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教你人肉搜索+番外——素熙

作者:素熙  录入:08-26

会开始注意那个人的部落格,是因为室友Q的关系。

我的室友Q是个非常喜欢思考的人,做什么事情,哪怕是日常生活的小事都好,Q都可以用缜密的逻辑加以推理。

例如把筷子伸出去夹菜时,Q会思考往右还是往左比较有利于迅速夹到想要的菜。

例如带他那只腊肠狗出去溜时,Q会先上网查询家附近的地理环境,以规划出一条对狗最有运动效果、又不会妨碍到

住居安宁的路线。又例如我带女朋友回我们合租的屋子前,Q会慎重地检讨房间的摆设,并设计出最容易让女孩子产

生浪漫情怀的空间。

有时候我觉得Q这样活着有点累,这大概也是Q活了二十二年交不到女友的原因之一,但Q先生总是乐此不疲。

但Q最近,把全副精力都放在思考一件事情上,就是那个部落格。

那并不是个多热门的部落格,开始只是他想找捷运附近适合聚餐的店家,于是就在Google上打了「捷运 聚餐 热门

店家」几个关键字。

但估狗就是这种个性,永远都会找一些八杆子打不着关系的垃圾资讯给你。

因为那个网志里刚好有一句话是:『有时和同学聚餐时聊起往事,以前系上热门的科目、学校附近的店家等等,都会

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上次我坐捷运……』于是我就不慎用了Q先失的电脑误点了进去。

那真的是一个很冷清的部落格,扣掉作者,每篇文章大概只有十五六个人点阅。内容也很平凡,就是关于一个人的恋

爱故事。

部落格的主人似乎交了个男朋友,她和那个男友交往了三年,这位小姐就把和男友相处的点点滴滴,以一天一篇的方

式,全数写成网志放到网路上。

网志主大概觉得这种私人部落格不会有人看,就算不小点到也不会多留,所以连和男友一些私密情事也都写了上去,

包括滚床单的经过。

但事实证明网路无远弗届,而且无所事事的浏览者居多,像我和Q先生就是一个。

真正让我对部落格感兴趣的倒不是炒饭过程,而是部落格主人纪述事情的风格。这个作者非常神奇,他可以用分点分

项的方式纪录任何事情。

例如某年某月某日,作者写到他和男友两个人上街买衣服。一开始是日期,然后作者下了标题:「和Tony上街购物」

而后下面就开始条列:

『一、今天天气很好,出大太阳。』

『二、Tony今天穿了件贴身的衬衫,还戴了太阳眼镜,非常帅气。』

『三、Tony陪我去海边,天空好干净,一片云也没有。』

『四、中午在附近的蛋包饭连锁店随便吃吃,两人总共付了新台币985元。』

『五、Tony在墙边偷吻我,我很害羞。』

『六、九点的时候Tony送我到家门口,他一路目送我上楼梯。』

『七、Tony忽然出现在门口,我吓了一跳。』

『八、Tony他……』

诸如此类的写作方式,我看得是啧啧称奇,特别是这种条列式的写作,遇上炒饭的情节时,就会变得很微妙。

『一、Tony洗了澡,边擦着头发边走出浴室。』

『二、Tony站在床边:(1)脱了上衣(2)脱下裤子(3)脱下了内裤(4)用脚将他们全都踢到一边去。』

『三、Tony跨上了我的床,在我的床上:(1)压到我身上(2)低头亲吻我的唇(3)用唇扫过我的脖子(4)把唇停

在我的胸口(5)咬住我的乳头。』

『四、我呻吟了一声。』

『五、Tony把手伸到我的大腿间:(1)扯下我的里裤(2)抚摸我的大腿内侧(3)往我的体内探索……』

我看得固然津津有味,Q先生则比我表现出更大的兴趣,他每天固定都会坐在电脑前,平常他是不太上网的人,但为

了追踪那个人的网志,Q现在晚上都会准时开电脑。

这让我十分稀奇,Q平常就算对什么东西表现出特别热衷,等他研究完了、思考通了之后,这样东西马上就会被他丢

一边去。

像这样长期地专注于一件事物,从我认识Q以来还是第一次,不知道这个部落格有什么令他思考不透的事,我还真想

问他。

部落格上的日记持续了很久,这个格主和Tony还真是打得火热,每天都可以列出几十条项,让不缺女友的我也羡慕起

Tony来,有一个如此热情的女朋友。

但有一天,那个部落格的记事忽然变了。

那是某月的某日,我和Q一起守在电脑前,看着部落格上贴出简单到可以说是惊悚的讯息。

20xx年10月x日

我,失恋了。

而接下来几天,部落格的主人仍然继续更新,但记事风格忽然变了,以那篇失恋宣言开始,开始出现这样的文章:

『失恋第一天,为自己泡了一杯咖啡,坐在窗前看着雨景。』

而且还不只一天,接下来数日都是如此。

『失恋第二天,在便利商店买了三个便当,窝在房间里当三餐吃。』

『失恋第三天,对岸的号志灯,宛如流血的单眸。』

『失恋第四天,试着在人行道未干的水泥上留下自己的足迹。』

『失恋第五天,邻居养了十五年的狗死了,在窗口挂一副风铃为他哀悼。』

这样的失恋记事持续了一段时间,我看了大约一礼拜,就失去兴趣了。主要是这些记事都短短的,不如之前分点分项

的日记那么有趣。我把我的电脑抛到一边,和我的新女友关门胡混,过几天就忘记这件事情了。

但令我惊讶的是我的室友Q,他并没有放弃那个部落格,反而更热衷了。每次下课回家,Q就像是急着撇条的狗一样,

放下包包就冲进房间里,打开电脑看更新。

我本来以为部落格主有什么特别的文章,还特地打开电脑又窥探了一下,但是没有,仍是那些索然无味的短语。不过

就是个失恋女人无聊的呻吟罢了,我不懂为何Q如此感兴趣,大概和他没有谈过恋爱有关吧,我只好这么想。

但过了一阵子,我在房间里念书,却看见Q从他房里跑出来,在起居室里打转。

「太奇怪了,这真是太奇怪了……!」

Q边打转边说着,我们住的是ShareHouse,但其他室友都因各种不同的原因搬离这里,所以这儿等于是我和Q先生的城

池一样。

「什么东西奇怪?」

我问他,想说他是不是开始思考为何黏鼠胶可以黏住蟑螂之类。

「太奇怪了,这件事整个都很奇怪……」

Q一边说,一边掉头又冲回电脑前,弯身动着滑鼠。我感到好奇,跟在他身后进了他的房间,却见他萤幕上仍是那个

部落格。

我看着Q先生滚过滑鼠,那个部落格仍然持续揭载着,格式还是一样,而且不知不觉间,竟然已经更新到一百四十几

篇。

『失恋第一百四十五天,钥匙不小心掉进了马桶,眼睁睁地看着他冲走。』

『失恋第一百四十六天,窗台的铃兰枯萎了,在公园替他做了个坟。』

『失恋第一百四十七天,常去的咖啡馆倒了。』

『失恋第一百四十八天……』

我快速浏览着,这些记事确实是千篇一律,但我多少可以读得出来,每一则记事背后,都隐藏着部落格主人深沉的寂

寞与哀伤。虽说是生活中的锁事,作者纪录的却不脱那几个意象:遗失、消灭、抛弃、衰老、死亡……大柢是这一类

的资讯。

我大概可以理解部落格主人的想法,但这种记事法说透了也就平凡无奇,我在大学里修的文学展演和剖析,教得都比

这个深。我还是不懂Q为何如此兴致昂然。

「你不觉得奇怪吗?」Q先生持续着他的提问,我谨慎地看着他。

「哪里奇怪?」

「从失恋那一篇开始,到现在已经一百四十几天了。」

Q先生搔着额发,在床边坐了下来。其实平心而论,Q的外表倒真算得上是个优质帅哥,如果我喜欢的是男人的话,搞

不好会跟他日久生情也说不一定。

「一百四十几天就一百四十几天,有什么好奇怪的?」我问。

「就是这点奇怪啊!就算是罐装可乐,保存期限也只有一百五十天。」

「我不认为这件事和罐装可乐的保存期限有逻辑上的关联性。」

「我的意思是,这时间实在是太长了。」

Q叹了口气,用手揉了揉太阳穴。我感觉这个疑惑一定困扰了他很多天,因为他眼楮下都是黑眼圈。

「不过就是失恋而已不是吗?照理说,像他这样理性到可以把交往的经过逐条纪录的人,应该一礼拜就想开了,持续

这么久,还处在失恋的情绪里,这一点道理也没有。」

我怔了怔。「这很难说,每个人失恋的复苏期不同。」这倒是经验谈。

「但是一百四十几天也不合理啊,这么长的时间,都可以环游世界一圈了,美少女梦工厂五的女儿也可以养上十个了

。」

Q又捂住了脸。「不合理,这完全不合理。为什么她要伤心那么久?」

我实在不懂Q的逻辑回路,他从床上跳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以往我自诩脑子还不错,虽然Q先生经常不可理喻,

但对于他打转的点,我多少都可以理解一二。但只有这一次,我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对这个部落格主人如此执着。

「我决定了。」

Q忽然停下脚步,在房间中央站直了身。

「决定什么?」

「我要找出这个部落格作者来。」Q先生语出惊人,他坐回电脑前,把部落格的视窗开到全萤幕,「我要找出他来,

然后弄清楚她为什么会难过这么久。」

我有些吃惊。「找出她来?怎么找?」

Q回头看了我一眼,唇角露出神秘的微笑。

「很多方法,常上网的人在网路上遗留的资讯,比想像中还要多,何况这个部落格写了整整三年,几篇千的资讯,再

加上一点简单的推理,找出这个人的真实身分并不难。」

我学着Q坐在他的床上,交扣着十指。

「你别乱来啊,到时候人家女生认为你是跟踪狂怎么办?」应该说已经是了。

「等等,这就是我们要推理的第一项。」

Q似乎也来了兴致,他用滑鼠滚着萤幕,我们之间常用这种游戏打发时间,事实上他这种喜欢乱思考的性格,搞不好

我要负一半责任。

过去我经常拿一些像是数独或是逻辑小游戏的东西怂恿他玩,或是找本推理小说,我们各自看过前面后,说出自己的

分析,最后再比赛谁的推理最接近真正的结局。无聊的冬夜里,我们还会互玩海龟汤渡过漫漫长夜。

「为什么你认为他是女人?」Q提了第一个问题。

「咦?因为她有男朋友不是吗?」

Q看了我一眼。「这真不像你会说的话耶,有男朋友就一定是女性吗?」

我怔了怔,随即明白Q的意思,不禁张大了嘴巴。

「你的意思是……她……『他』和我一样,是同性恋?」

Q点点头。

「部落格的文章全是以第一人称描述,站在作者的角度纪署,通常会产生一个很大的盲点,那就是我们无法看见作者

本身的真貌。第一人称文章中的『我』,往往是整篇文章最大的谜面。」

我明白他的意思,在某些推理作品里,会利用这样的盲点,设计成叙述性诡计。Q又继续说。

「就像如果你把自己的事情写成日记,很多读者看见你写什么『每天和女友打得火热』、『我女友今天超正』之类的

描述,多半就会不假思索地把你归类为男性。这是典型的异性恋思路模组,再加上你的个性,也容易让你的记事变得

比较阳性。」

这倒是真的,我想我潜意识里一直希望自己成为男人,所以讲话也好、行为举止也好,多少都有点男孩子气。就算实

际上没有,因为我潜在的欲望,我在写成纪录时,也会不由自主地将我的形象塑造为偏向男性。

不过我不会把和女友打的火热这种事放上网,我女友很害羞的,我要先声明。

「所以他是……男的?你有什么证据?」我问

「嗯,证据是有一些,不过最多的是直觉,」

Q举起一只手指,「比如说,部落格里虽然常说两人一起出去玩,但是却很少提到像百货公司、逛街之类的活动,虽

然不排除也有不爱打扮也能交到男朋友的异性恋女人,但我认为他们的活动总体来讲比较偏阳性。」

「嗯,说的也是。」

我看着网路上滚动的卷轴。

「里面还有一则,我印象还满深刻的,说到两个人去看电影,坐在最后一排,所以差点被墙上掉下来的什么东西砸到

。那部电影是3D的,那天又不是假日,电影院没有满席,为什么要特意选最后一排,我当时就觉得很怪。」

「现在想起来,应该是害怕两个男人在电影院做出亲密举止,会引人侧目,所以才选最后一排坐吧?而且他们一定习

惯坐最后一排,只是因为这次是坐最后一排才会发生的事故,『坐最后一排』这个资讯,才从被掩埋的习惯中浮现出

来。」

「不错,给你八分。」Q边听边说。

「才八分,满分几分?」我笑着抗议。

「满分六十分。除了这个以外,每次作者遇到性爱场景,虽然前戏什么的都钜细靡疑,分点分项写得像申论题一样,

但是遇到关键系步骤却反而含糊跳过。」

Q先生说:「我本来猜他是不是害羞,但总觉得这个推断有违和感,要是这么容易害羞的话,根本不会把这些事放上

网。后来仔细去读,才发现他潜意识里,说不定对于男性与男系的性交有根本上的排拒,所以才避免提及任何关于男

性性器官的描述。」

「十五分。」

「满分几分?」

「满分八十分。所以说他是被自己的同性伴侣甩了?还是他甩了他的男朋友?」

「这点还不知道,感觉他是个非常理性的人,这也是我觉得他是男人的原因之一。」

「这是性别歧见吧,刚刚才说我有异性恋迷思的。」我不满地嘟着嘴说。

「男人跟女人的思维方式本来就不一样,这是有脑科学研究证明的,只是我没说有优劣的分别,理性思维未必就比较

优秀,有时候反而容易被逻辑和成见所囿,女人的脑创造性和弹性都很高,这点从你身上就看得出来。」

「承蒙厚爱。」

「哪里哪里。」

「那么,要怎么找出他的真实身分来?」我问。这一来我倒真的来了兴致,前一阵子PTT还是其他网际网路上流行所

谓「人肉搜索」,不过那是倚靠多数人的力量,毕竟人活过必留下痕迹,根据六度分离理论要连线到某个人身上并不

困难。

但是只靠一个部落格,只靠我和Q两个宅男宅女,那就很有挑战性。

顺带一提,Q真的是生理男性,这里并没有任何诡计。

「这个部落格写了整整三年,文章加起来共又一千两百四十三篇……」

「一千两百四十四篇了,他刚刚又PO了一篇。」

Q看着萤幕说,我忙凑过去看,果然部落格上又多了篇标着「New」的文章。

『失恋第一百四十九天,捷运跑了,我追不上。』

「看起来他应该是个上班族?」

我首先发难。Q点了点头,

「不管是不是上班族,至少最明显的,他应该是个倚赖大众运输工具的通勤族。」

「嗯,部落格里满布着大众运输工具,捷运是最常出现的,然后也有公车。但是计程车、摩托车或男友便车之类的东

西却一篇也没看见。」我思索着说。

「这也可以推断出他住的地点。」Q忽然说。

「啊,捷运是吗?不是台北就是高雄?」我击掌。

台湾的Subway有个别出心裁的译名,叫作「捷运」。我是不知道这个翻译是否独步全球,只是自己说自己很快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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