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搜罗,青丝学东西十分快,以前我倒没有注意过他有这样好的天赋。剑术我也会一些,但是青丝似乎对剑术不感兴趣
,对法术却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热诚。法师们终其一生大约只能学习一样法术,火,冰,电系中任一样能学到顶,已经
算是十分了不起。有些卓越的法师可以学会两系法术,比如以前我遇到的秀丽,她的法术主要是冰系,然后电系也会一
些。
青丝却是一个天生学法术的材料,无论是什么样的法术从来不用我教第二遍。火系法术中的火墙他已经有七八成的火候
,在旷野里飞奔而过的时候,脚步所经之处都带起烈火,追在后面的僵尸怪在火焰中无力的又蹒跚了两步,栽倒在地下
。
青丝转过身来,笑嘻嘻的僵尸燃烧过的灰堆里翻出已经烧成金块的钱币,一边朝我比划:僵尸的身上也带钱的啊。
我苦笑,僵尸又不是生来就是僵尸,僵尸也是人变的,人身上带着钱当然没有什么稀奇。
我把这话说了,青丝眼珠转了转,却比划说:那么前天我们见的猫怪为什么也带钱呢,猫怪可不是人变的。
“这些妖怪,多半喜欢亮晶晶的东西,比如宝石,比如金币,这也没有什么好稀奇。”
原来是这样。
我微笑,青丝似乎是越来越多话了,幸好他口不能言,我只要转过头不看他比划,就可以当作他什么也没说。如果他能
发出声音,成天叽叽喳喳,那我想要的清静可就一去不回了。
大路上的人来往不绝,我们多半走的是小路,一是因为我不想多遇见人,还有,小路危险荒僻,时有魔怪僵尸出没,对
青丝习练法术,是很好的锻炼。
我想这世上是真有天赋这回事的,又或是塔拉夏留下的东西实在非常有用处,护身符,涡流水晶的法杖。当时听罗达门
特讲述这些东西的时候,只是觉得心中有些惊讶,可是青丝使用这两样东西,我有的时候会觉得不妥。
说不上来,也许是这些东西的来历太诡异。
又或者是……
我想起见毁灭之王那时候的情形,总觉得……这套装备,或许没那么简单。
而且也没有那么容易将它拼凑整齐,谁知道其它几件东西还都在不在呢?如果还在的话,又会在什么地方?
我们晚上露宿的时候多,找到有水源的地方,或许是泉眼,或许是溪流,喝水,吃干粮或是野味,用斗篷裹着自己入睡
,青丝开始不习惯,总有虫子之类的把他咬的睡不安稳,后来他就开始改睡在树上。我却没有什么感觉,蛇虫鼠蚁从不
找上我,早上醒来,抖一抖草灰和露水,继续上路。
景物越来越荒凉,草木稀疏,风愈来愈干热,再翻过前面的高山,我们就会正式踏入戈壁滩。后面的行程就全是沙漠。
对商队来说,最艰难的部分往往不是海上,而是沙漠里。而对我来说,沙漠就如我的家乡,一砂一石我都觉得亲切谙熟
,在沙漠中我从不会找不到水,也不会迷失方向。
在这里我觉得安全无比。
翻过山有座很小的镇子,商队们在这里换驼马,买必备的清水和其他东西。有一只小商队正在这里停留,可能是觉得人
单力薄,想要再等待其他商队到来之后结伴而行。
我们进镇之后,有个商人过来和我们搭话,问我们还有没有同伴,要不要搭帮一起,他们已经雇了一个本地向导,一起
走的话安全些。
我摇头,告诉他我也是沙漠中长大,不会不辨方向。
他高兴了一些,说那更好,互相照应总不是坏事。
我始终摇头,青丝则是一脸不耐烦的盯着那个人看。
青丝去看骆驼,我一个人向继续走。双脚踏在漫漫的看不到尽头的黄沙上,天空纯净蔚蓝,一片浮云也没有。正午的太
阳下,地上只有自己投下的一个小小的黑影,寂寞的可怕,沉静的可怕的沙漠,我却觉得心情异常的轻松。在这里我最
为坦然,我什么也不惧怕,什么也不顾忌。
青丝扯动我的衣袖,把装着清水的皮囊递给我。
我喝两口水,青丝向我比划着说,他看过了,没有什么好的骆驼,贩子说恐怕得等一等,等再有商队穿越沙漠出来,在
这里更换驼马的时候才能再找到好的。
“不要紧。”骆驼的好坏跟我们穿越沙漠一点关系也没有,只是想给青丝找坐骑,哪怕最老衰的骆驼也没关系。有我在
,沙漠也如是坦途。
青丝拿出草沙纸,上面记着要买的东西,盐,水,干饼,熏肉……我笑着问他:“上次你进杂货铺里还要买引火石呢,
现在不买了?”
他不好意思的一笑。
青丝开始的时候似乎没感觉自己是一个练了火系法术的法师,有天我们进一个小镇去补充身上的物品,他居然还要买引
火石。
你一个最微末的火弹术都可以把一堆木柴点燃了,还买那简陋难用的引火石做什么?
法师们有时候也真方便,这倒省了引火做饭的好大功夫。
但是接着却想到在许久之前,我们去火焰河的时候,还有一位法术用的巧妙的秀丽,用冰盾术替大家保护身体不被高温
所灼伤……
那时候的一切,都恍如隔世。
实际上,也的确已经隔世。
秀丽已经作古,相识的人都已经不复存在。
只有我,还时常的想起从前。
第三十一章
有时候我会想,或许我能轻易的向青丝妥协,一大半的原因是他不会说话。
有两个人的感觉,但是没有两个人的喧嚣。
也许是另一个原因。
其实我害怕看到一个人的影子。孤单的拖在地上。
我在骆驼背上回头,青丝整个人用布包着,头垂下来一点点一的晃着。虽然我们并不缺水,但是这样的太阳,把人烤成
一张干瘪的沙皮子完全不是问题。
让骆驼停住,我把他从驼背上拉下来,他已经迷迷糊糊,眼睛始终闭着。
我把他放在沙丘后面的凹影里,解开他的裹布,淋了一些水在他脸上,然后给他灌了几口水。
他慢慢悠悠的睁开眼,脸色煞白,手抬了一下,又无力的落回去。
“好了,不要说话。”我摸摸他的头,在他身边坐下,背靠着沙丘:“睡吧,我们晚上再赶路?”
他的眼神中有疑惑,我喝了一口水,然后说:“我都快忘了,沙漠里的白天即使我也觉得难过。晚上有星辰指路,没有
太阳酷热,我们晚上再走。”
他还是抬起手来做个软弱的手势:那现在呢?
我笑笑:“把骆驼牵过来卧下,我们一起睡一觉。
或许因为地热,他的脸上莫名的有点红。
青丝的肤色渐渐的起了变化,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肤色黎黑,和库拉斯特的摩尔人没有分别,我一直以为他是个摩尔
族的小孩。现在他的肤色却一点一点的褪色变浅,现在看有点象牙色。
也许是他的血统复杂,也许是我们在穿越时空裂缝的时候,出了什么别的差错。
青丝那时候怎么看都是个小炭头,牙齿雪白眼睛晶亮,一张脸上看不到别的,十分伶俐可爱。现在肤色变了之后,五官
就显了出来。他原来有极标致的相貌,虽然还带着孩子式的青涩柔脆,但是毕竟是男孩子,轮廊是很分明挺拔的。
我在皮袋里摸了一块草茎让他咀嚼,自己也嚼了一小块。有些苦涩的味道,回味略甘,让人觉得昏昏然的头脑象是滤过
冷水,慢慢清醒过来。
青丝慢慢坐起来,我看他一眼,他比着:睡不着。
热风吹过沙地,远处一些很矮的稀疏的灌木在风里轻轻的晃动着。
很安静。
青丝坐了一会儿,嚼过草茎的他精神好了许多,摸出他那只短笛来慢慢的吹,吹一段停一段,断断续续的曲调仿佛一个
在跳跃的故事。
这些曲子我都没有听过,不知道青丝从哪里学来。
我们在沙丘后消磨时光,抹平一面沙,在上面画了棋盘,我教青丝下一种棋。这是很古老的玩法,由汝墨教给我,会玩
这个的人现在大概已经没有,我和他偶然会在一起,拿着墨玉的棋盘的水晶做的棋子对奕,那样度过一天又一天。
现在想起来,我和他的爱情,其实是发生在一瞬间。就在他带我去看昙花,那令人迷惑的短暂的花开的时间,我想我已
经爱上了他。
他爱的,或许也是那月光迷蒙的一段过去。
其实那已经足够了。一段情,只要发生,哪怕只有那么一瞬间,也已经足够。
后来的时光不过是一段寻找温暖和快感的旅程。走的越长越远,渐成习惯,然后,觉得得为这段习惯负责。
其实不在一起也没有什么。
我现在想起来的时候,仍然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时候的心动,迷醉,快乐。
只要记得,就够了。
其他的其实完全不重要。
对于我来说,漫长的生命中,最好是记得那些应该记得的。
而忘却那些应该忘却的。
青丝在我对面微笑,我低下头,才看到大势已去,青丝已据上风。
他真是聪慧异常,常令我讶异。
这种棋虽然规则简单,但是要真的掌控住棋局却非常不容易,尤其是对我这样一个不擅心计的人来说。
我一直知道自己不算聪明,之所以会的比旁人多,知道的比旁人多,那是因为我不是一个真正的人。
但是青丝不同。
他象一块包着厚厚外壳的宝石,正被时光慢慢的磨励,折射出明亮的光彩。
青丝,他或许可以站的更高,走的更远。
我愉快的看着他,心情欣慰而愉悦。
虽然我没有过养小孩的经历,但是这种类似长辈的心情,我想或许就象是看着孩子的父亲一样吧。
手掌推过去,沙上的棋局瞬间就消失了,不留痕迹。
青丝比着手势:真是人生如棋。
我笑着说:“是啊,差不多的人都是棋子,来来回回的拼杀一场,最后不过是这样……”
轻轻吹一口气,许多浮尘被吹的飘了起来,然后被风带往远处。
不过如此。
人生也好,爱情也好,名利地位财宝权势……
最后不过如此。
一切终究是会消亡的无影无形,不留痕迹。
快黄昏的时候我们打火了烤肉干,喝了些水,再启程向东。
第三十二章
夜间赶路的,显然并不止我们两个人。
远远的可以听到驼铃悠扬,铃铛铃铛的响个不停。
因为我们走的并不快,所以有商旅的队伍从后面赶了上来。
“哎──你们只有两个人就要翻越沙漠吗?”
我向那个打招呼的商旅头领微微点头,并不出声。
“你们要不要地图呢?我们正好多带了两份。”
他们是好意,我点头说:“不用了,我们常常经过这里,方向很熟。”
“呵,那就好,一起走吧。也好有个照应!”
我轻轻带一把缰绳,骆驼打个响鼻,很熟巧的掉头并入商旅之中。
青丝的骆驼紧跟着我的,随商队一起走,骆驼多少是省了些力。
天快要亮的时候,商队在一处小绿洲停了下来,让骆驼歇息,人也要喝水吃东西。太阳升起来后,酷热的一天又将要开
始。
青丝汲水去饮骆驼,然后拿了干粮来和我分吃。
我们坐在一大丛沙柳的后面,青丝比划着:为什么要和他们同路?
我笑:“本来就是要去同一方向,怎么避得开呢。”
他说:但是谁知道他们是善是恶呢?也许……
“不会的。”我摸了一下他的脸颊,青丝真是越来越俊秀,倘若他会说话……那就更完美无憾。
有如珍珠美玉一样的少年,又这样聪慧机警,假以时日的话,他会走到什么样的高处呢?
和我一起过这样漂泊的生活,他真的不会后悔吗?
不过,这些事,都不是眼前事。
我看看太阳升起的方向,站在沙丘上向相反的方向远远眺望。
青丝在沙丘底下比划:您看什么呢?
我顺着沙丘滑下来,稳稳的站直:“这里的风景有些似曾相识。我以前曾经经过这里,记得附近有一所荒废的古城。你
若是不想和商队的人一起走,那我们去古城转一转吧。”
流沙滚滚,骄阳如火。
我伏在骆驼背上打瞌睡,青丝的骆驼跟在我的坐骑后头,四周很安静,一丝风也没有,似乎可以听到地下的沙被烈日烧
灼变热的声音。有些呼呼的轻响,那是四周的空气也被晒的烫了。
烈日下的沙漠象一片死寂之地,人兽望而生怯,不敢迈步。我却只觉得很亲切。
我要找的那片古城荒废许久了,比我能记得事情的年头还要久远。我曾经经过那里,但是并没有停留。现在因为带着青
丝,所以才想再去看一看。
或许那里……能找到些塔拉夏的线索。
或者说是塔拉夏那一套装备的线索。
在这片沙漠里塔拉夏的名气不小,虽然他的事迹发生在几百年前,但是并不妨碍关于他的一些英雄故事流传。
虽然那些故事多半可能是经过美化的,伪饰的。
不过知道塔拉夏套装的人,恐怕是已经找不出来了。
那一套东西,究竟散落在何处呢?又或者,已经被时光湮没?被黄沙掩埋了?
前面远远的可以看到一座巨大的沙丘,在沙地下投射着一片黑白分明的阴影。
呵,到了。
运气尚好,这片废墟还没有被流沙吞没。
沧海桑田这句话在沙漠中显得格外的深刻而准确。今天是一片绿洲,明天或许就是一片了无痕迹的黄沙。也或许今天是
平坦的沙地,明天就被大风掀出埋藏其下的宫殿与珍宝。
我看来十分奇妙,当然,或许在世人眼中,这沙海变幻莫测,危险残酷。
“青丝,我们到了。”
他有些疑惑的看着我,又看看眼前那沙丘。
我说:“绕过去,后面就是。”
骆驼调了个头,慢慢的从沙丘的左侧绕。看起来并不显得很突出的沙丘,却绕了一顿饭的功夫。
青丝的骆驼就走在我的旁边,他按住缰绳,身子直了起来,嘴巴半张着,直直盯着眼前的一片城池都忘了眨眼。
是的,这片城池曾经非常繁华。曾经。
现在只余空框的架子还矗立在这里。
“骆驼进不去。”我跳下来,把骆驼拴在石柱的阴影里:“带上水,我们走进去。”
青丝也跳下地来,我们把骆驼拴好,把水囊什么的从骆驼上解下来背着,跨过被沙淹没了一大半的城门。
“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里曾经是有名的宝石之城。我们现在走的地方……应该是当年的华廊第一街。据说这里曾是
沙海中最大的一座商城,香料,宝石,丝绸,茶叶还有黄金……都在这里集散,商队们必定经过此处。”我指着一座没
有被流沙完全掩埋的石屋说:“看那个。”
青丝凑近去看,然后又比手势问我:“这是什么?”
“这是黄铜的灯架。这里的城主十分富有,为了方便商人们买卖,也当然更是为了方便自己收税,这古城的夜晚,许多
这样的铜灯都会被点亮,把这座城照耀的金灿灿明晃晃的,象一座黄金城池。”
青丝赞叹的比着:那一定很美啊。
“是啊。不过……盛筵必散,月盈则亏,这句话真是很有道理。”
青丝问:那么这城怎么会成为一座废墟呢?
我把头巾拢好,喝了一口水:“谁知道呢,书上尽是那种无法叫人信服的理由。说是城里的人贪婪聚财,触怒了神明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