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凌夙摸摸衣领,拽拽衣袖,抖抖裤腿,不习惯啊不习惯,好久没这么穿了,还是小脚低腰牛仔裤、紧身涂鸦T恤、糖果色皮衣更适合自己啊。
当两个人关上大厅的门后,云络的房门打开了,顶着一脸精致的妆容,穿着颇为职业化的黑色套裙,踩着快有十五厘米高的高跟鞋,碎碎念:“神神秘秘的做什么,和只偷吃了葡萄的狐狸似的,姐姐不稀罕管你们。”
叶凌夙跟着唐爵绕街心花园跑了一圈之后,就觉得喘不过气来了,看着神清气爽、游刃有余的唐爵的时候,更是气不打一出来,弯着腰,一只手撑在腿上,一只手指着唐爵:“你别得意,小爷我当年一场演唱会跳满两个半小时不费劲,你不要得意,用不了几天,我一定超过你。”
唐爵安慰似的拍拍他的脑袋,用力拉着他站好,边拽着他的胳膊:“别站在这,走走。不过,当年也没见你练出肌肉来。”
叶凌夙的眼睛要喷火了,居然又提这件事,怎么练都不长肌肉,这是他心中永久的遗憾啊遗憾,是不能触摸的逆鳞啊逆鳞。
唐爵完全不为所动,拖着不情不愿的叶凌夙绕圈走:“我觉得你没有肌肉挺好的,你这张娃娃脸如果杵在一个肌肉男的身体上,得多不和谐。”
叶凌夙眼角跳了跳:“你还是不说话的可爱。”
两个人默默地绕到第二圈时,叶凌夙:“你以前有没有去看过DA的演唱会?”
半天没有人回答,叶凌夙抬头就看见了唐爵一脸“是你不然我说话”的无辜表情,差点就被自己的一口口水呛到,郁闷的摆摆手:“你说话。”
“和云络去看过一次。她说看尹霆翔,所以要近距离地看一次,看看是不是能顺眼些。”
“这叫什么理由,她不是喜欢DA的吗?”
“她就是某一天在电视上看见尹霆翔,然后觉得这个人不怎么顺眼,就找了他的视频来看,再买了你们的碟子来听,再跑去了演唱会。”
“看多了就顺眼了?”叶凌夙觉得这个问题问得好奇怪啊。
“除了尹霆翔,别的顺眼了。”
“W市XX体育馆。”
叶凌夙无奈了,为什么是自己出丑的那场?那天他跳舞的时候,脚下一滑,摔了个四脚朝天,后来蹦得太开心了,又把耳机跳掉了,再后来他兴奋地冲到台边,和歌迷打招呼,有一男一女对着兴奋的他始终面无表情,让他很有点自讨没趣的感觉。一男一女,还面无表情,叶凌夙眼神怪怪地上上下下打量了唐爵一会儿,随后记忆突然变得清晰,那是唐爵和云络!
“你们两就带着参观博物馆的表情看演唱会的?”
“当时不就是为了去研究你们顺不顺眼的吗,而且,你画那么浓的眼妆,跟顶着两熊猫眼似的,我又不是小孩子,见到熊猫有什么好兴奋的?”唐爵似乎对叶凌夙能记起这一段一点也不觉得奇怪,那时候没得到回应,他脸上的失望可是写得清清楚楚的。
叶凌夙:“……”他算是明白云络的“我喜欢DA不是常规的对偶像的喜欢”什么意思了,大概是当成一个案例之类的来研究了?
“这么说虽然不厚道,可我的确对音乐什么的没兴趣,也不知道那么多小女生兴奋个什么劲,当时我坐在那里,还离舞台那么近,简直就是煎熬。”
“我还是不想听你说话了。”叶凌夙呻吟一声,有些时候,实话真的不怎么好听。
唐爵嘿嘿一笑:“所以云络能认出你,我没认出啊。”
叶凌夙瞪他。
唐爵握住他的手,随意地继续往前走:“但现在不会再把你弄丢。”
两个人吃过早餐,回家换了套衣服,唐爵把叶凌夙送到了地铁站,叶凌夙颇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又不是小女孩,还能丢了?”
“就是想送。以前看着别的孩子有爸爸妈妈送着上学,感觉特别羡慕,现在有机会,我就想送我喜欢的人上班,也让别人来羡慕我。”
“你爸爸妈妈呢?”叶凌夙小心翼翼地问。
“我不知道我妈是谁。”唐爵说这话时语气完全没有起伏。
叶凌夙局促地缩了缩手指,然后转过身,冲唐爵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有人送我上班我很高兴。”不要随意对一个男人的过往表示同情,因为男人轻易不会让自己的脆弱示人,但要让他知道,现在,有一个人愿意陪在他的身边,陪他做那些他从前想做而没有机会做的事情。随后又像不经意似的问,“那么,送我上班后,你准备去哪里呢?”
“你快进去吧,要不然要迟到了。”唐爵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我的上班时间很自由的。”
“那也快去吧。”
叶凌夙点点头,脸上依旧挂着笑,向唐爵挥挥手。等走到唐爵肯定看不见他的地方时,他的表情终于垮了下来,唐爵是没有听到呢,还是根本就不想回答?终于,他还是没有对自己敞开心扉吗?还是终究有些事情,是不想让自己知道的?
晚上叶凌夙回到旅馆的时候,大厅里空无一人,厨房里倒是传来了一阵阵奇怪的香味,好像是饭菜的香味夹杂着中药味。叶凌夙进去一看,果然见到唐爵在里面忙忙碌碌,男人的袖子挽到了手腕以上,露出的手腕骨节突出,充满了力量感,灯光给如同雕塑般的侧脸打上了一层光晕,使他的整体线条都变得柔和,腰上系着的卡通围裙还让他显出那么些可爱。
叶凌夙盯着他看了会,被唐爵发觉了,给招呼去洗了手,嘴里还被塞进了一只肉丸,轻轻一咬,鲜嫩多汁,唇齿留香。
“怎样?”唐爵的表情显得有些期待。
来不及说话,连连点头。
唐爵满足地点点头,接着去忙别的菜肴。
站在厨房里,那股像中药一样的味道更加清晰了,叶凌夙皱皱鼻子:“什么味道?”
“给你煮的中药。”
“我不要喝,为什么要给我煮?”
“这是我找了很多人才得到的偏方,找了很久才配齐了药材。”
“做什么用的?”
“治你的手的。”
“你很麻烦才找到的?”叶凌夙内疚了,不会今天唐爵出去就是为了这些药的吧,毕竟昨天家里还没有这些东西,而自己居然还怀疑他。
唐爵看着叶凌夙纠结不已的表情,心里暗暗发笑:“是呀。”
“如果浪费了会很对不起你的一番苦心?”
唐爵点头。
“那是非喝不可了?”
“那倒不必。”
“哎?”
“那是泡手用的,不能喝。”
“你为什么不早说?”叶凌夙瞪大了眼睛。
“看你纠结的样子挺好玩的。”
叶凌夙:“……”唐爵真是越来越不可爱了。
叶凌夙一连打了三个电话给云络都没人接,敲了半天房间门也没人应答,于是两人先吃了晚饭。唐爵的手艺果然不是外卖可比的,吃得叶凌夙心满意足,最后,撑了。直到绕着大厅晃了二十几圈后才觉得好点,刚在沙发上坐下,就见唐爵用一只小盆盛着黑乎乎的药水从厨房出来。
将盆放到沙发边的懒人桌上,端到叶凌夙面前,抓起他的手,浸到药水里泡着,水温正好,泡在里面暖暖的。
唐爵握着他的手,开始一下一下地按摩,轻重恰当,动作不疾不徐:“听人说这样可以活血化瘀,保持手部弹性,药物里的成分对你手部功能的恢复有好处。”唐爵的手慢慢往上,摸到了叶凌夙腕上的疤痕,“至少可以让你在天气寒冷的时候不觉得僵硬疼痛。”
叶凌夙乖乖地任他按摩,动也不动。几乎没有朋友会在他面前提到他的左手,怕他尴尬的有之,怕他难过的有之,不愿提及的有之,只有唐爵,会关心他痛不痛,会担心他冬天会不会难熬,默默地寻找方法,用平常的语气提到这件事,让他觉得,手上的伤真的没什么大不了,让他觉得,也许哪一天真的会完完全全地好了。
两个人不再说话,只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起,影子亲密地依偎在一起。
一连一个星期,两个人都过着极具规律的生活。早上六点起来去晨练,吃了早饭回来,简单洗个澡后,唐爵送叶凌夙去地铁站,叶凌夙晚上五点准时回家,唐爵必定已经在做晚饭,吃过晚饭后休息一会,唐爵给叶凌夙按摩手,之后两个人一起看电视,或者玩电脑。
一连一个星期,叶凌夙都没有见到云络,打电话给她不是没人接,就是很匆忙地说一句“我在忙”之类的,有两次叶凌夙夜里一觉醒来,才隐隐约约听到云络关房门的声音。云络究竟在做什么,忙到了这个地步,晚上这么晚回来,路上安全吗?她和唐爵的冷战结束了吗?
想着这些问题的叶凌夙成功地在看电视时走神了,唐爵见他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广告,不由地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想什么呢?”
叶凌夙就势抱住在面前晃悠的胳膊:“我们以后还是回家吃早饭吧,外面买的没你做的好吃,做三份,给云络一份。”
唐爵揉揉叶凌夙的脑袋,就知道他心软:“几天没见,想她了?”
“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忙什么,每天都回来那么晚,你说她长得也挺漂亮的吧,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
“你想说什么?”唐爵似笑非笑的看着这个和他兜弯子说话的家伙。
“你是男人吧,男人就应该心胸广阔,和女人生气做什么,冷战什么的很掉面子啊。”
“你这是在质疑我吗?”唐爵故意做出不高兴的样子。
叶凌夙立刻摇头,脑袋再在唐爵的胳膊上蹭蹭:“我是说,你去接云络回家吧。”
“好啊。”唐爵答应得很干脆。
叶凌夙抿抿嘴,原来早就不生气了,就是拉不下面子啊,于是再接再厉:“早上还要给她留一份早餐啊,不吃早餐会一个上午没精神的。”
“知道了。”唐爵应道,又推推叶凌夙,“给她打电话,问她在哪,万一她不接我电话呢。”
叶凌夙笑嘻嘻地拨电话,哈哈,性格别扭的两个小孩。
(云络:我才没有别扭,我是真的很忙,没时间好不好?)
第十五章
“觉得这个怎么样?”叶凌夙一边随着节奏点着头,一边问坐在身旁的崔浩。
录音室里只有崔浩和叶凌夙两个人,因为是崔浩自己的录音室,所以两个人也比较随意,桌上摆着奶茶、水果、薯片、蛋糕等等零食,叶凌夙蹲在椅子上,崔浩盘腿坐着。
崔浩听了一遍,又听第二遍,听到第三遍的时候不由地啧啧称赞:“这歌很不错啊,肯定能红,你小子。”
叶凌夙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崔浩是老资格的制作人了,被他夸奖,叶凌夙有种小学生受到老师表扬的感觉。
崔浩拍拍他的肩膀:“最近是有什么好事啊?之前写的几个旋律也很不错,而且,有种谈恋爱的甜蜜和温馨感,说啊,你小子是不是有情况?”
叶凌夙摇头:“我可没交女朋友,就是最近心情比较好而已。”
崔浩以为他不好意思说,嘿嘿一笑:“来,给你听我给你嫂子写的歌啊。”
叶凌夙边听边感慨:“嫂子好幸福啊。”
“遇到她是我的幸运。”崔浩回忆起往事,面上浮现出温暖的笑容。
“叩叩叩。”录音室的门被敲响,也不等里面的人回应,就打开门直接进来。
进来的是经纪人小丁,他除了负责管理自己的艺人外,其他公司的歌手如果想向风向娱乐的制作人邀歌,也是和他联络。小丁平时很忙,若是没什么事,他是很少找制作人的,所以他一进门,叶凌夙和崔浩就知道他一定有什么事。
小丁先和崔浩打了个招呼,又拍拍叶凌夙的椅背:“小子,《忘川》的导演李越邀请你给电视剧写个插曲,我已经替你答应了。借这个机会,再让人看看你的实力。这是导演的电话,你赶紧和他联系,具体商量一下曲子的事情。”说完,挥挥手又走了。
叶凌夙拽着手里小丁给他的纸条,有点懵,他没料到这么快就有公司外部的人和他邀歌,而且那个人是李越。李越四十多岁,做导演有近二十年,一直都拍电视剧,挑选演员和剧本的目光都十分独到,他拍什么就火什么,演员、编剧都很乐意和他合作,但很少有愿意和他合作第二次的。他是出了名的喜欢临时改戏,很多时候剧本早就写好了,他也通过了,到了开拍的时候,他又要人改这个改那个,有时甚至要推翻重来,弄得编剧时常和他发生争吵,再根据争吵的结果接着改剧本,每个和他合作过的编剧在剧本彻底写完后,嗓子都是哑的。李越对演员的要求是出了名的严格,一个做得不对就要被骂,虽然很多新演员都是在被他骂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不足的,但是他们很少有勇气再接拍李越的下一部剧。
叶凌夙闭着眼睛想了很久有没有“李越痛斥XX歌手”或者是“李越与XX音乐人因理念不同发生冲突”的新闻,然后才惴惴不安地拨通了电话。李越接电话时貌似心情还不错,很快就敲定了时间,让他第二天一早直接到剧组去,到时候再详谈。
《忘川》讲述的是两代人的情感,父亲辈的人物因为工作原因分隔两地各自带着一个儿女,几个月才能全家团圆一次,儿女长大后,有了自己心爱的人,他们不愿再像父母年轻时那样分开生活,要追随爱人奔赴远方。在这个过程中,伴随着时代的变迁,也体现了观念的变化,一系列的矛盾冲突也随之而来。这种题材其实并不鲜见,甚至一度在屏幕上活跃,但是李越不但选了这样的剧本,而且选择了周播的方式,每周五、周六晚上各播两集,这对收视率是个极大的考验。观众有那么多的选择,他们为什么要在每周特定的时间来收看这个题材不新颖、演员不大牌的电视剧?但是李越做到了,《忘川》的收视率一直居高不下。
叶凌夙花了一个晚上恶补了一下《忘川》已经播出的部分,第二天醒得晚,没有和唐爵一同晨练,到洗漱过,换好衣服,到厨房里时,云络已经在吃早餐了,唐爵慢慢地喝着牛奶,等着他。
云络咬一口包子,鼓着腮帮子看着叶凌夙:“今天我们一起走啊。”
叶凌夙奇怪地看她一眼:“为什么?”
“顺路呀。”
叶凌夙想了想,云络不知道自己今天要去剧组,《忘川》目前就在N市拍摄,但现在是在市郊取景,云络怎么可能跑到市郊去,怎么可能和自己顺路?摇了摇头:“你还是自己去吧,我赶时间,不能迟到了。”
云络撇撇嘴,也不在意:“说得我好像很磨蹭似的。”
唐爵忙着把荷包蛋夹到叶凌夙碗里,又给他挑选好吃的酱菜,将他们的谈话从左耳朵放进去,又从右耳朵放了出来。
直到送叶凌夙出门时,发现他没往常去的地铁口走,而是换了另一条线路乘坐,才忽然想起了什么,默默望了望天。
叶凌夙虽然写过不少歌,但是第一次给电视剧做插曲,导演还是那个有魔鬼之称的李越,说不紧张是假的,自然没有发现唐爵神色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下了地铁,转了趟公交,问了好几个人,才找到剧组所在地,看了下时间,幸好没有迟到,要知道李越可是相当痛恨不守时的人。
问了工作人员,很快找到了李越,此时,正有人在和他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