出,方磊伸出一只手按在他脖子上,免得这小子爆起来,“你被什么咬了?一个大包。”
乐言听说,又伸手用力挠了几下:“成林家阳台大,那神经病养了一堆的花花草草,上次我们坐阳台上喝酒,一只瓢虫掉酒里淹死了……方磊,你干嘛呢?笑得这么暧昧?”
方磊只是笑,乐言把两只手放在他膝盖上,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但还是借着这个姿势帮他口交,吮舔的同时,脑袋里也只剩下些情色的东西。这就是他哥乐行恨透了方磊的原因之一,他心爱的弟弟跪在地上舔着另一个男人的老二,还舔得乐此不疲。MD,这么多年,为什么他还会这么喜欢这个男人。
喘着气躺在床上,方磊拿了支烟在手上,就这么拿着,没点。乐言不知怎么,忽然很想闻烟味,狗腿地拿打火机给方磊点烟,方磊瞪了他一眼,毫不领情地移开手。乐言火得劈手夺过烟,见方磊一副想发火的模样,声音也高了几分。
“我就拿着,不点。”
“我警告你别给我犯老毛病。”
“行了,你比我妈还哆嗦。”乐言忘梅止渴似地把烟放在嘴里,“这叫事后烟,人生一大赏心事,唉,可惜与我无缘。”
方磊推了他的脑袋一下。“哪来得这么多歪理。”
“喂,姓方,你又哪根筋抽了?”
“看得出来?”方磊赞赏,“这算什么?火眼金睛?碰到了一个老朋友。”
“这说法太暧昧,什么老朋友,老情人还差不多。”
方磊居然有点尴尬的样子。
“初恋?”乐言好奇。
“不……是。”
乐言起身盯着他半晌,然后笑:“原来是初夜。”
“乐言你再不闭嘴当心我揍你。”方磊恼羞成怒。
乐言大笑出声:“几岁?”
“忘了。”方磊臭着一张脸。
“少来,几岁?”
“十……六……”方磊往里面一躺,“睡觉。”
十六岁时的炎热夏夜,连半丝风都没有,即使已经入夜,白开的热气还是散不去,脚踩在地上,可以感到从地上透出来的灼热。那座公园的中央有一座鱼池,混浊的池水里养着几尾红鲤鱼。两边的树木和石栏杆上被人用刀或硬物刻满了字,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更多的却是名字,有些刻得很用力,有些刻得很浅,有些刻上了又被刮花掉。无以渲泄告白的隐秘的爱恋。
那晚是他第一次来到这个公园,可能天气太热,也可能是他太过紧张,汗从每一个毛孔渗出来,薄薄的衬衫粘在身上,令人十分难受。他在一棵树下站定,故作镇定地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根烟,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老手,目光却时不时地打量一眼公园里三三两两的其它人。成双成对的或只身一个,每个人的脸上都没有什么笑容,这和他想象之中的差很远。
他右手面不远的破长椅上坐了一个男孩子,很年轻,看上去和他差不多大,模样像三好学生,他一直低垂着头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方磊猜他在等什么。过了很久后,那个男孩站起身,方磊吓了一跳,急忙收回视线,他的脚边扔了好几个烟头,有点烦躁地把新扔下去的一个烟头踩灭在土里。等他察觉时,那个男孩已经站在了他面前,手里用一种别扭的姿势拿着一根烟。
方磊愕然地抬起头。
男孩还是低着头,拿烟的手开始微微发抖,用细不可闻的声音问:“可以借个火吗?”
他帮他点好烟,他抽了一口,猛烈地咳嗽了几声。
“第一次?”方磊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老成一点。
男孩沉默了一下,点了下头。
“走吧。”方磊说。
男孩既没说好,也没说不好,等方磊走了一小段路后,他才慢慢地尾随在后面。
“我姓方。”
“噢。”
方磊皱眉,他以为他多少也会说一下姓,假编一个也好,可他显然没有这个打算。“你看起来很小。”
男孩这才说:“我二十,不是什么未成年。”
方磊没了声,他是未成年,外表偏早熟,真算死了,他连十六周岁都没到,还差一个多月。在十字路口,方磊停下了脚步,他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哪,虽然他父母不在家,可他并没有胆量带一个陌生人回去。
男孩将双手揣在口袋里,始终低着头,这时说:“去我那吧,我一个人住。”
他的住处很偏,很简陋,摇摇欲坠,有随时会倒塌的危险。开门进去,水泥地打扫得很干净,石灰剥落的墙壁可以看到红砖,一张床,一张桌子,一张椅子,另一边放着两个脸盆,其中一个里面放着叠成四方块的毛巾,床底下还码着一堆着的书。
方磊站在房间里,这才开始忐忑不安起来,等一下要怎么办?肚子还大煞风景地叫了起来,方磊的脸顿时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