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着,君笑也只好让张多利跟他儿子进了门,倒是快递小哥,那一大盒子的食物,也给捧了进来安顿好了,这方才拿了钱离开。
而张多利,便带着儿子在一旁开始给齐越腾梳洗打扮上了。
那真的是从里到外,一切东西带得一应俱全的,齐越腾先去换了里面的,再把衬衫西裤穿好,这一走出来,那张多利就开始给他收拾上头发了,真的是务必保持从头到脚光鲜亮丽,也不管这齐越腾还出不出门,反正得收拾得漂亮好看。
张多利的儿子今年也才十岁,小家伙长得倒是秀气,还挺懂事的,一直就站在一边冲着君笑微笑,也不说看见好吃的就打算来那么两口——实则,君笑心里倒是蛮心疼这孩子的,当爹的给人家做佣人,这孩子也打小就知道伺候人,却哪里知道别人家孩子都是熊大的?
君笑这边拉过那孩子坐下,写字问他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我叫张由检,九岁了,上三年级。”
君笑又问他现在在哪里上学,都学了什么,两个人一问一答,倒是相处挺愉快的。
等齐越腾都收拾好了,转回头,瞧见的便正是君笑跟张多利的儿子玩得开心,也不禁是心里一软,走过去拉住君笑把他往餐桌上带——实际上,君笑这小公寓里根本就没什么正经的餐桌,唯有一个小矮桌,是在床上放笔记本用的。
只是这矮桌比较大——毕竟君笑是个小老爷们,跟姑娘们用床上电脑桌的习惯不一样,他这床上,真的是能烧香能拜佛的,因而便是个一米见方的小折叠桌,齐越腾让那送外卖的帮忙把桌子放到地面上的塑料板上面,这么一横上去,到像是可以席地而坐的日式风情了。
“老张,你也坐下一起吃点儿吧,这也正赶上中午饭时候,别让孩子饿着。”齐越腾大约是瞧着君笑喜欢那孩子,自己也就忽然大度了起来,不然在齐家,这佣人必然是不能上主人桌吃饭的——尽管他们不苛责佣人,可总归佣人吃的东西跟主人并非相同,那主人天天可以海参鲍鱼,佣人要也这么吃,还不翻了天去?
正如一个老板,他若是中午要出去改善伙食,又不想出去,便可以叫公司食堂提供的,却总归是跟下属不一样的东西,顶多给个锅包肉啊红烧排骨啊,那都叫改善伙食了,可是与人家老板要是的东西,绝对不在一个档次上。
能在一个档次上的,那叫体会民情,不在一个档次上的,那才是正常现象。
于是,当齐越腾叫张多利过来一起吃的时候,他诚然是受宠若惊的,一张不算老,却也绝不年轻的脸上,满是感动与惊讶,便是眼睛,也有些湿润了。
不过好在张由检没他老爸的那种体会。孩子便是懂事,也不若大人那般想得多。张由检是个不满十岁的孩子,他理所当然不会有更多的想法,只觉得今日自己老爸说的那个不能得罪的叔叔变得很和蔼罢了。
转而,张由检便笑着看向君笑:“大哥哥,我能吃个鸡腿吗?”
君笑看向小桌子,上面摆的鸡到真的是只鸡,只不过,这鸡腿一直下去,张由检的小肚子该炸了——那是一只火鸡。
旁边还有其他的食物,甚至还摆了一只大龙虾在上面,把那小桌子摆得满满登登的,所以碗碟之类便只好摆到桌子下面去了。
张多利却在张由检说话的时候,忙过去拉住他,拍了下他的手,骂:“小东西这么不懂事呢?这也是你要吃的?给你个鸡屁股啃啃就够你一肚子的油水了!”其实这张多利说话是专门给齐越腾听的——便是他们佣人吃得再不好,也不至于鸡屁股就当宝贝了够油水了的,只是儿子要吃那么大的鸡腿,且鸡腿自古以来都是给主人家最受宠的人吃的,他们能吃点儿鸡胸之类的也是正常,哪儿能小孩子没上桌呢就要啃鸡腿?若是他这么放任,工作丢了可怎么是好?
齐家佣人,一个月供吃供住,在帝都,没有活儿了要出门还有车接送的,一个人没什么技术也还能娱乐工作两不误的,一个月三千起,要是有点儿技术的,比如张多利这样,会理发,能打点人穿着,衣服鞋帽能修会改收拾妥当的,一个月便是四千多,这么个价钱,还是净剩的,等逢年过节一回家,这些钱拿出来,那攒到一起就是厚厚的一沓,怎么可能让儿子坏了这么个财路呢?
不过张多利也掂对着那老张太太的位置——也便是齐越腾的张阿姨——她一个月拿的,那可是别人的二倍还多,从里到外,都是她张罗这些大小事务,钱自然也拿得多。
再者说了,齐家一共十来个人呢,张多利也打算就在这地方给他儿子找个后妈,算是彻底的过上小日子算了,免得他一个大老爷们带着孩子过日子苦哈哈的,因而,他这巴掌打得叫一个清脆啊。
可是一巴掌下去,倒是把小张由检给打哭了。
小孩子许是打小没挨过几次打,这一次他偏偏在刚刚认识的大哥哥面前挨打了,一时间心理承受不起,啪嗒啪嗒,眼泪便落了下来。
君笑叹了口气,过去把张由检抱到怀里安慰了一会儿,转而真的拿了餐刀,给他切了一块鸡腿肉去。
这时候,他又是恨自己不会说话了。
而齐越腾倒真没在意小孩子说要吃鸡腿这件事。本来他也不是那么在乎的,现在却瞧见君笑照顾小孩儿不管他了,心里落差马上就上来了,便伸手抓过君笑的手,脑袋一个劲儿往那只手上蹭,边蹭还边说:“我也要吃鸡腿么……”
君笑翻了他个大白眼,直接切了鸡头,又在各个地方切下来那么一小块的肉,放到一个小碟子里,把小碟子放到神龛前,再点燃四炷香,这方才回去落座,算是开始吃饭了。
之前君笑家里真的是一穷二白,感情这齐越腾一来,屋子里的东西也迅速开始往满满登登发展了。
就连碗碟筷子这类,也变得越发的多了起来,不然的话,他们那儿还有多余的碗筷能一起吃饭呢?
张多利是个有眼力见儿的人。
这顿饭吃成什么样他不是很在乎,毕竟他也算是从乡下出来的,什么苦没吃过?所以他在吃东西的时候,还是最注重的察言观色。
上眼一瞧,这自家主人家,吃东西什么样他早就清楚。只是这次吃相没之前那么优雅,偏偏跟小孩儿似的,一会儿要旁边那小伙子给他擦嘴,一会儿要那小伙子给他喂水的……简直没断奶;再瞧那小伙子,吃东西的样子倒是挺秀气的,只是被主人家的少爷给打断得厉害,不过……显然这小伙子照顾人都熟门熟路了,不管是擦嘴还是喂水,都做得游刃有余,回头再给他儿子拿吃的,那动作也是说不出的优雅秀气——若是不知道,许是觉得那小伙子才是真正的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呢!
张多利眯缝着眼,想了想,决定还是先讨好那小伙子重要,至于他们家少爷……反正已经开始发蠢了,便不在乎他再蠢多少了。
这么一决定,他便越发的殷勤了起来,那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要先问问君笑,管是君笑会不会说话呢,总是比一般人要有用得多的。
这一顿饭吃完,张多利又主动收拾,又是洗碗又是擦地的,别提多卖力了。然而,他若是有先见之明,便要后悔自己这般殷勤了——只听得他们家少爷说道:“我就知道你喜欢小孩儿……等将来咱俩在一起,我们去瑞士结婚,然后再收养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你看可好?”
张多利希望自己是聋的!
然而,他儿子没给他半点机会:“叔叔,你跟大哥哥结婚的话,要收养什么样的小孩儿,我认识个小妹妹,特别可怜,你们收养她吧!”
第四十一章
孩子的话总是最天真的,不过在这种天真之中,难免要透露出一些真诚与美好来,比如张由检所说的女孩儿,虽然君笑没有见到过这个孩子,但是他想,张由检会这样提出来,必然是因为这女孩儿足够的可怜的吧,
但是,君笑却没有打算去收养这个女孩,尤其是跟齐越腾一起收养。
毕竟,君笑没打算跟齐越腾再有瓜葛的——现如今,他这么说显得有些矫情了,但是,就算是认识,又能算什么呢?
跟齐越腾在一起的应该是李文轩,李文轩却死在了七年前,现在的人,是君笑。
坐在车后座上,君笑转头跟坐在另一边的李文馨用纸笔交谈。
“其实我真的不想麻烦你的。”李文馨还因为这件事而抱歉,“他们家会出赏钱,这个我是肯定的,可是……”她尴尬地看了看君笑,“唉,反正到了再说吧。”
君笑乖巧地点了点头。
车在路上飞驰着,不多时,就奔到了北六环之外。
北六环外是通天阁楼区,这一大片,赶上那三线小城市的大小了,却算得上是帝都比较便宜的底角,因而不少人都选择在这里安家落户。
而君笑也怀疑,这李文馨怎么会认识在这种地方住着的人呢?
不过,没等他猜测出来,这答案就自己跳到了他的面前。
车转悠到一栋算是比较豪华的楼盘处,这是一排跃层的矮楼,最高也不过六层,也有电梯。而且每一个单元,每一层就是一家住户,另一边则是商业网点,因而算得上是一个比较不错的楼盘,进了电梯之后,只电梯一打开,便都是一家子了。
君笑研究了一下这楼盘结构,也觉得的确不错,这种地方再加上有商业网点的,倒是真不容易招惹什么,因为人多阳气重,总归会把一些邪祟赶走的,所以他此刻对这家子出了什么事,便是真的好奇了起来。
带着好奇心,君笑跟着李文馨进去,旁边还有齐越腾保驾护航的。
上了电梯,到了顶楼,他们一出来,就正见到门口处一家人焦急地等着……
忽然,只听一声尖叫——
“啊——”女人刺耳的声音几乎震动了整栋楼,随之而来的,那撕心裂肺的尖叫简直让人无法容忍——君笑也明白了为什么会有尖叫,眼前的那个女人,可不正是齐跃进的亲妈嘛!
怨不得她会尖叫。
莫说是这女人了,换成谁,见了死人站在自己面前也要胆战心惊,之前那位张阿姨可不就是这种情况?
君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面部肌肉——他原本打算是跟李文馨口中套出这一家子的情况的,没想到,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报仇的机会就摆在眼前,他要是不好好利用,那真的是对不起这一家子了。
这一家子,做了什么事情,也只有他们自己清楚明白得很,因而见了君笑之后与那给齐越腾他们家帮佣的张阿姨还不同,而是彻彻底底的歇斯底里了。那齐跃进的母亲名叫安晓红,她那个年代的女人,叫什么红啊彤的特别的多,那时候人的思想也是就那么一根筋,只以为一颗红心之类便是最好的表忠心了,因而,女孩子叫红,男孩子叫明,真的是多得不能再多了。
比如有的是八月一日出生的,叫建军的就满地都是,那十月一日的,便要叫国庆。
而叫安晓红的女人,便是齐跃进的母亲,一个看起来像是很富贵的家庭妇女,但实际上,她是实实在在的从乡下里爬出来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那时候的人,都该是劳动力,女人的劳动力自然不如男人,再加上若是姑娘漂亮些,也想着进城,因而,她也才在妙龄之时嫁了齐跃进的那个在当时可谓是半截入土的爹,这才有了齐跃进。
谁知道她有了齐跃进之后便时来运转。齐跃进的爹那个在海外的兄弟回来了,一时间就带来了不少财富——再加上老人嘛,都喜欢四世同堂,合家欢乐之类,也就让他们也回了大宅,做起了少爷少奶奶的派头来。
可谁知道,后来齐家又塞进来了一个叫做李文轩的男孩,而这个男孩与齐家并无血缘不说,却偏偏能得到一份遗产——莫说是齐跃进了,就是安晓红她自己,也受不了这种打击。
受不了,就得“胖”啊。何谓胖?这说的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心胖了,大了,便要惹出事来作。
因而,齐跃进跟他这亲妈一合计,俩人就诬陷了李文轩,把他送进了监狱——不过半年时间,再把人害死,那真的是妥妥儿的稳当。
实际上,能下了这个计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实在是太了解当家的齐越腾了。
这齐越腾,一辈子没受过什么刺激,跟李文轩之间那又是初恋——齐跃进所说的,安晓红当然是信的,虽然她心里对此嗤之以鼻,甚至觉得恶心,可是不管怎么说,齐越腾是他们家的财神,她不能得罪,却可以拿着李文轩开刀啊。
谁料想,这李文轩死了没多久,他们就被回来的李文馨赶了出去——这时候,估计他们母子俩也才想起来,怎么说李文轩也是李文馨的弟弟,远房弟弟又如何呢?
而赶出去了之后,他们母子俩也是搬了几次家,把之前老老爷子的东西该卖的卖了,该换的换了,总之,三年前终于在帝都折腾出了这套房子,本以为一切顺利,谁曾想,那家刚一安顿好,便开始闹起了鬼来。
闹鬼这件事可不是什么小事。
原本他们刚住进齐家大宅的时候也是,天天的有鬼闹,吓得也是胆战心惊的,之后李文轩住了进去便好了……本以为李文轩死了,齐家又要闹鬼了他们出来也不算什么坏事,可谁曾想,这一出来,居然又遇上了闹鬼。
闹鬼嘛,闹着闹着习惯了就算了吧。
但是三年里,这家里住不了人,也不是什么好事儿,总不能老是在外面租房子啊。
再加上这神叨叨的圈子自古以来也不大,那安晓红便知道了李文馨认识那么个很有本事的大仙儿的事儿,于是,安晓红终于拉下来了老脸,给她弟妹李文馨打了这么个电话。
可是啊,谁曾想到啊,这电话打过去,人也接过来——居然是李文轩!?
安晓红受不住刺激,抱着头就蹲在了地上尖叫起来。
她这一尖叫,倒是把齐越腾吓了一跳。不管为啥当年李文馨赶走了安晓红母子,齐越腾也不知道他们母子做了什么,但这安晓红毕竟算是齐越腾的伯母,他这做侄子的也不能就这么瞧着她大叫大闹啊,便过去要扶起她来。
可是安晓红已经吓得抽了过去,两眼翻白不说,浑身还发抖外加口吐白沫的——就算齐越腾是个大男人,也玩不转这个,这有句话说得好啊,死沉死沉,人若是没了意识了,你一个人抬起他来,真的是很难,且若是抽风的话,身体还僵硬,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安晓红就是这种情况。
齐越腾掰扯了半天,才把她的胳膊腿给掰扯明白了,这人也才扶了起来,但是刚一扶起来,两条腿刚刚着地,齐越腾就觉得自己裤管上一阵发热发潮,他一低头——他伯母安晓红竟然失禁了!
这可怎么说的啊!
齐越腾撇了撇嘴,想要发作,却在看到君笑跟李文馨的脸色之后忍了下去。
三个人折腾了半天,总算是把安晓红弄清醒了,这也才进了门去,顺道让齐越腾找了一条齐跃进的裤子先换上。
齐越腾那边换裤子,安晓红另一边在客厅里就开始了放声大哭。
这栋屋子装修之后一直没人住进来,客厅里还蒙着白布,地上也还散落着装修之后留下的那些木块瓦砾,灰尘木屑就更不用说了,墙纸也从本白色开始泛黄,墙角处甚至还有水渍,霉了一大片。
君笑抬起头看了看那片发霉了的墙皮,一大片深沉的灰绿色,挂着一串又一串的水迹,往下延伸,一直渗透到了墙里。
而那发霉的地方,居然形成了一个滴血的人头形状,也难怪安晓红要害怕了。
这时,安晓红已经换了一身衣服出来——这房子里虽然不怎么住人,但是装些东西也还是可以的,因而平日里不怎么穿的衣服也都塞到了这里,毕竟地方挺大,不放也浪费了,只是……这么大的地方,不住人岂不是更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