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留无意(穿越 女变男)下——眠蓑

作者:眠蓑  录入:02-07

会不会有这么一天,因为权力,他的喉咙也被利刃割破?

第九十二章

这将是邱易丰人生记忆最深刻的第二个场景。那是早春,早晨起来的时候满眼是万物复苏的景象,枝头的两只麻雀相互依偎,轻啄对方的羽毛。离开京城的不舍被这样早春的美好虽驱散,想着能够替那人把守天凤江山也是好的。

正午的时候,太阳没有夏日那般毒辣,暖洋洋地,熏得人起了睡意。就在这样恍恍惚惚的时刻,他接到家中急信,信里俨然是慕皓云的死讯。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他离开之时,那人还笑语盈盈地跟他说等他回来再一起喝酒,这才几天的功夫人就没了……他双目圆睁,看着心里的字直想是自己看错了或者是父亲学错字了,怎么可能?那么举世无双、独一无二的监国大人怎么可能死了?

他不相信,也不愿意相信。明明走前的那几日,那人还跟他说自己找到了上好的养生药材,自此不用再担心生病了,让他安心地守国戍边。

知道几日后收到慕皓云的亲笔信,他才猛然醒悟,那样一个举世无双的人真的香消玉殒了。寥寥几句,是对他的愧疚,对他的歉意,是慕皓云活着绝对不会说出口的话——逼君负君君不恨,送君千里识尽愁。韶华不为少年留,还君明珠双泪垂。花落无须君垂怜,无心安能还君好?劝君莫惜花前醉,望君安好双倍人。

怕是他读不出信中的意思,最后竟题字——友皓云绝笔,天凤元凤十年二月廿二。

元凤初年,四皇子慕皓云殿前护皇,镇压兵变。

元凤三年,帝甍,立五子为帝,四子监国。

元凤四年,监国召回镇国将军,认命邱少将军守疆,定朝廷。

元凤六年,监国普教育。

元凤七年,监国推新政,兴商贸,重科技。

元凤九年,监国初设保民会,每月由民选代表进宫面圣,报圣上官员之德行。

元凤十年,监国慕皓云病逝,少帝悲恸,追封凤箫王,改国号追云。

元凤是专属监国大人的年号,仅仅十年,天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天凤的玉箫公子是第一位监国大人,也是最后一位监国大人,与帝王等权,甚至高于帝王。少年聪慧,殿前一首《黎民殇》,一曲《梅花三弄》才华初显,赢得“玉箫公子”的名号。而后一句“一句责备话入聪明人心,强如责打愚昧人一百下,败坏之先,人心骄傲,尊荣之前,必有谦卑”警醒为官者须谦虚纳言……

监国大人病逝的消息一出,举国齐恸,据说送殡的人挤满了整个京城,往后每到那几日都有人在目前送上几束紫苏。后来,监国大人的老师、《大公报》的总编展临裘耗尽二年日夜兼程地完成一本专属监国大人的传记后,才知道:紫苏是四皇子最爱的花草。在回忆录里,展先生这么写道:

“我曾经问过四皇子为何喜欢紫苏草,那时他笑着抚摸地上矮小的紫叶,说,紫苏寓意平凡,是我这一生的奢望。它还代表生命的坚韧,我希望在往后的日子里,我也能像它一般百折不挠。后来,某天,四皇子亲手毁了成片的紫苏,那以后,皇子府便再也没有种植紫苏了。有时候,回忆起当初那个在放课后和我一问一答的少年,我总会想起他用简单言语够了的梦想,心里总是觉得心酸的。”

为了让大家都看懂,展先生没有用古文,而是选用了白话文。字字平实,字字动人。在回忆录后面,有厚厚的一沓是监国大人一生创作的诗词歌赋,其中还有在龙宇用箫演奏的《凤求凰》和在宫中与邱少将军斗诗时所做的诗词。

后来不知道是谁,在皇陵便种了成片的紫苏草,每当落日的余晖洒在皇陵上时,紫苏草仿若会发出幽幽的紫光。很漂亮,很高贵。

“第一眼看见紫苏草,它平凡得像一颗野草,但是,也是这样的野草,它可以救命。就像是四皇子,第一眼看到四皇子时,只觉得他是个长相出众、不学无术的贵公子,上我的课不是发呆就是睡觉,后来才发现,这个孩子胸中有万丈才学。后来在创立《大公报》时,我总是跟他抱怨,说他从来不愿意听我讲课。他瞥了我一眼,用那种漫不经心的语调说,先生讲课自然是极好的,只是那声音太像母妃唱的吹眠曲,我发呆是想起母妃,我睡觉是您的曲子唱得太好。听完他的话,我当时就把《大公报》当作凶器,砸了他一脑袋。”

看到这里的人都会忍不住发笑,他们还没有见识过监国大人这样的一面。因为监国大人,天凤没有乞丐,因为天凤用庞大的资金支撑教育,免费的教育、免费的食宿,只要入了学堂,你便有一顿温饱。出了学堂,你一身的本领也足够你应付未来的生活。在教育上,监国大人有自己的一套,确实,现在想起以前展先生那样死气沉沉的教学方法,任何一个好学的小孩子都会打瞌睡、发呆的。

天凤人喜欢读展先生的回忆录,这里面记载着监国大人的点点滴滴。看不懂字的老人便到茶馆、酒馆里听说书先生念上一段儿再心满意足地回家。到了天凤,只要提起监国大人,总有人感叹天妒英才。

慕皓然看完奏折便坐在御书房里发呆,手边放的是展临裘的回忆录,上面记载了皇兄的一切。诗词歌赋、生平经历,许多都是他不知道的。他翻了几页,便呐呐地问身边的老太监:“秦公公,四皇兄他从前真的是这样的吗?”

秦公公会告诉一些他与父皇的事情,但更多的时候是感叹四皇兄为天凤做的事情。他想,若不是那日自己醉酒,跑到皇兄宫中强要了他,皇兄是不是就不会暴病而亡了?一晌贪欢换来他一辈子的悔恨。从邱易丰戍边的情况看来,四皇兄并未将这件事情告知邱易丰,只是,皇陵周围那一大片的紫苏草又是谁栽下的呢?那年年都会出现的紫苏又是谁送来的?

他只想到一个人——骆辰风,龙宇的七王爷。说起龙宇,他冷笑,若不是骆炎麒教唆他,他又怎么会慢慢地夺了四皇兄的权,又怎么会天真地以为只要他有了权力便能拥有四皇兄?若不是四皇兄的遗书让他不要毁了龙宇,他早就派兵扫平龙宇了。

他手上还有一本书,那是慕皓云自己写的,他说,若是天凤国运衰微,便让子孙后世用书上的法子保全天凤的皇室。他看过,他也知道,若不是因为自己对皇兄的提防,皇兄迟早有一天会推行这样的新政。确实,这是个很好的法子。上面,还有些很让人吃惊的事物,他暗地里命令亲信研制,但也谨记四皇兄的遗言——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是生灵涂炭,否则我纵然是死也不会原谅你。

“四皇子曾经对被打伤的宋宇晖说过报复之法,那时候宋宇晖觉得自己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得罪四皇子。后来,太后向四皇子下毒,我问他恨亦不恨?他那时候反问我,先生,恨一个人应当如何?恨一个人,自然是要抽他的筋,拨他的皮,喝他的血,那是我当时对恨至极点的理解。但四皇子说,不是,恨一个人,当是让他觉得自己在这个人心中从未存在过,连一只蝼蚁都不如。最好,是让所有人都这么对待他。抽筋喝血那反倒是哭了自己。”

——《天凤监国》

这恰恰是他最怕的,他不怕四皇兄报复,最怕的便是四皇兄视他若无物,四皇兄死了,他再也见不到他了,这是痛苦,但最痛苦的是,四皇兄死了都不愿意看他一眼。想到这里,慕皓然心中满是痛苦,一遍遍摩挲书上的字迹,就像是在抚摸情人一般温柔。

四年了,他死了有四年了,每每午夜梦回,他都仿佛回到了那个晚上,欢爱以后,他再回去在夜晚回去时,看到的便是床上一具了无生气的尸体,还有床边哭哭啼啼的小太监。那是他最后一次要他,可是他再也没有拒绝,没有反抗,没有泪水,双眸紧闭、浑身冰冷地承受一切他施加在他身上的折磨。他细心地替他清理身体,替他穿好衣衫,最后看一眼那红痕遍布的玉背,从此天人永隔。

第九十三章

四年有多长?对于骆辰风来说,一天便是一世,他生生世世都见不得那人了。若非天凤是他的挚爱,他定会出手毁了天凤,是天凤这是臭鸟逼死了他的皓云。他坐在慕皓云的墓前,喝着酒,糊里糊涂地说着话,白天人太多,他只有在晚上才能独占他的皓云。

“皓云,我说,你养的那狼崽子不安好心,你偏是不信。要是我当初掳走的是你而不是孟如烟,那该有多好……”骆辰风絮叨着陈年往事,往嘴里一口口地灌酒,“你怎么就那么傻,这都多少世了,我怎么还没看见你呢?他人度日如年,我一日便是一世,醉生梦死,只有在醉的时候才能看见你,醒来便又是孤孤单单一个人。”

紫苏草郁郁葱葱,在月光的照耀下散发着迷人的光彩。恍惚间,他觉得那个喜穿素衣的男子自皎洁的月光中出现,俯身抚弄地上矮矮的紫苏草。他喜欢在夜晚过来,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遇见传说中的鬼魂,他的皓云的鬼魂。

素衣男子偏头看了他一眼,给他一个淡淡地浅笑,走到他身边送他一个轻吻。他知道,这是一场梦,一场永远不可能成真的梦,因为他的皓云早已无法自己行走了。所以,他逃不开牛头马面的追捕,所以,他要在这里守着他,帮他赶走凶神恶煞的阎王,留他七魂六魄在人间,有他陪着,皓云不会成为孤魂野鬼的。

白日里,他会回去落羽山庄,他已经不做龙宇的七王爷了,在那里,见的人都是害死皓云的仇人。他知道,天凤也有还是皓云的仇人。但是,他也知道,皓云不会让他报仇。

“皓云,为何人人都收到了你的遗信,独独我一人没有收到?我知道,我知道,你定是恨我恨到极致了,你说过,若是恨一个人,便让他感觉自己在这个人心中从未存在过,连一只蝼蚁都不如。你恨我,恨我也好,不管你理不理我,我都会整晚整晚地呆在你墓前陪你,死了以后我要睡在你身边。好女怕缠男,你不是女人,可是你也一样怕缠男吧,我生生世世都要缠着你,知道你再一次看到我为止……”

骆辰风喝一口酒念念叨叨一阵,然后有喝一口酒润润喉继续神神叨叨,也不知道醉了没醉。天边泛起一丝丝鱼肚白,骆辰风眯眼看了一会儿,剩下的就悉数倒在地上,他摸摸墓碑,缱绻缠绵:“皓云,天亮了,赶紧回去睡觉,天黑后睁开眼你便有看到我了。晚上见。”

说完,一抹黑影消失在玉砌成的墓前。没多久,天渐渐地显示出应有的色彩,又是一个蓝天白云的好日子。

片刻,一个灰衣人推着坐在轮椅里的素衣男子出现在墓前,灰衣男子从地上抓起一把土,嗤笑:“今天还是竹叶青。”

“真是个醉鬼,”素衣男子冷淡的面容隐藏了一丝宠溺。

灰衣人随手将泥土撒在地上,转身问他:“我也好奇,当初为何独独不给他一封信,给他留个念想,反倒是慕皓然那个混小子得到了最好的东西。”

素衣人的视线落在成片的紫苏草上,黯然地说:“因为太爱,所以不舍得结束……”所以不愿意送出那代表结束的信函……

“既然爱,为何不去寻他,也省得他夜夜跑到这墓前叨叨唠唠,平白无故扰人安眠。”言语中多有不满,他听了骆辰风夜里的唠叨都有四年了,耳朵都要长茧了;再说,这山头荒无人烟,日子过得有够寒碜的。

一个白衣人带着纱帽出现在落羽山庄落户的山脚下。其实,带纱帽的白衣人并不能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因为落羽山庄身处江湖,因此这里的人对江湖中喜欢带纱帽的怪人见得多了。白衣人之所以能引起注意,是因为,这个白衣人坐在轮椅上,而前面是一头驴子,这头驴子脖子上绑了缰绳,缰绳连着轮椅,驴子一走,轮椅就跟着往前走了。轮椅上的人似乎睡着了,任由驴子一步步缓慢地前进。其实,白衣人的身边还跟了个灰衣人,似乎是护卫的样子,只不过拉轮椅的是小驴子,灰衣人又没有什么存在感,所以被忽略了。

怪异,真是太怪异了。明明有人可以推轮椅,还让一头驴子来拉轮椅。这头驴子还自觉地在一间客栈前停了下来,驴耳朵抖了抖,转过头拱了拱轮椅里的人。众人惊奇,难不成是一头成了精的驴子?白衣人微微转醒,疑惑地看了眼周围,摸摸驴脑袋,清丽的声音再一次吸引了他人的眼光:“哎,小驴子,你把我带到哪里了?不是让你直走么?”

“……”

客栈里一阵静默,能遇上如此通人性的驴子,这主人还真是三生有幸。直走,万一掉进湖里,这白衣人又睡着,可是要被活活地淹死不成?不对,他旁边的灰衣人一定会及时地改变方向的。

掌柜的擦擦额头的汗,这个算是他遇见最古怪的人了。掌柜牌母老虎凶神恶煞地朝他一瞪眼,掌柜的只好硬着头皮上前:“这位小哥,若是你不打尖、不住店,还请让您家的小驴子挪下位,莫挡了我家生意。”

白衣人疑惑地抬头,看见“客栈”两个大字,笑开了:“掌柜的,请问这是落羽山庄脚下的镇子吗?”

落羽山庄脚下的镇子?真是奇怪的表达,不过落羽山庄倒是在那山上没错。这么想着,掌柜的点头:“是的。”

“阿灰,小驴子真的可以带我们到这里耶,只不过为什么它会停下来客栈前面?”说着,白衣小哥便伸手去驱赶驴子。因为驴子和轮椅有一定的距离,白衣小哥差点就摔下轮椅,好在有那个叫作“阿灰”的灰衣人护着,要不然绝对摔个底朝天。

“因为它闻到了胡萝卜的味道,”阿灰顶着一张面瘫脸说道。

客栈又是一整静默。胡萝卜,该死的胡萝卜,是谁在吃胡萝卜了!等等,什么叫作胡萝卜?原本在寻找胡萝卜的目光顿时集中到阿灰身上。白衣小哥打了个抖擞,不过就是无意中跟阿灰讲小驴子应该吃胡萝卜,把这个赶驴子的人比作胡萝卜,这就讲了这么个冷笑话,好冷。

或许是挡着人家生意太久了,掌柜牌母老虎跑出来揪着掌柜的猪耳朵嚷嚷:“死相,让你问个话都能问那么久?!作死!”

白衣人尴尬地摸摸驴子头,示意阿灰把绑在轮椅上的绳子解开,随后将绳子递给母老虎,满怀歉意地说道:“这位夫人,抱歉。在下耽搁了贵店的生意,就拿这头驴子抵消如何?”

母老虎这才放过掌柜,脸上绽放和蔼的笑容:“如此便多谢小哥了,正好推磨的驴子老了,要换一头。”

白衣人理解地点头:“既然老了,便换一头吧,这头年轻力壮,真好。”说完把绳子递给掌柜夫人。

掌柜夫人一结果绳子,阿灰便推着他离开了。在往山上走的途中,阿灰问:“为何将驴子给那母老虎,她明摆着强词夺理。”

白衣人见山上没有人,索性摘下纱帽,露出一张漂亮的脸:“阿灰,这便是活色生香的人间。你陪我在山上住太久了。”

说得好像自己的老妖怪一样,阿灰心底唾弃。白衣人便是慕皓云,而阿灰则是慕皓云当初救下的刺客。司徒妍留给他的手札里,有假死药的配方,当初慕皓云发现慕皓然对自己的感情后,便着手准备离开,没想到假死药还没有准备好,慕皓然便对他对作出那种事,他不想夜夜被索取,强打着精神制药,药一制好,嘱咐阿灰一番,便服药死去。

这四年,他和阿灰躲在墓中,原本想着在那山林中老死便算了,奈何抵不住骆辰风夜夜到墓前的倾诉,最后咬牙出了山林。那样情真意切,他如何忍心独留他一人?

到山庄门口时,慕皓云已经打了好一会儿的盹儿,睁着惺忪的睡眼,他勾起一抹淡笑:“阿灰,最后拜托你一件事了。杀进庄里,替我问问那醉鬼,愿不愿意陪我去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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