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狼惬意地躺在阳光下,舒展着四肢,一副慵懒高贵的模样,尤其是那表情,半眯着眼眸,似睡非睡似醒非醒,长而蓬松的尾巴时不时甩两甩,工工整整交叠的两只前爪,看上去一副乖乖狼的样子……
还后肚皮底下若隐若现的绒绒毛……
拥有这么一具引人犯罪的美丽身躯,偏偏他本人还毫无所觉,全不设防!
真是……可爱到爆!想让人狠狠蹂躏。
可林叶秋不敢,就怕自个激动忘情下一个不小心,将对方给惹毛了,那自己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毕竟本质上,这还是匹凶残的狼啊!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也怕自己,又会像以前那样,弄伤了他不想弄伤的人。尤其这人,还是他视为最重要的哥们。
林叶秋看着对方那副可爱的模样,暗自吞了下口水:“你……你快变回去吧!”有些别扭地别过了脸去,两只手紧紧地贴在自己腿侧,就怕一个克制不住对某狼上下其手,然后越来越一发不可收拾。
莱曼斯听了这句,再见他竟然不愿意看自己,似乎有些受伤,微微耷拉下脑袋瓜子,但还是“噢”了声,在岩石上一滚变回了人形,正好落到地上站直了身子,心中有些纳闷,不是刚刚还说他狼形的时候很好看的吗……
林叶秋看他终于恢复成人的模样,才松懈了紧绷的手臂肌肉,抬头看了看天,日头已经在将近四点方向,想不到一眯竟然眯了这么久,难怪觉得神清气爽,就是身上出了汗,又粘粘的不太舒服。
林叶秋微微皱眉了看了看自己。
“要去河边吗?”
“咦?要!要!”林叶秋连连点头。
到了河边,这次他不敢再闹腾对方,两人就隔着一块石头各自清洗,他还不时扭头看看四方,就怕哪里又突然窜出什么生物来。
直到洗完,一切倒也风平浪静,就是出了岩石后,猛然又见雪狼,而不由倒退了两步。
“洗好了?那我们回去吧。”莱曼斯看似想上前,前脚抬了抬,又退了回去,立在原地没动。
林叶秋也站在原地,双眼瞪着面前的雪狼。
虽然他的利牙看上去很恐怖,他的利爪看上去很惊魂,他的肌肉看上去很威慑……
不过忽略一切,他的毛色,看上去,依然很撩人啊……
“你……你……”虽然这匹狼实在漂亮得很想让人蹂躏下去,可是不行!
林叶秋指着姿态优雅的雪狼,有些结巴地道:“你,你怎么又——”
莱曼斯挑了挑狼眉毛,没说话。
“你能不能不要一直在我面前变出狼身啊?”知不知道本人克制得很辛苦啊!还一直来引诱我……昨天就已经是极限了!
莱曼斯闻言,有些失落:“太阳快落山了,用飞的比较快,如果走的话天黑前可能来不及回去。”
“噢……”可是……
“你不喜欢我的这个模样吗?”雪狼的神情更低落了。
林叶秋见了,不由一急:“不是不喜欢……哎呀,你不明白!就是太喜欢……我怕会忍不住想……做出一些可能你不喜欢的事……”
就像小时候也是因为太喜欢的关系,一不小心就把养的一只猫给弄伤了,虽然后来猫儿医治好了,可他还是难过了许久,他真不是故意的,只是那时还小,控制不好力道,小猫又太脆弱了。
看莱曼斯一脸不解的表情,林叶秋犹豫了下,还是解释道:“我对于特别喜欢的事物,接触过第一次后,就会越来越喜欢,到时一激动,就会想欺负你,可能还会因此不小心弄伤你……”
莱曼斯愣了愣,然后笑了,原来雌性在担心这个:“没关系,你不会弄伤我的。”顿了顿又道,“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都没事的。”
林叶秋犹豫着,没说话。
“相信我。”
林叶秋望着他,在那双蓝色的眸子里,竟然找到了信服。
而且,还有一点,就是莱曼斯没有笑话他,喜欢绒毛的这个事实。
不知怎么,他又回想起了小时候,同龄的男孩子都喜欢变形金刚电动小汽车之类的玩具,就他喜欢猫啊狗啊这些有着可爱绒毛的动物们,为此还常被小朋友们笑话说像小女生。
而事实上,他林叶秋就是一彻彻底底的绒毛控!还是白色控的那种!
虽然当死党这么指着他鼻子大叫时,他死也不承认地嚷:“我一堂堂七尺男儿和绒毛控这三字挂钩,这有可能么?有可能么!”
但事实总是胜于雄辩,女生喜欢绒毛那叫可爱,男生喜欢绒毛那会引起异样的眼光,所以在现世的时候,他总是刻意压抑着自己,看见那种白色的毛茸茸的东西,譬如可爱到令人想狠狠蹂躏的萨摩耶,就立马转移视线,装出不在意的模样。
不过在这个世界,苦苦压抑自己,好像就不必要了吧……
既然,莱曼斯都说不会介意自己对他做任何事了,那就——不用再客气了吧!
010.高贵的雪狼沦为活体暖炉兼绒毛玩具?
林叶秋有些无聊地盘腿坐在兔皮上,支着下巴看着洞外突然下起的滂沱大雨。
不知不觉中,已经一个月过去了,莱曼斯的伤也全好了。
林叶秋慢慢知道了该怎么区分木头的材质,那种有油性散发出的是油木,别看它好像一点都不干燥,其实最容易烧着,而且烧得特别快,有点像现世淋了汽油的薄木片,适合做引燃物;那种木头纹缕很细致结识的、手摸上去几乎感觉不到粗糙感的是结木,烧得很慢,没有大火,像现世的煤炭,但供热效能好像不若煤炭,适合用来保温;那种木头文质比较粗糙的,种类就比较多了,只要找干燥的,都适合当一般的柴火来烧。
他也学会了怎么区分可以食用和不可以食用的果子蔬菜,区分哪些草药果子可以治哪些病痛,连这个世界的语言也学得七七八八,一些常识性东西和常用语言是基本没问题了,只要交流时对方说得很慢,给他时间来消化理解,普通的沟通就不成问题。
他还学会了怎么翻烤那么大型的肉块,从外到里都烤得熟而不老,而且还不会烤焦一丁点,近来几天的伙食在他的强烈要求下,便都是他全权在张罗,香味四溢绝不下于莱曼斯的手艺。
可再怎么好吃,一个月一天三顿下来一直吃肉,毕竟也会腻,于是在一次偶然间,他发现了一种有点像现世中生菜的蔬菜,灵机一动想法就出来了,不过这种蔬菜毕竟不是生菜,生吃有点涩口,可煮过后涩味就没了,便试着将叶子包着烤肉来吃。这么一刮油,果然油腻的感觉少多了。
莱曼斯吃着也觉得不错,直夸林叶秋聪明,还说以后回了族里可以进行推广,估计雌性们都会喜欢。
林叶秋一开始还很自满,不过静下来才开始后知后觉地开始深思起一个问题,现在的情况是:莱曼斯外出打猎,他自己在洞内做饭,咋怎么想都有点丈夫妻子的生活模式……
思及此,禁不住抽了抽嘴角。
想他一个四肢健全的堂堂大男人,怎么在这么一个异世里,竟然还真柔弱到和女孩子一样……
他伸出双臂捏捏自己上臂的肌肉,不由摇摇头,用力握拳后再捏,捏来捏去怎么也捏不出莱曼斯那种充满力量的肌肉,不禁叹了口气,死心地放下了双手,正百无聊赖地胡思乱想着,一抹白影以离弦之箭的速度“咻地”冲进了洞穴,伏低身子将背上的大堆东西一骨碌弄到地上,再直起身子,四肢分立着使劲抖了抖毛,将沾上的水珠甩开,直抖了好一会,才收起了翅膀。
林叶秋一直很好奇对方究竟是怎么把那对翅膀收缩自如,想要的时候就张开,不想要的时候就隐藏起来,可惜莱曼斯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对他来说这一切不过都是理所当然,是一种本能。
“雨天真是讨厌。”莱曼斯低头看着自己被大雨淋湿的四肢,白毛全一缕一缕并在了一起,怎么抖都抖不干,不禁皱起了一对狼眉。如果不是因为知道这两三天大雨不会停,为此才准备了充分的食物要带回来以尽量减少外出觅食的次数,可人形的话靠双手又拿不下那么多东西,这才变成狼用背驮着,被淋得一身湿。
林叶秋看他一脸的不适,连忙拿了自己的衬衫上前给他擦:“变回人形的话是不是就比较不会难受?”
“一样的,皮毛的湿气只要不散去,变成人,也还是会觉得不舒服。”莱曼斯乖巧着站着,在林叶秋擦拭他脖子时配合地微微扬起下巴。
“那你人形的时候洗澡,为什么就不会难受?”
“那不一样,我并不怕水,只是皮毛被水弄湿会不舒服,人形的时候因为本来就是皮肤的形态,所以只要擦干就可以了,可狼形的话因为皮毛湿了,那种感觉就会遗留下来,要过好久等皮毛干了才会消失。”
林叶秋听得不是太懂,但也没继续纠结在这里了,帮他擦了阵,就忙屁颠着去生火,招呼某头还在难受中的狼过来:“来烘烘,一会就干了。”
莱曼斯迈动四肢到火堆边蹲下两条后腿坐了,两只前肢笔直地撑在地上,一边低下头伸出舌头和犬齿细细整理起自己的皮毛。
林叶秋看着他这副认真的模样,看得目不转睛,真的很像猫啊……
不过狼不是犬科的么,怎么反而更倾向于猫科呢?
莱曼斯整理了很久才算终于整理好了,蹲下两条前腿,将下巴枕在脚掌上,眯了眯眼睛,慵慵懒懒,似乎有点想睡的样子。
“睡会吧,等会我叫你。”林叶秋轻声道。
莱曼斯听了,闭上了眼睛,还真陷入了睡梦中。
看来狼的确很讨厌雨天,连精神似乎也萎靡了不少。
林叶秋轻手轻脚靠过去,凑近了大大方方地窥视起来。
伸出右手轻轻摸过雪狼的眼睑,长长的睫毛,想不到狼的睫毛竟然也这么长的,还很浓密,十分漂亮。
明明平时看上去很人模人样的,怎么就是一匹狼呢?
是狼也就罢了,为什么偏偏要生得这么可爱呢?
害他每天都要看很久,而且越看越美,真是怎么都看不厌啊!
蓬松柔贴的皮毛,雪白的毛色,还有那从来都竖得直直的耳朵,长长的大尾巴,四只猫一样可爱的爪子,线条优美的背脊,有力健硕的腿,一看就爆发力极强的那种……
令他尤其好奇和喜爱的是脖子圈的长长鬃毛,其舒服程度和肚皮上的有得拼,不过话说,狼有鬃毛么,又不是狮子……
不过这圈毛,还真是美啊,要是在现世拿去卖的话,估计价值不菲……
——要是莱曼斯知道他心中所想,估计会二话不说就一跃而起将他撕得粉碎。
林叶秋不知不觉凑得更近了些,鼻息间传来了雪狼的气息,很清爽的味道,没有一丝异味,这才想起似乎到目前为止,他看见的雪狼一直都很干净,连四只爪子都干净异常,没有一丝污垢。
看得出这是一只很注重自己外表的狼。
林叶秋看着看着,手又开始痒了起来,可刚伸出去就想到对方在睡觉,那沉睡中还隐隐透露出些许疲惫的模样,让他有点不忍去弄醒对方,只得克制着自己将手又缩了回去,安静地趴在兔毛皮上,眨眼不眨地看着雪狼。
回想起这段时间来的相处,他渐渐地已经不再担心会因过度喜爱雪狼而不小心弄伤他。
一个月前莱曼斯的那句“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绝不是客套话。
事实证明,林叶秋可以尽情折腾这匹狼,因为会疼的人,绝不是这个皮粗肉厚的家伙,他唯一要小心的是别一个兴奋,玩耍时将自己给不当心弄疼了。
于是没了后顾之忧的林大某人,果真是放得很开想怎样就怎样,莱曼斯又十分好脾气地任他折腾,有时被闹得厉害了也不出言责备甚至制止,反而还十分享受,标标准准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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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叶秋对莱曼斯的态度也日新月异——
最初——“我说,那啥变个身,好不好?当然,你要不愿意也没关系……”
其次——“莱曼斯,再变个身给我看看成不?”
再次——“喂!变个身来给我抱!”
然后——“变身给我取暖吧!”
最后——“快变身给我玩!”
从客客气气一路上升到理所当然,再到理直气壮;从赞叹到好奇到活体暖炉,最后居然成了巨型玩具?而且林某人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物尽其用。
堂堂雪狼,濒临绝种的稀有雪狼,竟被当成一个高智能大型活体毛绒玩具?
要是狼族之王和长老们知道了铁定会捶胸顿足、破口大骂、吐血三升,外加打破不杀雌性的条令把不知好歹的林某人给剐了当食物吃。
可对于莱曼斯而言,林叶秋对他态度的改变,他反而觉得开心,因为他觉得这是一种信任与亲密的表现。
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林叶秋虽然有时看上去有点二,有点神经大条,可实际上在他内心深处,一直是有道防线的,这道防线区分了外人与自己人,对外人虽然也是真情交往,但毕竟客气居多,也不会想去深入接触,真实中总有所保留,对自己人却是掏心掏肺,所以也不拘泥小节,率性而为了。而莱曼斯已经在他的防线之内了。
林叶秋看着熟睡的雪狼看了良久,在即将控制不住自己去触摸那片诱人的皮毛时,才终于不甘不愿地起身远离了。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已经开始暗下去,洞外大雨击打树叶的声响依然有些震耳欲聋,丝毫没有减小的趋势。
雪狼枕在下巴处的爪子微微动了动,眼睫扑闪了几下,睁开了眼皮,利爪从肉垫里舒张开,然后抬起一只前脚,像人一样用爪子摸了摸眼部,当然他并不是真的摸,只是用肉垫部分按在狼脸上做出揉眼的动作而已。
大概清醒了些,他便站起两只前脚,再站起两只后脚,又抖了抖毛,原本被雨水弄湿的皮毛已经干了,这一抖又变得蓬松美丽。他舒服地舒展了后腿和前肢,头高高扬起,嘴巴大张,伸了个懒腰。
然后狼鼻子嗅了嗅,洞里充斥满了烤肉的香味,一转头就看见林叶秋刚将火种弄灭,旁边架子上串着头烤得金黄流油的食肉兔,他直立起上身,眨眼就变成了人形,向林叶秋走过去。
“闻到香味了?我弄得越来越像样了吧?”林叶秋得意地笑。
“嗯,光用看和闻的,就知道很美味了。”莱曼斯也不由微笑,犹豫了下,还是开口道,“秋儿,这种事还是以后我来就好了——”身为兽人根深蒂固的想法,他第N次想要承担起照顾雌性的责任。
“打住啊!我又不残废,干嘛什么都要你来?我又不是不会!”林叶秋头也没抬,直接将肉撕了下来些作为自己的晚饭,“还有啊!以后不许叫我秋儿!”又不是女孩子……
“那叫什么?上次叫林儿也不可以,叶儿也不可以……”莱曼斯颇为委屈,他看部落里大家都唤自己喜欢的雌性为什么什么儿的,他也想……
林叶秋有些黑线:“都说不许在后面加儿字了,你直接叫我全名林叶秋,或者林,都可以。”
“可是——”
林叶秋直接将肉往他嘴里一塞,瞬时堵住了对方未尽的言语,自己也开始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