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夏如烟 上——年小初

作者:年小初  录入:11-28

“……”

李一南现在已经完全不敢接口了。或者更准确点儿来说是,他现在已经彻底被林烟这一通,几乎堪比机关枪连珠炮似的速度念白给数落得整个人都傻傻木在那儿,就算想说,也说不出什么东西来了。恹恹无力地耷拉着脑袋站在一旁默默受着,耳朵疼也不敢讲,反正真要是疼得狠了,那也就只能龇牙咧嘴地摸摸鼻子倒抽口冷气,帅气的脸上盈满无可奈何,但却又如同“任君处置”那般,痛并快乐着的苦涩笑意。

一个四肢健全身心健康的纯大老爷们儿,却竟能如此心甘情愿,无限度地忍受和无止境地包容这世上另一个人,无论男女老幼,但对他这般,几乎已经算得上是近似于百般羞辱的无理对待——根本不用问也无须怀疑,他对这个人,一定是有很深,很深的感情。

没错,李一南喜欢林烟,正如很多人都喜欢林烟。而林烟讨厌自己原本不喜欢的人却偏偏喜欢自己,讨厌到,甚至恨不得这样的人都能赶紧通通去死去死去死——可是这种讨厌里,这一次,竟并不包括李一南。倒不是因为林烟对李一南也产生了与之类似的情感,而是因为林烟把李一南,当做朋友。

是的,朋友。从顾客和MB,到彼此取利互相偷欢的炮友,到最后,终于渐渐发展成为的,真真正正的,朋友。

要知道林烟这种人的身边是鲜少会有朋友,这种中介于亲人和爱人之间的忠诚陪伴者,而他的生命里也很难想象,会有像友情,这样纯洁而梦幻的美好感情存在的。所以迄今为止如果真的要数的话,那么李一南不仅绝对能算是一个,而且乐观估计,恐怕,还就是那独一无二的,唯一一个。

李一南的的家族在南边儿,从小一直生长居住的地方主要是港澳两地,尤其是澳门,那儿有很多国际有名的豪华大赌场都是由他们家族或明或暗投资运营的。而李一南本人也爱赌,曾经有一段年少轻狂意气风发的少年不知愁时光,他甚至将赌场当做是自己的第二个家在住,日日流连夜不归宿,纸醉金迷豪赌难收。因为上头还有一个为人严谨做事认真,注定要继承家业的大哥的关系,况且李一南本人的赌技也着实是很不错,赌徒生涯多年,赢的钱全部累积起来,几乎都可以买下澳门的几大赌场了,所以家里面才会对小儿子这种放浪形骸的轻狂行为一向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太过分,那么就随便你乱搞吧,这样子纵容宠溺的无所谓态度。那个时候的李一南自己原本也以为,他这辈子,估计就会像现在这样无拘无束但也没心没肺,当个吃喝玩乐嫖赌抽无所不会的花花公子,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下去了的,结果当他挥霍过到自己十九岁生日的那一天,在某一个,明明和之前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差别的凌晨深夜,李一南坐在繁华喧嚣烟气缭绕的巨大赌场里面,又一次全胜而归,耳边充斥着一浪高过一浪极尽鼎沸的欢呼讨好声之时,他却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心底仿佛空无一物沧海桑田那般,寂静无声,萧条一片。与之相比,那时那刻,他身边所有疯狂燥热,骚动不安的一切人和事,情和景,竟然都显得那么那么的无聊,无趣,和没劲。赌博,这种曾经令李一南无比热血沸腾而又激情昂扬过的东西,却就在那么突如其来的一瞬间里,失去了新鲜。或许对于像李一南这样有钱更有闲的男人而言,喜新厌旧不止是人类一种无药可救的天性本能,并且其实还是一种,更高层次上的人生追求。于是后来的李一南因为没能再在南边儿找着什么可供打发解闷儿的新乐子,所以便在随意给家里打了一声招呼以后,就直接拖着行李拽上箱子,往北边儿大陆上去了。后来机缘巧合阴差阳错的,他因为觉得新鲜好玩儿而拍了电影当了明星,同时也因为觉得新鲜好玩儿而去了宠儿,认识了林烟。

李一南第一次见到林烟的时候,他正和S市政府某位高层的官二代大少爷,王远山,打得火热。和其他所有第一次见到林烟的人一样,当林烟穿着一件纯黑色的深V领开襟衬衣,昏光暗影尤其衬得他肤色雪白眉目如画,神情慵懒倦怠,姿态优雅似猫,而又被王远山那般极尽亲昵地搂着抱着从自己的身边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李一南简直惊艳得,连眼珠子都差点儿没!当一声掉进手中几乎就快要拿不稳的酒杯里去。身边同他一起来宠儿的哥们儿齐逸,生平第一次见到李一南这么一副失魂落魄神魂颠倒的狼狈模样,乐得直捧着肚子哈哈大笑,一边将他惊掉地的下巴砰一声接回去,一边拍拍他的肩膀敬酒感叹:“怎么样,我刚刚讲的那话没错吧?就算再厉害的人第一次见到林烟,也都会自动退化成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哈哈!还有哦,人人都说真正的帅哥美女是不屑于混娱乐圈的,现在,你相信了吧?”

李一南当时只顾着伸长了脖子目送前方林烟逐渐走远消失,但仍余韵嫋嫋经久不绝的销魂背影,听见齐逸的问话,根本没能察觉出来其中调侃自己的那一点儿讽刺意味,只是讷讷地点了两下头,眼神无光,表情呆滞。齐逸是个过来人,一见到此种反应,便立马咋舌无语掉了:得,林美人神功盖世功力又增,既上次的王远山以后,刚刚又秒杀了一个重量级货色。

这世上有很多人都不相信一见钟情,也觉得一见钟情并不可靠。然而对于林烟来讲,如果一个人对他连一见钟情都无法做到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这个人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有对林烟动心动情的可能了。无法一见钟情,那么就永远无法钟情——无论,再见多少次。某种程度上,林烟连长相都是极端的。他自己没有属于中间的感情,所以面对他人对自己的感情,他也留不出什么中间转圜的余地。

而后来的很久齐逸才看出来,林烟对李一南那何止才是秒杀,那根本就是绝杀。杀得简直都死无葬身之地了。自从那一晚初见林烟以后,李一南整个人就都差不多疯癫完了,觉得看谁都是没有五官的一片白板儿,甚至包括原本自恋如斯的他自己!心痒难耐之下李一南终于再也忍受不住,于是干脆利落地动用了身边各种手段关系,挤掉了原本排在王远山之后等着包养林烟的各路名流大腕儿们。虽说那花费了他很大一番功夫,也吃到了很多从不曾尝的苦头,可是当把林烟抱在怀里的那一刻他瞬间就被治愈了。真的,他觉得值得,很值得。

本来李一南的三分钟热度在圈里面是和他的赌技一样赫赫有名的,然而这两样一向令他引以为豪的独门绝技,到后来,却都被林烟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地,瞬间就秒掉了。先说赌。林烟是真会赌,各种赌,既有自身资质,更有幸运眷顾。而会赌的人都知道,其实在很多的时候,后者,才是最重要的。虽然林烟一开始会玩儿的种类的确比不过李一南这个从小就在赌城赌场赌坊里面泡大的家伙多,但是只要林烟学会了,那么他就是无敌的。直到现在李一南都还会经常带上林烟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去别墅一次性赌上个几天几夜,而每一次的结果毫无例外,总是林烟赢钱赢到手软抽筋,到最后恹恹无趣地看着他们鄙视说:和你们玩儿真没意思,你们实在是弱爆了。

要是换别人这样恶言诋毁李一南的赌技,李一南早就一拳挥过去揍死那丫的了。不过因为是林烟说的,所以李一南别说愿赌服输,甘之如饴地挨着了,就算是要他把他所有的财产都输给林烟,他也都心甘情愿,在所不惜。

再说三分钟热度。——但这其实真的没什么可说的,因为这门绝技对于林烟而言根本就不曾存在过。当一遇上林烟的那一瞬间,它就已经死了。

李一南曾经和林烟冷战过一次,是由他自大而幼稚地率先发动的。只是那也不能怪他。因为理由确实是,太伤人了。

那是在一次床事过后,林烟一如既往淡淡漠漠地趴在床沿吃水果补充能量,但李一南就兴奋得不行,骑在林烟身上一边往他嘴巴里边喂草莓一边各种撩拨,然后抚摸着他光洁滑嫩的背脊陶醉地说了句:“烟烟,不是我自恋啊,是齐逸跟我讲的。他说从他这个旁观者的眼光来看,你对我,比对你以前所有的情人都要好诶!嗯?是不是这样啊烟烟?你说,你是不是喜欢我?”

然后李一南永远也忘不了林烟对他说了什么。

“哦?他这样跟你说过?嗯哼……没想到他一个唱歌的,感觉还挺敏锐的嘛。呵呵,对啊,所有情人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你李一南了。因为你和我最喜欢的人,方方面面,都最像了。”

方方面面,都和黎唯哲,最相像了。

时间一久李一南已经忘记了自己当时那一瞬间愤怒痛苦的感觉,但却始终长久地记得当他单方面和林烟开启冷战模式以后,那种更加痛苦绝望的感受。短短的一个星期时间,他被无边的想念击倒了,但可悲的是,林烟或许根本从来,就没有想起过他。哪怕只一瞬间。

一个在乎的人和一个不在乎的人,无论发起什么战斗,前者都是注定的败者。

所以李一南输得一塌糊涂。而现在他和林烟这样,让很多爱慕林烟的家伙都嫉妒不已的炮友关系,与其说是李一南后来凭借自己的道歉和真心努力挽回来的,倒不如说是因为他有些像黎唯哲,所以才被林烟青眼相加,赏赐得来的。

(十四)

以前李一南在南边儿混得风生水起如日中天的那些年少岁月,轻狂时光,有位本与他志同道合的好哥们儿却因为爱上了一位清纯可人的小女生,从此戒掉一切心无旁骛,只心甘情愿当她的二十四孝好男友,好丈夫,巨大的前后反差教他们一众兄弟都看得不胜唏嘘,万千感慨。尤其是李一南,更是完全不明白那女生究竟好在哪里,明明与他们司空见惯了的极品女人们相比,既不漂亮也无品位,没有家世更谈不上气质——根本,就不能比。然而当听到这些闲言碎语的时候,那位哥们儿却只是不置可否地淡淡一笑,低着头有一搭没一搭地把玩着手中的打火机。可玩儿了许久许久,嘴里叼着的那根雪茄,也到底还是没有点下去。因为那女生叫他戒烟。

那时候的李一南搓着浑身暴起的鸡皮疙瘩满脸受不了地调侃嘲笑他,但他却用一种过来人般的深沉语气,对着自己的好哥们儿李一南,说了这样的一句话。

“以前我也打死不相信自己居然会有这么一天的。但你看言情小说吗李一南?也许故事里的情节不全是假的,每一个花花公子到最后,总是会遇上那一个能治得了他的终结者的。而我的终结者,就是她了。”

当时的李一南有多酸牙这句话,现在的李一南就有多信服这句话。【每一个花花公子都有他命中注定的终结者】。而李一南恍惚觉得,林烟不仅已经终结了他曾经所有荒唐的过去,还似乎已经终结了他未来,全部可能的一生。

或许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爱而不得;这世上也总有那么一个人,令你痛而不舍。

李一南认了。面对林烟,他早就认命了。

李一南的个子很高,林烟比他矮了大概有将近一个半头左右,所以李一南很喜欢单肩搂住林烟的这个姿势。因为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林烟毛茸茸的柔软头顶便总是能抵在他的下巴上,而那仿若电流般瞬间窜过身体的微妙触感,无论已经体验过多少次,然而新的每一次,都仍是能无可救药地让李一南,感觉到一阵不可遏制的心痒,和难以言说的心颤。

这份接触让李一南忘却了羞辱。或者说林烟的一切总是能让李一南心甘情愿地忘却,林烟无谓有理没理,而总是任凭心情随意加之于他的百般羞辱。反正他被林烟数落也不是一次两次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早就已经从最开始的气急败坏完全不能接受,被虐到现在的甘之如饴习惯成自然了。可能齐逸当初的那一句,【就算再厉害的人第一次见到林烟,也都会自动退化成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还应该有一个全新升级的更高版本才对:【哪怕再高高在上的人一旦迷上了林烟,也都会自愿放下身段颜面,低到他们曾经从不敢想的,尘埃地底中去】。

两个人一路默契地无话,就这么安静地走了一会儿。李一南是不敢说,而林烟则是懒得说。中途仍然有路人不断地将目光投向他们,而那眼神一看便知,是满满当当无处可藏的惊艳。李一南因为怕林烟真的不理自己所以不敢再戴墨镜,因此就只能烦躁地拉高衣领,努力遮挡住自己的大半张脸。

但林烟走着走着却忽然停住了脚步。先四处瞥了瞥身边擦肩而过的路人们,又再扭头看了看头顶小心翼翼的李一南,眨眨眼睛,好笑地笑了:“喂,李一南,我发现一段日子不见,你真是自恋得越来越没谱没边儿了啊。你和我林烟走在一起,真的就那么有自信,别人眼睛里看到的对象,一定会是你这个超级大明星?”

李一南登时怔了一下,等到反应过来林烟这番话里的意思的时候,心中立马激情狂涌冲动如潮,真恨不得当场就对着那一张娇媚莹润开合翻飞的鲜艳唇瓣,狠狠地攫下去。每个人都爱林烟的美貌,而李一南独爱和最爱林烟这样,不可一世的狂妄模样。因为他是真的有资格。林烟怕冷,今天只穿了一件非常普通的纯白色羽绒服。他不是只要温度不要风度,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过这样的困扰,从小到大无论他穿什么,都是既要了温度,也有了风度的。当然所有原本普通的衣服一旦穿在林烟的身上,那么也就不普通了。他美到可以让人靠衣装这句话,被反过来说。羽绒服上连着帽子,周围缝制了一圈细细密密的绒毛,毛茸茸软绵绵的,而林烟脸又小,远远看去,竟似乎整个脑袋都陷在了大团大团的白色花朵中那般,四周光影涌动霓虹闪烁,越发衬得他粉嫩如玉眉目如描,眼底波光流转,可爱得不得了,也精致得不得了。和李一南站在一起,就好像是不良怪叔叔和少年高中生的诡异组合一样。任谁也想不到,其实林烟比李一南,要大得多了。

李一南呆在那里看得心热身更热,但偏偏现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大庭广众之下又做不了什么,只能无比郁闷地想,这个样子的林烟总有一天,是会把他的小兄弟憋出病来的啊!抓狂中,李一南躁动地抓抓头发,忽然仿佛想到了什么似地眼珠一动,罪恶的右手伸进大大的衣兜口袋里摸了摸,然后……无比贱贱地笑了。

“嘿,烟烟,你冷不冷?”他低下头去,凑到林烟的耳边轻声蛊惑。

林烟一个偏头躲开耳边瘙痒的气流,皱着眉头抽了抽早已冻得红通通的鼻尖,一边加快脚步一边翻着白眼儿不耐道:“废话!冷死了!如果不是因为你说有一家很好吃的私家精品菜馆的话,我才不会在这么冷的天跟你出来好不好。叫外卖方便多了,然后还可以叫上王远山和齐逸,咱们好好搓上几盘儿。”

搓上几盘儿……李一南一听这几个字就忍不住嘴角直抽。要知道和林烟搓麻将,结局一个字,死;两个字,惨死;三个……不,一句话,死无葬身之地。

李一南迅速从衣兜里掏出来了某样东西,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飞快地盖到了林烟的头顶,满脸得瑟而邀功的贱笑:“现在还冷不冷烟烟?怎么样?是不是暖和多了,嗯?”

柔软厚实的帽子完美地挡住了大部分狂风,和刚才相比起来,的确是要暖和得多了。但林烟怎么看眼前李一南的表情,都觉得这个男人笑得有些不怀好意。狐疑地伸出手去往头顶上摸了摸……唔,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啊……咦?等等,这个……这两个立起来的东西是什么!?

因为毕竟暖和的缘故,所以林烟没有立马扯掉帽子,但他仍是缓缓地眯起了眼睛,危险地看着面前的罪魁祸首,懒洋洋道:“猫耳朵?啧……李一南,许久不见,你的恶趣味也和你的自恋病一样,越来越严重了哦?”

然而此刻的李一南已经完全沉浸在林烟戴上猫耳帽的惊人美色当中了。林烟自己看不到,他现在的样子简直就是萌得天地无色日月无光海枯石烂惨绝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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