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兽人之城(穿越 生子)上+番外——Arpege

作者:Arpege  录入:12-18

文案:

爬山时不慎坠崖的程驰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个奇异的兽人世界

这个世界没有女人只有平胸长着小JJ的雌性

而程驰就悲催的被那些兽人们当作了那个离家出走许久未归的雌性

更让程驰觉得杯具的是这个雌性名声糟糕的简直令人发指

任性、虚荣、刁蛮、嫌贫爱富、小心眼

对此,一贯老老实实做人的程驰表示,压力很大

更别提随后出现的自己所谓的丈夫儿子

简直让程驰想要去死一死

不过既然还活着那就要好好活下去

程驰顶着无限压力开始了他在兽人世界的平凡种田生活

本文雷点如下

1.鉴于作者想象力有限所以注定剧情狗血庸俗无新意

2.主角无法如人民币般得到所有人的喜欢,一个性格平凡偶尔有些别扭,一个沉默寡言后期有些闷骚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幻想空间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驰(兰斯),克劳德┃配角:┃其它:穿越,兽人世界,种田

第一章

程驰现在真觉得‘色令智昏’这个词用在自己的头上一点都没错,而且,如今自己切实的接受了这个教训。

关于事情的原委程驰如果用武林外传中风情万种的佟掌柜的方法来描述应该是这样的:额错咧,额一开始就错咧,额当初就不应该去茶水间,不去茶水间就不会遇见那群聒噪的女人和自己一直暗恋的部门经理,不遇到那群聒噪的女人和部门经理就不会心一软脑一热就答应了一起去爬山,不答应一起去爬山额就不会中途失足掉下来,额不失足掉下来额就不会沦落到介个奇怪的地方来……

总的来说就是,毫无爬山经验的程驰因为一个不小心从山上摔了下来,本以为自己死定了的他在醒来后却发现自己毫发无伤的躺在了一片不知名的森林里。

刚刚庆幸完自己大难不死的程驰很快地发现,电话没有丝毫信号,连应急电话拨出都毫无反应,森林中也没有一丁半点有人存在过的痕迹,孤身一人处在深林之中的程驰只能自救。

到今天为止,这已经是程驰在这片森林里度过的第三天。程驰是依靠着自己背包中的食物与水撑过来的,而今天,程驰的背包被一只青面獠牙外形与狒狒很像可体积却比普通狒狒大三倍的动物抢走了。

说到这里,这就是程驰觉得这个地方奇怪的原因了,原始森林中或是大森林中,有点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或是什么物种体积大一点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谁还没看过几集人与自然或是动物星球啊。可是这片森林中的什么东西都特别大,像蜻蜓般大小的蚊子你见过,可像鸽子般大小的蚊子你见过吗?程驰当时看着一条如蟒蛇般大小的千足虫朝自己迅速爬来的时候,他简直吓的要昏过去。

可是,在程驰以为自己要命丧虫口的时候,那只虫子居然只呆在距离自己一米左右的地方死死的盯着自己再也不上前一步。

跌坐在地的程驰拼命抑制住想要大喊的冲动,双手支撑着身体小心翼翼地往后挪动了一点点,可那只千足虫也跟着逼近了一点,吓的程驰又不敢动了,程驰一听,那只千足虫也停了下来。

在胶着的对峙中,程驰被吓的魂飞魄散的理智又慢慢回来了,他开始思考为什么千足虫对自己停止进攻的原因,在自己周围肯定是有什么东西是它所惧怕的。

程驰一边注意着那只盯着自己的千足虫的动作,一边小心的在自己周围搜索起来,很快,程驰在自己的腿旁的泥土里发现了被埋了半截圆圆的类似于玉佩的东西。

程驰试探地伸手将那片东西挖出来,那只千足虫居然又往后退了一些距离,这越发肯定了程驰的猜测。

程驰心中一阵狂喜,小心翼翼的握着那块圆形的物件用自己的衣服把它擦干净,露出了它本来的面貌。

这东西呈圆形,大概像民国时期的银元大小,色呈黑色,质感细腻,看上去好似一块墨玉,上面还雕刻了镂空的程驰看不明白的花纹,并且,这东西还散发出一丝若有若无的香味,程驰觉得这大概是枚吊坠。

程驰发现,自从自己挖出了这枚吊坠后,那只巨大的千足虫就在不停的退后,最后居然就这样转身快速离去,程驰能感受到这只虫子对于没有把自己变成腹中餐的巨大不甘心。

接下来的时间,程驰越来越肯定自己捡到了枚宝贝,因为自从自己将这枚吊坠用绳子穿起来挂在身上以后,那种巨大的千足虫,像鸽子般大小的蚊子等等诸如此类的虫子遇到了自己都是绕道走,完全没有要把自己一口吞下肚的意向,这也是为什么程驰能够安然无恙的在这森林里活三天的最大原因。

但是现在,程驰的背包被抢走了,是去了维持生命的食物的他,不得不加紧寻找森林的出口。否则,就算没被虫子吃掉,程驰也会被活活饿死——他可是没有半点野外生存经验与知识的都市宅男。

程驰靠着他那点少得可怜基本上都还给老师的高中地理知识不断地辨别着方向,不断地在自己路过的树干上做着痕迹。

时间就这样慢慢过去,挂在空中的太阳也在自东往西慢慢移动着,早上只吃了一块压缩饼干两口水的程驰觉得自己的体力在迅速的流失着。他开始后悔,早知道背包会被那该死的怪物抢走,自己就该把东西全给吃了,这样至少现在还有足够的精力找寻出去的路。

走着走着,程驰觉得自己的双腿好像灌了铅一般沉重,自己的喉咙好像着了火般灼热,眼前也开始一阵阵地发黑,会死在这里吧?一定会死在这里吧?程驰不断地在心里这样问着自己,到后来,连胡思乱想的力气都没有了,程驰甚至觉得自己出现了幻觉,因为他好像听到了海水拍击在礁石上的声音,隐约中还看到了一个高大一个稍矮纤细的人正在朝自己走来,其中一个居然身后还在甩着长长地尾巴。程驰想要为自己这不着边际的幻觉笑一笑,可是最终什么都没能做就这么软软地倒了下去。

可惜程驰同学没能再坚持个一分半分钟,因为他没有出现幻觉,两个朝他走来的人中的一个的确有着尾巴,不仅有尾巴,脑袋上还顶着三角形的耳朵。

而来人中纤细的一个看到程驰倒下后,赶忙跑上前去,却在看到程驰的脸后一脸不可置信地对尾随在自己身后跟来的高大的男人惊叫道,“天呐,居然是兰斯!”

高大男子听到后赶忙上前查看,一看到程驰的脸也是一脸惊讶,“他居然回来了!”

“鲁伯特,赶紧把兰斯抱起来送回镇子,他看起来好像受伤了,”纤细的那个男人查看了程驰一番后抬起头对那个高大男子说道,“咱们还要告诉克劳德,他肯定会很高兴的!”

被叫做鲁伯特的高大男人点点头,弯下腰毫不费力地把程驰抱了起来,带着纤细的那个男人一同往来的地方走去。

一路上纤细的男人不断地戳戳程驰这里戳戳程驰那里,眼里满是羡慕,嘴里还不断地发出惊叹声,“哇,他说的居然是真的,他居然真的找到了圣地,鲁伯特,你看他的皮肤多么的滑软细腻,简直比德比织出的绡纱触感还要好。”

鲁伯特低头看着程驰脸上被纤细男人戳出的红印子,只能抱着程驰转过了个方向,避开了纤细男人又想要戳过来的手指,“艾尔,兰斯他受伤了,你别老动他。”

被叫做艾尔的纤细男子也发现了程驰脸上的状况,不由得吐了吐舌头,“知道了,鲁伯特,”说着艾尔又兴奋起来,“以前他们都说兰斯抛弃了克劳德去找有钱有势的雄性了,什么去圣地只不过是借口,哼,这回兰斯回来了,看他们还有什么话说!”

鲁伯特听艾尔这么说,低头看着昏迷的程驰,最终无奈地摇摇头,什么都没说。

其实如果不是艾尔要求,鲁伯特才不愿意救兰斯,兰斯是镇子上公认的最刁蛮任性又虚荣的雌性。

对于兰斯的出走,其实他也和镇子上其他的人认为的那样,兰斯抛弃克劳德去追求他所想要的锦衣玉食的生活去了,只有艾尔才傻乎乎的相信兰斯这个蹩脚的借口,哦,还有那个沉默的克劳德才会那样信任兰斯,纵容兰斯。

但是,今天兰斯居然真的回来了,这让鲁伯特的想法动摇了,难道,自己真的想错了?

兰斯归来的消息在这座靠海的宁静小镇引起了轰动,而身为艾尔口中对于兰斯的归来会很高兴的克劳德在看见陷入昏迷的程驰的时候,表情很是复杂。

第二章

程驰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大床上,身上还盖着一张毛皮褥子。

意识清醒后的程驰在心里不由得一阵庆幸,总算,总算是捡回了一条命,他在心中暗暗地想着,以后再也不抱怨自己运气不好总也中不了五百万了,相比于在危难之中能捡回一条命,中大奖什么的,都不叫运气。

靠坐在床上的程驰转动脑袋打量着这间房间,柜子,床,书桌,还有几把椅子和一个三人座的靠背沙发,东西不多,但是看得出来房间的主人是做了精心的保养的。可是,注意到某样东西的程驰皱起了眉毛,为什么这里用来照明的是蜡烛而不是电灯?停电了?程驰又打量了一番,发现在墙壁或是在桌上都没有发现电灯的痕迹,确切的说,这间房间都没什么现代化的痕迹,没有电灯,没有电视,没有电话,程驰的心中升起了一股疑问,这间房子的主人,是复古主义者么?

“你醒了?”突然出现的醇厚的男声打断了程驰的思考。

“嗯,我——”出于感激之情的程驰脸上堆起了笑,并且应答着转过头看向来人,可是我字刚刚说出口,便在程驰看到来人的时候戛然而止了。

在森林中遇到如蟒蛇般大的千足虫给程驰带来的震撼远不如现在看到站在门口看着自己的男人给他带来的大,程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到了什么?那个男人大概有两米高,身材修长而健硕,棱角分明的脸,深棕色的短发,紧闭的双唇上有着高挺的鼻梁,那双大而深邃的墨绿色的双眼正望向程驰,这都不是主要,主要的是,这个男人他的头顶有一对黑色的,毛茸茸的三角形耳朵,而程驰还分明看见这人的身后还有一条长长地黑色的尾巴在甩着。

程驰在心中欲哭无泪,妈呀,自己到底是被个什么东西救回来了?难道是才脱虎口又入狼穴吗?

也许是看到程驰长久都没有反应,男人又皱着眉头问了一句,“你怎么了?”

再度响起的男人的声音让程驰哆嗦了一下,下意识地往后靠了靠,干笑着结结巴巴地说,“诶?我、我、我很好,哈哈,很好……”精神高度紧绷的程驰压根没注意到他与男人的交流根本用的不是中文。

程驰那明显的防备的动作让男人的眼神变得深沉了些,但是他还是什么都没说,只端着手中的盘子走到程驰身边,然后将盘子递给他,“巴里说你是太过饥饿和疲惫才会晕倒,吃些东西吧。”

程驰低头看着盘子中烤的油滋滋的的烤肉,问着烤肉散发出的诱人香气,然后又抬头犹疑地看了正面无表情看着自己的男人一眼,想着他是不是准备把自己喂肥了然后再宰了吃。但是出于求生本能对于事物的渴求还是超过了程驰对于不确定的结论的猜测,暗暗咽了口口水,程驰僵笑着对男人说道,“谢谢。”然后低下头拿起叉子一块块地将被细心切好的肉塞进了嘴里,所以他错过了男人听到他说谢谢时眼中闪过的惊讶。

风卷残云般将盘中的烤肉吃了个干干净净的程驰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叉子,因为填饱了肚子而心情大好的他现在觉得一直在看着他吃饭而没有说话的长着三角耳长尾巴的男人也没那么可怕了。

程驰满足地摸了摸肚子,有些不好意思地对男人笑笑,“对不起,我太饿了,你做的烤肉很好吃。”

男人嗯了一句,问道,“还要吗?”

程驰摇了摇头,“不用了,我已经吃饱了,谢谢。”

男人这才将程驰面前的盘子放到一边,然后又递了水杯给他。

男人贴心的行为让程驰渐渐放下了戒心,“谢谢。”

程驰喝了一口水,然后问道,“在森林里,是你救了我吗?”

男人摇摇头,“是艾尔和鲁伯特发现了你。”

“哦,”程驰点点头,想着待会儿还是要跟那两个人道谢的,又问道,“请问,这里是哪里?”

程驰的这个问题刚一问出口,男人便愣住了,紧紧地盯着程驰没有说话。

程驰被男人锐利的眼神看的心里直发毛,刚刚放下了小半的戒心又回来了,故作镇定地问道,“怎、怎么了?”

男人直直地看了程驰很久,才张开口轻轻地问道,“你不记得了?”

“记得什么?”程驰听不懂男人说的话。

“这是你的家。”男人说出的话让程驰几乎跳起来。

“什么?我的家?你在开玩笑吗?”程驰满脸的不可置信,“不不不,这不是我的家,我的家在中国J省的S市,中国,中国你知道吗?你有电话吗?你让我打电话,等我回去了,我会好好谢谢你的,真的。”

男人只是这样看着,看着程驰的神情越来越激动,什么都没说。

程驰说了半天,换来的却是男人的沉默,他急了,起身上前抓起男人的领子,吼道,“你有没有听我说话?我需要电话,我要回家!这儿他妈不是我的家!你明不明白?!”

男人摇摇头,伸手将程驰抓住自己领子的手拉开,摇了摇头坚定的说,“这里就是你的家。”

现在的程驰像个炮仗,一点就爆,程驰挥开男人的手,恶狠狠的道,“我家在哪儿我会不知道?你以为我智障吗?你只要让我回家,价钱你开,你要多少?十万?一百万?老子回了家砸锅卖铁都会凑给你,行不行?”

男人还是那样的表情,摇了摇头,重复了刚才的那句话,“这里就是你的家,兰斯。”

“兰斯?”程驰敏感地抓住了这个名字,“你说兰斯?兰斯是谁?”

男人眼中闪过一丝波动,声音不变地答道,“你就是兰斯。”

程驰愣了一下,随即感觉有些荒唐地摇摇头,“不,不,我想你大概是搞错了,我不是什么兰斯,我叫程驰,我是中国人,我今年二十五岁,我不是你口里的兰斯,你真的搞错了。”

男人完全忽略程驰的话,“你就是兰斯,”说着他伸出手来想要触碰程驰的脸,但被程驰避开了,男人的手轻颤了一下,收了回去,指向程驰胸前的那枚吊坠,“这是我亲手送给你的信佩,你不记得了吗,我们说出了誓言,定下了契约,除非我们双方同时自愿解除契约,否则,只有佩戴人死亡,信佩才能从佩戴人身上摘下来。你带着信佩,你长着和兰斯一样的脸,你怎么不是兰斯?”

程驰嗤笑了一声,扯落自己掉在颈上的所谓的信佩,一脸嘲讽地看着男人,“这玩意儿,我在森林里捡的,你明白吗?我捡的,它半截被埋在了土里,被我发现了,所以我把它捡起来了。现在,还给你。”

男人没有接过程驰递过来的信佩,声音没有起伏地说道,“这是你的,兰斯。”

无论程驰说什么,男人都是这副不怒不喜的表情,这趟程驰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憋闷感,油盐不进的男人,不能回家的恐慌,无法确定自己所在的惶恐,这些情绪糅杂在一起让平时脾气平和的程驰爆发了,他将信佩狠狠地摔在男人的身上,吼道,“我跟你再说一遍,我不是什么兰斯,这玩意儿是我捡的,我现在要回家,回家!”说着程驰掀开皮褥子双脚着地想要起身离开这间房间,可是他才刚刚起身就有一股眩晕感向他袭来,然后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向后瘫软地倒去,他最后看到的景象是男人抿着嘴将他搂住,然后平静地说道,“巴里说你需要补充食物和足够的睡眠,他给你用水泡了紫浆酢草,这能让你睡个好觉快速恢复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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