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腰陡然来了精神头,咂咂嘴道:“你可不知道,别看他一阵风就能吹倒似的,以前竟是个狠角色!”
“哦?”
“瞧见他脸上那道疤么?是他自己割的!”猪腰脸上忽然浮现出一种陶然微醺的神气,“听钩子说,原本是个三等堂子里的红相公,专做那等营生……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竟打了客人,鸨母看他年纪也大了榨不出什么油水,就由着别人将他送到这里来了。他刚进来的时候,浑身上下干干净净,漂亮的就像是粉团的,雪捏的,就像个娇小姐,一下就被匡爷看上,要同他……那个……”
“他不肯么?”沈绍侧目望去,想象他当年的风采,那抱在怀里都嫌硌人的骨头架子,竟从指甲缝里都能硬挤出些风流妩媚,就算是挖了他眼睛,割了他鼻子,缝了他嘴巴,还是用镪水将他整张脸儿都烧得稀烂,只要他还活着,还有一口气未绝,他都不会显得暗淡。沈绍看惯风月场,知道不是曾经妖娆到了极处,绝没有这样的风情。他不禁也可惜起来,这样一个好端端的人,竟落到匡老大的手里。
“按说他本就是做这个的,被匡爷看上,还是不是天大的福气,谁知道他却犯了橛,死都不肯让匡爷碰一个手指头。”
“话可不能这么说,”沈绍冷笑道,“要是他有眼无珠看上你,你干不干?”
猪腰自知失言,讪讪道:“爷说笑了,就凭我这个样子,别说男人,便是八大胡同里的那些窑姐儿也不屑看一眼的。”
沈绍鼻子里哼了一声道:“后来呢,姓匡的用强了?”
猪腰迟疑片刻,道:“我没有亲见,都是钩子一个人说的……匡爷那时候发了好大的火,一巴掌就将小兔子牙都打掉几颗,都是雪白雪白的糯米银牙,还粘着些血丝,抓在手里还滑溜溜的……钩子趁机将那几颗牙都收起来藏好了,每天夜里都要拿出来看几眼才睡得着。”
沈绍忍不住笑道:“看不出这钩子还是个多情种子。”
“但匡爷也没能把小兔子打服了,这是钩子亲眼看着的,他一回头就见小兔子在地上滚了几圈,正巧抓着个破碗,想也不想就往脸上一拉……”
“就有了那条疤?”
“钩子说那时他脸上的血流得狠了,趟成条小河似的,本想着匡爷暂时就放他一马,但匡爷也像是发了疯,让钩子按着小兔子的手脚就硬是将他……匡爷那个力气,差点就把他弄死了。”
这时小兔子像是醒了,在匡爷胳肢窝动了动,睁开眼正对着沈绍这边。一双黑郁郁的瞳子,魑魅魍魉都躲在里面。记不起是在哪里,但那样的眼神却让他似曾相识,一转眼,便有又睡过去了。
32.
不知不觉,猪腰和顺子都成了沈绍麾下的干将,但他还差一支能左右大局的奇兵,就将脑筋动到钩子身上。那是匡爷的左膀右臂,心腹亲信,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第二把交椅。老二是个最便利的位置,祸事有老大顶着,坏事有老大出头,若是好事即使隔岸观火也能平分一半名声,但这也是个最难坐的位置。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屋檐下低头久了就难免生出些异样心思,他的眼风总往小兔子身上飞,用绳子绑都绑不住,脖子、腰身、腿脚,碰着了就要从上到下溜一圈才罢休。
那眼神沈绍再熟悉不过,是入了魔上了瘾,他在牢里这半年别的干不了,好歹将大烟戒得彻底。每次发作都让阿飞将他的手脚都捆起来,再用衣服将他的头脸都罩着,只看见布料上被口水逐渐沁出的一圈圈牙印,却见不着他脸上此刻究竟是怎样神情。待他一动不动了,阿飞去掀衣裳,却被他咬的死紧,拽都拽不动。
有一日趁匡老大被警察提出去放风,沈绍便见机挨到钩子身边去,只从袖子里扒拉出一根香烟,凑到他鼻子跟前。钩子正靠着墙角打盹,就像是猎犬闻到了肉香,猛一睁眼正要伸手,突然瞧见沈绍,又将手缩回去了,道:“你这小子,平日眼里只有匡老大,现在怎么想起你钩子爷爷了?”
沈绍嘻嘻笑道:“钩子大哥你这可是误会了,平素匡爷管得严总没个机会说,我是来给你送一桩好姻缘来了。”
钩子犯的是杀人的重罪,只是家里那时候还有几个钱,上下打点了,才侥幸保住一条命,但这辈子算是撂在牢里了。他眼角一吊,站起来走了一圈道:“这牢里连半个女人都没有,就算你是月老,也牵不出红线来。”
“谁说没有……”沈绍冲墙边正酣睡着的小兔子努了努嘴,“那里不就有个好货色。”
小兔子现在睡得正熟,一双瘦骨伶仃的手腕缩在胸前,小鸽子一样的胸膛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着。刚过了正午,夏日的太阳洒下一片闷热,螺壳般大小的牢室里无处可躲,只在墙边割出一道细细的阴影,一尺粗细,对谁都太狭小,连阿飞这样还没长成的少年都只能望洋兴叹,但唯有小兔子贴着墙壁,恰恰能蜷在里面,他那饱受人嘲笑的瘦小身躯此刻成了所有人羡慕对象。北平的六月,只有他的身体还带着温凉的湿意,匡爷每晚用他取凉,要将他浑身上下每一寸都摸遍了,再整个抱在怀里。匡爷尤其喜欢将手放在他的腋下,被那两片薄薄的肉夹着。他的手就像是章鱼的吸盘,牢牢攀附在上面,将小兔子辛辛苦苦积攒了一天的凉意都尽数抽离。
阴影中的小兔子,再看不清他脸上的那条深长的疤痕,偶尔露出来的耳廓却显得他皮肤白得耀眼,上面被染成金黄色的细微绒毛轻轻颤动,钩子喉头一动,直想狠狠一口咬下去,将这个人连皮带骨都吞进肚子里。“果然是当年的红相公,都这步田地了还没羞没耻勾引人……”
沈绍道:“这小兔子虽然是个男人,但看那神色体态……啧啧啧,真比女人还要女人,难怪连匡爷也要神魂颠倒。”
一声匡爷却提醒了钩子,他满目狐疑绕着沈绍走了几回,道:“你也知道他是匡爷的人,我钩子别的没有,义气还是讲的。匡爷这几年待我不薄,我可不能为了一个相公恩将仇报。”
沈绍听他说得有情有义,冠冕堂皇,即刻也不点破,勾着他的肩道:“这薄不薄的,不用我说,钩子大哥你自己看得最清楚……”他左右张望一眼,东边是顺子,西边是猪腰,都是自己的人,便杵在钩子耳根道:“如今有个消息,不知道准是不准……这小兔子就要出去了。”
钩子耳廓一颤,顿时觉得天塌地陷,三伏天里手脚都是一阵一阵的冰凉。这口肉虽被人唱过鲜了,但在牢这个多年连个油星子都不见的地方,即使是残羹冷炙也顾不得计较。钩子等了这么许久,就盼着匡爷有朝一日玩腻了丢开手,也能让自己尝尝肉味。没成想到头来,不但连残羹冷炙都没落上,还眼看他就要扑扑翅膀飞了……他一张脸倒绷得死紧没舍得塌台,咬着牙道:“这事儿你听谁说的,做得准么?”
沈绍咧开嘴露出里面的一口森森白牙笑道:“还不都是顺子这个没出息的东西,除了偷,就只晓得听人墙根,这是匡爷亲口跟牢头说的,你说有几分真。”
钩子的表情挣动几下,那肌肉却不听使唤,怪模怪样不成人形,看得沈绍直想发笑。“匡……匡爷也是,这是好事,怎,怎么就不跟我们说说……”
沈绍打了个哈哈道:“匡爷的心思我怎么猜得透,要不你去问问?”
这时小兔子翻了个身,将醒未醒,裸露在外藤蔓一样柔软的四肢和下面的稻草摩擦出干燥的声响,在空气中噼里啪啦点燃一连串火花,钩子的目光都要烧起来,沈绍听他呼吸一紧,舔了舔嘴唇道:“你看那小相公的样子,当真是欠得很!”
沈绍知道他已经上了钩,冷不防道:“想真要一亲芳泽也不是没有办法,只看钩子大哥你有没有这个胆量。”
钩子也不是没有动过这个念头,他比匡老大进来的时间还要早,按规矩姓匡的该叫他一声大哥。钩子想起当年第一次见到匡老大的时候,先是听见牢门外镣铐刮着地面的钝响,他和几个牢友还在商量,是叫这个新人睡尿桶还是盖石头,牢里的诸般滋味,定要他一样样的尝过来才过瘾。
他们刚进来的时候被老犯人这样折磨过,知道什么样的法子最能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如今他们成了老犯人,也用同样的法子去折磨别人,甚至越发变本加厉,而从中得到的快活也越发让人欲罢不能。他们坐在牢门里,听进来探望丈夫或是父亲的妇人们,拖儿带女,哭哭啼啼。还有小孩子挂着鼻涕唱拍手唱童谣,什么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泥巴……而泥巴呢,他没手没脚连个嘴都张不开,只好成为别人的果腹之物。
于是当牢门打开,进来一个黑塔般的汉子,两只拳头捏在一起,足有海碗般大。钩子便认了命。更让他绝望的是,这个粗壮男人有的不仅仅是一副好身板,他的脑子也明白得很,一双眼珠子就像夜里悬在城墙上的那盏硕大的探照灯,一转眼就将他圈出来,现挖坑都来不及躲进去。钩子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你是说……”他陡然明白过来,背上一凉,不知什么时候,竟被沈绍带到这条沟里面来了。“改朝换代,我没这个胆子,拉虎皮扯大旗,我也没这个本事……”他将自己往干草上一扔,道,“我还是老老实实睡我的觉,该我的,自然是我的,不是我的,挣断一条命也抓不到手……”
“你不答应?”沈绍一急,逼到他鼻尖上,“你不想要……他了?”
钩子白眼一翻道:“自打你一进这儿我就看出来,你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东西……我不告诉匡爷就是你的运气,怎么,还像拉我入伙趟这趟浑水?”
沈绍低低笑道:“这恐怕是由不得你了……”他眼风一招,顺子阿飞和猪腰都蹑手蹑脚围上来,将他圈在垓心,从他们的头顶上,钩子看见明晃晃的窗子上,铁条都被太阳烤的冒了烟。
“救……”他突然跳起来,一个字还没喊完,就被阿飞一拳砸在脑门上,猪腰和顺子七手八脚扑上去捂住他的嘴,将那声嚎叫堵在喉咙里。少年的骨头硬得很,这一拳用了十成十的力气,连沈绍都觉得痛得很,只见钩子按着额角,在地上翻了几翻,两个脚蜈蚣一样使劲挣动,都被猪腰的大肚子压得死死的。阿飞站在一旁甩了甩手道:“他的脑袋比别人结实,我像是打在一块铁板上。”
沈绍望着阿飞笑了笑,旋即摆出张黑脸对钩子道:“叫你一声钩子大哥,是佩服你在这里熬这么多年,入乡随俗,敬老尊贤,你以为你真当得起这一声大哥?”
钩子说不出话,两颗眼珠子瞪得大大的,眼白上血丝都爆出来,随着沈绍的步子前后左右地转。“现在摆在你面前的有两条路,”沈绍伸出两根手指,凑到钩子眼前,“这第一么……跟着我们干,到时候少不了你的好处……”他朝小兔子努了努嘴,屈下一根手指又道:“这第二么……咱们兄弟几个就把你往这草堆里一晤,再给你换上身干净衣裳,算是发送了你。钩子大哥选哪一条?”
男人嗓子眼里呜呜咽咽,鼻涕眼泪糊了顺子一手,顺子也嫌脏,就手抓起一把干草塞到他嘴里,几乎将钩子活活呛死。他平日里受钩子欺侮最厉害,此刻正好报了那一箭之仇,他像过大年和面团一样揉搓着钩子的脸,这时他突然觉得,钩子的脸原来竟是这样小,他一只手就能掩住,竟也是这样软,那骨头如两团浆糊,能被他随手捏成各种形状。顺子忽然觉得脚底下一湿,低头看时,一股黄汤就从钩子裤裆里渗出来。他回头望着钩子的眼睛,那样好勇斗狠的一个人,眼睛都被泪水泡肿了。
顺子顿时丢开了手,嗫嚅道:“钩子哥……我下手没个轻重,你别怪我,好么……”
钩子猛抽了几口气,目光抓着沈绍就不松开,续续吐出句话道:“我……我干了!”立时瘫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顺子不敢相信似的,直勾勾瞪着自己的手,那十个手指甲里都是污垢的双手,指头却是纤长有力,做他那一行的,精髓就在快准狠三个字上,顺子自恃做到了前面两个,却栽在了那个不够狠上。他生怕碰疼了钩子,在他旁边缓缓蹲下来,用最柔软的掌心拍了怕他的胸口。“钩子……钩子大哥……”
躺在地上的男人却不理他,顺子又揪了揪他下巴上乱糟糟的胡茬子,狠心拔一根下来,钩子还是一动不动。“别看着我,他是你打晕的,千真万确。”沈绍笑着道,“只两三分钟的光景,是不是容易得很?”
顺子又壮起胆子捋了捋钩子的鼻梁,这是钩子最忌讳的地方。顺子摸到上面有一个小小的肉瘤,像是蜷着的一直虫卵。钩子说这是跟人打架的时候留下的,只怕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每次提起钩子都不愿细说。顺子象是对那肉瘤生了兴致,捏着正着转了一圈,又拧过来反着转了圈,将那片皮肉扭得发红。沈绍哂笑一声,摸着他的脑袋道:“等这件事了了,以后多的是时间让你玩个够。”
只是这种事情最容易让人上瘾,它不同于鸦片,要借助于罂粟才能望见烟雾飘渺中的天堂,这该是人与生俱来的习性,想是先祖经历过太多的苦难,于是就锻炼出这样一种近乎玄异的能力,将触目能及,倾耳可闻的痛苦用一系列连德先生和赛先生也无法理解的办法,自圆其说,变成让大字不识的老百姓也能够感知的快乐,无论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可见痛快这两个字造得多么精妙。
顺子突然觉得他就像戏文里唱的那些打杀了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的英雄豪杰,不,或许他上辈子也是曾经跟着李闯王鞍前马后,打下了江山,差点坐了天下的人。迎闯王,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他一只脚踩在钩子肚子上,另一只脚还没离开牢房中脏污的干草,已经做起锦衣玉食,高床暖枕的美梦。
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然后将牢里面关着的偷儿们都放出来,一个个都封疆拜相。张家的口袋李家的钱囊,只干瘪瘪放了几个铜板,他是看也不屑于看的,这时专门有人拿着金子做的钱袋跪在他的脚下求他来偷,他爱理不理一伸指头,就从里面勾出一串牛眼般大的珍珠,他一点也不稀罕,随手就赏了人,一看,是猪腰的老婆小莲。
沈绍一看他那半傻半痴的模样就明白了七八分,暗骂了一句烂泥扶不上墙。现在大局已定,沈绍还是不敢掉以轻心,匡老大手里还有杀手锏——一把哨子。牢里关了这百八十号犯人,他是独一份,只要他一吹哨子,三分钟之内,牢头就会赶过来,到时只怕他们这几个人都不会有好下场。若是没了这哨子,匡老大就是再厉害,也是双拳难敌四手,但他将这支哨子看得比命还重,用一根绳子穿着,挂在胸前,便是顺子这样的盗中老手也无计可施。
这时,一个细细小小的声音忽然道:“我有法子……”沈绍一回头,就看见小兔子缓缓举起了手。他的手很漂亮,又白又软,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只是右手小拇指上留着一截半长的指甲,是专用来给匡爷掏耳朵的。匡爷总喜欢枕在他的膝头上,一只手捏着他的大腿,另一只手环着他的腰,哄小孩一样轻轻地拍着,小兔子的肉就荡起悠悠的波纹,他在匡爷耳朵缝里的动作也有了某种特定的节奏,而匡爷就如同一个绝顶的乐师,在他身上弹奏出无声的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