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 上——淘气骨头

作者:淘气骨头  录入:11-22

他想起电影《沉默的羔羊》结尾那句台词,汉尼拔医生问史达琳:“羔羊是不是停止了啼哭?”事实上,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犯罪分子是抓不完杀不尽的,罪行会一直一直出现,所以羔羊们会一直一直发出啼哭哀号。

他压根没想过,自己要成为拯救羔羊、揭发罪恶的人。

最近,b市又连续发生三起系列杀人案,都是死于机械性窒息。

警方经过现场勘验和尸检,认为凶器是同一柄斧头。初步推测凶手为成年男性,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公分。

被害人分别是某外企微机员罗雅莉,女,年龄二十八岁,已婚。市体校足球队教练李晨,男,年龄三十四岁,未婚。b市第一制砖厂装卸工蔡维宏,男,年龄四十六岁,丧偶。

这三个被害人无论年龄、背景、职业、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社会关系等都毫无共同点。

根据走访周边群众和他们的亲友、同事,可以认定,他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也毫无交集。

很难理解凶手为什么会把他们一起列为行凶的目标,是随机选择的,还是有什么特定的理由?

三起命案现场,都没有发现财物丢失,包括罗雅莉佩戴着的一条价值不菲的白金镶钻项链,由此,排除了凶手因为意图劫财而杀人的可能性。

法医尸检的结果,罗雅莉处女膜陈旧性破裂,死亡当天没有发生过性行为的迹象。另外两名男性被害者,亦没有被性侵犯。所以,凶手的目的肯定也不是劫色。

之所以强调三名被害者都没有被性侵犯,是因为的确在有些案子中,被性侵害的对象是男性,并不只局限于女性。

五月二日,夜里十点至十一点之间,罗雅莉被杀死在自己家中。当时她的丈夫和朋友在酒吧喝酒,家中只有她一个人。

门锁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经过现场勘验,警方发现挂在楼道内的电表箱被人强行撬开,罗雅莉家的电闸被拉了下来。

法医验尸的结论,她应该是被斧子之类的钝器砍死后,又被砍断了双手,现场没有找到断手和凶器,推断是被凶手带走了。

五月十三日,夜里九点至十点之间,李晨在骑自行车回家途中,疑似被同一柄斧子砍死,死后被砍断了双脚,现场也没有发现凶器和断脚。勘验组的警察,在李晨自行车后车轮内提取出一小段塑胶条,就是那种用可回收的废旧塑胶,再加工,编织成廉价塑料袋子的塑胶条,通常用来装土豆、萝卜、化肥之类的农副产品。大街上随处可见,是自行车、摩托车的车轮中最常卷入的异物之一。

五月二十一日,夜里十一点四十分至零点二十分之间,蔡维宏和同事聚餐后,徒步回家的途中被砍死,死后被砍断了双手,凶器和断手同样被凶手带走。

带走凶器可以理解,但他为什么要把死者的断肢也带走呢?这三起命案,现场保持的都比较完整,没有打扫过的痕迹。勘验组的警察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提取出大量属于同一个人的清晰足迹、指纹。在李晨的指甲里,还提取到少量皮肤组织,血型为b型,而李晨的血型是a型。推测是他挣扎时,在凶手身上抓挠下来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起命案现场,都各发现一只死蝴蝶。

毫无疑问,凶手是同一个人。

作案动机,不明。为什么带走死者的断肢,原因不明。为什么留下死蝴蝶,同样不明。

这实在很糟糕。

在这个人口上千万的大城市里,发生命案本来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可是这个突然出现的连环杀手,选择的作案目标实在太没有标的性了。

夙夜曾经反复研究过古今中外大量罪案,他很清楚,连环杀手的一个显着特征就是,因为特定的心理需求,他们都会有明确的犯案目标。

譬如说有史以来最可怕的小丑——“杀人小丑”约翰·维恩·加西,生于1942年3月17日,美国芝加哥人。约翰的童年完全没有幸福可言,他的父亲是一名参加过越战的老兵,酗酒成性,常常殴打辱骂妻子和儿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约翰在九岁时被父亲的一个朋友猥亵,这件事带给他巨大的伤害和心理阴影。

约翰成年后,事业上取得一定程度的成功,他经营着三家肯德基店并承包装修工程,累积了颇为丰厚的资产。同时,他积极投身公共事务,热衷参加各种社会服务,被选为杰出青年商会副主席。曾和当时的第一夫人罗莎琳·卡特合影,并得到她的亲笔签名。

约翰很喜欢在各类聚会、游行和筹善款活动中,做小丑表演。温和可亲,是他留给许多人的印象,尤其深受孩子们的欢迎和喜爱。

但事实上,约翰始终没有办法摆脱童年的阴影,他先后两次结婚,却发现根本不可能和女性建立正常的性关系,两桩婚姻最后都以离婚收场。

在他案发后,精神鉴定专家认为,这位众人眼中的“模范青年”,具有典型的反社会人格。“模范青年”是他戴的温柔假面,欺骗别人的同时,也在竭力地欺骗自己。而他表演的小丑,才更符合他真实的内心世界——小丑本来是带给人以欢乐的,约翰塑造的小丑形象,却都是扭曲的。

60.第四名死者(4)

1978年12月初,一位去约翰公司应聘的十五岁少年罗伯特·皮斯特离奇失踪,使警方对他产生了怀疑。

警方在搜查约翰住所时,找到数件曾与约翰有联系的、失踪少年的东西,在尚未获得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警方开始严密监视他。

12月20日,约翰主动邀请蹲守在他家门外的警察入室做客,在约翰洗澡的时候,警员闻到了腐尸味——原来一直寻找的失踪少年,大部分都陈尸在约翰家的地下室里。

约翰因此被逮捕。根据他的供述,警方在他家找到29具尸体,在他家附近的河桥下,找到4具尸体。

约翰以提供工作、招女支等手段,诱骗或干脆直接抢掠受害人。将他们捆绑后迷晕吊起,实施各种性侵害。得到满足后,再把他们用止血带勒死。到被逮捕为止,他共杀死了33个少年。

约翰陈述的杀人理由是,他讨厌同性恋者。然而,根据警方调查,被他杀害的少年,根本没有几个是同性恋者。

1994年5月10日,约翰被注射毒针处死。

跟约翰·维恩·加西相比,被称为“女大学生杀手”的埃德蒙·肯珀沦为连环杀手,也和他不幸的成长经历有关。有评论家甚至称他为——“被活生生逼成杀人魔鬼的天才”。

1948年12月18日,埃德蒙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他很喜欢自己的父亲,但在他九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他不得不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他的母亲具有边缘型人格障碍,性格粗暴,经常贬低、侮辱埃德蒙,常常自己带着两个女儿在楼上睡觉,却将他锁入地下室。她的理由是——埃德蒙会强女干他的姐妹。

当然,这只是一个精神障碍患者无端的臆想。

埃德蒙试图摆脱这种生活,他离家出走,去投靠父亲,然而父亲已经再婚,并不愿意接纳他,将他丢给了祖父母。

祖父母并不喜欢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拖油瓶,对埃德蒙表现得也非常粗暴,常常苛责、侮辱、谩骂他。

15岁时,精神长期处于压抑状态的埃德蒙枪杀了祖父母,被关入hospital(一所专门关押精神病罪犯的州立医院),直到21岁,被提前五年释放出狱。

我们由此知道了埃德蒙在自家并不受亲人的待见,难道因为他是个不讨人喜欢的笨小孩?

恰恰想法,埃德蒙的智商高达136,童年时期,是公认的天才儿童。

他在被拘押在精神病院中的时候,表现得也非常优秀,深受医生们的喜爱和器重。

对他而言,失去自由、在精神病院生活的五年,反而是他个人才华和智慧得以展现的五年。

19岁时,他获准进入医院的精神科实验室工作。

他协助院方出心理评估的测试题,还为“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增添了“公敌”这样的新量表。他阅读了差不多院内所有的病历资料和测试结果,甚至背下28种精神测验的答案——要知道,即使是从业多年的专业心理医师,也几乎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

理所当然的,他成功通过了心理医生的测试,被评估为“对社会没有危险”,在21岁时得到假释,被放出精神病院。

重新获得自由后,埃德蒙不得不再次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然而他和母亲的恶劣关系并没有得到改善,从未真正痊愈的精神问题,也因此愈演愈烈。

在和母亲发生激烈争吵后,他会独自开车出去,猎杀被害者。他会带着死者的尸体来到母亲的屋子,在那里拍摄氵壬秽的裸尸照片,强女干尸体,然后分尸。

他喜欢把死者的头颅埋在母亲的花园里,脸朝上,令其双眼对准母亲的卧室窗户。被逮捕后,他这样跟警察解释自己的行为:“她(指他的母亲)总是要别人仰视她。”

剩下的尸体残块,被他埋在了母亲的后院。

在假释后的1972年5月到1973年2月,短短九个月的时间,埃德蒙共杀害了6名女大学生。

1973年的耶稣受难日那天,他终于做了幼年时期就一直渴望做的事——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和母亲最好的朋友。在驱车向东试图逃离加州的途中,又改变了念头,打电话报警,坦白了杀害母亲的罪行。

可笑的是,埃德蒙和当地许多名警察都交情甚笃。他打电话自首时,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相信,他就是一直以来苦苦追寻的连环杀手,直到他准确描述出杀人过程,指出埋藏尸块的地点。

相比于亲人,他在警察朋友们口中得到的评价却很高。在法庭上,不止一个警员在作证时说:“埃德蒙是一个举止温和、聪明伶俐的年轻人。是的,我们喜欢他。”

在他入狱后,“慕名”来对他进行访谈的fbi调查支援科科长约翰·道格拉斯也毫不掩饰对这位连环杀手的喜爱:“眼前的这个人冷酷地屠杀了正处于豆蔻年华的聪明女性。然而,我要是不承认我喜欢他,那么我就不够诚实。他待人友好坦诚,生性敏感,不乏幽默感。在这样的氛围中,无论你说什么,我也喜欢呆在他身边。”

1973年11月8日,埃德蒙被判犯有八次一级谋杀罪,当法官问他,认为什么样的刑罚适合自己时,埃德蒙回答:“折磨至死。”

由于美国最高法院1972年对死刑制度进行了重大修订,部分地区暂停使用死刑,法庭判处了他终身监禁,将他关押在加州瓦卡维尔的一处男子监狱中。

日本变态杀手宫崎勤则热衷于绑架、伤害、杀害4~7岁的女童,拍摄A片,并施以猥亵、女干尸、吃尸、饮血。据他供述,他还曾经吃掉了自己祖父的骨灰——不是因为怨恨,而是出于喜爱和依恋,想和祖父永远在一起。

他曾经说过,祖父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爱他的人。

心理专家的报告指出,宫崎勤有多重人格、性倒错、性变态、虐待狂、噬人等等特征,失去判断能力以致行为反常。此案久拖未决,宫崎勤始终在为自己的无罪上诉,坚称“自己是一个好人”。

61.番外(一)

夙夜入住夙家的第一天,欧宇辰发现,他衣服鞋子啥都没带,就带了满满一袋子的书。

而且口味非常特别,让我们看看都是什么吧:《犯罪者与动机》、《变态心理学》、《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犯罪人类学》、《心理神探》……

于是,他忍不住说道:“你喜欢看这类书吗?怪不得……”

醒悟到自己的失言,他耸耸肩,没有再说下去。

谁知道夙夜淡淡回应:“不喜欢。”

“……”欧宇辰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不喜欢你弄了一大袋子,搬家还只带了这一个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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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宇辰在做饭方面挺有天分的,厨艺算得上相当不错,为人也很体贴。

有时候他饿了——不是正餐的时间,他不会招呼兰姐他们帮着弄,基本上都是自己动手。

有一天他和同学出去打篮球,回来以后饿了,自己煮了西红柿鸡蛋面。

这是道比较简单的汤面,要做得好吃却不容易。

欧宇辰把西红柿切成小块,下锅炒出红油,然后加清水煮开,磕入一个鸡蛋,调小火。

等荷包蛋快熟的时候,放入龙须面,再次煮开后,放入葱末、姜末、香菜和胡椒粉等调味料。

出锅的汤面红红亮亮的,酸中带香,别提多开胃了。

吃饭这种事情,我们知道,有时候一个人会觉得无聊。

所以他吃到一半的时候,看到夙夜拎着本书从厨房门口经过,就招呼道:“喂!我煮了西红柿鸡蛋面,一起吃点吧。”

夙夜理所当然的——没搭理他。

欧宇辰知道他的别扭性子,索性直接动手逮人,“一起吃吧,一起吃吧。”

夙夜被他半强迫着按坐在了桌旁。

欧宇辰帮他盛了碗面,随手拿起他搁在桌子上的书:“封面挺特别的,什么书啊?”

翻开乌漆墨黑的封面,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血糊糊的插图——被剥了皮的人头正咧着大嘴冲他呲牙,旁边还应景地搭配着断手断脚神马的。

欧宇辰默默地放下书,拿起筷子,盯着面前红红亮亮的汤面。

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

夙夜已经自顾自地吃了起来,快吃完了才想起他来,纳闷地抬头,问道:“你怎么不吃了?”

欧宇辰默默看着他嘴角挂着的汤水,半天吐出一句话:“夙夜,你真的是人类吗?”

“……”夙夜很无辜地看着他。

欧宇辰不知道,那本书是夙夜刚买的,还没来得及看。

62.番外(二)

关于品味:

欧宇辰是个非常有品味的人。

他所谓的品味,就是拿着最新版本的时尚杂志,挑几套看着顺眼的,从头到脚直接买下来。

某年某月某日,一个女记者采访他:“您好像很懂得服装搭配,每次见到您,都觉得您的打扮好适合您,真是帅呆了。”

欧宇辰眨了下眼睛,微微一笑:“为了给你留下好印象啊,我花费了很多心思呢。”

女记者立刻脸颊绯红、心跳加速,瞬间决定要在新闻稿里把他夸成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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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夜是个非常没有品味的人。

他几年如一日地专注着暗黑系。

以至于薛凯奇每次看到他,都会联想到乌鸦。

某年某月某日,薛凯奇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地问他:“你整天穿着这一套衣服,都不用换洗吗?”

足足过了有半分钟,夙夜淡淡回答:“不是一套,我买了十几套同样的衣服。”

“……”薛凯奇彻底被他打败了。

关于存在感:

欧宇辰是个非常有存在感的人。

夙夜是个非常没有存在感的人。

如果说欧宇辰是众星环拱的月亮,夙夜就是墙角那株蔫了吧唧的壁花……下面的一块土坷垃。

某年某月某日,放学的时候,夙夜被身后匆匆跑来的女生狠狠撞了一下,差点被撞倒。

那女生非但没有抱歉的意思,还恶狠狠剜了他一眼,凶巴巴地嚷道:“你以为你是交通警察啊,横在路中间!好狗不挡道,懂不懂?!”

夙夜不是不想还嘴的,不过他有时候反应比较慢,没等他反应过来,那女生已经一溜烟跑没影了。

等他慢吞吞晃到校门口,看见刚刚骂过他的女生,正在把一封疑似情书的东西递给欧宇辰:“……我,我真的很喜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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