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G————剑走偏锋

作者:剑走偏锋  录入:12-12

  “你就差领带了。”这是俞海晴看见迟远宁的第一句话。

  “谁让我从办公室出来的。”

  “谁让你不回家收拾收拾?”

  “那还赶得上这会儿到?”

  “好吧好吧,说不过你。”俞海晴笑。

  “怎么会,你是不屑于说了。”

  “没想到你还真过来了。”上车,俞海晴把包儿扔到了后座上,“我邀请你多少回了,哎呀呀,您还真是第一次赏脸。”

  “我那是不敢冒然行动。”

  “哪方面行动啊?”

  “追你啊。”迟远宁笑。

  俞海晴摘下了墨镜,倒车,“你快别逗了,您这么一钻石王老五,我追你还差不多。眼都挑花了吧?”

  “女人啊,像衣服。”

  “怎么着?穿了脱脱了穿?”

  “非也。”迟远宁稍稍松开了衬衫的领口,这边的天气更为闷热还有着焦灼的潮湿。车刚刚起步,空调基本无效。

  “洗耳恭听你的歪理邪说。”

  “你想想商场里的服装,花花绿绿各种款式,但适合你的也就那么独一件。”

  “就怕你选好穿上就开始往上加累赘,袖扣儿啊,领带啊,乱七八糟。”

  “呵呵……”

  “男的我是见得多了,只穿一件儿衣裳的迄今为止没见过。”

  “那我表现表现得了,这身儿衣服穿到我走。”

  “别闹事儿了!你要敢穿这样儿出席我par我敢当不认识你。”

  “哈哈哈哈……”

  “咱俩也没怎么正经吃过饭,不知道你好哪一口儿,我就自作主张选了一家我常去的店。先说好,还我其他几个朋友。”

  “成,客随主便。”

  这一夜,迟远宁认识了俞海晴几个交好的朋友,男男女女凑一起酒没少喝。俞海晴是微醺了,开车有点儿不靠谱儿,迟远宁只得开着她的车把她送回去。俞海晴没让他走,说这时候找酒店也麻烦,就让迟远宁在她家住了下来。

  迟远宁躺在俞海晴客房的床上,想一想,他还从来没跟女人交往过。也许,他也能像普通男人一样,跟女人恋爱结婚生孩子。

  迟远宁确实有点儿喜欢俞海晴。

  台湾过来了几个音乐人,宋天明与他们把酒言欢到夜深。出来上车,给迟远宁打电话——关机。

  雨势大了起来,宋天明开车行驶在夜色浓重的路上,看两旁伫立的垂柳在风雨中摇曳。

  一组节奏忽然浮现于脑海中,他轻声哼了起来,加入一点点旋律,美得超乎寻常。他很想把这旋律哼给迟远宁听,可惜电话打过去还是:“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失落。

  路过市中心他们的家,宋天明很有一股冲动上楼看看,可又怕看见迟远宁和别人一起。挣扎了半天,还是踩下油门走了。

  宋天明又有些呼吸不畅,这是他头一次惧怕会失去迟远宁。长久以来,他坚守的自信被这所谓知情所撼动。

  这种感觉难以描述出来,它压在宋天明心头,沉重的让他无法呼吸。

  宋天明清楚的知道自己都做过什么,可至今他也不会后悔。

  该做还是不该做,界限在哪儿呢?

  就是一个选择问题。

  但选择的时候,人最没方向感。

  而其面临道德感也是空谈——道德感就是一种最有用也是最没用的东西。

  宋天明爱迟远宁,在这份爱面前,早已没有了道德与不道德。

  不能失去他。

  宋天明看着车外的大雨,仍旧是这般暗下决心。无论何时,他不能失去迟远宁。他与他经历过无数的波折,他不会在这种果实成熟落地的时刻回手放弃。而且,即便是目前的这种状况,宋天明也敢笃定迟远宁没那么容易放的开手。他了解他,了解那个男人的内心世界。他敏感并优柔寡断。于感情这东西,他一旦沾染就很难放手。

  每个人都曾有过一段至深的恋情,一个难以忘怀的恋人,而且大多数情况下,这个难以忘怀的人可能就是他一生的最爱。

  但,这不过是不成熟的感情与得不到的情绪双重作祟而已。

  人都得活的现实些,知道什么是能实在得到实在握住的。

  宋天明坚信,这个世界上,没人比他更爱迟远宁。

  而这一点,迟远宁自己也深知。

  若不是放不开,迟远宁又怎么跟他这般纠缠却不能放手?

  手心、手背,如何分开?

  曾经,他们不经意间讨论过情感这一问题。

  迟远宁说,感情像树,相爱的两个人就是并排生长的两棵树,随着时间的流逝,枝枝桠桠缠绕在一起,共同遮住一片天,再难分清彼此。

  他说的是他与他。

  宋天明说,感情像筷子,用的时候两根一起,丢了一根,跟别的配成一副也能继续使用。

  他说的是他与他与谭政。

  但迟远宁插嘴说:筷子会有味道,曾经一同使用的那副会有他们自己独特的味道,即便再跟另一根组合使用,它仍旧会带着那股味道。

  他说的也是他与他与谭政。

  宋天明当时听了这话不免恼火,可他不动声色。他知道,大概在迟远宁心里,谭政一辈子都会占据一个角落,你无法抹杀,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小的缩减那个角落的占地。他必须让他明白,人生如旅行,谁也不过是周游的过客而已,也许人和人的邂逅是一种宿命,可能不能长久都不过是一段旅行。但现在,看迟远宁渐行渐远,宋天明无法再保持平静,他清楚,他们远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心与心的距离。

  失心。那就全完了。

  他得把迟远宁的心拉回来。

  迟远宁出去鬼混他无法阻拦,他只能在如何阻止他这个想法上想办法。

  宋天明比迟远宁大八岁,他在他眼里,始终是他们相遇时候的那个孩子。

  你能控制他,多年前可以,多年后,同样。

  不过,是换种方式而已。

  宋天明快要抵达下川之阁了,与此同时,他豁然开朗,他已整理好思路,想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了解他,他当然知道他的软处。这软处,要出其不意的捏。

  下车,宋天明深呼吸了一口。

  可以顺畅呼吸的感觉真好。

  雨哗哗的打在伞上,打在树木茂盛的枝叶上,打在蓬勃向上的野草上,打在潮湿的土地上,打在下沉院落的水波屋顶上。

  那声音真美啊,真美。

  宋天明收了伞进入主屋,然后就下楼去了琴房。

  开灯,打开钢琴,拿过空白的五线谱纸,他沉下心一点点试着表现头脑中那充满生机的旋律。

  6 冬冬和稻子

  冬冬和白脸儿开始了稳固的交往。两人像所有热恋中的人一般,如胶似漆。

  白脸儿在的日子,两人就腻在一起。白脸儿不在的日子,两人就频繁的通电话。无论是白脸儿的手机还是冬冬家的座机,话费都开始扶摇直上。

  冬冬开始频繁的翘课。白脸儿总说他,他却每次都笑着说,小Case那点儿东西早都学会了。冬冬也开始频繁的夜不归宿,每次父亲问他都说去鲁智深家两人一起温书。冬冬还迷上了与白脸儿耳鬓厮磨的感觉,那个年纪的男孩儿正是性意识萌芽的时候性欲也蓬勃。他喜欢他亲吻他,他喜欢他抚摸他,他喜欢他跪下来用唇舌触碰他火热的欲望。无可自拔。

  冬冬也开始一点点的融入白脸儿的生活——认识他的朋友、结识他的顾客,了解白脸儿的喜好,揣摩白脸儿的心思。

  他发现,这个男人是如此迷人。

  他温和、健谈、幽默,他细腻、体贴、耐心,他真诚、执着、敦厚,他聪明、敏捷、知识丰厚……

  为什么他这么迷人呢?

  更重要的是,他特别的包容与宠溺他。

  随着关系的密切,冬冬的很多缺点毛病都暴露了出来。冬冬过分敏感、冬冬性格冲动、冬冬霸道、冬冬是个被宠坏的孩子,很爱无理取闹。

  比如,白脸儿若长时间的离开这座城市,他就会敏感多疑的问他都在做些什么,问到白脸儿恨不能放下手头的工作,如何解释也解释不完。

  比如,冬冬必须凡事都要顺心,他要做什么白脸儿就必须陪他做什么,如果有不同意见,冬冬一定会发脾气。

  比如,一言不合,冬冬便要动口,动口不解气就会上手。白脸儿总是任他骂人,他动手他也只是伸手钳制。每次两人吵架,冬冬都会大闹一番,白脸儿精疲力竭的劝慰,别说还手连还口都少,总是开冰箱拿冰水倒在透明的玻璃杯里一口气灌下去。闹得最凶的时候,楼上的邻居会毫不客气的敲起暖气管道。

  比如,冬冬任性的一定要某一张唱片,若是店里卖掉了,白脸儿就得辗转给他找回来。有一次,为一张稀有的唱片,白脸儿折腾了两个月不止。

  比如,太多的比如。

  每一次,都是冬冬闹够了作罢。

  一天晚上,冬冬趴在床上看王朔文集,看到《过把瘾》,他伸脚踢了踢正在看账目的白脸儿:“喂,你烦我么?”

  “不烦。”白脸儿随口回答。

  “瞎说,你肯定特烦!我爸都烦我!有时候我姐也烦我!我都知道!”

  “我不烦。”他回头,笑笑。

  “看着小说我觉得这女的特别无理取闹,可是我特理解她。好像我就跟她似的。”

  白脸儿想了想,确实有些像。

  “笑什么啊!还笑!”冬冬坐起来就去推他。

  “傻蛋,我怎么都不会烦你,我喜欢你。”白脸儿箍住了冬冬的手,唇凑了上去。

  唇与唇分开,冬冬很认真的看着白脸儿问:“你说,咱们能一辈子在一起吗?”

  “小说儿看多了吧!关灯,你该睡了。”

  “问你呢!回答我。”

  “这谁说的好。”

  “因为你跟我都是男的对吧?”冬冬说完这句便钻进了被子里。

  白脸儿看着侧躺着的男孩儿,心里是种说不出的滋味。

  他隐隐感觉到,他更改了一个男孩儿的一生。这责任,他不知道他能不能担得起。

  冬冬陆陆续续认识了白脸儿很多朋友,很是特立独行的一群家伙。有乐评人、有诗人、有乐手、有嬉皮。

  冬冬跟他们处的都很好。但与他们相处的时候冬冬又觉得很累。他们谁也不知道白脸儿跟他的关系,白脸儿总说他是他一个弟弟。

  这让冬冬切实体会到了他正走在一条什么样的路上。这,也是冬冬反复无常折磨白脸儿的理由。

  高二下半学期眼看结束,发生了一件事。白脸儿的一个朋友,也是冬冬很喜欢的一个哥哥死了。他在一座陌生的城市从十五层跳了下来。

  冬冬总喊他才哥哥,他写的一手精彩的乐评。

  在冬冬的印象里,才哥哥少言寡语,有他在就一定有大麻。白脸儿说,才哥哥有重度抑郁症。后来在一帮朋友的规劝下,才哥哥离开了这座迷离的城市,转而去了南方。一开始,他总写信回来,冬冬也常收到他的来信,信里是他熟悉的才哥哥那派洒脱文字。但后来,信就渐渐少了,再后来,他们知道了他的死讯。

  他是自杀的,从高空坠落到地面。

  才哥哥曾对冬冬说,如果要结束生命,他会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飞翔。

  他最后确实也这么做了。

  冬冬哭了。

  哭过之后还是觉得压抑,他压抑了很久,直到最后给才哥哥写出了一篇祭奠的文字。

  随着这场压抑渐渐平复,冬冬在暑假开始的第一天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学琴。

  冬冬脑海里总残存着才哥哥弹琴的样子——嘴边叼一颗烟,怀里抱一把箱琴,流畅的旋律就一点点的进入聆听者的耳膜。那是能流进人心里的旋律。那是刻骨难忘的姿态与旋律。

  冬冬要学琴,白脸儿就把冬冬介绍给了稻子。这也是白脸儿第一次对别人说,这是我BF。

  当时冬冬无比的震惊,白脸儿却胡噜了一把他的头发说,他懂的,没事儿。

  冬冬第一次见到稻子并没有对这个普通平凡的男人留下什么印象。他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个充满才情的人:中规中矩的发型、平凡无奇的五官、个子也矮,唯独那双手生的特别美。纤细修长,连指甲都修剪的一丝不苟。与充满艺术气息长相出色的白脸儿相比,反倒是白脸儿这个艺术商人比较像一个艺术家。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家安静的茶社,稻子看起来很懂茶艺,这让冬冬还挺拘谨。

  白脸儿与稻子相谈甚欢,最后拜托稻子教冬冬弹琴。稻子欣然答应。

  回到家,冬冬窝在白脸儿怀里问:“他也喜欢男的么?”白脸儿的介绍还是令他有些不解。

  “嗯,是。”白脸儿回答的淡然。

  “你怎么认识他的?”

  “诶你别跟拷问似的,我跟他没什么!”

  “有什么才奇怪,那男的多寒碜啊!”

  “你那嘴就损吧!”

  “我说的是实话好不好?”

  “你这孩子!这就是你对未来老师的态度?”

  “说说,到底怎么认识的?”

  “他应该说是我第一个顾客吧。”

  “哦,是吗?”

  “嗯,认识好多年了,那会儿他可能还在读中央院儿。”

  “喂,你那么早就开始工作了?”

  “不算,都是课余。”说到这儿,白脸儿想起了果果,想起他们俩在街边儿顶着落山的太阳卖碟。白脸儿的家境普普通通,所以上学时候开销大了就要自己想办法。那是他跟果果第一次摆地摊儿,走过来买了一摞唱片的就是稻子。然后他们便认识了。

  “哦……”

  “哦什么哦,要学就跟稻子好好儿学。”

  “知道啦,啰嗦!”

  冬冬与稻子第二次见面是在稻子的音乐教室。这一天,冬冬傍晚过来,是跟稻子约具体的上课时间。

  这是冬冬第一次到这种地方。特别好奇。

  这间音乐教室并不大,来上课的多是小学生,所以便有很多妈妈陪同,热热闹闹。稻子在指导一个个的孩子弹琴,看见门口探头探脑的冬冬,就抽空离开了教室。

  “你来的还挺早。”

  “早吗?我玩儿了挺久的滑板。你还在教课是吧?”

  “是,这会儿是最忙的时候。”稻子看了一眼手表,“半小时后以后这堂课就结束了,你先在接待室等会儿行么?”

  “不急,你先忙吧。”

  可冬冬等到八点半才等到稻子的学生都离开。稻子很不好意思,说今天实在拖得晚,让冬冬久等了,并提出请冬冬吃饭。冬冬本也闲来无事,就答应了。

  稻子带冬冬去了一家茶餐厅,两人算是比较深入的了解了一下儿。

  听闻冬冬没有半点儿音乐基础,稻子有些犯难,想一想这个年纪再开始学琴理论上来说虽然不晚,但实际再能学出来的少之又少。

推书 20234-12-13 :我的小傻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