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晓歌——此去今天打酱油

作者:此去今天打酱油  录入:12-09

陷入爱河的男人真可怕,亚伦黑线想着。可当他转过身时,却惊愕的发现那个让沈神父心心念念的曲徵正站在院子外,很冷淡的看着拿着扫把的他。

“啊,沈神父,那个你说的曲徵已经来了。”亚伦立刻把扫把一扔,蹬蹬蹬的跑到了大门处,对着那个仍然一边小动作的擦着门,一边眼睛不时的往外瞟的沈清宁大声叫道。

“怎么可能?”沈清宁不信任的叫道,一边仍往外望着,“我明明一直在门口守着。”

原来这才是你擦门的真正原因是这个,亚伦丝毫不掩饰鄙视的目光:“不好意思,让您没想到的是,曲徵一直站在后院。”

“是吗?”当然已经完全练得皮厚肉糙神功的沈清宁也只是稍微反省了一下自己的失策,便把抹布往水盆里一扔,左右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便往后院跑去。

“你这么早就来啦,”沈清宁满面春风的屁颠屁颠的跑过去,眼看快到后院了,忽然又放慢了步伐,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走过来给曲徵开门。

“这么早就来啦,”沈清宁一副熟稔的样子道。

曲徵点点头,倒也不客气的便走了进来。当看到站在沈清宁后面的亚伦时,曲徵的眼睛一转,低声说:“叫哥哥。”

“啊?”亚伦掏掏耳朵,惊讶的望着他。

“曲哥哥,叫我曲哥哥。”原来他还记得上次亚伦叫他的那句大叔。

“那我们现在去看花吧。”沈清宁继续一副很绅士的样子微笑着,努力吸引着曲徵的吸引力。

只见曲徵刚走进暖棚,目光在棚内巡视了一遍,便锁定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在那个角落里生长着一株毫不起眼的有着如被烧焦了般的枝干的植物。

曲徵上次走之前就注意到了,那次沈清宁捧着的正是这株刚打苞的牡丹。“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也许眼前这个

人只是知道这是一个相貌俱佳的花朵,但是对于他这样将那些来自遥远东方的情节深深的烙印在自己的记忆之中的人来说,牡丹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曲徵刚出生没几天,身上就长满了点滴状的皮疹,浑身通红发热,除了那个人仍谁抱着都哭个不停。家里的中医诊断后,说是小儿血热,像曲徵这样是遗传的,需要中药慢慢调理。那个时候,虽然中医已经被时代冲击的几乎隐世,很多有名气的中医也都是靠着给相信中医的名门世家当私人养生医生,才能勉强维生。那个人就是完全信任中医治疗的人,所以在他的坚持下,还没喝几天奶的曲徵就先开始了喝中药的生涯。可曲徵那时候毕竟还是小孩子,况且也是被那个人从小宠着的,自然养成了些小脾气,到了稍微大点的时候,就开始反抗着,不想喝这个苦苦的水。那个人和佣人们每天都要用尽各种方法骗他喝下去,直到有一天,那个人不在家的时候,曲徵看着佣人们端来的药,累积下来的脾气终于爆发了。

“啪!”青花瓷碗便被打到了地下。

“怎么回事?”那个人恰好也回来了,听到声音,立即走入了房内,却看到曲徵还挂着泪一脸委屈的瞪着大眼睛望着他。那个人也不生气只是走过来,示意那个吓到的小佣人下去,手摸摸曲徵的小脑袋,嗯,果然是个倔强的小孩,小孩子都应该具有的柔软头发,他却是一根根直直刺手的小短发,于是便将他抱入怀中。

尽管在外面有多疲倦,只要抱着这个孩子,就很神奇的感到了心安。

“我不想喝药。”曲徵拉拉那个人的袖子,小声的控诉着:“好苦,好难喝。”

“好,”那个人想了想,微笑着说:“那现在,带你去看一种很美丽很美丽的花,好吗?”

“是什么?”毕竟是小孩子,对于新鲜的东西还是有着强烈的好奇心的。

“牡丹。”那个人微笑着,手指点着他的鼻子,然后便牵着他的小手,走出了房门。

第14章:春风拂槛露华浓

“这个就是牡丹?”那盛开的紫色的花足足有他的脑袋那么大,小小的曲徵蹲在它旁边都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一边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想要摸一摸。

“这个叫魏紫。”魏紫是牡丹的四大名品之一,与姚黄可并称为“牡丹之冠”,况且紫色在传统文化中是王者的颜色,正所谓“紫气东来”,栽种在这里,毕竟有其特别的含义。但是他却只是在一旁看着,任由小孩的小手去触碰这些名花。这么大的孩子,只是让他来欣赏是不可能理解东方的审美观的,这样的年纪只有通过触碰,才能明白这种花所带来的影响,才能真正的印刻在他的脑海,让他永远记得那个已经消失了的属于每一个东方人的记忆传承。

“可是这不是魏紫吗?为什么又叫牡丹?”小孩子疑惑的盯着他,小嘴巴也撅了起来,难道是在骗他?

“这个牡丹花的名字叫魏紫。”那个人依旧微笑着,陪着她一起蹲着,一边用浅显的语言绘声绘色的跟他说着:“牡丹花有很多颜色,除了给我们看的,还可以治病,像你不想喝的那个苦苦的水里面就有一种叫丹皮,那个就是另外一种牡丹花,叫凤丹。”

“喜欢牡丹花吗?”

小孩子提溜着大眼睛,挠挠花瓣,肯定的点点头。

“那你不喝那个苦苦的水,那里面的牡丹花就会很难过,它们就不会喜欢你了。”那个人居然也模仿起小孩子的口气,吓唬道。

小曲徵低下头,沉思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做出了艰难的决定:“那我以后乖乖的喝那个水。”说着又欢喜的摸摸花瓣,“你一定要喜欢我哦。”

“嘿嘿,我喝的水里有牡丹,是不是我以后会和牡丹一样漂亮咩?”像想到了什么般,小曲徵乐呵呵的笑着小声嘀咕道。

呃,男孩子小时候爱美,也应该要教育吧?那个人第一次感到有点头疼。

曲徵仔细回忆着那个人所教的移植花草的方法,小心翼翼的将牡丹从花盆中移入暖棚中,特意为它留出的一片适宜它生长的土中。他离开那个人的时候,还是太小了,那个人还有很多很多的东西都没有来得及教给他,所以他也只是知道这是牡丹,却不知道它是否也有一个美丽的名字,有一个美丽的传说。

有一种欣赏叫做看人种花,有一种美的欣赏叫做看美人种花。这是沈清宁现在的状态。

这株牡丹是他前几天,那家他经常光顾的花店老板神秘兮兮推荐的。通过花店老板的简单普及,他知道了这个看起来枝干被烧坏了的是牡丹,来自于那么古老而神秘的国度。即使是在后来,全世界交流通畅的

时代,其他地区也很少引进这种花。它似乎就是那个东方古国的象征,虽经历着被火灼烧那般的痛苦经历,历经千年,仍然高贵华美,不愧为花中之王。

而此时一个具有着东方血统的人,他传承着流传千年的记忆,细心的将这株牡丹移入土中,深深的扎根于这个异国的土地上,人与花,虽无语,但他们之间的联系,却是如此的紧密,一点一滴的触碰中,相互交流着千百年来那片土地上的喜怒哀乐。

只是欣赏着欣赏着,沈清宁却第一次感到了那个人所传递出来的伤痛,那种心底的伤痛并非来自于他本人,而是他所传承的记忆中,在千百年的时光中酝酿出来的,那种伤痛只是试图想要接近一下,就能让人不自觉的想要流泪。想要把他从这样沉重的记忆中唤醒,张开口,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刚要抬起的手臂只能颓然的放下。第一次,让沈清宁清醒的认识到,他和眼前这个人的距离,虽是咫尺,却在天涯。

思考了许久,曲徵还是拿定了主意,抬起头问道:“你这株花,是从哪里买的?”

还好,还好,只要这个人现在还在自己的身边,就还有机会。好不容易曲徵能开口提供一个话题,沈清宁当然不会放过:“不仅是这株牡丹,这里大半种花都是一个花店里的老板推荐的。你要是感兴趣,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第15章:五爷的店

对于这个提议,曲徵倒是真没多少想法,但沈清宁是这样打算着,毕竟伺候花草这种事,等开始几天给整理规划好了,后面的就只是每天浇水,修建枝叶什么的,剩余的时间,就可以用来交流啦,虽然曲徵的话不多,但没关系,谈话这种技巧,自己完全能够控制全场,先主动出击,让他从各方了解自己,接受自己,将自己纳入己方阵营,然后才能慢慢让他敞开心扉。像提议去花店这样的,明显曲徵对于种花这方面有兴趣,难得的找到了共同语言,还不好好利用一番。至于亚伦,咳,小孩子该干嘛干嘛去。

“这里就是我常来的花店了,”沈清宁在前面殷勤的介绍着,“五爷,我带人来看花啦!”

五爷?

对于沈清宁的这个提议,曲徵是真心的无所谓,但是他也不想一天都只是对着这个人笑的如此灿烂的眼睛。可万万没有想到,却在这家他介绍的并不起眼的花店里,听到了一个十分耳熟的名字。

而那个叫五爷的人,胖墩墩的身材,正背对着他们打理着花架上的那一批新长出的花草。听到沈清宁的声音,回过头来,正要笑眯眯的打招呼,当看清楚眼前这个人之后,便愣了一下随即恢复了过来。所幸此时,沈清宁已经先一步,走过去看他刚才打理的花草。

五爷走上前,拍着曲徵的后背大声的笑着说:“既然是小沈带来的,那就别傻站在这里,来,一起来看看五爷我这儿新长出的花。”

要说曲徵这个人,虽说是一名杀手,但并非是空有一身武力之人。对于他一时的愤怒所造成的后果,他虽不会感到后悔,但事后也头痛过该如何避过这段风头。在“夜色”打工,一开始的初衷,除了付房租,其他就是为了掩饰一下自己的身份。毕竟能在那样的店中工作的人,晚出早归,担负的起高额的房租,也是很正常的。只是沈清宁出现的时机太好,提出的建议也太好了。让他不得不去考虑这一建议,况且以沈清宁的身份,他在小圣堂待着,自然要比“夜色”好的多,也安全的多。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居然能通过沈清宁见到这个传说中他这个小组的负责人五爷。

那个这个五爷,到底是什么身份?沈清宁又是什么身份?他真的是无意带自己来这还是另有其他目的?沈清宁和五爷之间,难道只是平常的顾客与店主的关系?

而这边,五爷心中也是千百思量,刚见到曲徵的那一瞬间,他承认,他的冷汗都冒出来了。虽说自己是这个小组的负责人,负责这几个人有段时间了,但是连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便是——曲徵是一个怪物。虽说其他三个也都是可以算得上是怪人了,但都比不上曲徵的半分。他承认对于曲徵,他是带着一种恐惧的心理的。如果说其他三个人还有点私心会计量一番的话,那么这个人是真正的无情无心,他在杀人方面,真正是一个天才。正所谓“乱世出英雄”,像曲徵这样的人,包括另外的三个人,他们同一批进入组织的,他们实力是相当不可低估,但对于组织来说,在对他们满意的背后,却因为他们只是中途加入,可能存在着异心,而不敢重用。就像“天罚者”的组织者曾经说过的,像曲徵这样的人,控制的好,便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利剑,控制的不好,消灭的就不仅仅是教会了。所以从前几年开始,组织里就改变了策略,通过那些渗入教会学校的人员,来寻找并从小训练培养以建立一支完全属于组织的力量。

其实,像曲徵的想法,五爷也是可以揣度出几分的,连五爷自己当年意气风发的时候,也曾经想过,推翻教会,建立一个平等,和平,光明,自由的世界。但是,在与教会的持续斗争中,渐渐磨灭了他的棱角。教会与“天罚者”,一个在明,一个在暗。说是天敌,然而也是因为彼此的存在,才能够维护自己集团内部的稳定。这几年,现任的教皇格里高利十一世在位时间太过长久,导致底下的红衣主教各自结党结派,争权夺势的现象愈发严重。而就是这样,这个垂垂老矣的教皇,仍然能很好的处于权力的漩涡屹立不倒,完全就是因为存在着一个“天罚者”在消灭着教廷中不安定的因素。所以,对于组织的刺杀行为,只要不损失到教皇的利益,他一般是睁一眼闭一只眼的。而组织也正是知道这一点,才会选择从边缘地带教皇利益的对立面下手。在双方的势力都处于不能交锋的时期,相互制衡才是最好的方法。

然而,像曲徵这样的人的存在,却有可能让形势变得未知。

五爷站在店门外,看着那两个完全不可能站在一起的组合,肩并肩离去的背影。眼中涌现着莫名的情绪,最终,却只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件事,他不想报给上级了。他已经老了,也有了家庭,有了儿女心。像曲徵这般的人,也许组织终有一天会选择放弃甚至会想要毁掉。但是,他不希望是自己接到这个命令。他在内心中隐隐的希望,有个人,可以改变这个结局,也许他今天就已经看到了那个改变的人。

第16章:非我族类

“这都已经是第几天了?”斐洛特拉多猛拍着桌子,不知是因为气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脸涨的通红。

维护整个罗马城治安的警察局长条士顿一边擦着汗,一边低着头回答:“我们已,已经查到些线索了,相信就快查出来了。”

“就快查出来?”斐洛特拉多眉毛一挑,“又是就快查出来了,到底是罪犯太聪明了,还是你们太笨了。”

条士顿低头不语,只是眼睛偷瞄着坐在一旁仍未开口的的德拉古。

斐洛特拉多坐在上方,下面的一切情况自然看的是一清二楚,只见他冷笑着说:“真不知道教廷养你们这帮蠢货是干什么的,连南部城区的主教死在自己的眼皮底下,都查不到凶手。这以后谁还敢把这城里我们的教徒的生命安全交给你啊?每年知道浪费着教廷的那么多财力,物力,也不知道办成了几件事。”

明眼人都知道,斐洛特拉多虽是在训着条士顿,目标却是明确的针对着自己的老对头掌管军事治安的红衣主教小德拉古。

要说小德拉古这个人,就不得不提他的父亲老德拉古,老德拉古年轻时曾是A国的一名战绩卓越上校,然而他更让人熟知的却是他在加入教会之后,当年在教皇秘密下的抓捕并处理那些经过基因改造的士兵指令里,他便被指派为直接执行人,在那场惨无人道的杀戮之后,他在教廷中便有了“血腥的德拉古”之称。而他也因为任务的完成出色,而被教皇提升为红衣主教。在那个时代,大家都知道,教皇对于老德拉古的信任,老德拉古也忠心耿耿的为自己的主人平息不同的声音,铲平道路。

小德拉古是他加入教会前所生的儿子,教皇为了稳定这位肱骨大臣的心,在小德拉古刚从教会学校毕业之后,便直接提拔进入教廷内部,成为下一届红衣主教的候补。在老德拉古去世后,小德拉古自然就接替了他的位子,继续为教皇服务着。

然而就是这样的人,是最让斐洛特拉多所痛恨和妒忌。斐洛特拉多出身平民,当年虽然和小德拉古同时进入教会学校分在同一个班级,但待遇是明显的一个天,一个地。斐洛特拉多也是明白原因的,所以从一进入学校开始,他便拼命的学习,最终是以第一的成绩,在毕业那年受到了教皇的亲自接见。然而当他走进西斯廷大教堂时,小德拉古却早已站在教皇的身边,擦肩而过时,他永远记住了小德拉古当时那轻蔑的一笑。

当他被分到罗马城的北部城区当一名主教时,小德拉古却顶替了历年来第一的名额进入了教廷。既然出身注定着各自的起点不同,那么从现在开始就要靠自己的努力。小德拉古可以直接就成为红衣主教的候补,而自己只能咬着牙一步一步的从主教开始往上爬。他只要通过自己的父亲便能网罗一批属于自己的势力,而自己辛苦经营,在和自己一样的出身的怀才不遇的主教中培养自己的心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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