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身高不足,其实也只差两公分到一百八十。
不过他的脸长得很好,清秀,算不上帅气,却正是当时最流行的中性长相。
我和他的关系亦敌亦友。
双方都知道彼此用了些什么手段才留到最后。
我们互相戒备。
遇到他的时候,我正与那少年斗得你死我活,为一个相当有名气的品牌走秀。
机会只有一个,我们都不想错过。
我说过,我们之所以能在那么激烈的竞争中留到最后,靠的不仅是实力,还有手段。
很可惜,在手段上,我稍逊他一筹。
他成功搭上了那台走秀的策划人。
我一筹莫展,心烦意乱之下到酒吧喝了很多酒。
之后怎么到的那片高级住宅区完全没印象,记忆中只是对少年告诉我的那片住宅区的名字耿耿于怀。
深夜十二点,我下了车之后沿着那条沿途种满朱槿和玉兰树的道路走了很久,边走边吐。
他碰到我的时候我正站在路中央,准备拦辆车回家。
灯光刺得眼睛眼花缭乱,我摇摇晃晃走过去趴在他的汽车前盖上。
只记得闭上眼前,看到昏黄灯光下,那摇曳生姿的红色朱槿花以及他那张令眼前一切黯然失色的脸。
当时我以为自己看到了天神。
在他家醒来之后他问我要不要做他的模特。
我并不知道他是一个世界顶级名牌服装的设计师。
于是我问他,有什么代价吗?
他笑着弯腰捏住我的下巴,说,那把你自己给我吧。
我欣然同意,这在业中并非新鲜事,只不过之前我还没做到那一步。
他没有为难我,带我做完体型测量之后,他告诉我,你是世界级的,不要害怕,跟着我向前走就行了。
之后很多年,我牢记这句话,并将之奉为信仰。
他确实做到了,将我这块野地里随便捡来的石头化为灿烂夺目的宝石。
九年了吧,跟着他。
不过,至今,我都不懂得他这个人。
他才华横溢,却心思缜密。
风流花心,却从不与绯闻沾边。
高兴的时候他会到我的公寓来住一两个晚上,多数时候我们各不相干,对彼此不闻不问。
工作之余的绝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看书。
也许因此令他深感无趣。
然而听说我与一位女明星纠缠不清的时候,他却出面命令我快刀斩乱麻。”
说到这里,他微微偏头,露出利落的下巴线条,我看到他手上腕表滑下后露出的大片白色伤痕,于是问:“你自杀过?”
他放下手,解开表,露出比刚才看到的伤疤更多的部分,纵横交错的伤疤。
他说:“我患过忧郁症,自杀过五六次。
每次,都是被他救回来。”
说到这里他自嘲笑了笑,手背上的朱槿刺青微微凸起,“最后一次他给了我一拳,跪在我胸口恶狠狠警告,如果你再自杀,我就打死你!
我想,也许他只是讨厌别人碰他的东西。
即便这东西是他的所有物本身。
至于所谓的爱情——
在这个圈子里,对我们来说即便存在,保质期也实在让人担忧。”
他说的那个人,我最近在杂志上看到过,正与一位顶级模特传出丑闻,那模特应该就是沈口中的那位对手少年吧,是个看不出年龄妖艳非常的危险男人,所拍的写真大多很出位,且眼神贪婪,欲望无穷。
沈看我的表情,苦笑,“你已经猜到是谁了吧?”
我点头,那个人在时尚界特立独行,做事每每出人意表,令人大吃一惊,比如提出的什么全民时尚,模特舞台走秀无限制竞争等等。
沈捻熄手上的烟头,叹口气,“模特这一行本来吃的就是青春饭,我现在已经近三十岁,在圈子里算是元老级的人物了。差不多,该退了。况且,那么多次游离在生死边缘,早就看淡了,无所谓牵挂。”
我转动手上的黑色签字笔,问他:“退了之后想做什么?”
“还是老本行,开家服装店,平平稳稳过日子,去做以前想做但没法做的事,这样,想必他也不用再担心与我传出什么丑闻。不过,对他来说,我应该还不至于重要到影响到他事业的地步。”
“想到要离开他,无形之中,我却也松了口气。
毕竟追了近十年,也未能追上他的脚步。我也累了。
他那样的人,本来就无法与人并肩同行。”
我略有同感的无奈微笑,生活就是这么现实,它并不需要太多的神秘色彩,只是一些琐碎小事,柴米油盐,鸡毛蒜皮。
所以很多人,其实是不喜欢找那些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伴侣的,那不是爱情,只是快餐消费,只能填饱肚子,毫无营养可言。
沈顿住话头,细细打量我,问:“那件事我在坛子上听说了,你还好吧?”
我一怔,想起是关于昭的事,说:“还好。都过去了。两个人纠缠了这么多年,彼此都身心疲惫。哭过,死过,然后发现无论做什么都已无法挽回,感情,希望,快乐,幸福,什么都耗尽了,于是只能学会放开。”
他轻叩桌面,点头,“的确,很多时候,所谓的爱情并不是需要你去体会什么惊涛骇浪痛彻心扉,它需要的是你能耐得住平淡生活的磨损,它是生活中最多姿多彩的一面,也是最易变形的一面。好在,我们的生活,并不仅仅只有爱情。”
诚如所言,我确实已经放开。
话已至此,并无其他特别需要再说,我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告辞。
蓦地听到身后传来夸张的大叫:“南宫昶?!”
我回头,看到一个穿得像只孔雀的家伙张开手臂热情扑过来,待看清他的脸后整个人愣住,此人不正是刚刚我跟沈谈话中的主人公之一吗?
他认识我?
那人狠狠拥抱了我一把后放开,取下墨镜,露出一张精致华丽的面孔,微笑说:“昶,我是Eric。”
听到这句话我更是张口结舌,这家伙的ID不就是前短时间在论坛上将我骂得狗血淋头的人的ID吗?
那段时间,因为闵和昭的事,我很是萎靡,很长时间没上论坛,被四处追问之后才勉强告诉了几个比较要好的人,也不知道被谁传了出去,引来论坛上一片骂声,甚至有的人扬言要找出那个负心人。
其中反应最激烈的就是眼前这位自称Eric的男子。
他没有指责昭,而把矛头指向我,说我消极应事,懦弱,自以为潇洒,实则是个胆小鬼,等等,不一而足,总之长篇大论将我骂得一无是处。
Eric伸手来捏捏我的脸,放心似的说:“看来没有形销骨立,还是个娇滴滴的美少年。司衣,你也是这个家伙论坛上的人?”
回过头,Eric那夸张做作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柔和,看向沈司衣。
沈司衣站起来,有些局促的笑了笑,“是。你就是Eric?”
Eric耸耸肩,“当然,你的ID是什么?”
沈司衣脸色一阵难看,我想起Eric的跟帖中有一帖争锋相对,言辞颇为激烈,两人差点掀起骂战,那个ID就是沈的。
连忙打断他们的谈话,说:“想不到那人是你,说实话,看完你的帖子之后我出了一身冷汗。”
Eric笑,扭头得意洋洋看我,“怎么样,有什么实际行动没有?”
我摇头,将录音笔和记录本放进包中,“谢谢你。但是,我和他真的缘尽了。不过,希望你能珍惜身边的,就像骂我的,你要勇敢,即便不做英雄,不做斗士,也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有人一直在你身边看着你支持你呢。Eric。”
Eric看一眼沈司衣,微微一笑,“这个我自然知道的。要走了吗?”
我点头,“差不多快到开店的时间了。有时间来光顾我的花店。”递给他们一张名片,我辞别离开。
走出来的时候,回头,看见Eric收回肆意挥舞的手臂,一把揽了沈司衣到臂弯下,吻上他的唇。
四周围的人们无不露出惊讶之色。
微微一笑,转身往停车场走去,对面广场上的花坛里,红色朱槿花争芳夺艳,在萦绕的蜂蝶中尽情绽放。
Eric这样的男人看似玩世不恭,实则最知道自己要什么。
沈要离开他,恐怕没那么容易。
第15章:烟花易冷
第一次看见那间店,是两年前的某个下午。
课业不重,我开着车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无所事事闲逛。
记忆中最深刻的是那天炫目的日光,让橱窗后的那片白变得比任何颜色都纯粹。
汽车滑过店门前时只是匆匆一瞥,随即迅速停下倒车回去。
他安静站在花架下的桌子旁,手上进行着一件插花的工作。
那是一盆优雅大方的插花,主题是大颗的白色丝兰,其上缠绕葛藤,其下缀以艳丽的血红虞美人,喧嚣之上衬托一片宁静。
我掏出手机随手拍下那片刻与世隔绝的场景。
不过当时仅仅是片刻惊艳,不久之后就忘记了。
后来一次上课,老师要求交一幅油画参展,无意中翻出那张照片,灵感突显。
便循着记忆中的路线找过去。
没想到他还是站在橱窗后的那片地方插花。
似乎刚刚开始,他在准备材料。
本来想进去请他做模特,但是转念一想也许会破坏那种自然与宁静。
于是抱了绘画工具坐进花店对面的咖啡厅。
再次仔细观察那间花店时才看见它的店名,叫‘烟花易冷’。
记得有首歌里面唱‘烟花易冷,人事易分’,十分凄凉的名字啊。
看得出来他不是个急性的人,素材的修剪,挑选都十分仔细,光花盆我看他都换了好几个。
那天下午的收获并不大,他刚把素材修剪好接了个电话后就出门了。
直接关了店门,似乎没有其他店员。
我的布景刚勾了个轮廓。
第二天同一时间,他坐在橱窗后同一地方看书。
阳光很好,透过店门前密密麻麻的绿色植物照进去,他的头顶挂有数盆猪笼草,吊兰,白色的墙壁上挂了满墙的吉祥草。
一段悠闲自得的午后时光。
我所在的咖啡店背景音乐是怀旧蓝调。
他似乎有记笔记的习惯,时不时会拿起笔写下一两句。
看了两个小时的书,期间有两三个人上门买花,他很快的为他们挑出心仪的花朵包扎成束将他们送出门。
下午四点左右,他收好书本和笔记本,将前一天修剪的枝条搬上桌子。
切花分三种,切花,切叶,切枝。
这两天他一直在处理的是一块枯木,枝桠众多,他用刀和花剪将其修剪削薄。
好在所剩的工作不多,不多时,他起身将罩袍上的树皮和木屑收拾干净,重新拿出一把银芽柳。
银芽柳是上好的切枝素材之一,但我看不出他的主题是什么。
花盆是一只相当大的敞口青釉瓷盆,造型优雅不失大方,应是定制的。
完成修剪后,放入营养土,开始着手插花。
造型非常简单,枯木与银芽柳完全只做衬托之用,花盆中央空出一大块地方,不知主题花材是什么,他似乎也并不担心插好的枝条破坏整盆插花的意境。
到这时,时已至黄昏,工作一天的人们开始陆陆续续下班,他也结束了手上的工作,点燃花店外的霓虹灯。
第三天下午,我看到了那盆插花的主题花材,一朵碗口大的盛开瓷玫瑰。
原本沉稳显得有些单调的意境霎时间燃烧起来般雍容华贵,如画作中的跃然纸上。
如果,他是一位画家,我想一定是个天才。
我暂时放下手上蠢蠢欲动的画笔,每天下午都会抽出一点时间到那家花店的对面坐上一坐。
两个月后我根据手里第一次看见他时拍下的那张照片完成一幅名为‘烟花易冷’的唯美中幅油画。
不久那幅画获得奖项,导师通知我准备送到某个国家参展。
原本我想自己保留那幅画,不过能得到出乎意料的肯定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我签订了出售合同。
半年后一位姓明的商人出一百五十万买下那幅画。
我知道那家店的店名,叫‘烟花易冷’,花店的主人叫南宫昶。
是个淡如清水的男人。
现在我是在这家花店打工的工读生。
我的名字叫苏。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