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金发碧眼的男人也不管他,径自站在原地翻阅那本薄薄的书。书名叫做《暗潮》,没有作者,是家用打印机打印之后手工装订的,不如书店里的精致,但是内容却非常有趣。前天晚上有个人将这本书给自己的时候,还附带了一本说明,足足是这本书的三倍厚。那本说明上详细的解释了这本小说的内涵:小说所描述的背景与他们所处的背景惊人的一致,小说里的每一个情节看似荒诞不经,仔细推敲却又具有十足的可行性,所有的情节逻辑严密,环环相扣。
“这不是一本小说,这分明是一本写给我们的指南手册。”他听见那个人得意的说,“只要我们照着它上面写的去做,不出一个月,上面的预言就会成真。”
名叫Gustav的男人满意的看着这本行动指南,眼前却是意瑾一本正经的脸:“可是我真的看过啊。”
真是个有趣的小家伙。
走廊的另一头,年轻美貌的女秘书一见Gustav的身影便急急赶过来,深深一鞠躬:“总裁。”
意瑾提着两份加足了鸭血的粉丝汤,晃晃悠悠的挤在晚高峰的地铁上,心里还纠结着那本书:为什么自己明明觉得那么熟悉,却又怎么都记不清了呢?
意瑾在大学的时候交过一个男朋友,最终他被那人甩了,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慢慢的这心结不药而愈,只是一度忘记了很多事情。看过那本小说,应该是那时候的事情吧?一站路很快到了,意瑾护着那两份鸭血粉丝挤下地铁。就在地铁门关上的那一刻,意瑾忽然想到了——
那本书,竟是自己写的。
09.戒严
意瑾从高中开始上的就是文科,大学时候读的专业更是一个人文学科——社会学。虽说这种专业听起来深不可测的样子,纵横捭阖,心系天下苍生,但是放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太多的用处。意瑾的家乡是一座沿海小城,经济发展的很快,正是大兴土木的时候,向来是靠建筑业致富的,就连意瑾就读的重点中学,也是一位房地产老板一手资助。亲戚们问起意瑾的专业,也只是说:“好不好找工作?月薪能有多少?”等到一听说是文科,气就歇了一半。重理轻文由来已久,多少年过去了,长辈们左右孩子填报专业说的还是那句话:“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与之相反的是,教授意瑾专业课的老师却是对意瑾疼爱有加。学校里学习文科的大多数是女生,而学习文科的女生大多数又感情细腻的过头了,书是读了不少,却漫天都是那些伤春悲秋的纯文学作品,要论记忆力,固然是可以大段大段的背诵下简奥斯汀或是伍尔夫的原文,却是缺乏学以致用的能力。意瑾是个男生,本就心思缜密,外加上脑子不坏,又肯学上进,老师每次看到他都是眉开眼笑的,暗地里给他开了不少小灶。入学方才短短一年时间,意瑾已经将那些入门的书籍统统看完,本土化的论文也拜读了不少,脑子里积攒着的那些东西翻滚着,忍不住的要往外涌。等到学期结束的时候,便自作主张的交了一份作业上去,奇怪的是,这不是一篇论文,却是一篇小说,题目便叫做《暗潮》。
记忆已然如同碎片一样,很那再去拼凑。那《暗潮》里究竟写了一些什么?意瑾努力的闭眼凝神,搜索着,回忆着……
小镇。街上空无一人。一辆警车以极其缓慢的速度沿着小镇的主干道上行驶。
孙政警官正坐在这辆安装有大功率扬声器的警车里对群众喊话:“市民们请注意,市民们请注意,从现在开始全镇戒严,请各位市民不要出现在自己家以外的地方,擅自外出后果不堪设想。如果发现可疑人物,请各位市民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孙政警官说话的时候将语速放的很慢,扬声器的音量也开到最大,为的就是使小镇上所有人都能够听清楚他在说什么。一遍话喊完,车只不过堪堪经过了一个路口,孙政警官歇下来喝口水,又举起对讲机:“市民们请注意,市民们请注意……”
警车后排挤着两名举着95式步枪的士兵,各自歪着头摆出射击的姿势。孙政警官喊话的期间,不断的有姿态各异的僵尸扭着脖子晃晃悠悠的围过来,然后无一例外的被士兵一枪爆掉了脑袋。步枪上装了消音器,是为了稳定群众情绪。
——群众的情绪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
那是一个对小镇上住着的形形色色的人来说平淡无奇到极致的傍晚。破旧的居民楼里,老大爷老大妈们还在兴致勃勃的打着麻将,夜市上的摊主正骑着他们的三轮摩托试图摆脱城管的追捕,租房客们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一路奔波,终于走出一辆农村公交车,而那些黑车司机们正在公交站台边劝说那些等待着的人们上车。小石桥下,“朦胧美人院”的客房里小姐正从嫖客手里接过一张破旧的红色毛泽东,旁边的欧玛莉酒吧门口,LED彩灯装饰的菜单正一刻不停的闪烁着“啤酒”、“洋酒”、“鸡尾酒”的字样。
突然间,一个浑身鲜血的人的出现打破了这样的平静场面。他挥舞着一条断了一半的胳膊,冲那些一无所知的人们,声嘶力竭的叫:“医院出事了!”那人喊了好几声,都淹没在喧哗的街口。倒是人们见到了他那瘆人的胳膊,饶有兴致的过去围观,评头论足,摆出沉痛的表情猛拍大腿,“唉呀,好好的小伙子,怎么被人废了胳膊。这以后还怎么过日子。”稍微好心一些的人便建议他去医院。断臂那人失血过度,猛跑了好久,又用最后的力气给众人提了醒,只觉得头晕目眩,越来越撑不住了,只说了句:“不能去医院……”便倒地不起。
“哎呀,怎么晕了!”众人讶异,似乎是生怕倒在自己身上自己就说不清了似的,自觉的让出一个圆形来。众人顿时面面相觑,为了不惹事上身,其实个个都想走,却又怕被人认定是见死不救,坏了自己的名声,一时尴尬。
街对面的路人看见这边围了一拨人,心想一定是出什么事儿了,兴冲冲的从马路对面赶来,却见一重伤男子倒在地上。不知谁怒骂了一句:“有没有良心,人都这样了,还不赶紧给他送医院!”
“对对对,送医院。”众人如梦初醒,却全然忘记了断臂人的劝告。
“送医院,送医院。”只是这么叫着,却没有人当真朝断臂人挪近了身子。——并不是男子此时不够惨,也并不是他们没有同情心,只是心里的算盘,实在是打的太精了。
人群继续不停的围过来,探着头看热闹。就在默默等待着第一个有所行动的人出现的时候,倒在血泊里的断臂男人却猛的坐起来,若无其事的直起身子。
“你没事吧。”有人问。
断臂人并不作答,只是直勾勾的朝发出声音的方向望过去。眼神空洞,行动僵直,牙齿因为兴奋而磕的咯咯作响。终于有人认了出来——“他……他跟上午在超市里警察带走的那个人的样子一模一样……”
人群这才知道应当四散离开,混乱的尖叫声响成一片。
但是很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断臂人用力大无穷的双手抓住一人的双肩,将自己的下颌张开到了极限。半块连带着面部肌肉的脸皮被生生撕了下来!血肉飞溅,将断臂人的双眼染上一层血色。
被撕了面皮的人痛的惨叫,但那却已经不是小镇最恐怖的梦魇。远在街的另一头,正有一大群的像断臂人那样的东西渐渐靠近……
好在孙政警官在发现事情开始恶化的第一时间就着手开始联系联系了上级部门,调拨了军队过来,才勉强算是将事态控制住。说起来也是他的大意,要不是自己私自要求医生研究这种病毒,没有将受到感染的人拘留,而是留在了医院里,病毒也不会这么快的传播开来。“这是一种奇怪的病毒,被感染的人只要还活着就不具有攻击性,真正有攻击性的是那些活死人。”孙政警官还记得自己与赶来增援的副参谋长的对话,“我不管那些人是死是活,”副参谋长冷笑一声,对属下命令:“凡是身上带血的,都给我杀光。”
疯狂的军事镇压之后,是漫长的戒严期。军队将小镇团团围住,阻断了所有进出小镇的道路。与此同时,小镇上的居民们发现家里的网络断了,手机遭到了屏蔽,自己与外界的联系已经被彻底的阻断。更可怕的是,冰箱里贮存的食物正在慢慢的减少……正在惶恐中默默祈祷情况能够有所好转的人们这才绝望的意识到:军队根本没有打算让任何人走出这里。
10.救美
老福端着碗鸭血粉丝吃的热火朝天,却见餐桌对面的意瑾举着筷子盯着碗沿发呆。
“在想什么呢?”老福举起筷子对着意瑾产生浓厚兴趣的碗沿“当当”敲了两声。
意瑾好像被吓了一跳,这才慢悠悠的回过神来:“没……”
“没什么没,吃饭。”老福呵斥道,“你看看你,都变成什么样子了,受了伤刚刚才好,又整天整夜的不睡觉,现在还不好好吃饭!”
——不是不想睡觉,是怎么都睡不着;也不是不想吃东西,是怎么都吃不下。
意瑾被老福这么一说,不再作声,只是默默的低下头。
老福见意瑾这种反应,无奈的叹息一声,将碗里面盖的满满的鸭血尽数拨到意瑾的碗里。“昨天是我抱你进的房间,当时你已经醉的不省人事,就像一滩烂泥一样,已经没有了意识,但是你却躺在床上一夜没有阖眼。夜晚那么长,又那么安静,自己一个人是最难熬的,这我知道。你是无论如何睡不着的,这我也知道。但是即使如此,你还是要强迫多吃点东西多休息一会儿,尝试着去做一个正常人。”
意瑾愣愣的看着碗里堆成小山的鸭血,虽然被煮过了,但是还是能够闻得到里头的血腥味儿。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自己也开始对血腥味儿上瘾了,看着碗里红通通的鸭血,总不自觉的去联想起那红白红白的人肉。
“你知道对我来说最诱人的是什么吗?是新鲜的人类的血液,最好是从活人的颈动脉里刚刚流出来的。从活人体内淌出来的血味道最重,也最为鲜美,但是现在呢……”老福说着,搅动着碗里的那些粉丝,苦笑,“但是现在我吃的却是这些东西。要是被同类看见了,肯定是会笑话我吧?”
意瑾想像电影里那穿着燕尾服带着高礼帽的德古拉伯爵捧着一碗鸭血粉丝吸的哧溜哧溜的样子,果真是有几分滑稽。仿佛是要验证意瑾幻想一般,老福竟也挑起一筷子粉丝,吃了起来。
“但是这些并不是毫无疑义的。如果不想变成一个怪物,就首先不能把自己当做一个怪物。只有像正常人一样过着最普通的生活,才能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老福走到意瑾跟前,捉起意瑾的右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你看,现在看来,你比我幸运多了,至少你还有心跳不是么。”
意瑾的右手手掌包覆上老福那坚实的胸口,继而又像触电一样猛的将手缩了回来。自己的心脏因为紧张而在胸腔里疯狂的跳动,他甚至可以听见那顶着嗓子的“咚咚”声。
——而老福那里确是一片死寂。
老福对于人类那惊惧的神情已经习以为常,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只是嘴角勉强勾起一抹苦笑。正要转身离开,却见意瑾又伸出那只缩回去的手,整个贴上老福的胸口,颤抖的感受着那死一般的沉默。
意瑾这一次并没有将手拿开,而是抬起头望着老福那墨绿色的眼睛——那是属于古老的凯尔特人的眼睛,“你在我濒死的时候救了我,为了解我身上的病毒,身为吸血鬼竟然将自己的血喂给人类,虽然那会有一些副作用……”
“副作用就是随着我的血液,你的身体里移植进了我的一部分,你不得不和我建立了奇怪的血缘关系……”老福淡淡的笑着,顺着意瑾的话说。
“这些都不重要,”意瑾摇头,着迷一般的盯着那美丽的绿色瞳孔,“你,是吸血鬼;而我,成了僵尸。反正我们都已经纠缠成这样了,还不如更加痛快一些:你若是要当普通人,我就陪你一起当普通人,一日三餐,夜伏昼出;你若是要当怪物,我就陪你一起当怪物,你吸人血,我便吃人肉。”
意瑾难得鼓起这样的勇气,说完那些提前组织好的语言,就再也想不出该说什么了。老福饶有兴致的看着意瑾,任由沉默继续,也不开声。几秒钟之后,意瑾的脸又涨的通红,终于决定又开始扒那碗快要凉掉的鸭血粉丝汤。
正在这时,老福却做出一个出乎意瑾预料的举动:他从后面轻轻的搂住了意瑾。
“Merci。”老福低沉的声音在意瑾耳畔响起。
意瑾这才反应到老福说的是法语。
意瑾乖巧的将那碗筷收拾干净了,与老福两人窝在房间无所事事的开始漫长的夜生活。意瑾正在端着一本从老福书架上翻出来的意大利原文的《君主论》翻看,而老福正边打游戏边听歌:“That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or leave it if i please.”意瑾皱眉,“一点都不催人上进。”
正在这时,门铃响了。意瑾乖乖放下书去开门。
“小瑾!”意瑾打开门,只见骆驿背着个松垮垮的大包,提着三杯costa咖啡出现在门口。
意瑾的面部肌肉无端的抽搐几下:“你……你这是怎么了?”
骆驿耸耸肩,自觉进了屋子,伸着头往房间那儿望过去:“哎?Floyd人呢?”
老福正好从屋子里走出来,一眼就撞见了骆驿的造型,惊讶道:“你是不是被人修理了一顿?”
骆驿摆出天真无辜的笑容,“啊?没有啊。怎么了?”正一转身,看到墙面上装饰镜里的自己,忍不住“哇”的大叫一声,“好惨!”
的确是好惨。抹了不少发胶的九一分的阴阳头如今胡乱的朝各个方向蓬乱着,两个乌黑的黑眼圈衬得他像鬼一样。偏偏又衣着凌乱,衣服上沾满了灰,手臂上带着淡淡血痕,像是个刚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新鲜尸体。
“叱咤风云的骆大少爷竟然被人修理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骆驿端起自己的那杯咖啡,叹了一口气:“说来话长。”
今天晚上,骆驿照例去自己开的酒吧坐坐。一到那儿,就嚷嚷要让主唱给他唱歌,反反复复还是那首酒吧主题曲——骆驿到自己的酒吧就喜欢干两件事情,喝酒,还有刁难那个小主唱。小主唱看来是被他刁难习惯了,也就只能放下酒杯,骂了一句“fuck”就拿着麦上去了。要是平时,唱这么七八遍骆驿也就让他歇了,这回骆驿正在和一个客人交谈,一时间忘了主唱还在上面唱歌这回事,竟然活生生让他唱了二十多遍。
在第二十遍快要结束的时候,小主唱猛的摔了话筒,跳下舞台,冲到骆驿跟前对着他的眼睛就是两记拳头:“你以为你有钱了不起啊!”
骆驿莫名其妙被打的眼冒金星,顿时就懵了。等到眼睛终于可以再看见的时候,那小主唱正背着自己的破背包哭着冲出门去。乐队的其他成员们愣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领班拿着个冰毛巾上边给骆驿敷着眼睛,边说:“老板啊,不是我说,你刁难他刁难的太厉害了。”
骆驿瞪着两只圆滚滚的黑眼圈,有苦说不出:自己哪里是要刁难他,叫他一遍一遍的唱,是因为自己听他的声音老是听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