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扶轩一手攀着残梅,一手松松垮垮握着马缰,也不见多喘,只是脸色略显苍白而已——那样倔强的人,怎会将自己脆弱的一面暴露在人前?!
金乌已然西斜,后面的长生还没有跟来,随行的物品大都在他那里,可怎么是好?
“这前不着村儿后不着店儿的,哎!”渐渐有风来,挟裹了寒气凌厉地打在人身上,有种透骨的寒。看着宁扶轩苍白的脸,方胤还更急了!
“车到山前必有路,王爷怎么这点小事儿都经不起?”宁扶轩好笑地看着方胤还,手中还把着那只折下来的梅,淡淡说道。
“我哪是怕……”方胤还争辩:“哎,算了,反正说了也没用!”
“我们慢慢往前走,停在原地不动的话,不到半夜就成两具冰雕了。”洞穿了方胤还的心事,也不说破,只是点到为止。
“那长生?”方胤还皱眉。
“不妨,你看。”骨节突出的指尖一点指,就见后面来时的路上除了两排马蹄印,再无其他。
是了,这样的冰天雪地,谁还会出来瞎走?留下的马蹄印,不就是最好的记号么?
扶轩,你还真是细心,连这都想到了!我只道长生一定是跟不来的了!没想到,还是你比我想得周全!
方胤还吞下肚里的话,牵了马缰绳,催促其向前慢悠悠走去。
又是长路漫漫行,满天素裹取惜时。
莫失莫离,一红一白,在冰天雪地里并排走着,在他人眼中印出一道绮丽的风景。
相顾相惜,今生,就这样,可好……
红尘中太多琐事,若是能这样忘了该有多好?
这苍凉的天下,就你我二人,从此不问世事,浪迹天涯,管他今是何世,管他人间苍凉……
仿佛跋山涉水,好不容易才在这荒芜的地方找到一座草庐,庐舍里的老妈妈也极其和蔼,一脸横的竖的皱纹早早就爬上了老人家的眉梢眼角。此时,天已快黒尽。
佝偻的背,老妈妈送上一杯热腾腾的米酒,絮絮叨叨地说道:“二位公子先将就一下吧,这兵荒马乱的,也实在是拿不出来什么好东西了……”
老妈妈送上米酒,偷偷打量着这来历不明的人。
白衣公子气质清贵,眉目如画,眉间含着淡淡的笑意,可却不是让人想要亲近的一类。他浑身上下是说不去的儒雅娴静,可身上又偏偏少了那种女子般的柔媚典雅娇小。
再看绯衣公子。绯衣公子眉目间像是混合了仙气与邪气,一双狭长的眼始终有着邪魅的笑。他气势如虹,虽说看起来才十七八岁,可身上已有了王者的气势,显然来头不小。
“老妈妈怎么会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呢?”宁扶轩接过碗,浅浅抿上一口,眼角是暖暖的笑意。
“前些年不是朔方占了我们好多土地吗,还要拉人充军什么的,我就和儿子商量着,干脆搬到这没什么人的地方,虽是苦了点,可也图个一家团圆。”老妈妈叹一口气,颤颤巍巍地说道。
确实,四下打量这屋子,虽说简陋了点,可家常用的东西也还一应俱全,且它背靠一座白茫茫的大山,也还避得了风雨。
“老妈妈说您有儿子,那我怎么没有看见呐?”
手里的碗被方胤还抢去,老妈妈不好意思地笑笑:“家里只有这一套茶具,还望公子们不要嫌弃才好啊……”
“不会不会,”方胤还笑笑,眼神像只狐狸,凑过去,就着宁扶轩刚才喝的地方,浅浅抿了一口。
“你说我儿子啊?”老妈妈望望本就不大的窗:“快回来啦,他上山做些零碎,也好补贴家用。”
碗中的米酒已经见了底,一会儿后,身上才开始有了回暖的感觉。老妈妈接过碗去,找来两套干净的衣服,说:“公子们要是不嫌弃,就先换上吧。这是我儿子的,看你们这样子,也是赶了一天的路,肯定衣服都湿透了!”老妈妈说的恳切,方胤还迟疑地望着宁扶轩,见他那一脸都是恬淡的笑,心下顿时清明许多——也许这个时候的扶轩,才是最真实的扶轩……
换上农家的衣服,方胤还还有些不适,倒是宁扶轩,照旧坐在一旁,和老妈妈拉着家常。
方胤还朝宁扶轩侧脸望去,这时候的扶轩,脸上泛着柔和的光,嘴角是放松的笑,眉梢微微扬起,一双桃花眼也不似那么冷清。虽说是农家的衣服,可那清贵的气息,不但未减丝毫,反而还增强了几分。方胤望着这样的肖扶轩,一时有些没转过神来。
要是能一直这样,该多好……
扶轩,等着我,我一定会登上九重宝塔……
兴许是太久没遇见人,老妈妈的话,显得格外的多。
“你们这是要到哪里去啊?看你们二位,也不像我们这小门小户的,你们的爹妈,也就放心
你们出来?”炉间的火光闪耀耀映在三人脸上,草庐里有了些暖气。
“哦,私奔出来的!”也不等宁扶轩回答,方胤还一个箭步跨了出来。
“啊?”老妈妈显然有些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一时楞在了那里。
第35章
“老头子不让我娶他,我就只好和他私奔了出来!”方胤还笑得有些得意,也不管一旁脸都黑了大半的宁扶轩。
“老妈妈别听他胡说,我们是去拜方城投靠亲戚的,妈妈可曾听说过那里?”宁扶轩抢白,少有的恼色一并出现在脸上。
“哦,我说呢,怪不得这大冬天儿的会到我们这地方来。”老妈妈望望眼前这两个不凡的男子,终于释然地笑笑,道:“你们说着拜方城啊,我也知道,以前呢,我就是打那儿来的!”老妈妈眯起的眼睛成了一条缝儿,眼前出现拜方城的一草一木……
要说这拜方城,也是好地方,虽说在这边远的朔方,可也算得上,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界儿!
要说这边又多乱,也不见得,虽说民族多了,但也都还是和睦相处,相互之间,也还帮衬着点儿。城里有一条河,叫东巴斯河,里面的水也是清亮清亮的!
说着说着,老妈妈的脸上似乎浮起了红霞,看来情绪有些激动。
那边的姑娘用红艳艳的蔻丹涂抹指甲,一双小手儿伸出来,那叫一个漂亮!她们眼睛大大的,眉毛黑黑的,长长的,要多漂亮有多漂亮!
方胤还含笑看一眼宁扶轩,眉一挑,像是在说——敢情拉出来看看?我瞧瞧哪里能比得上我家扶轩?
宁扶轩一仰头,桃花眼波光闪动——再胡说,叫你尝尝本公子的厉害!
被宁扶轩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瞪了回去,方胤还不禁“嘿嘿”一笑,狭长的眼睛放出狡黠的光。
——可不是,再美的姑娘,能有帝都盛传的闻景嫣美?而这闻景嫣,哪里又及眼前的肖扶轩万分之一!
方胤还独自兜着心里的小算盘,就快要乐出一朵花儿来——莫说是现在这样,就算是叫凡夫俗子多看了宁扶轩几眼,也会让他极不舒服——这不是亵渎了公子扶轩么?!
正出着神儿,不料草庐的门被“砰”一声推开打开,一个汉子站在门口,边拍打着身上的雪,边叫着“娘”。
二人一惊,随即反应过来,这定是老妈妈的儿子无疑了!
汉子拍拍衣服上的残雪,跺跺脚,一边呼着“冷死了”,一边进得屋来。
小小的草庐一下子容纳了四个人,显得拥挤不堪。汉子抿着嘴,警惕地看着两个陌生的来客,一言不发。只是那双眼睛好像要生生拨了这两人的皮。
“这是去拜方城的,刚好,迷了路,问到这里来啦!”老妈妈接过汉子手里的斗篷,解释道。
“拜方城?你们去拜方城干什么?!”汉子放松口气,但还是丝毫不改警惕,盘问道。
“投奔亲戚。”宁扶轩拱拱手,一脸恬淡的笑。
汉子怔了怔,说话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有这样容貌的人,没理由骗自己这样一个山野村夫。反倒是自己,有显得些多心了。
“拜方城啊,从这里一直朝西北方向走,大概有个五六天就到了!”汉子拿起破桌上的瓷杯,一口气喝了个干净:“娘,再倒点开水来,今天可是累死我啦!”汉子粗大的嗓门回荡在小小的草庐里,连隔间的素净门帘,也震得颤了几颤。
“哎,哎,你先陪这两位小哥儿说道说道,饭马上就上来!”老人家提了个大锡壶,斟满了水,又颤颤巍巍回到炉灶后面。
“这拜方城,听说现在还不错,那个牧野子服倒还是有几分本事!可我就是不愿意回去!”汉子完全放松下来,豪迈的声调回荡在充满了低矮的草庐:“回去干什么呀,住的地方都没了!”汉子忘火炉盆里丢几个木炭,道:“听说那里现在富庶啦,比以前好得太多。可是,怎么那里也是一块伤心地,打仗那两年,全毁啦!” 通红的炉火映在汉子的脸上,铜色的皮肤加了火光的红色,竟有几分泛黑。
“以前的城守就知道搜刮我们老百姓,没法儿活啦。”汉子叹一口气,接着说道:“好不容易碰见一个明主了,还是人少数民族的人!哎,也不知道这是福是祸啊!”汉子沧桑的口气让方胤还打了个寒战。
——汉子避开了“鞑子”二字,说的是“少数名族”,明显是对控制了拜方城的鞑子有了几分好感。
边远地方的人,虽比不得帝都,但人都还是要活下去的,没道理让人白白死在昏官手下。牧野子服是把城治理地比以前好十倍,可到底是我大渊的国土!
早在攻打积羽城之前就听说,拜方城广收天下。以其博大的容纳度容纳着四方的人,许多商旅,宁愿远走浩瀚的大漠,也要到那里去走上一遭!可见这并不是虚传。
据说现在的拜方城已远远不是几年前的拜方城!城中百姓富足,就连想要恢复我大渊的统治的说法,都没有几个人应和。
这拜方城本来就是少数民族聚集区,人口芜杂多变,兼容并包,并且地理位置特殊,领土意识在民众的心里极其淡漠。
若不是这样,扶轩也不会拉自己来这拜方城涉险!
发愣间,老妈妈已经将饭菜做好送上了桌子。
桌上的菜肴极其简单清淡,一碟泡菜,一盘青菜,一盆清可见底的汤。不知是不是因为来客人的缘故,老妈妈不知从哪里摸出两枚鸡蛋,就着几根葱,也炒了一盘。整整一个桌子上,就这鸡蛋看来还沾得上几分荤腥。
以前吃饭都要别人先试毒,不过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腹中饥饿感早早就占据了大半个意识。米是农家常吃的小米,虽有些粗糙,但在现在的方胤还看来,也是无比香甜的。
老妈妈连连给两人夹蛋,只几筷子,盘中本来就不多的鸡蛋就见了底。方胤还不好意思笑笑,看着这一对淳朴的母子,突然有了种家的感觉。
鼻尖在泛着酸,只好加快扒饭的速度,让这种不该有的情绪快快散去——以天下为业,哪里能有这些儿女情长?!
老妈妈眼睛弯弯的,皱成一朵花的眼角渐渐就有了泪花:“要是我那两个儿子还在,也该这么大了……”
“娘,说什么呢!好好的,又想到哪去了!”汉子嚼着饭,含糊不清地说道。
“哎,哎,娘不说了,不说了!要是没这打不完的仗,就好了……”抬手摸摸眼角的泪花儿,老妈妈说道。
要是没有这打不完的仗,就好了……
北风呼啸而过,窗外是一大片残云席卷而来……
第36章
一夜寒风呼啸,又有不少晶莹的雪花飘落,掩埋了来时的足迹。
一大早,老妈妈就起了床,看里间熟睡的两人,满足地笑笑——草庐本来就不大,老妈妈硬是腾了自己的床和儿子的床,让二人睡下。
劈柴,打水。一溜儿家务做下来,再回到房子里一看,二人早就不见了踪影,衣服整整齐齐叠在床头,那张破桌上,一锭银子正闪闪发着光……
马上,方胤还正腆着一张脸,笑盈盈对宁扶轩道:“没想到,这样的地方,还有这么淳朴善良的人。”
“怎么,你以为就真是穷山恶水出刁民么?”宁扶轩反唇相讥。
“哎,我说什么了?”方胤还看着嘴角挂着笑的宁扶轩,一时忘了说辞,只得对坐在自己前面的长生道:“你家公子的脾气可是越来越大了啊!”
“切,那还不是王爷您惯的?”长生不以为然,扁扁嘴。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仆,连说话的语气有一样了!”方胤还不禁扶扶额,“本王还说叫你好生服侍扶轩,可没想到才这么几天,你的脾气也是大涨啊!”
“有这样的吗?”长生不依:“好生伺候公子,长生也想啊!”努努嘴,长生说道:“好意思把我甩在后面,害我好赶!不知是谁折了人家的梅,还叫我来料理后事!”长生越说越急,一张小脸儿在天寒地冻的环境里,本来是雪白一片。现在竟有了血色,从里向外透出红来!
忍不住伸手往长生脸上掐了一掐,害得长生一个不留神,险些摔下马来:“我说王爷,您要是有这么大动静,能先告知长生否?跌坏了您老的千金之躯,长生可担待不起!”长生又急又怒,又痛又气,可嘴里还是不服那一股劲儿。
“再说,本王可就要撵你下马了,自己走路去!”方胤还威胁道。
——他晋王的马,可不是谁都能坐的!而且还是这样抱着一个孩子!要不是扶轩死活不让自己和他骑同一匹马,谁愿意带上着这喋喋不休的小孩子!这不是累赘吗?!
“公子 ̄ ̄ ̄”怀里的长生突然像口中抹摸蜜了一般,向着宁扶轩伸出藕节一般的胳膊:“公子 ̄ ̄ ̄王爷好凶 ̄ ̄ ̄长生要和公子骑一匹马,好不好 ̄ ̄ ̄”长生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望着身侧的宁扶轩——那一袭白衣早就有了飘然的气势。
“你你你,你敢嫌弃我?!”方胤还腾出一只手,将长生整个儿提溜起来,横着一转,将他的身子打横按在马上,也不管长生的哀号,也只瞪着一双狐狸似的眼望着宁扶轩,似笑非笑,一副“本王就当着你的面欺负你的书童,你又能怎么样”的表情。
“哎……”肖扶轩只浅浅叹了口气,嘴角浮起一抹温润的笑,再不管他们的嬉闹。身后的两人只听的长鞭一扬,马声嘶鸣。
玲珑天地玲珑人,玲珑心思玲珑魂。
也只有这莹白的世界,才是你该来的地方。莫让这十里红尘软帐,玷污了你……
我的扶轩啊……
白衣飞扬处是刺眼的雪白,无垠的江山下,我方胤还也只有与你宁扶轩一起,看这天地浩大!
“公子啊 ̄ ̄ ̄王爷他是故意的 ̄ ̄ ̄”冉冉升起的霞光下,长生的哭喊声,定格在了方胤还飞奔的马上……
烟波如昨,阳光笼着白雪,此情此景,宛然如梦……
京畿繁华,整个帝都沉溺在一派歌舞升平中。浮躁的气息下是腐烂的味道。
李公公回到帝都,已是浑身散了架,怎奈皇帝召见,也只能忍着酸麻的痛楚,一路小跑来到皇宫。
金碧辉煌的正殿气势宏伟,年迈的渊帝正襟危坐。殿下是一帮元老,趁着还未日落西山,都在想方设法,为自己多捞一点利益。整个早朝,显得有些喧嚣,无非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唱罢红脸上绿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