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 上——淘气骨头

作者:淘气骨头  录入:11-22

邵壬挠挠脑袋,苦恼地说:“所以这桩案子,就算看起来凶手留下了点痕迹,其实对破案还是没有什么帮助。”

夙夜低垂着颈子,亮白的光线中,他近乎苍白的脸孔,显得特别凝郁而清冷,半晌,轻声问,“关于血十字呢?你们是怎么想的?”

“夙娅本人并不信奉基督教,所以我们推测,她的用意,是暗示凶手是个基督徒。”

夙夜略略思考了一会儿,否定道:“不会。”

“为什么?”邵壬诧然。

“如果你们推测正确,她只需要画一个十字,就能达到目的了,没必要画三个。”

邵壬沉吟:“或者‘三’这个数字有特别的意思呢?兴许凶手是基督徒,而他在家里排行第三?”

琢磨了下那种可能性,少顷,夙夜点了点头:“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听他这么说,邵壬振奋了点精神:“夙夜,我就直接说了啊。在这一系列血腥的残杀案中,有两起案子的被害者,都是你的亲人,你还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所以我冒犯地、大胆地揣测一下,凶手或许是你认识的人。你知不知道,认识的人当中,有谁是信奉基督教的?”

夙夜不假思索地说:“我熟悉的人不太多,但夙家肯定没有。你应该还记得,我爸爸是佛教徒,所以我们家里供奉着净瓶观音。信仰如同感冒一样,是会时时刻刻表现出来的。如果有,我一定会发现。”

51.揭开凶手的面纱(2)

邵壬有些失望,半天才长吁了口气:“我当了七八年警察,就没碰到过这么狡猾、这么凶残的对手。这都第五个被害人了。现在我听见电话铃响,心里就直打鼓,就怕听到那个变态杀手又出动的消息,做梦都是血淋淋的尸体。”

夙夜当然明白他的压力有多大,心情又有多沉重,沉吟道:“血十字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留下的,破解了它,或许就能找到凶手。”

“哦?你是怎么想的?”邵壬张大眼,询问地望着他。

夙夜素白的小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眼眸幽暗深沉,茫然地望着前方,轻声说:“我也认为血十字是夙娅主动留下的,那她到底是什么用意呢?这几天,我查阅了很多资料。嗯,其实十字架在远古时代就存在了,它最初的寓意,是代表太阳。同时,也象征着生命之树,是一种生殖符号,竖条代表男性,横条代表女性。后来十字架出现在墨西哥、秘鲁,最为重要的是出现在中美洲,暗指四种风,它们是造雨的源泉。十字架很早就和基督教有联系,但它还不能作为早期基督教的标志。那时它最广泛的定义,是古代的死刑刑具,曾流行使用于波斯帝国、大马士革王国、犹大王国、以色列王国等,用以处死叛逆者、异教徒、奴隶和没有公民权的人。在我们中国,十字在表意字符中反映了大地,是个带着方框的等变形。”

邵壬摸着毛刺刺直扎手的下巴,皱紧眉头:“我实在想不出来,这些内容,哪一条能跟凶手扯上关系。”

“没错,感觉都太牵强了,”夙夜拿起铅笔和搁在茶几上的记事簿,随手勾画出三个十字,尽量还原出它们在墙上的形状,怔怔地盯着看了一会儿,他喃喃低语,“我一直觉得很奇怪……”

“什么奇怪?”

“为什么中间这个十字的‘竖’,特别粗呢?”

“兴许写那一笔的时候,蘸血量比较充沛。”

“正常来说,应该是第一笔蘸血多吧?”夙夜最初也是和邵壬一样的想法,但他刚才呆在夙娅的房间里,从凶手的角度,重新感悟案发现场,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我没有试验过,不过,那不重要吧?”邵壬不太在意地说。

夙夜没有作声,眼睛一眨不眨地继续盯着纸上的十字,隔了一会儿,他轻声问道:“除了围墙上留下的,你们还发现有其他强行进入的痕迹吗?或者外来者留下的痕迹?”

邵壬摇摇头:“我们推测,凶手是从围墙的西北角攀墙而入,沿着小径直接来到小楼,从外置楼梯上了二楼。二楼的门没有上锁,根本不会遇到什么障碍。像前几起案子一样,现场处理得非常干净,没有提取到可疑的鞋印或指纹。”

夙夜长久地沉默着,看不出什么表情。

邵壬忽然醒悟过来,吃惊地问:“难道你怀疑,凶手是夙家的人?”

夙夜默然不语。

邵壬想了想,又小心地问:“莫非你认为围墙上的痕迹和玫瑰丛上的碎布条,都是他刻意留下,混淆我们视线的?”

隔了半天,夙夜才低声说:“或者不是刻意留下,而是他并不介意会不会留下。”

邵壬有点发愣。

夙夜解释,“凭着那些线索,是绝对找不到他的。至于现场是否经过特别处理,我持保留意见。”

“哦?”

“如果他是住在这里的,那么无论留下什么痕迹,都不会惹人怀疑。”

“理由呢?你做出这个判断的理由呢?”邵壬忍不住质疑,平心而论,他从心底里不愿意接受夙夜的揣测。即使身为一个警察,见过太多心狠手辣的罪犯,他还是无法想象,凶手会是夙家的一员,抛开另外三名被害者不提,要多大的仇恨,多么冷硬的心肠,才能对自己熟悉的、甚至是亲人的夙正亭和夙娅,做出那些血腥的、残酷的行为?

夙夜隔了许久,才慢慢地回答邵壬:“因为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邵壬哑然。

少顷,夙夜又说道,“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实在做不出来,会先看答案,往回推论,就会变得容易理解得多。顺着这个思路,你就会想到,那个嫌疑人是谁,最有可能是谁。”

邵壬呆了一会儿,似乎想到什么,勃然变了脸色,本能地反驳:“不可能!你怀疑的那个人……他绝对做不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

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夙夜抬眼,望着对面墙上挂着的《岩间圣母》,怔怔地出神,半晌,才低哑地开口:“你听说过龙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吧?”

邵壬愣了下,说:“我记得,许多法学界的专家,都对他‘以貌定罪’、‘以基因定罪’的论点,嗤之以鼻,并且进行了批判和驳斥。”

夙夜目光变得有些迷惘,慢慢说:“你要明确一点,龙布罗梭曾经从事精神病与法医学研究,他是一位典型的实证主义者。他所有的理论基础,都是以大量事实为依据的。所以,他才能在一百多年前,开创了犯罪学这一理论学科,把单纯的研究犯罪行为,转移到研究犯罪人上。他是犯罪学理论当之无愧的鼻祖。”

邵壬被他说得心里阵阵发冷:“你的意思是,你怀疑的那个人,具有天生的犯罪基因?犯罪是他的天性,而并非他的意愿?”想了想,还是觉得这实在是太荒谬了,他挠了挠头,“那个人并不符合龙布罗梭关于‘天生犯罪人’的画像。”

龙布罗梭认为,“天生犯罪人”具有生理特征和精神特征。生理特征是指:扁平的额头,头脑突出,眉骨隆起,眼窝深陷,巨大的颌骨,颊骨同耸;齿列不齐,非常大或非常小的耳朵,头盖及脸左右不均,斜眼,指头多畸形,体毛不足等。精神特征则包括:痛觉缺失,视觉敏锐;性别特征不明显,极度懒惰,没有羞耻心和怜悯心,病态的虚荣心和易被激怒;迷信,喜欢纹身,惯于用手势表达意识等等。

52.揭开凶手的面纱(3)

邵壬怎么分析,都没有一条是符合那个人的。

夙夜半天没说话,过了足足有十几分钟,邵壬等得都不耐烦了,忽然听见他用一种很轻很淡的语调说:“很多时候,心理上的病态,并不会有明显的表意特征,也没法轻易判断出来。只不过,从撞见爸爸的罪案现场时,我就会常常想起另一起典型案例。这种感觉很奇怪,很难解释,你也可以把它当成直觉。”

“哪起案例?”

“你知道美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个连环杀手——爱德华·盖恩吧?”

邵壬觉得名字很耳熟,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究竟是谁,他摇摇头。

“他也很喜欢虐尸……”夙夜顿了一下,改口道,“不,我说错了,对他来说那不是虐待,而是创造。在他眼里,尸体是创造梦想的材料。认识爱德华·盖恩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安静、内向、善良、害羞的人,可是他却制造了美国历史上最疯狂、最血腥、最莫名其妙的一系列残杀案。”

邵壬只觉得头顶嗖嗖直冒凉气,安静、内向、善良、害羞……这些形容词,很难让人和疯狂、血腥、残杀这些字眼联系在一起,那个人,也和爱德华·盖恩一样,骨子里就具有疯狂残忍的犯罪基因,是个矛盾的合体吗?

邵壬无法理解,这简直颠覆了他对人性的概念。

夙夜又缓缓说道,“我的建议是,警方可以把调查重点放在他身上,假定他是凶手,以此为结论,回头去寻找他犯罪的证据。就像我们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实在做不出来,会先看看答案,再回头寻找能推论出这个答案的解题步骤。”

邵壬完全说不出话来,转头,默默地看着夙夜,夙夜脸色素白,眼神幽暗幽暗的,表情严肃而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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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后。

b市看守所的一间会客室内。

虽然邵壬表示了强烈反对,但在夙夜的坚持下,他还是独自走了进去。

阳光,从狭小逼仄的铁窗照射进来,被铁栏杆割裂成一条一条的,斜斜地映在墙壁上,呈现出一片幽清幽清的惨白。

狭窄逼仄的室内,弥漫着一股子令人压抑的沉窒郁闷气氛,阴暗而悒郁。

铁窗下面,是八个血红刺目的大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令人如醍醐灌顶,幡然醒悟到这里是禁锢罪人的牢笼,让人情不自禁感到惶惑不安。

室内正中央,摆着张长方形桌子。

桌子对面,端坐着一位戴着金属手铐、脚镣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斯斯文文,温文儒雅,满身的书卷气息。他的眸子清澈澄明,不染丝毫尘垢,象是最天真无辜的孩子。

这样的人,应该出现在大学讲堂里,或者科研成果报告会上,而不是身陷囹圄。

“为什么要杀人?”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淡淡开口。

对方毫无反应,盯着自己的手铐发呆,似乎在一心一意琢磨它的质地和做工,寻找瑕疵之处。

“为什么要杀死我爸爸?为什么要杀死姑姑?为什么要杀死那些女人?我爸爸和那些女人,都和你无仇无怨,再说,”夙夜稍稍停顿了一下,疑惑地问,“你不是很爱姑姑吗?”

张鼎轩依旧默然不语。

“邵壬说,你从被逮捕后,一句话都不肯说。你是高级知识分子,对法律可能比我还要了解,应该明白,现在的情况。无论你说还是不说,都不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最终审判。警方在你的实验室储物柜里,搜出了凶器,上面完整提取到你的指纹和好几个被害者的血迹。

杀害姑姑那天夜里,虽然你巧妙地避开了b大的摄像头,并且很聪明地偷了辆临时停靠在路边的奥迪代步,还谨慎地遮住了它的车牌。可是经过警方在b大附近仔细排查,还是找到了那辆被你借用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在车上找到你的一根头发,算是天网恢恢吧,头发带着毛囊,经过dna对比,和你的完全一致。证据确凿,证据链条翔实可靠,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我可以告诉你,你真的死定了。”夙夜的语气淡漠而平静。

张鼎轩固执地盯着自己的手铐,对他的话象是完全无动于衷,但夙夜留意到,他的左脚脚尖抬了起来,在一下一下,轻轻地点着地面。

他在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个发现令夙夜有了撬开他嘴巴的信心。

“你就要死了,还不想把心里话都说出来吗?我想,警察对你杀人的理由是没有多少兴趣的,他们只关心你是不是真正的凶手,是否能把你成功定罪。”

张鼎轩的脚停顿了下,又开始继续点击地面的小动作。

“现在,全b市,哦,不,全国、全世界的人都在骂你是恶魔,是变态。互联网上铺天盖地,全都是对你的侮辱谩骂。那些曾经以你为荣的学生们,有的沉默不语,有的在大义灭亲的唾弃你,还有的固执地认为你是冤枉的,是被陷害的,软弱无力地替你辩解,以至于,他们也成了被攻击、被谩骂的对象。”

张鼎轩的身体猛地抖动了下。

“任何人做事都是有理由的,你也许不屑于对唾弃你的人做出解释,可是,你不想给现在还在为你鸣不平、为你呐喊,坚称你是冤枉的那些人,一个交代吗?毕竟,他们因为你,承担了很多不必要的委屈和责难。”

夙夜没有再说下去,他在给张鼎轩思考的时间。

沉默,长久的沉默。

好半天,张鼎轩慢慢抬起头。

触到他的眼睛,夙夜一下子愣住了。那是一双孩童般天真无邪,却充满了兴奋、愉悦、狂乱的眼睛。没有懊恼,没有愧疚,也没有悔恨,甚至没有明知必死,而应该有的绝望和痛苦。

夙夜不无讥讽地想,张含玥说错了,不正常的人不是他,而是她的爸爸。他有着善良纯真、温和儒雅、能够欺骗所有人的纯良外表,可是,也有着最疯狂最混乱最可怕的内心世界。

天使和恶魔,同时并存在他体内。

53.揭开凶手的面纱(4)

“我的确不是恶魔,也不喜欢杀戮,不喜欢看见血。”张鼎轩耸耸肩,很温和地笑了,云淡风轻的样子,亦如夙夜第一次在夙家餐厅里见到他。

夙夜静静地看着他,耐心地等着他说下去。

“可是那些人的死都是值得的。”张鼎轩得意地笑着。

值得?夙夜皱眉。

“听说你很喜欢研究犯罪心理学,”张鼎轩身子向前倾,双手扣在一起,手指交叉而握,盯着夙夜,饶有兴味地问道,“那你知道斯金纳的箱子吗?”

夙夜想了想:“你是说伯尔赫斯·弗雷德里克·斯金纳?”

张鼎轩嘴角的笑意加深了,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激赏,欣慰地说:“你果然知道。”

“他是个备受争议的人物。”夙夜淡淡评价,无论斯金纳在心理学上有多么崇高的成就,头上戴着多少顶荣誉的桂冠,对于一个把自己年幼的女儿,关在笼子里,当做小白鼠做实验的科学家,他都绝对不会有什么好感。

“科学研究,总会有必要的牺牲,”张鼎轩不在意地摆了摆脑袋,手指搓着自己的手背,“斯金纳的确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是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的奠基者,在行为主义方面,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就。”

夙夜没吭声,他不想和一个狂热的学者,讨论科学成就与人性哪个更重要的问题。

“我完全理解斯金纳的做法,并且赞许他为了科学研究,可以牺牲一切的高尚精神和伟大情操。但是,我最崇拜的人不是斯金纳,而是达·芬奇。”张鼎轩压低了嗓音,放慢语气,眼中迸射出兴奋的光芒,仿佛要吐露出一个隐瞒了许久却颇为得意的秘密,“你知道他是公认的天才,他的所有画作,都完全符合人体生理上的实际比例。

因为他和那些靠想象和研究资料作画的画家们不同,他喜欢盗窃尸体,用于解剖和研究。事实证明,有了那些被解剖的尸体,才有了天才的画作,才有了传承于世的天才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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