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琼春——衡梳

作者:衡梳  录入:10-08

揽过头发搭在窗边,风吹进来柔柔的带着凉意,毕竟是春天。风里夹着桃花香,让我想起了来的路上见到的野桃林,我哼起了爹爹常哼的小曲,想起爹爹哼曲时的样子。

他总是倚在窗边,或是垂着腿坐在树枝上,眼睛微闭,柔软的头发顺着身体的曲线随意搭着,好看的嘴微微的张合。

两手交叠,垂在身上,一只手的小指轻轻的打着拍子,另一只手以好看的形状静静的放着。每当那个时候,我总会睡着,而且很沉,叫也叫不醒。

然后父亲就过来把我抱回房,爹爹会跟着,靠在床边再哼上一阵,直到呼吸再也没有起伏,他们才离去。

想着想着,一阵冷风吹来,激起了我满身的清醒,刚刚的睡意都逃之夭夭,我抬头看看天空月亮已经升得很高,甩了甩头发,关上窗子,回到床边躺下。

我瞪着床顶,想想总算是出了楼台。楼台的人固然懒散,却也有一套严密的体系,主子下面是两个管家。管家是新的继承人出生后在族里挑选的年龄相仿的聪明稚子,他们一般会陪伴主人长大,名字也是主人起的。

听二叔说,我若早出生两年,身边的管家就要换成与君和思君了,可惜,我生得太晚,就摊上了研墨这么个顽童。管家下面是分管四方产业的四阳。

春阳为南,秋阳为北,夏阳为东,冬阳为西分居四方,四阳下又设重阳,重阳直接管辖各种商户,上到酒楼下到旅店,无所不有。四阳和重阳与管家不一样,虽然也是任命制,但却可以取而代之,即使是楼台的本族也不例外,重在能者为上。

四阳里最年轻的为春阳,夏阳又是女子,可像当年他们为求认同付出的辛苦与努力,如果没记错,东阳四十多岁,已届中年,为人沉稳,是从普通小二一步步做上来的。

秋阳与东阳的经历差不多,但秋阳更为年轻,比春阳大不了多少与夏阳年龄相仿,我只见过他两次,一次是与爹爹一起,一次是在刚刚过去的成人式上是个很温淳的人。

这次出楼台,本没有什么目标,也许就这样顺着四阳走一圈也就完了,也许游历一下名山大川,我总忘不了早年的震撼。

那时我还很小,爹爹和父亲逃出来的时候总带着我一起,美丽云叠的高山,流水青葱的山谷,总是美得让人心动。他们很少到人多的闹市,总在这些天然美景中穿梭,给那时的我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印象。

静静的夜里总是让人遐想,我的思绪不知漂了多少个弯,终于混沌,最后在脑中停留的是什么我已记不清,迷迷糊糊觉得自己是要睡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掌柜已在门外立了多时。看看隔壁的门还紧紧地闭着。

掌柜瞧见我的目光,赶忙说“那二位主子,还没起呢!我去敲过了,没人应……要不我再帮您叫叫?” “不用”我转过头来“准备早饭了吗?

我一个人吃就行了。”笑了笑,那个掌柜一愣,随即在前面领路。要下楼时,他停下,转头说“主子还是在房里吃吧,现在不比昨晚,下面人多也杂……您看看……”他盯着我的脸生怕我不明白。

我朝楼底一望“那就照你说的做吧……顺便帮我准备三顶垂纱的帽子。” “这个您放心,昨个儿就备好了。”说完,哒叽哒叽下楼,我一转身也回屋,心里想着在楼台不太在意的事,如今要小心了,这张脸就是头一件。

当那俩人从房里晃晃悠悠出来的时候,太阳都升得老高了。

镇纸瞅着我红了脸,没说话。研墨一脸高兴,拍着我的肩说,“今个咱们就去春阳那儿!”他们要那样下楼时我递过两顶纱帽去,研墨不知所谓,看我带上才明了了,接过去地给镇纸一顶,镇纸推搡着说“……我又不是岚歌……”可是他却不明白,就算我不带,研墨也会给他带上,这个与外貌无关,可以理解为独占欲。

第十六章

马车停下的时候,研墨还在给镇纸讲笑话,这一停就咬了舌头。我正要笑他,门外传来声音“三位爷,邀园到了。

“我是知道阳春经营酒楼,可一直疑惑为什么取名’邀园‘,看到如今的景象我算是明白了,因为’邀园‘本就是个园子。

两棵参天古树夹着一个似门非门的门,门上一块木制的匾额,匾额上有两个飞舞的烫金大字——邀园。一进去,是一座独立的精致楼阁,看到镇纸递上的信物,一位管事的人便笑呵呵的出来了。

他说,他姓许,让我们叫他’老许‘.他问”三位主子,要不要做马车?“我回:“邀园很大么?大到要我们做马车?”

老许笑了笑,指了指我们身后精致的楼阁,说,“主子有所不知,这楼只是迎宾用的,真正的邀园等到主子们见了就明白。

小的口拙形容不好。”我一转身,大步迈开,帽上垂下的纱顺风一飘,开了道口,露进些许真正的绿色,“还不带路?我们徒步。

“一路,老许徐徐的讲了不少,每到一处更甚,恨不能把那好处都讲出来。而我也确实看到邀园的宏大,用金碧辉煌则太俗,用空谷幽境则太淡,揉真实与虚幻一体,是个难得好去处。心中不禁暗暗佩服春阳这人的厉害,他深知人心。

邀园有十二座楼,六座酒楼,六座寝楼。每座酒楼配有一座寝楼,邀园就被分成了六部,纵横交错。

听老许说,这前五部啊,看似相同又略有不同,却貌合而神离,分别以春天的五种花命名,依次是瑞香、含笑、芍药、文殊、金盏。

春阳住的是第六部。离它远远的我就站住了脚步,隐约记起了一首诗中云”绝胜烟柳满皇都“.漫山遍野的柳树,浩瀚如烟,柳姿招摇。两座楼阁便淹没在这一片柳色中。

老许笑着,脸上的皱纹都舒开了,说,”三位主子,小人就送到这了,再往里就不是我这等下人可随便进的了。“做了个揖,离去了。

镇纸和研墨要进去等,我说,我还想看看,你们先进去,要是春阳问起来,你们便出来寻我。说完便径自走进那片烟柳中,这一走成就了一次相遇。

后来我问春阳,若是没有那片柳林中的抬头低头,他是否就不会爱上我。他端着茶杯愣了一会说,会,就算是没有那次还是会。

我不信命,但信缘……岚歌,就是我的缘……那片柳林中的相遇,不过是在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间,给了我合适的理由,仅此而已。

我知道春阳的仅此而已,没有他话中那么轻,很重很重,却不知有多重。那天,纱帽已被我取去,混着柳枝特有的香气,我着了魔入了迷,就单单在那棵树下,停了脚,抬了头。

我还记得,与君那天穿着淡青色的纱衣,长长的头发随意的系着,只留两缕在鬓间随着风飘,他站在柳端向下望,很好看。

我已经记不得他那时的表情,却还记得他的笑,还记得他从柳端飞下,柳树不高,他却落得很慢,以至于很久很久以后我还记得他的每一个动作。

他一只手撩起耳边散落的头发,一只脚轻轻点地,身子微微前倾,俯到我耳边,说”岚歌,你长大了……“他的声音轻轻的,像是在抚摸,软软的很好听,让我永远都忘不了——岚歌,你长大了……

我愣了一会儿,后退一步,揽过身后的头发搭在肩上,挡住发热的耳朵,我知道它已经红了。

视线挪开他的眼,却看到他优美的唇,弯弯的饱满圆润,却带着男子的刚毅,我轻轻一笑,掩过自己的失态,说:“春阳的意思莫不是我一夜之间就从婴孩窜成了少年?成人式上我们还喝过酒的……” “……我更喜欢你唤我与君……”他说,还是轻轻的,柔软的声音。

“啊?”我抬头,正好对上他的眼睛,他的眼角微微的下垂,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看着我笑。

“与君,岚歌唤我与君……”他说得很慢却很肯定,让我想起爹爹教我说话时的表情,“小岚,叫爹爹……”我想笑却笑不出来,嘴一张,就随着他的心意唤出了“与君……”我从不知一个人听见别人唤他的名字可以笑得如此高兴,如此美丽。所以呆呆的我,任由他牵着我的手,向前走。

很久,我依然可以看见他的侧脸上,唇漂亮的弯着。

他拉着我的手,我们两个的温度混在一起,温温的,再也分不开,我没问他拉我去哪儿,也不知道何时我们竟变得如此之亲密,任由他拉着,慢慢的,在柳间走。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感觉,难求。

他笑着推开门的时候,研墨的视线一下子落到了相握的手上。我回过神来,才发现,他的手握的不紧,却挣脱不了。春阳看了研墨一眼,把我拉到座位上,给了我自由。

春阳说,“我知道你们会来,却不知道这么快。”镇纸看了研墨一眼,似笑非笑道,“有个人,想要吃南边的汤角,一出楼台就往南边走,谁知道没吃到汤角,先吃了醋!”春阳在旁边附和了一句,声音还是轻轻的。

研墨红着脸反驳,镇纸却和春阳说起来。他们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我却全然听不到了,注意力全在被春阳握过的手上。

他的手明明已经撤去,我却还能感觉到有只手缠在那儿,温温的,很柔软。我盯着它看,直到春阳的脸在我眼前放大,才回过神来,差点摔下凳子。春阳问:“岚歌饿么?想吃什么?” “啊……什么都好,我想吃特产……”说完这一句,我就感到了脸上像在烧火,肯定红的厉害。

春阳应了,弯着漂亮的嘴角,摸摸我的头,说,“我去去就来……”然后转身出门。

春阳一出门,研墨就开始大笑,看着我的脸话都说不全,“没……想到……岚歌也有这一天……镇纸你看……他的脸……哈哈哈……”镇纸没有研墨夸张,我也看出他在忍耐,只说了一句“若是与君哥哥,我不反对……”说完就低下头去,可颤抖的双肩,泄露了他的笑意。

我不理会他们,端起茶杯,强作镇定,可是脸上的热度总也退不去,直到春阳回来,我的脸终究是红了一个下午,一个晚上。

第十七章

我总是喜欢夜晚多点,因为月亮更像个睿者。不像白天那般匆忙,它给你足够的时间沉淀积累。春阳更像黄昏,兼有白日的热情和夜晚的冷静,他的光是温柔的。

我开着窗子,外面海一般的柳林,在微风中荡起暗绿色的波纹。

“为何开着窗子?入夜风可就冷了。”我循着人声望去,玉立柳端。

“为了等待月亮。” “呵呵,邀月共饮?”他的脚轻轻一点,人就落到了离我更近的柳树上。整个动作,简洁而优美。

“不,月下独酌更有情趣。”我一笑,“想不到春阳的武功如此之好……” “我说过,叫我与君……岚歌不请我进去? “他的看了一眼我身后的屋子,笑问。

“我以为与君更喜欢在树上。”我从善如流,侧过身子。

嘴角弯起,垂下的睫毛,盖不住眼波流转。屋里的灯熄了,他的笑像在黑夜里燃起的光,如月色般温柔的光。

“就那么几次,全都让岚歌看见了……你可知相比树,我更喜欢床?”他若有所指的看了看我依然整齐的床。

“那为何不去睡觉?”我伸手掏出火折子,点灯。

“因为夜色撩人……这样就好别点……”他轻轻的扯住我的袖子,嘴角含着笑。

我坐在他对面,黑色的夜里即使可以看得清晰,也显得迷茫不清。

“喜欢这儿吗?”他问。

“嗯……”我想起了,来得这一路上看到的邀园的景色,“名字起得也好。” “不过是嫌麻烦而以,既然是春天建成的,就应景而名了。”他的声音很轻,在没有人的夜里显得十分有力,嘴角总是挂着淡淡的笑容,眼角微微弯着,让人安心。看着他,你会觉得所有的话都无法反驳,疑问会自动的化成陈述。这是一种力量,让他稳坐春阳。

“为什么不给这里起名?这么美的地方,应该有个好名字。”我说出心中的疑问。

“岚歌觉得呢?起个什么名字为好?”他的手轻轻的落在桌子上,手指细且长,手腕上挂着个镯子,不像男人该有的饰品。我觉得眼熟,仔细一看,忽然想起,思君的左手上也挂着个一样的。可能是他们出生的时候,不知是龙凤胎,只做了一副,于是就一取去了一只带着。想来我也有副镯子,原来总是带着,后来大一点了,便想着法子取了下来。

我笑了笑,“我可不行,你看看一叔和二叔,就知道我们家的人都不擅长这个……我的名字,是父亲起的,爹爹当时想了一纸的名字,都给否决了。”他只笑不语,视线转到窗外。

后来我们静静地坐了很久,话题从吃的到玩的无所不有,与君是个很好的闲聊对象,他知道得很多,也懂得侧耳倾听。

他说,等过两天,我们就去湖上泛舟,那个湖通着海很大,湖边有着祖上传下来的名吃老店。我们就在挑灯节去,到了晚上,整个连城都是灯,连城湖上也浮着灯,随波漂荡,非常好看。

我笑着问他,看来是真准备在这定居了,楼台的景色你都不一定记得如此清楚。他摇摇头,神色平静,慢慢开口,就算在外面住一辈子,死了,埋了,魂也会飞会楼台。楼台是家,早晚要回去。

我说,我总以为与君是不喜欢楼台的,却没想到说出了这番话。他反问,为什么?

我说,感觉。其实事实是,我说不清楚,’感觉‘二字在这种时候往往可以发挥一言以蔽之的功效,于是就说感觉,就算说错了话,也是感觉错误,反正不是女人,第六感不强也不丢人。

他说,看来岚歌小的时候,对我不很喜欢,早知道就该多亲近你。说的时候还是笑着,露出微微遗憾的神色。

我愕然,然后说,小孩子都是那样,差了三岁,就是翻天覆地的光景,说不上话来那是必然的。不像现在定了型了,就算差了六十岁,也能算成忘年交。

当时我和与君,差了六岁,小孩子长得快,差一岁,心智就差很多,我尽力的扮演小孩的样子,后来也便习惯了融为一体。当时已经有了大人样子的与君定不会和他眼中的小奶孩一块玩耍,也是人之常情。

与君说,岚歌真是长大了,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就长大了。我听他这样说,不禁联想起了,一幅子孙满堂的场面,然后爷爷对孙子说“老了老了,某某某一转眼就长大了,这么多年一眨眼,你看我头发都白了。”

我气他,未老先衰的样子,于是不理他,说了会话不见我回答便急了。于是用他轻轻的声音道歉,到了后来“主子,春阳认错了!”都蹦出来了。

我也不憋着,一下子就笑了出来,他也开始笑,过了这会儿,我突然明白一件事,春阳是温柔的,但不沉闷,他幽默而活泼,机智而擅辨。于是我们也不再拘泥于一开始的界线清楚的温淳对白,笑着闹着,这才算真正的亲近。

后来的两天,春阳都忙得很,见不着人,我和研墨他们从瑞香吃到了金盏,一个不留神,三个人一起闹肚子。与君回来就不住的讽刺我们,就算是猪,也不用这个吃法。

推书 20234-10-08 :宠儿宠儿(FZ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