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瞧得有趣,问道:“它叫什么?”
孙志新偏头想了想,本想起个很牛X的名字,最后还是放弃,笑道:“我管它叫兽皮靴。你们也这样叫吧。”
随即将兴奋得走来走去的阿尔法拖回来,把另一脚也依法施为给套了兽皮靴。
其实如此简版的兽皮靴有了切割和钻孔的工具后做起来完全没任何难度,关键在于把它想出来的创意。要不然怎么说思想的一小步,是进步的一大步?有些东西明明很简单,可难就难在把它想出来,并运用到生活中去。
四人中除了塔里木,三人皆有残疾,自己做兽皮靴不方便。孙志新便不厌其烦的给三人都做了兽皮靴,最后才给自己做了一双。
皮靴一上脚,三人都在那里试着套着它走路,怀着尝新和试验的心情满帐蓬溜哒,齐格力甚至还走出帐蓬晃了一圈。越试越觉得这东西很好,简直是妙处多多。又想到孙志新亲自替他们做,看向孙志新的眼光便又是高兴又是感激,很是有受宠若惊的感觉。
看孙志新似乎还要亲自动手再做的意思,塔里木连忙道:“我自己来!你把那个借我用用就行。”
好吧,他其实是眼馋瑞士军刀……其心情就跟奥格拿它切肉片和布库看奥格切肉片的心情一样。
又割又钻的给自己弄了双兽皮靴,塔里木依依不舍的把瑞士军刀还给孙志新,心里大恨整个过程太快,一会儿就结束了,让他都来不及多用两下。那看向军刀那眷恋深情的眼光,活像是情人跟野男人跑了一样痛苦。所以他连试鞋的心情都没有,反正其它的三人已经试过,足以证明了它的好处,塔里木就怔怔的看着瑞士军刀,那眼里的爱慕让孙志新觉得比纳鲁看自己时的眼光还更让人发毛。
孙志新有些受不了他这种火热的渴望眼光,一把掀开一直盖着的兽皮,露出底下的丛林野战刀和峨嵋剑,道:“扔掉你们原来的武器,用这个!先说好哈,是借!”强调那个借,又道:“借!你们的,明白?”
便只见一刀一剑躺在那里,刀作灰黑,剑闪银光;刀厚重而锐利,透着一种内敛的霸气;剑则是纤长而美丽,偏生又透着一种危险气息,两者放到一起时就静静散发着这个时代完全无法拥用的独特现代美感。浑身上下的流畅机械加工线条完美而精细,是致命的诱惑,又是危险的美丽,同时更是强大犀利的象征。
男人对武器这种东西本身就有着一种天生的鉴赏能力,四人一眼看到那刀与剑,眼睛就再也转不开,就如同孙志新当初一眼看到它们的时候一样。那线条,那光泽,那质感,还有它们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足可以让人痴迷。
对于把一刀一剑借出借的行为孙志新其实很肉痛,但想到野外的危险,把这两样利器交由经验丰富的猎人和战斗力强大的战士使用明显要比自己私藏起来好。所以他捡起刀与剑,递了出去。
人都是有亲疏远离的,刀与剑一样只有一把,优秀无比的丛林野战刀当然是给齐格力用,花哨的峨嵋剑则给了塔里木。
其实说那把峨嵋剑花哨实在是委屈了它,做为优质的工艺品,它确实是好看得过了头,像是中看不中用的银样腊枪头。但真实的情况是它的钢材用料十足上乘,是上好的不锈钢,孙志新给它开锋的时候费老了劲也没磨得多锋利,可见它的钢火之好,完全对得起它昂贵的价格。
它剑长三尺,剑厚四分之一寸,无论砍、剌都犀利得很,已经失了剑的轻灵翔动,反倒透着刀的沉重厚实。至于切和削就差多了,孙志新在河边磨得死去活来也没磨得多锋利,着实是因为材质太好,硬度惊人,韧性也超强,实在是耐磨耐用,不用现代工具给它开锋而只凭手磨——难!
而那把丛林野战刀嘛,彪悍不解释,想当初在夜里黑市上买到它的时候,孙志新自己都觉得像中了六合彩兴奋得神魂颠倒,一门心思只想着如何要在乘坐交通工具的时候躲过安全检察,脑子完全没空想别的。他当初走火入魔都想把它插屁眼儿里带过安检——幸亏后来用不着。
齐格力得了刀,塔里木得了剑,两人都疯了。刚才就被瑞士军刀剌激得不轻,此时再看到大火力的刀与剑,瑞士军刀那种重在多功能组合应用于多种场合的精巧小工具就被无视,只盯着手中男人才配用的重装武器。哥本和阿尔法也疯了,妒忌的,两人啥也没得到。
塔里木提着剑,呃,其实更像端着刀,瞪得眼似铜铃,鼻孔喘着粗气,像是见什么都想砍,好试验它的威力。接着他就当真忍耐不住的冲出去了。齐格力则很二,还想像用原来的方式去摸石刀的刀锋那样去试它的锋利程度。就见他把刀把插到右边腋下,左手手指毫不犹豫的摸了上去,快得孙志新连叫都没来得及,他手指上就被割了个大口子。
“好……好……锋利!”齐格力惊呆了,又狂喜无比,竟像是不觉得疼一般,任手指上的血涌出来往下滴掉。哥本和阿尔法见识到了它的厉害,更加妒忌得四眼泛红,满脸哀怨的看着孙志新,阿尔法那张被毁容的脸尤其显得可怕,恶魔似的。
“猪啊!”孙志新跳起来去找创口贴,骂道:“这玩意儿也摸得?”
创口贴的神奇作用已经被丛林野战刀完全掩盖了过去,是男人的,见得这等利器,不心喜若狂的没几个,特别是前一刻还在用石刀,下一刻就鸟枪换炮用上了现代冷兵器的史前人类。
齐格力握住刀死活不肯撒手,仍然不肯相信的道:“给我用?当真给我用?”
孙志新往他手指上贴着创口贴,道:“借!明白吗?是借!”
“借也行!”齐格力单臂握着刀,又环过来抱住孙志新,把孙志新用力的往胸口上挤压,嘴里叫道:“让我用这个,死也值了!”
独臂大侠就这点不好,只能用握着刀的那只手来抱你,没别的选择。孙志新心惊肉跳的看着齐格力手里那把凌空乱舞的刀……爷,这可是锋利无比的丛林野战刀,不是石刀石枪,被割到是会出人命的好不好……好不好!
这时塔里木奔回来了,倒提是剑,气喘吁吁:“厉……害,真……厉害!一下就可以砍倒一棵腿那么粗的树!”
孙志新顿时被囧到。以自己的力气就算是提着这把硬剑,腿那么粗的树怕是能砍进一小半就不错,这人竟然一剑直接放倒一颗……得是什么样的蛮力才能办到?一力降十会,说的就是这号粗人。那柄钢剑交给他使用果然正确无比。
第五十六章:出发!
装备停当以后五人在族人的祈祷平安声中上了路。
一行五人渐走渐远,走出了好一段路后仍然能听到身边的祈祷话语声。孙志新心里涌起难言的温馨感觉,就像是离开家出门远行,身边永远有家人在那里守候等待着父,为你祈福,为你寻求平安,无论你累了,或是伤了,又或者倦了,总有一个让人安心的归所为你敞开着大门。
刹那间,孙志新心里涌起一个明悟:他竟然依恋这个原始落后的地方,竟然对这个原始的部族有了归属感!同时心里还有了牵挂,牵挂纳鲁、布库、奥格,甚至连泰格的脸都出来晃了一下。
明白这一点,心里一点都不觉得这个感觉突兀,好像理所当然那般就接受了。人是念情的动物,有人对你好,就难以忘却这份情谊,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当真离不开这些朴实而单纯的史前人类,现代生活在他心里留下的印记更淡,如同南柯一梦般,反倒是这里艰苦的生活变得越来越真实,越来越让人难以割啥。
像是看出来了什么,齐格力扭头过来道:“我们很快就会回来。”
孙志新仰起脸笑笑:“嗯,才出门,我就想回家了。”
一行人都笑起来。孙志新俯身掬起一捧水浇到脸上,顿时精神大振,举臂一挥:“出发!”
塔里木放声豪迈的大笑,提着剑走到了队伍最前面。
队伍鱼贯而行,塔里木块头大,像一艘破冰船,又像一辆重型坦克,扮演了开路先锋的角色。阿尔法紧跟其后,机警的用独眼四处探寻可能存在的危机。哥本的位置变化很大,他那矮小的身体里像是蕴含着无限的精力,神出鬼没的一会儿出现在队伍前面遥遥领先,一会儿吊到了队伍后面,简直是行踪飘忽不定,就跟练了缥缈迷踪步的高手似的。孙志新有注意到他的出现规律像蜜蜂探路,总是以队伍为中心形成一个往复交汇的数字8形状的路线,心里不由得又是吃惊又是敬佩。为了整支队伍的安全,尽可能探明更多的路,他的移动量比别人至少要多出三倍!最后是齐格力,一直贴在孙志新身边,寸步不离。
塔里木勇猛,哥本机警,阿尔法拥着奇妙的感知能力,齐格力经验丰富成稳老道,再加上自己这棵拥有现代装备的史前新苗,只走了一、两个小时的路,孙志新就对整个小队充满了信心,有这样的队友,凡事都可以逢凶化吉。
出发离开营地的时候孙志新就开启了腕表的计步功能,这样等到达目的地时进行记录,再回来时进行二次验证,就可以通过步伐的数量大致算出距离。得出的这个距离绝数不会是一个精确的数字,误差会很大,但心里最起码有了点谱,可以做为其它计算的依据。比如,现在手里正在画的这幅简易地图。
和孙志新猜想的一样,五人是沿河而上行走。孙志新目测了一下,目前好像还身处一个巨大的盆地里,沿着河走就能走出这个盆地。
除了孙志新,那四人的脚程都很快。孙志新尽管是轻松上阵,仍然跟得十分辛苦。他用腕表给出的数据粗略计算了一下,目前的速度达到了惊人的每小时八公里!而依照现代军队拉练的数据,每小时六、七公里的速度就已经是急行军,而这一行人每小时八公里的速度相当的吓人!难怪他总有一种好像是在小跑跟随的感觉,得出这个数据他就想得通了。好在孙志新出门的时候明智的把携带物精简了又精简,只余三公斤左右,就算这样仍然跟得气喘如牛,心里大是妒忌这帮子史前人类的优秀体质。
开玩笑,八公里是个什么概念?二十四小时乘以八,一天不停的走下来,共计就是足足一百九十二公里!当初飞夺泸定桥的伟大战役时,那二十二勇士也不过是昼夜赶了一百二十公里而已!要知道以人的步行速度,每小时五小公里已经是非常的快。
孙志新一向自傲体力过人,此时也坚持不住,像个哈巴狗一样伸着舌头吊在队伍未端。而那位哥本,整个过程中还要呈8字形的路径到处乱晃,这得是什么样的非人体质?!难怪会那么矮小,吃东西吸收的热量全被这种运动消耗了去。
好在孙志新还要一边走一边画地图,停下来画地图的时间可以得到休息,不然他早已经支撑不下去。此时才走了四个小时而已……
到了第三个小时上时,阿尔法也显出体力不支的情况,一张丑脸苍白得没有血色,看上去比孙志新还要糟一些。
再一次停下来画地图的时候,整个队伍收拢过来,孙志新和阿尔法借机休息。哥本还是那样精神十足的样子,微瘸着腿走过来好奇的看着孙地新用自己没见过的纸和笔绘制地图。那上面的线条啥的他是看不懂的,只觉得无比的神奇,像是神才会拥用的技能。
齐格力看出了孙志新的难处,沉吟了下后对塔里木道:“把速度放慢一些吧。队伍成员如果出现体力不支的情况,遇到突发问题时会无法迎对,反而更危险。”
塔里木微微有些不耐烦,还是依言听从指挥。
孙志新手指打着颤,笔都拿不太稳,平静了一会儿呼吸后才能虚弱的画线条,写字。
太累了,这个超级急行军的强度不是他这个现代人可以接受的强度,他再逞强也办不到。
齐格力走上来拍拍孙志新的背,道:“还行吗?”
孙志新画下最后一笔,标了个距离数字,咬牙道:“我还行!”
那一脸的刚毅不服输让齐格力哑然失笑,果然是个倔强的人。齐格力微笑道:“再坚持一下,这里不安全,走到安全的地方再休息。今天的路程就到这里。”
塔里木瞟了孙志新一眼,无声的歪了一下嘴巴。他觉得这个毕达拉察阿苏什么都好,就是体力实在太弱了。
被轻视了……孙志新很丧气。要知道以前无论去哪里旅游,路再难走,他都是遥遥领先的那位。到了这里后完全颠倒了过来,成了最差的一位。阿尔法虽然脸色难看到极致,可看那情形,依然可以继续走,最差的就是自己。
短暂的休息、喝水,补充水分以后,继续上路,迅速却慢了下来,孙志新就可以勉强跟上而不至于掉队。到了这时候他才有精力去观察周围的景物,吃惊的发现才走出三十公里,景色就已经大变,由亚热带样的植被变成了热带一样的植被。同时还感觉得到气温也在上升,变得更热,更潮湿,不远处密林里传来的枯叶腐败气息清晰可闻。
越是沿着小河往上走,河面就变得越来越宽阔,这个变化很缓和,得走出很远的距离才能感觉出来。像现在走出三十几公里以后,河面已经变得有一两丈宽,看那深度也不再是可以趟水过河的深度。
河边的对岸开始出现在像是棕榈树模样的树种,看上去和原来时空的棕榈树很相像,孙志新把它们记在本子上。这种树的树叶呈羽状,非常的宽大、密集,如果将来要建木屋,这种树叶用来盖房顶就是很好的选择。而且这种树的叶柄也很粗大,同样也是不错的建筑材料。老实说,他觉得一到冬天一伙人就跑去岩洞里躲避并不是个好选择,游动的部落永远无法得到好的发展,得在一个地方扎下根才是道理。要想做到这一步,建房屋迟早都是必然。到时候这里的树一定用得上。
再继续往前走了几公里,孙志新忍不住小声欢呼。翻过眼前的小坡后,底下竟然出现了一个小湖。湖有百来十米大,看上去不是很深,湖水天蓝澄清,碧波荡漾着把凉意扑面送来,只是看着它就让人觉得一阵沁人心脾的凉。
孙志新哈哈大笑着冲湖水奔过去,扑通一声跳下去,又怪叫着忙不迭逃上岸来。因为仅是他跳下去的那一瞬间,就看到有几十条蚂蟥游过来,不逃的是白痴。
“知道厉害了吧。”齐格力笑道,看孙志新在那里拍着腿让吸附上去的玛蟥掉下来。
“果然厉害……”孙志新苦着脸。他有过这样的经历,在云南去旅野的时候,无论旱蚂蟥还是水蚂蟥都多得很,只是没想到这个时空的蚂蟥也仍然如此凶悍。
四人重新装好水,有些留恋的离开湖继续前进。在场的五人,包括初到贵地但有着丰富野外生存知识的孙志新也知道这里虽好,但不是可以久留并扎营的好地方,因为野外的水源就代表着大量的野生动物会到这里来喝水,其中不乏有凶猛的野兽,绝不是个适合久呆的地方。野生动物喜欢来湖边喝水,相对来说流动的河水它们倒不怎么去,远离湖泊就成了正确的选择。
继续往前前进,河边的密林变得更浓更茂密,密林是像是透着无数的杀机,隐约可以听到野兽的凶悍叫声时不时响起。五人因此变得更加警戒,阿尔尔那种奇特的预警机制已经在全力运作,哥本探路的举动也变得更勤,整个队伍的行动速度由此更慢,花费的精力却相反的变得多了。
孙志新就一直奇怪以史前人类的超强体力及高速行动力为什么往返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之间还需要那么多天的时间,到了此时才明白,野外当真是需要处处留神,有着各种预料不到的客观存在会阻挠前进的步伐,这就大大拖慢了前行的速度。八公里每小时的急行军速度也就是开始那会儿可以达到,后面则完全不行,一小时三到四公里就已经是极限。而据齐格力说,后面的路程更难走,速度还会降低,而这还是塔里木说的最好走的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