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找什麽房子啊,我那儿不是就挺宽敞麽,现成的啊。”
“你那儿?”我转过头,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你还好意思再提你自己。”
“小扬,你知道我对你的心意。”陶海林转过头看著我,脸有些涨红,他就是这样,喝点酒就红脸,眼睛还闪闪亮的。
我继续闭目养神,“海林,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意,所以,我现在也明确地告诉你,我不喜欢你,要是喜欢了,我也就不会和沈奕言结婚了。你应该能明白,我一直都是拿你当兄弟的。”
陶海林看著我,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没说什麽,过了很长时间,他才说:“小扬,你对我永远都是这麽狠。”
我没再说话,认为我狠就狠吧,现在狠总好过给了他那麽一丝含糊的希望再给他无尽的失望要好得多。
正在包间里的气氛极度诡异时,楚玉风那厮结账归来,三个人歪歪扭扭地晃出了酒吧,当然也就只有我歪歪扭扭,三个人还就数我的酒量差。
楚玉风有车,说送我们两个回家,陶海林许是还别扭著,推说和我们不顺路,自己打车走,楚玉风便送我回去。我不管那个,话已经和他说明白了,想不想的明白就是他自己的事了,一个大老爷们儿的别扭两天也就好了。至於我顺风车自然还是要坐的,现在的我经济状况可是能省则省。
一路上我和楚玉风闲侃,追问他外国妞漂亮不,他就说怎麽不漂亮,那身材抱起来山川是山川,盆地是盆地的。别看楚玉风平时衣冠楚楚的,就是一色狼,还是一跨国界的色狼。正侃得来劲儿呢,车子停了,我朝外一看,周围的景色再熟悉不过了,嘿,到家了。
解开安全带就要推车门下车,却被楚玉风一把拉住,把他的风衣给我披上,“你就是得找个人管著你。”嘴上还不饶人。
我理他,婆婆妈妈的,只披著就跳下车,回过头,“你快回去抱你的外国妞去吧,磨磨唧唧的,这麽几步道我还能冻死不成。”挥挥手送走了这尊大佛,一个沈奕言管我管的我都够头疼的了,他还管,反正我不听,爱说说去。
走过小花园,远远看到客厅的灯大亮著,呵,那混蛋难得回来的这麽早,自从和他提出离婚,他几乎天天都是半夜回来,偶尔还在外面过夜,不过这不在我管辖范围内,我照样睡我的大头觉。其实在结婚之後他也是大多数要应酬到大半夜才回家的,刚结婚那阵我还像个小媳妇似的坐客厅里等著他回来,不过大多数我都是歪在沙发上睡得死去活来的。後来他半夜回来都要打个电话告诉我先睡,我也就不再等他自己先睡了。
也不知道是我喝高了还是那混蛋诚心把花园弄得这麽崎岖,我就觉得自己像是走山路一样,磕磕绊绊地总算是爬了雪山过了草地,与伟大的大门胜利会师,打开门却是看到一个极度香豔的场景:林晓然那佛爷正坐在沈混蛋的身上和沈混蛋热吻。
顿时身体後倾,还好有门撑著我,要不估计我得坐地上。酒力的作用下我有点睁不开眼睛,微微闭了一下再次睁开时两人已经保持一定的距离坐著了,让我一恍惚间觉得我刚才的那是幻觉。
靠,混蛋果然是混蛋,江山易改,他混蛋的本性还真是难移。我一天之中挑战了他无数个不喜欢,他一天之中也触到了我好几个不高兴,居然还敢带女人回家,看得我火气冲顶,不过我得沈住气,不是有个伟人说过麽,成大事者要先沈得住气,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安内必先攘外,得先把那佛爷打发走,下午就是因为她才和沈混蛋吵架,此仇不报非我乐扬也。
调整个姿势,依然靠在门上冲沈奕言微微笑,这笑容我自己都可以想象得到有多妖媚,切,那佛爷是认定了我不会勾引男人是不是,今天我就勾引给她看看。打定了主意我就行动,绝不拖泥带水。
果然,沈奕言开始皱眉头了。我拉了拉身上楚玉风的风衣,缓缓走过去,懒洋洋地趴在沙发上,把脸埋进沙发里,突然又抬起来,满眼期待地看著沈奕言,微翘起嘴,撒娇地说:“奕言,我想喝水。”
意料之中地看到佛爷和沈奕言的尴尬表情,不过那混蛋还真是修行的成了精,还稳如泰山,起身对那佛爷天後说:“不早了,你先回去吧。”开始赶人了,算你还明事理。
哟呵,佛爷还不依不饶的,一副小鸟依人的鹌鹑样,眼中都是依依不舍,靠,不舍你也给我滚蛋,在别人家拉著别人男人,还真是脸皮够厚的。拉住沈奕言的衣袖,“奕言,这麽晚了……”
看来那佛爷还是没认清事实,这麽晚了您这佛爷不回家要干什麽,难道要留宿?这可能麽,我能容你我就不叫乐扬。
把头继续埋进沙发里,来回地蹭著,“奕言,奕言,我渴了……”你会叫我不会呀。
沈奕言那厮现在的表现还真是值得我赞赏,拨了内线叫了司机,转身对佛爷天後说:“我让司机送你回去。”然後连看也没看一眼那佛爷,直接钻进厨房给我找水去了。
这下佛爷没话说了,不过和我的眼神交流还是会有的,对於我自然是恶狠狠地,可是咱不是那小气的人,要摆出咱应有的风度,朝她大方地笑了一下,挑起眉毛,这回你该知道我和沈奕言的关系了吧,这回我还有没有资格和你说话,该滚蛋就滚蛋吧,杵在那里都碍事啊,这点眼色都不会看,怎麽在娱乐圈混的,光靠脸蛋和身材可不行。唉,我发现我还是善良,怎麽还关心起那佛爷的前途了呢。
沈奕言端水出来的时候佛爷已经扭身走了,看著她的脸一阵白一阵红我就禁不住想笑,她还是不敢摔门的,毕竟她还是得巴著那混蛋在娱乐圈混下去呢不是。
我赶紧把头埋进沙发里忍著笑,毕竟戏还是得演下去,不给那混蛋点教训他是不知道我乐扬也是有三只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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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麽 原本是定的五个章节 後来还是定了写十章~~~
以为爱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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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沙发的一角陷了进去,然後沈奕言把风衣从我身上拿开,力气大得可以,黑著一张脸把我抱在怀里,喂我喝水,除了刚才脱风衣的动作其他还算是温柔。靠在他的怀里,乖乖地喝水,微微舔了舔嘴唇。哟呵,意料中那混蛋浑身紧绷了,很好,现在的发展趋势完全在我的掌控范围内。
一个翻身,又一次把头埋进沙发里,蹭蹭蹭,拽过楚玉风的那件风衣盖在自己身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准备睡觉。
沈混蛋推了推我,“这里睡觉会著凉,去卧室睡。”
天,混蛋不是被我刺激傻了就是被刚才那个激情外加香豔的吻给迷呆了,客厅里的空调开得十足,我只觉得热得要命,半夜不被热死算是老天看我乐扬聪明乖巧伶俐,不过现在可不是和他争执这些的时候,又朝里挪了挪,半哼哼,“累了,不想动。”
“谁让你喝这麽多酒。”语气冰冷冰冷的,害我以为那混蛋把空调调零下了呢。接著就是抱起我往楼上走,窝在他怀里那一瞬间,突然有种回到了新婚之夜的恍惚。
新婚那天在荷兰的酒店,乘电梯的时候只有我和他,气氛猛然间变得有些尴尬,於是乎我就和他扯笑著说:“我们老家的习俗可是在新婚这天,你要抱著我进新房呢。”
沈奕言倒是也不含糊,二话没说就把我抱起来,电梯里都是安装监控器的,我反倒是弄巧成拙,弄得我更不好意思,只好把头扎进他的怀里,掩耳盗铃地装作什麽都没看见没听见没感觉。
终於是後背挨到床上了,衬衫的扣子早在楼下沙发上蹭的时候就被我提前解开了两个,我故意扭了两下,无限风光皆是半隐半现,“恩──”兀自地叹息了一声,胳膊挂著沈奕言的脖子没放,耳边感觉到他越来越粗重的气息,我微微翘起嘴唇若有似无地擦过他的脸颊,在他身下略微地扭动,半睁著眼睛,我敢举手发誓以作保证,这些是我自认为是生平最为妖魅的姿势。
听到他的吸气声,然後还未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如同狂风席卷一般,在我的口腔里攻城掠池了,他的手狂乱地伸进我衬衫的下摆,沈奕言是高手,以前他只要微微挑逗我便是要举手投降,只有迎逢的份,毫无招架之力。可是今天不行,我握紧拳头让指甲深陷才极力地克制住席卷而来的快感。
感觉到他渐渐地开始动情,硬邦邦地硌著我的小腹,时间把握得刚刚好,我腿上用力,满意地听到他一声闷哼,随即便倒在了床下的地毯上,我拉起已经退到一半的衬衫,无害地看著他,“你刚才在干吗?沈奕言,我们离婚了。要发泄,找你的那群小彩旗去。”
我知道我的那一下踢的不轻,沈奕言缓了半天才站起来,满头的冷汗,一脸铁青地看著我,紧抿著唇却是一句话也不说,想必不是气坏了就是疼坏了。我坐在床上只是注视著他,一脸的无辜,这事本就是他没理,过了一会儿,他摔门而去,想是进浴室冲冷水澡去了,我心情大好,伸了个懒腰,把自己平铺在床上,美美地进入梦乡。
接连的几天沈奕言可谓是给足了我冷脸色,在办公室里好像全天下的人都欠他钱似的,摆著一张足以和臭豆腐媲美的一张万年冰山脸。唉,还真是个小气的男人。不过这和我无关,带女人回家还要我笑脸相迎?世界上有这好事没?要是有这好事我第一个跑过去接著,也就不会有我和他闹离婚这一说了不是。
看著他的那张冰山脸,整个秘书室的人都屏气敛神的小心翼翼地做著各自的工作,生怕触怒了那位万年小气鬼,万年冰山变成原子弹,在办公室大规模爆发。我呢。则是继续利用我的豌豆射杀我的僵尸,继续大嚼特嚼我的薯片,这就是人生,谁爱生气谁生气去,反正我是舒坦得要命呢。
今天还真是顺,一路都是战绩斐然,我不怕死地为自己的胜利欢呼,还没等我一口气都呼出去呢,就来了一件快递要我签收。我瞪大了眼睛,看著眼前的那件快递,天,天,天,这是怎麽个状况,哪位善良的天使大姐告诉我,这是怎麽个状况,这麽一大束向日葵,这,这,这,也太,太,太招风了吧。
我还没来得及把我的下巴合上,秘书室出了名的八卦女Linda就飘了过来,微微地摇摇头,小小声地说:“有品位呀有品位。”
我不解了,一束向日葵,怎麽还能看出品味二字呢?
也许是看出我的疑惑,Linda故作惊讶地问我:“乐扬,你不是就认为向日葵只是出瓜子的吧,不要告诉我向日葵的花语是什麽你都不知道。”
嘿,我还真是不知道,向日葵可不就是出瓜子的嘛,还有什麽花语啊,况且我一大男人,又不是整天吃个什麽薯片喝个什麽可乐,在家泡一天看韩剧啦看小言啦的八卦女,我干什麽就非得知道向日葵的花语,我开花店也没听陶海林告诉我有花语这麽一说啊。
我继续傻愣在那儿,Linda还要再感叹些什麽,万年冰山的沈混蛋从他的‘冰窟’里走了出来,她就又飘了回去。沈混蛋走到我身边,瞟了一眼那束花,然後吩咐:“召集各部门经理,开会。”然後也不管我们是不是会因为他的一句话而忙的脚打後脑勺,自己一个人走到会议室悠哉去了,靠,他还真是有派头,发一句话我们这麽一群人就得跟个孙子似的跟著他亦步亦趋的,果然,还是得做有钱人,有钱腰杆就直不是。
我也顾不上这花了,往办公桌上一放,抱著笔记本电脑转移阵地。会议说了什麽一般都不在我的工作范围内,所以我窝在一角上网,完全摒弃掉他们讨论的声音。
突然想起刚才的那束向日葵,在网上搜了“向日葵的花语”,出来的信息差点没把我惊讶死,居然是,沈默的爱。
谁?谁?谁?据我所认识的人物范围内,除了陶海林还是陶海林,可是他自从被我拒绝了就再也没在说这事了,还能是谁?
楚玉风?不能吧,自打我认识他起,他就没和我浪漫过,可是想到的人中也就他有这麽个可能性,也许他就是心血来潮想送花?也许他不知道向日葵的花语?也许这花是他送他的小妹妹的,被拒绝了才给我送来的?
刚才被沈混蛋这一声圣旨,连卡片都忘了看了,我苦思冥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算了,这也不是我能想出来的,等一会儿开完会回去看看卡片就知道了。
资本家就是资本家,想著的永远都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榨取劳苦大众的剩余价值,好不容易熬到那混蛋发话散会,我浑身酸痛地随著大家走出会议室,大大地伸了个懒腰,这白领真的不是人干的,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坐的腰酸背痛不说,老板不高兴还得看脸色,最最要命的是你碰到一个如此小气外加情绪化的老板,整天屏气敛神小心翼翼,身体心灵双重折磨。
回到办公桌我赶紧在花里翻翻翻,翻到一张墨绿色的小卡片,银粉笔写的字,洋洋洒洒地写著:向日葵的花语。天,这人知道向日葵的花语。
落款:S.W.ERIC。
S.W.ERIC?这是哪尊大佛?谁能告诉我,这是哪尊大佛?我转动我脑中的小雷达,迅速地转转转,在我的资料库里搜索著这尊大佛的资料。叮!找到了,居然,居然是他!
可是,可是怎麽可能是他,和他也不过是一饭之缘,我连他长什麽样子都没记住,他怎麽会给我送花,还,还,还沈默的爱。我怎麽就没发现自己有这麽大的魅力呢,和沈混蛋结婚之前怎麽就没有人和我玩这种浪漫呢,以至於我碰到沈混蛋就毫无招架之力,被他吃得死死的,最後还要我死缠烂打才和我结婚。导致现在那混蛋根本不拿我当回事,这结完婚了,我反而升值了,这都是什麽世道。
就在我还苦思冥想的时候,手机响了,我看显示,陌生号。按接听键就听到那边开口说道:“怎麽样,花,喜欢麽?”
“ERIC?”我惊呼出声。
“想不到你还能记得我,乐扬,晚上有时间一起吃个饭麽?”声音温柔似水,还真是个极品。
“呃……”就在我考虑要怎麽拒绝的时候,沈混蛋又一次从他的办公室里晃出来,扬了扬手里的绿色文件夹,“乐扬,把这份文件送到人事部。”
靠,他就是有意来示威的,从来他要送文件都是打内线叫Linda进去取,然後秘书室谁闲由谁送,今天他大驾直接移出来还亲自点名要我送,不是找茬是什麽。行,你不要我好,我也不让你舒坦,回过头对著电话说道:“好,晚上五点,你来我楼下接我。”合上电话,我大力地接过那份文件,大踏步地走出秘书室。
以为爱情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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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沈混蛋折腾了那麽一下午,总算是屁股再次碰到了我最最亲爱的软座上,再一看表,哈,下班啦。赶紧的,收拾收拾,脚底抹油,开溜,免得等那混蛋抓到我的身影再找我麻烦,送这个递那个的,拿我当丫鬟使唤,还真是万恶的资本家。
“叮──”电梯指示灯到一楼,我大步流星地走出大厦,天,这是哪个有钱又有品位的主儿,那麽一辆范儿的迈巴赫停在大厦前,也不知道是公司里哪个高人招来的,看来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用瓢量,做人真是得谦虚著点。
不过我现在没时间想那麽多,赶紧拦辆的士奔去花店,找那两个人吃饭去,这都吃了好几天垃圾食品,肚子里早没油水了,再那麽吃下去,估计我会变成干尸。以前没和沈奕言离婚的时候,他还总是回家来吃,就是有应酬回不来也要专业厨师做他点好的菜,不许我吃一丁点垃圾食品,那时候我只觉得那些个汉堡呀炸鸡呀好吃的天上有地上无的,可是连著吃了那麽几天我真的是有点要吐的趋势。
後来离婚了,他几乎是天天不著家,要麽出差要麽应酬,偶尔下班回来早点就是和我一起吃也是吵嘴居多,一样消化不良。我向来不是亏待自己的人,楚玉风可是个有钱又大方的主儿,最最合我心意的是他还不像沈混蛋那样管著我,多好一朋友,这辈子交得他和陶海林是我最最欣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