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有兴味的读完一版新闻,他翻过报纸,在下面一栏中看到了何殿英与青山友美的结婚启事。
他盯着那则启事,看了许久。哑巴端着一杯热茶走到他的身后了,他也没有察觉。忽然如梦初醒似的打了个冷战,他放下报纸,抬头望向走到前方的哑巴。
哑巴弯腰把茶杯放到旁边的花梨木小茶几上,随即伸手夺过他的报纸,折了几折放到一旁。而余至瑶自嘲似的一笑,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我活成孩子了!”
然后他摘下眼镜,低下头抬起袖子一擦双眼,的确是孩子的反应和动作。
何殿英是一定要和友美结婚了,因为友美有了身孕。
订婚之后,必定结婚,这也不算出奇。何殿英没什么好说的,照例是定礼服备酒宴。订婚典礼都是那样隆重,结婚典礼自然更不能含糊;正好又是接着新年,喜气越发厚重。
何殿英并没有给余至瑶送喜帖。他总觉得这是自己的“场面事情”,而且带有背叛意味,所以完全无须对方出席。否则当着余至瑶的面,他简直没法子和友美一起走。
73.爱情如贼
何殿英新婚之后,自然不能还在小老九那里对付着住。小老九在罗斯福路给他找了一处公馆,宽宅大院,里外三十多间房屋,每间都是窗明几净。然而何殿英却是住得勉强——他毕竟还是年轻,喜欢洋派。再好的宅院,也比不得洋楼称心。
喜迁新居之后不久,便是到了新年时节。小老九隔三差五便要登门,一是送些年货,二是问问嫂子有何差遣。小老九喜欢友美,友美身上散发出一种热力,让他感觉友美走到哪里,家就跟到哪里。李振成回来过年,直接住进何公馆内。他也挑不出友美的错处来,诚心诚意的把她当成小嫂子来尊重。
只有何殿英对于这个家庭毫无感情。自从确定了友美怀孕之后,他就再没碰过对方。吃着友美烹饪出的饭菜,穿着友美预备出的衣裳,他心中一片平静漠然,头脑倒是条理清晰,头头是道的盘算着他那番事业,除了事业,不想别的。
新年过后的一天下午,他乘车出门看望朋友。汽车开到小白楼一带,他让汽车夫停车下去,给自己买包香烟回来。等待之时百无聊赖,他拉开车窗帘子,扭头向外张望。结果就在起士林门口,他看到了余至瑶。
余至瑶瘦了。
不但瘦,而且佝偻着腰,乍一看几乎像个老头子。今日是个和暖的天气,可他依旧把双手插进大衣口袋,仿佛还在畏寒。一步一步走到汽车旁边,他的管家从后方绕了过来,一手拎着蛋糕盒子,一手为他打开车门。
何殿英一眼不眨的遥望着他,如同在看一场默片,直到余至瑶坐上汽车绝尘而去,他还保持着目送的姿势。
他不知道余至瑶的憔悴是否与自己有关——其实是知道的,只是不敢确定。
余至瑶去了宋宅,顺路给凤儿带了一盒奶油蛋糕。进门之时,正赶上宋逸臣站在院子里放鞭炮。大麻雷子从天而降,把张兆祥的皮袍子崩了个小窟窿。张兆祥恨的抬手指了指他,简直无话可说。而他倒是笑嘻嘻的不在乎:“哟,二爷来啦?”
余至瑶点了点头,又问:“凤儿呢?我给她带了蛋糕。”
宋逸臣收敛了笑容:“她……她在楼上屋里呢!”
凤儿仿佛真的快要痴傻了。
披头散发的缩在卧室床上,她不吃不喝,不言不动,本来就是个长手长脚的苗条身材,如今越发瘦成了一把芦柴棒。余至瑶切了蛋糕放到碟子里,坐到床边喂给她吃:“凤儿啊,叔叔来了。”
凤儿直勾勾的望着窗外,目光从额前乱发中射出去,是失了魂魄的模样。
宋逸臣看了女儿这副惨象,心里也是难受。为了让自己不那么难受,他的措施便是不闻不问。他的小太太有时还来看看,逼着凤儿吃些东西,让凤儿能够苟延残喘的生存下去。
余至瑶放下碟子,把凤儿拽到了近前。让张兆祥出门找来一把梳子,他很细致的给凤儿梳通了凌乱长发。凤儿的头发还是乌油油的厚密,余至瑶抬头问张兆祥:“你会不会编辫子?”
张兆祥挽起袖子:“我试试看。”
张兆祥手劲大,给凤儿编了一条紧紧的三股辫子,在背后长长的垂下去,辫梢一直搭到腰间。凤儿随人摆弄着,面无表情,似乎已经无知无觉。
余至瑶摸了摸她的脑袋,沉沉的叹了一口气:“逸臣什么都好,就是太亏待了凤儿。再由着凤儿这样下去,恐怕孩子以后就真废了。”
在这话说出后的第三天,余至瑶把凤儿送去了医院内的精神科。凤儿从此在医院内住了下来,开始接受治疗。
余至瑶不是不想何殿英,可他感觉两人之间的爱情越来越像个贼,露面便是人人喊打。贼自己也不做脸,所作所为都是一副自绝后路的模样。
他无力回天,爱不起了。
所幸爱情并非生活的全部内容,不谈爱情,也是一样的活。
天气日益和暖,在一片明媚春光之中,何殿英强烈的思念起了余至瑶。
他撺掇着商会会长召开大会,想要藉此机会与余至瑶相会;然而余至瑶根本不肯出席。
他急得像只小猴儿,上蹿下跳的开始挑衅。余家药厂流通在市面上的药品忽然出了问题,一批接一批的被扣押没收。然而余至瑶财大气粗,本来也不靠着药厂吃饭。扣押就扣押,没收就没收,哪怕药厂立时倒闭了,他也不甚在乎。
这让他开始恼羞成怒——他更进一步,出其不意的逮捕了余家纱厂的经理,硬说这人往满洲国走私棉纱。把经理往宪兵队里一关,他开始等着余至瑶向自己要人。哪知等了三天,外面毫无动静。派出人去一打听,他得知余至瑶已经往经理家中送去了一大笔抚恤金。
何殿英意识到了自己的丑态,同时又有些愤怒,因为余至瑶竟敢真的再不理他。正当此时,香川次郎找到了他,让他派人盯紧几位行为可疑的租界大佬,其中竟然就有余至瑶一个。
何殿英身为特务队长,很知道上了黑名单的后果。当着香川次郎的面,他把脑袋摇成拨浪鼓:“大哥,别人我不敢保证,这余至瑶绝对不会有问题。他身体不好,现在已经基本不大管事。毛病出在他手下一个姓宋的身上,这姓宋的和张希诚有联系,只是还没让我抓住证据!”
香川次郎问道:“姓宋的?是不是那个宋逸臣?”
何殿英一点头:“可不就是他么!”
香川次郎抬手摸了下巴,半晌没有言语。在他眼中,租界即毒瘤,里面包藏了无数祸患。
然后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我记得你和余至瑶是有仇的……”
何殿英立刻笑了:“我俩认识得早,那些账三言两语也说不清,反正现在已经断了联系。”
香川次郎听了这话,不是很能领会。他向来自诩是中国通,如今以为何殿英是语言含蓄,而自己还是通得不够。
何殿英离开香川次郎,额头出了一层冷汗。他再怎么威风,也是个中国人,也只是个特务队长。万一余至瑶真上了军部的名单,那他再有面子也是白搭。
冷汗涔涔的回到家中,他正遇到友美在院内逗弄笼中小鸟。友美的身孕已经满了五个月,十分显怀,乍一看倒像人家六七个月的样子。肚子大,行动起来就分外的辛苦,腿也浮肿,腰也酸痛。然而何殿英并不怜悯,他觉得女人就是要生孩子的,没什么了不得。
何殿英走入房内,关了房门眼望窗外,颇为警惕的往余公馆打去电话,想给余至瑶通风报信。接电话的是张兆祥,不假思索的告诉他:“二爷不在。”
这倒是一句真话。余至瑶此刻的确是不在。然而何殿英听在耳中,则是认定对方说谎。
“我也没想和他说话!”他气急败坏的怒道:“你告诉他,就说现在时局紧张,让他手脚干净一点,别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当心受到连累,掉了脑袋!”
说完这话,他干脆利落的挂断了电话。
何殿英心里憋气,气的连午饭都吃不下。友美以为他是嫌饭菜不合口味,便在下午鼓着大肚皮走到胡同口,从熟食铺子里买了一只熏鸡回去。偏巧她刚拎着熏鸡进了门,何殿英便起了饿意。
何殿英心事重重,不肯进房,宁愿坐在门前的青石台阶上吹风。前方院门紧紧关着,外面总有便衣特务来回巡逻。他极力的放出目光,也只能看到一片空旷的天空。
友美也在一旁笨拙的坐下了,熏鸡放到盘子里,摆在他的身边。他没说话,拧下一只鸡大腿送到嘴边。面无表情的撕咬着鸡肉,他的心思不知飘到了哪里去。
友美坐在了他的斜后方,正好可以静静的看他。阳光透过他薄薄的耳朵,粉嫩皮肤中显出了青紫鲜红的细小血脉。
友美忽然觉得他是稚嫩的,需要保护和照顾的。望着他那一鼓一鼓的腮帮子,她很幸福的偷偷笑了,心里想道:“他可真能吃肉呀!”
74.双全
余至琳从上海寄来一封言辞恳切的长信,总的意思是说自己闹了经济危机,请求弟弟予以金钱上的支援。
余至瑶给他汇去了一笔款子,数目有限。对于这个哥哥,他不爱也不恨,只是感觉无话可说。兄弟两个最好永远别见面,见了面也只有尴尬而已。余至琳还可以勉强的谈笑风生,然而底气也并不足,时常笑着笑着便是哑然,想不出下一话题要讲什么。
凤儿还在医院里糊涂着,哑巴又病倒了。
今年天热得很快,哑巴不当回事,独自顶着太阳在外面伺候花草。下午时分,他面红耳赤的回到楼内,头晕目眩的开始作呕。张兆祥看出了他的病态,想要问个究竟,然而哑巴又不会说。及至余至瑶走过来时,哑巴瘫在沙发上,裸露出来的手臂皮肤已经湿冷。
余至瑶急了,劈头扇了他一巴掌:“怎么回事?”
哑巴低低的“唔”了一声,一个脑袋歪斜过去,是濒临昏迷的样子。
张兆祥喂了哑巴几粒仁丹,又打电话叫来了医生。经过一番救治,哑巴总算缓了过来,原来只是中暑而已,不过程度严重,已经危急生命。
余至瑶让仆人们把哑巴抬到床上躺好,然后关了房门,独自在床边椅子上坐了下来。沉着脸看了哑巴一眼,他低声说道:“你是个小孩子,不知道冷热?还是以为自己是个小伙子,不怕冷热?”
他抄起搭在椅子扶手上的毛巾,又给哑巴擦了把脸:“奔四十的人了,会活活的把自己热死,新鲜!”
哑巴还是头晕,晕头转向的对着余至瑶笑,很羞愧的表示自己没事。
余至瑶长叹一声,不再多说。幸好只是虚惊一场,否则他当如何?
在旁人眼中,哑巴只是个种花种草吃白饭的奶哥哥,在余公馆中有点地位,毫无价值。可是对于余至瑶来讲,就因为余公馆内有着哑巴,所以才像个家。
哑巴身下铺了凉席,清爽柔软。抬手拍拍身边,他让余至瑶坐到床上,床上比那硬木椅子舒服。
于是余至瑶就脱了皮鞋,盘腿坐到了哑巴身边。哑巴宁静而又虚弱的凝望着他,而他弯腰低头,专心致志的摆弄一只怀表。
良久过后,哑巴伸出一只手去,搭上了他的膝盖——没别的意思,哑巴只是想摸他一下。不知不觉就长大了,不知不觉又要老了,可哑巴总觉得自己还是少年。与世隔绝的生活在余公馆中,岁月在他心上留不下痕迹,只有爱情能够让他苍老。
老着老着,胸怀就博大了,宽容了。他像少年人一样满怀爱情,又像老人家一样无欲无求。心平气和的闭上眼睛,他想这就是他一生的事业,无可比拟,无法言喻。
八九月份,凤儿出院了。
和入院前相比,她那头脑的确是清醒了许多,见人也会招呼了,不过目光还是发直,不复往昔的灵透。
宋逸臣带着小太太过来,接了女儿回家。小太太如今又有了身孕,还不显怀,所以行动倒还伶俐。她与凤儿本是一对仇敌,水火不能相容;如果凤儿摔了一跤跌落门牙,或是出门在外受了欺负,那她一定站在一旁幸灾乐祸、抚掌大笑;然而凤儿所遭的苦难太深太重了,平日两人打归打,骂归骂,可是眼看凤儿被恶人毁了一生,她心里也是同情难过。
在凤儿到家这天,友美生了。
友美在生产前夕,受到了家中众人的至高呵护,连何殿英都不敢再使唤她做事,因为她那肚子太大了,沉甸甸的鼓出多远,让人看了心惊。小老九总来看望嫂子,可是不敢靠近,总怕嫂子会爆炸。
结果到了临盆这日,友美死去活来呼号半天,竟然产下一儿一女,是对结结实实的大龙凤胎。这可是件稀罕的喜事,何殿英作为一名最没有家庭心的丈夫,也跟着眉飞色舞的得意起来。提前找好的奶妈子这回分身乏术,简直不知先顾哪个孩子;幸而友美身体强壮,奶水来得也快,昏昏沉沉的休息了小半天后,便能挣扎着坐起来给婴儿喂奶了。
何殿英在房内来回走动,一会儿看看儿子,一会儿看看女儿,感觉两个孩子都够丑的,让他想起了当年的胖宝儿——胖宝儿生下来时也是丑如猴子,不过往后越长越是白净漂亮,像极了余至瑶的模样。可惜余至瑶没有福气,不能享受儿女带来的快乐。
喜讯传出去,李振成当即就在文县上了火车,因为只预备了一副金锁,所以又提前给小老九发去电报,让对方速速再打一副,以便凑成一对送给孩子。哪知李振成未到,森园真人先到了。
森园真人已经老的走不动路,出入只能借助轮椅。他这一辈子都不曾出人头地,晚年时无意收了个中国徒弟,却是让他威威风风的变成了众人口中的“老爷子”——何老板的师父,那还了得?
何殿英为了表示自己对师父的尊重,让师父给儿子起个名字。森园真人略一沉吟,开口说道:“就叫英雄吧!”
何殿英一听这话,不禁暗笑,感觉师父口气太大,给个小毛孩子取名英雄。不过师父老天拔地的开了口,自己也没有驳回的道理。恭恭敬敬的点了点头,他笑嘻嘻的答道:“好,就叫英雄!”
森园真人犹不满足——他一生无家,除了一个侄子之外,亲近的晚辈便只有何殿英一人,所以他想把何殿英的儿女认为孙子孙女。将来两个孩子如果要入日本国籍,正好可以跟着自己改姓森园。
何殿英很痛快的答应下来,心里并不介意。师父一个孤老头子,总没有能力抢走自己的儿女,况且他也没打算让儿女去入日本国籍。
友美认为男孩子是要做大事的,应该交给父亲;而女儿则是属于自己的,可以让自己为她做一点主。
她给女儿起名叫做“桃子”,因为小时候家乡镇上有位又美丽又阔气的小姐,大名就叫青木桃子。她是个知足常乐的人,认为女儿长大后若能像青木小姐一样可爱,就很好了。
时光易逝,两个孩子转眼间就一起满了月。何殿英摆了一场规模很大的满月酒,而在宴席开始之前,他把照相馆的师傅叫到家中,抱着孩子左一张右一张的大拍照片。
英雄和桃子渐渐长开了,皮肤雪白如瓷,一双黑眼珠子也是滴溜乱转,只是毛发疏淡,头发干脆就是一层黄黄的茸毛。何殿英不知道合格的父亲应该是什么样,只晓得这两个小东西很有趣,越看越是讨人喜欢。
待到照片洗出来了,他挑出一张装进信封,然后邮寄给了余至瑶。
余至瑶撕开信封,倒出照片。拿起照片一看,他登时就忍不住微笑了。
他看到何殿英趾高气扬的站在艳阳之下,一手抱着一个大胖娃娃。早就听说何殿英得了一对龙凤胎,如今一看,两个娃娃还真是一模一样。
翻过照片再看背面,何殿英依照次序从左至右,一笔一划的写出名字:“桃子,小薄荷,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