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 上——淘气骨头

作者:淘气骨头  录入:11-22

达·芬奇崇拜女性,因为女性繁衍后代,才使人类的历史绵延不衰。他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一种奇迹,能够与创造出崭新的生命相提并论。”

夙夜望着他,强自压抑住心底厌憎的感觉,慢吞吞问道:“所以,你想知道她们创造出新生命的原因?选择她们做为解剖实验的目标,察看她们的身体结构、子宫和生殖器官……但为什么是中年女性?”

张鼎轩意外而无辜地看着他,好像在纳闷,夙夜为什么会提出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我怎么能夺走年幼孩子的母亲?他们还那么小,不能没有妈妈的照顾。”

这是什么理论?难道他还以为自己很仁慈吗?夙夜没有纠结这个话题,沉默了几秒种,又问道:“赵志英呢?你为什么取出了她的脑子?”

张鼎轩愣愣地看着他,看样子是忘了赵志英是谁,过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般说道:“哦,你是说那个胖女人?我只是听说,古埃及人制作木乃伊的时候,是从活人鼻孔中取出脑子,想要实践一下,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

实践……活着取出人的脑子……

夙夜无法想象,那个身材胖胖的,虽然大嗓门,但其实心地很好,很热忱,逢年过节,都会挨家挨户,给邻居们送上一盘卤肉的女人,在临死之前,究竟承受了怎样强烈的痛苦。曾经多么的无助、恐惧和绝望!

他用全部的理智,抑制着自己,让自己的声音不至于因为愤怒而发抖,代替警方问出他们的疑惑:“你是怎么找到下手目标的?”

“有和朋友聚会时认识的,还有在酒吧啦、书店啦……反正看到觉得适合的就找借口搭讪,”张鼎轩咂咂嘴,神神秘秘地笑了,“你不知道,有些女人很蠢的,只要亮出我的身份、学历,她们就傻乎乎的相信我,一点都不知道防备。”他耸了耸肩,“她们是死在了自己的愚蠢上,小学生都知道,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随便让陌生人进入自己家。”

夙夜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平淡自若,似乎无意地问道:“姑姑呢?我一直以为你是爱她的,结果你却杀了她。”

“我是很爱她,我喜欢强势的女人,她们像天鹅一样高傲美丽、所向披靡,我妈妈就是那样的女人。

比起爸爸,我妈妈总是能给我以更多的安全感。我记得小时候,常常被同学欺负,每次都是妈妈替我出头。那些看起来很凶悍的老师、很高大威猛的家长,在我妈妈面前,被当成小孩子一样数落、教训,他们连声都不敢吭。嗯,我喜欢我妈妈。”

“爱,所以毁灭?”

“不是毁灭,而是创造。”张鼎轩强调,“对比宇宙,地球是渺小的;对比历史,人类是渺小的。你知道这世界上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吗?

埃及的萨卡拉金字塔,在地球上差不多有五千年的历史。而中国最古老的建筑,是位于五台山的南禅寺大殿,建于唐建中二年,距今已经有1200年,依然屹立不倒……由此可见,只有艺术和科学成果才是永恒的,不会被时间的长河所湮灭。

我把我所深切爱慕的那些女性,在彻底失去了女性体征之前,终结她们的生命,让她们永远不必尝受衰老的痛苦,让她们永远停留在生命中最美好、最锦绣的年华。她们的尸体成为科学研究的一部分,她们的皮囊被制成艺术品。”他充满愉悦的声音在室内回荡,“是我让她们不必腐朽,不必被世界遗忘,这难道不是最深刻的爱情吗?”

他分明是第二个爱德华·盖恩,生活在自己的梦想国度里。

夙夜终于确认,那个连环杀手吸引自己的,不仅仅是雷同的案情、类似的心境,最主要的是,有个内心同样充满疯狂因子的罪犯。他尽量保持平静地问:“那我爸爸呢?你为什么要杀死他?你不是更热衷于研究女性吗?”

54.揭开凶手的面纱(5)

“当然要研究女性,”张鼎轩强调,“我是个人类学家,从生物和文化的角度,研究人类的本质,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兴趣所在。就如同达·芬奇所说的,母性崇拜是人类最基本的崇拜。

女性的生殖能力,代表着人类的繁衍和生生不息。我要破解的,就是这生殖能力之谜。所以我不得不解剖她们的躯壳,了解她们的每一个细胞组织。至于男人,我实在没什么兴趣。”

“可是你杀了他!还解剖了他!”夙夜逼紧了嗓音。

“那是意外,”张鼎轩眉毛打了个结,似乎不太情愿的,“我跟你妈妈,偶尔会趁你爸爸上班时,在你家约会,那天我也是去找她。游戏玩得够久了,是时候结束了。听说她手机坏了,当然,即使她手机好好的,我也不会事先通知她,警方会查出通话记录的。

我的想法是,如果她在家,当然好,如果家里没人,离开就好了。谁知道我敲开门时,没看见你妈妈,却看见了你爸爸。而他居然认得我,知道我是你的姑丈。如果他跟你妈妈提起我,你妈妈肯定会怀疑我接近她的目的,所以,我只好先杀了他。既然已经杀了,当然要废物利用一下。”

废物利用……心脏不受控制地突突跳动,血管都要爆裂开,夙夜咬破了自己的嘴唇,才好不容易强迫自己没有向他挥出拳头,咬着牙说:“你已经达到了目的,为什么还要把他摆成那种跪拜祈祷的姿势?”

“我记得你妈妈说过,你爸爸是个虔诚的佛教徒,我只是在尊重他的信仰。”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又问道:“我在家里发现了一瓶tiffany香水,是你准备送给我妈妈的吧?”

“没错,你妈妈很喜欢奢侈品,而一个绅士,总是应该随时随地给女士以惊喜。那天我本来计划好,在杀死她之前,先把她心仪的香水送给她,让她开开心心的去死。”

“你打扫现场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把香水带走?”这是夙夜一直感到大惑不解的地方。

“那是送给你妈妈的,我为什么要带走?我很谨慎的,从那瓶香水上,完全找不到,任何跟我有关系的线索。”张鼎轩诧异地问,随即笑了下,又补充道,“而且你妈妈事前根本不知道我要送香水给她,再说,即使她知道,也不会指证我的。”

“你对自己真有信心。”这句话讽刺的人并不是对方。

张鼎轩若无其事地道:“我在她身上可是花了不少钱,成功的男人才能吸引女人。你爸爸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他对你妈妈越纵容,只会让你妈妈更看不起他。”

夙夜不得不承认,比起自己的爸爸,他或许更明白妈妈那种女人,所以才能轻易地把她控制在掌中。

妈妈之所以帮张鼎轩隐瞒,也许猜到他是凶手,也许以为他只是碰巧来过、凶手另有其人,不想把他牵扯进来……妈妈已经死了,她的真实想法无从得知,但毫无疑问,最主要的原因,肯定是基于对他的爱情。

只不过她太自以为是了,张鼎轩根本没有在香水瓶上留下指纹,结果她擦掉的,是夙夜的指纹,反而因此露出破绽。

“我曾经在夙家的葡萄架下发现了一只母猫的尸体,是中了相思子毒素死掉的,从腹部到肛门全都是伤口,也是你做的吧?”

“你居然还知道相思子毒素,真是太了不起了。”张鼎轩惊叹,盯着夙夜,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了一会儿,遗憾地耸耸肩,“为什么你不是我的儿子呢?含玥跟你比起来,简直就是个还生活在幼儿园里的小黄毛丫头。”

“我可不想有你这样的爸爸。”夙夜淡淡说。

张鼎轩没在意他的讥讽,坦白承认:“那只猫是我毒死的,在实验室里,我解剖过许多只小白鼠,忽然一时兴起,想看看猫和老鼠的生殖构造,到底有什么不同,就随便抓了只母猫。”

没有什么需要问的了,这家伙明显有着双重人格,迷恋科学、醉心研究,根本就只活在自己的臆想里。

极端的偏执,也极端的可恶。

和爱德华·盖恩一样,他甚至,不以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

“你既然说生命是奇迹,又怎么能把自己当做神祗,肆意的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呢?”夙夜站起身,准备离开。

“我是在做科学研究,任何研究都会有所牺牲的。”张鼎轩理直气壮地说。

地球人跟火星人是没法沟通的,夙夜转身,刚抬起脚,就被张鼎轩叫住了:“等等!”

夙夜回头,询问地望着他。

“我解答了你所有的疑问,你也应该投桃报李吧?”张鼎轩皱着眉头。

夙夜静静地等他说下去。

“你是怎么发现我是凶手的?”

夙夜沉默了许久,嘴角慢慢浮现一丝嘲讽的微笑,慢吞吞道:“你不是很喜欢科学研究吗?那么,你就慢慢研究吧,反正等待审判和执行死刑还有挺长一段时间。”

没再理会身后气急败坏的张鼎轩,夙夜毫不迟疑地打开铁门,一步一步离开。

为什么会怀疑到他呢?

夙夜想起了墙上的血十字,中间那个“十”字的竖,明显比其他笔划粗重。如果不考虑蘸血量多少的问题,那么可不可以理解成,是后来刻意添加了一笔,加以掩盖?

夙娅总是直接去掉姓氏,称呼张鼎轩为‘鼎轩’,而‘鼎’字太难写,谐音的“丁”字就容易多了。当然,写‘张’也可以,不过最容易写的还是‘丁’字。

张鼎轩很聪明的,估计他看见那个“丁”字,马上明白了妻子的用意,所以他抓着夙娅的手指,把那个“丁”字描成了“十”字,因为要掩盖下端勾的痕迹,所以那一笔特别粗重。

至于另外两个“十”字,不用问张鼎轩,夙夜也可以断定,一定是他后来添画上去,用来掩人耳目的。

在这个世界上,喜欢达·芬奇的人很多。但真正了解他,知道他是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赞许他盗窃尸体用以解剖研究的行为,并且青出于蓝胜于蓝,索性用活人做解剖研究的人,绝对不会很多。

55.揭开凶手的面纱(6)

夙夜曾经纳闷葡萄架下那具猫尸的伤口,后来想通了,老鼠们集体啃咬那些部位,或许因为那里原本就是伤口——被人剖开的。

在夙家,如果说有一个人很了解达·芬奇,懂得古埃及木乃伊的防腐技术,非常了解人体的构造,擅长解剖尸体,对刀子运用的熟练程度不亚于外科医生,身体健壮……这个人,毫无疑问,只能是张鼎轩。

当问过欧宇辰,确认夙家的达·芬奇赝品画都是张鼎轩购买的以后,夙夜已经断定他就是一系列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慢慢走出沉闷压抑的看守所,夙夜深深吸了口气。

他对张鼎轩了解的不是很多,不过,据欧宇辰所说,张鼎轩有个非常强势、聪明、美丽、能干的母亲。

两年前,罹患肝癌去世,张鼎轩表现得悲痛欲绝,大病了一场,之后沉寂了足足有大半年时间,才恢复状态。

夙夜揣测,也许就是因为他太依赖母亲了,所以无法接受母亲离世的事实,内心产生了巨大的失落感,精神上极度空虚寂寞,才会想到杀死、解剖某人的母亲,研究女性的生理和生殖之谜。

九月初的天气,阳光明睐,清风和煦。

他却只感觉到从脚底板往上涌起的丝丝凉意。

这是什么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心???

沿着街道,夙夜慢慢走着。

路过一间挂着硕大广告牌的花店,头戴花环的可爱女孩正抱着一大捧花,在门口热络地招呼来来往往的行人:“七夕情人节,买束花送给女朋友吧。一束花,幸福一辈子哦!”

原来,今天是七夕情人节,夙夜想,怪不得班里的同学,这几天都怪怪的,特别的兴奋和躁动。

卖花的女孩看见他杵在一旁发呆,忙小鹿般,轻快地跑过来,甜甜地笑着,嘴角噙着个酒窝,声音清清脆脆:“这位小哥哥,买束花给女朋友吧,今天七夕,我们八五折大酬宾哦。”

夙夜迟疑片刻,点了点头。

女孩高兴地问,“请问您想选什么花呢?玫瑰代表爱情,丁香代表思念,康乃馨代表祝福,金盏花代表迷恋,紫罗兰代表永恒,郁金香代表爱情的寓言……”

“请给我一束白菊花。”夙夜打断了她的话。

女孩子脸上的笑容立刻僵固了,愣了愣,才回过神,放下捧着的花,手忙脚乱地帮他包扎好一束菊花,勉强笑着说:“欢迎您下次光临。”

看着他纤瘦的背影在人流里消失,女孩子叹了口气,喃喃自语:“失恋了吧?瘦得都不成人形了,他一定很爱他女朋友,真可怜。”想了想,她又摇摇头,“可是,送白菊花,这也太……”

夙夜当然没有前女友可送花,他搭公交车,去了位于郊区的公共墓园。

爸爸已经在这里安家好几个月,夙夜却是第一次来探望他。

跟他仅仅隔了两排的地方,埋葬着夙娅。估计她对此是不满的,她生前并不喜欢自己的哥哥,肯定不愿意死后还和他毗邻而居,可惜她没有办法发表意见了。

至于李晓舒,并没有和丈夫合葬,夙博罕在乡下随随便便给她买了块墓地,将她草草掩埋了。

这不能责怪夙博罕,任谁也不会对间接害死自己儿子、还和自己女婿纠缠不清的人,仁慈大度到哪里去。

所以,对此夙夜没有表示任何意见。当然,即使他表示了,夙博罕也不会搭理他。

站在大理石墓碑前,凝视着照片上熟悉温润的面容,浓浓的悲伤瞬间袭上心头,夙夜的视线渐渐模糊。

爸爸,你应该安息了吧?我已经找出杀死你的凶手,他很狡猾,很残忍,很冷酷。

如果你能说话,一定会拍着我的头,骄傲地说:“儿子,你真棒。”

可是,爸爸,即使法律惩罚他又能怎么样?即使他下地狱又能怎么样?你不会活过来,那些被他杀死的可怜女人也不会活过来。

我没有办法改变你的不幸,没有办法挽回什么。

我是多么多么的难过,多么多么的遗憾……

我多么渴望,这只是场噩梦,梦醒了,你还会对着我微笑,还会给我扇扇子,还会给我做半生不熟的煎蛋……

眼泪终于滑落下来,他慢慢地,慢慢地跪在墓碑前,颤抖的手指轻轻抚摸照片上的脸孔。明明应该是冰凉冰凉的,奇异地,他却感觉到温乎乎的热度。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突然响起哒哒哒的脚步声,沉稳、笃定,越来越近。

夙夜茫茫然回头,泪眼朦胧中,一个少年正朝他走过来。

俊美岑傲的脸孔,华贵优雅的气质,宛若童话故事里的王子。

弯下身子,抬手温柔地擦拭掉夙夜脸上的泪水,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我给邵壬打电话,他说你早就离开看守所了,我一猜,你就是来看叔叔了。怎么哭成这样?跟小花猫似的,叔叔在天有灵,知道他的儿子这么聪明,这么厉害,一定会很高兴的……没关系,就算没有了爸爸、妈妈,你还有我,还有爷爷,还有晗玥……”

正午明媚灿烂的阳光中,他温柔地、怜惜地冲着夙夜勾唇一笑,笑容竟比阳光还要耀眼夺目,有种惑人心魄的魅力。

夙夜暗暗叹了口气,为什么他偏偏是欧宇辰呢?

——卷一·达·芬奇的信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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