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君本纪(穿越 卷三)——海鳐

作者:海鳐  录入:06-25

炙焰寒天一直不曾明白,自己对夜合欢的心态,喜悦、不舍、为难,都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身上温和而干净的味道,他喜欢;

他纵容宠溺包容的眼神,他喜欢……

恼他总是扰乱自己的心思,想让‘血刃’尝他血的味道,他不舍;

看他在自己掌下受到伤害,他不舍……

皇兄和霜姨一次又一次的逼迫,他为难;

为了二哥一次接一次对他恶言相向,他为难……

所有的一切,他隐约有点明白,却又总是撕不开那层迷雾。

但此时,他却感受了心里最直接,最强烈的心情,这样破败的欢欢,他不愿看到,这样流血不止触目惊心的欢欢,让他心里,很疼。

右臂微一用力,就把夜合欢揽到身侧,他答应他们的已经做到,接下来该做什么,那就要看他炙焰寒天的心情了。

炙焰寒天揽着夜合欢堪堪走到石室门口,只要一步,就能跨出石牢,再见天日。

却恰在此时,被急匆匆赶过来的炙焰道帧堵个正着……

第一三三章:急转2

起初,炙焰寒天是轻轻环着夜合欢的腰走出来的。

夜合欢浑身血水淋漓,他不敢抱他,不敢背他,只怕弄痛了他。

而这样的心情,也是炙焰寒天充斥着血腥的生涯里,头一次,最直接的了悟。

他炙焰寒天,本就是我行我素,行事乖张的人。

更曾掌控着一国的暗部,‘血刃’嘶鸣的时候,生命在他眼里,如同蝼蚁。

依赖一个人,思念一个人,这样的情绪,或许以前有过,那是对静湖二哥,只是,却在岁月的疏离中,早已成为遥远的记忆。

而心疼一个人,不舍一个人,想念一个人,不同的心绪,如今只有一个人,在脑海里固执地缠绕,再也离不开。

这样的心情,以前不曾有,今后不再有。

这样的人,以前也不曾有,以后,就算会有,也一定不如你,夜合欢。

炙焰寒天不懂深究自己的心情,随心所欲却是他从不改变的固执。

没有父皇对裕牧那样的言听计从,却有此生从没遇到过的包容和宠溺,这就可以了。

欢欢不喜欢女人的香粉味,欢欢说我比女人都漂亮。

等我带欢欢回了夜宫,我一定让他把那些女人都赶走,包括那个丑八怪皇后。

那个白头发老头,嗯,还是留着吧,欢欢很喜欢他,要是赶他走,欢欢会生气,好象我也不讨厌他,只要欢欢每晚让我枕着他肚皮就好……

这么想的时候,炙焰寒天一直不曾去怀疑,经此一事,夜合欢还会不会待他如同从前。

在他简单的心思里,他和他索要‘印魂诀’,和他索要李青霜,甚至是三番二次把他击到内伤,更甚至,夜合欢如今的困境,有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他而起。

所有这些,用他单蠢的思维来看,这些都不是背叛,这些都只是形势所逼。

只除了,眼前夜合欢一身鞭伤,浑身是血的模样,让他不知不觉深红了眼瞳。

“欢欢……”

手臂里的腰身,越来越沉,他知道,霜姨挥到夜合欢身上的鞭子,又和往常一样注入了内力。

这让他对这个养育他的人,生出了莫名的恨意。

霜姨,即使她曾亲眼看着,炙焰道帧废了自己筋脉,而不加阻止,他仍然把她当成母妃来尊敬。

所以看见夜合欢对她用刑,他会控制不住脾气,对他出了掌。

但他却知道,霜姨身上的鞭伤并不重,下手的人很有分寸,只是轻擦了皮肉而已。

而现在,霜姨又一次违背了对他的承诺——

寒天,你放心,我只是想让夜合欢帮点忙,拿到那奇书,对他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我们不会伤害他的,你还信不过霜姨吗?

可现在,身边这个一身是血,满脸死色,即使是在意识皆无的时候,也硬是对他撑出笑容的欢欢,就是霜姨嘴里的不会伤害他?

“……小天……天……”夜合欢破碎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你……还是……背着我……好些……”

鼻端隐约传来丝丝缕缕的暗香,抚过脸颊的发丝,轻细而软滑。

一直不曾彻底昏迷的神智里,夜合欢知道谁正揽着他大步而行。

一直努力让双眼张开的缝隙里,看到了牢门栅栏外的一缕阳光。

自然也看到一路走过的地牢暗道里,十几个身首异处的黑衣人,每一个,都是一刀毙命,干净利落。

炙焰寒天,小鸡兄弟,你啊,真是,何苦来哉?

腰上的手臂越勒越紧,自己的脚连触没触到地面,此时的夜合欢都已经感觉不到了。

看见了一缕阳光,也瞄到了一片金色的衣角,夜合欢不得不叹气。

寒天,小天天,若我真是难逃一劫,有你这份心思,也算是死而无怨了。

炙焰寒天看见那个金色披风,自然比夜合欢瞄见的要早。

紧握的右掌里,湿漉漉粘腻的感觉,尽是夜合欢的血。

耳边夜合欢温热的气息,低喃的碎语,撕裂的嗓音,让炙焰寒天心疼莫名。

“好,我背你,欢欢。”

身子低伏,炙焰寒天小心地把夜合欢托到了背上。

夜合欢比炙焰寒天体型要高,坚持锻炼了半年的身材,也不是原来那样皮滑肉嫩,炙焰寒天背起他的时候,也觉出了重量。

但如今箭在弦上的情势,他又是一身功夫,自然无暇多想。

更兼夜合欢胸膛的血,不出片刻,就迅速渗透了他背上的薄衫,更让他心急如焚。

趴在炙焰寒天背上,夜合欢费力地呼出一口浊气,把脸贴在被血污了的白衣上,缓缓翘起了唇角。

俺的小鸡美人,还是喜欢把自己熏得香喷喷的,跟个大姑娘似的。

待会记得告诉他,让‘寻欢别野’一直研制的香水,在他那晚来要李青霜的前一天,研制出了几滴,红花说,香味还不错,持久度也不错。

其实本不想调弄这香水,让他个大老爷们调弄女人的东西,不但烦人,还很困难,他何总又不是研制香水的专家。

但知道炙焰美人一直瞅听雨的香露茶不顺眼,他又极喜欢和女人比美,‘别野’里红花又搜罗不少稀世奇花,就起了淘制香水的想法。

只是香水制成不易,浓度调整不易,气味保留不易,一直就很难成品。

待到制成几滴半成品,想讨好的那人,却早已负气远走。

这个当口想起,却不知,在物是人非之后,那份若有似无的香,是否还能围绕曾有的美好。

“炙焰寒天,你这是想带他去哪里?”

炙焰道帧金色的披风站在夕阳里,身后十几个手持兵刃的黑衣人,用同样嗜血的眼神,盯着炙焰寒天。

至于他背上的夜合欢,在别人眼里,那就和死人一样,毫无威胁。

“让开。”炙焰寒天从不与对手废话,即使那个人是他大哥。

“炙焰寒天!”炙焰道帧厉叱,“你可知道你在做什么?”

“我说让开!”寒天很清楚,在此多误一刻,就多一份危险,即使夜合欢的伤不足以致命,但若霜姨或是裕峒回来,那连自己都会死无葬身之地。

“炙焰寒天,你是不是又在犯傻!你别忘了,你的静湖二哥可是还等着你!”

炙焰道帧森冷的眼,恶狠狠盯着这个余孽,还有他背上那个悄然无声的人。

若不是自己觉得有异,不顾庄子遭袭、霜姨被围,突发奇想跑回来看看,夜合欢岂不就被这杂种拐走了?

“嗤!”随着薄艳的唇里一声冷嗤,白皙的指一抬,‘血刃’就轻嘶着,毫不留情斩向炙焰道帧。

‘血刃’,炙焰寒天的成名兵刃,天下间独一无二的回旋式短刃,更是当今江湖中,谈其变色排名第一的暗杀兵刃。

血刃不但是一把短刃,和它名字一样,出手必见血,兼之通身和血一样血红,是谓之‘血刃’。

‘血刃’的出手,若不是炙焰寒天有意放水,那是所有人都不敢小觑的,甚至包括李青霜在内。

因为,炙焰寒天的武功虽为李清霜所授,而其‘血刃’,却是在他某次执行暗杀的时候,偶然从目标人手里夺得的。

自然,本身武功就在不如炙焰寒天,而炙焰寒天更有领导暗部的经历在前,炙焰道帧更是不敢大意。

落日的余晖里,‘血刃’闪着血红的光芒划过来,不过是一眨眼的当口。

炙焰道帧一个侧身翻过几步,‘血刃’就在嘶叫里,绕过一个躲避不及的黑衣人的脖子。

‘噗’,很小的声音,连声音都没发出来,从黑衣属下的脖子动脉处,喷出来的血珠,就映了落日,成了很华丽的一道虹,血虹。

“给我拿下!”炙焰道帧喝道,手一挥,十几名属下,就迅速包围过来。

“欢欢,抓紧我。”

左手按住夜合欢环在颈项的手臂,炙焰寒天白衫微闪,脚步飘然移动。

伴随着‘血刃’的嘶鸣,右掌也毫不容情,对着曾经昔日的下属,刀刀见血,掌掌伤人。

炙焰寒天一直都是嚣张、狂妄的代表,武功再高的人,他也不会放在眼里。

别人的生命在他眼里如同蝼蚁,其实包括他自己的命,他也同等视之。

用夜合欢的话说,寒天啊,那就是个一根筋的拼命三郎。

十几个黑衣人,有的是曾经暗部的成员,有的是炙焰道帧贴身侍卫,也都不是吃素的主。

而炙焰寒天背上,还有夜合欢这‘尸体’样的人,泰山压顶似的,行动未免大受限制。

因此,在平日不放在眼里的人的包围下,却一时也无法立刻冲出去,何况还有炙焰道帧在旁虎视眈眈。

蛋黄似的夕阳一点一点沉入西山,暮色笼罩大地的时候,风止树静。

昏暗的光线里,突围的与包围的,腾挪跳跃间,只有兵刃的鸣响,只有掌风与刀锋撞击的钝响……

第一三四章:疾驰

暮色合拢时分。

炙焰寒天一身白衣在黑衣人的围攻里,仍然很显眼,虽然那白衣早已染满灰尘和血渍。

虽然他依然周身杀气不减,但夜合欢知道,寒天背着他这个大包袱,很难全身而退。

但他不想阻止他,这个背上驼着他,正与他皇兄反目的红眼男人,正以命相搏,想换得他安全的机会。

也或许,还想换得一个机会,一个回到从前的机会。

虽然,在夜合欢以为,这个机会来的太晚——小鸡,若你在和我要‘印魂诀’的那晚就觉悟一下,或是在‘十里坡’也不迟,那该有多美妙。

明知不可为,偏要为之,寒天直勾勾的性子,从来都不会变。

既然寒天觉得这样心里会舒服,那就由得他去吧。

反正,最差的结果,不过是再被李青霜挂到墙上,再被抡上几鞭,又死不了人。

让夜合欢叹气的是,不但寒天是这种人,那夜晓星也是其中佼佼——哪有人青天白日来救哥哥的?

咋就不能等等俺家黄花?‘寻欢阁’一向都是暗夜的精灵。

而且,是人都知道那句古语好不好——夜黑风高才是杀人夜嘛。

就在夜合欢以为,自己又要被那娘们吊起来抽的时候。

就在炙焰道帧用得意的眼神,盯住场中强撑的炙焰寒天的时候。

一道湛蓝色的人影,出其不意从暗处窜了出来。

因为事发突然,此人又出现在众人身后,一上手,就被来人放倒四五人之多。

炙焰寒天背上的夜合欢一直都保持着清醒,见了来人暗自吁口气。

他其实本无意被救出去——

被女人抽鞭子,这么挫的事都捱了,不破坏他们得到‘琞’的梦想,不打碎他们那个传说的美梦,怎么能体现何总的慈悲心肠呢?

但他却不愿,如今这样为他拼命的寒天因此受累,黄花,你小子总算还有点自觉。

轻功诡谲莫测的黄花加入,现场的形势几乎是立时发生了逆转。

不过几个照面,连炙焰道帧加入,都无法敌住黄花和炙焰寒天两人,视同疯虎的拼杀。

两人一对视,话都不必说,炙焰寒天在前,黄花殿后,毫不恋战,杀开一条血路,就从庄子的矮墙上跃了出去,并几个起落,迅速消失在暮霭沉沉里。

炙焰道帧满心懊恼,刚要翻身追出去,就听一声音不急不缓道:“太子殿下毋须急躁,且让他去。”

转过头,永远黑色披风的裕峒,鬼魅般,站在树木重叠处。

“峒祭师。”炙焰道帧以一国太子身份,居然给矣古族的祭师施礼,表情还很恭敬。

而裕峒也接受地理所当然,披风雪帽下,只露出一个下巴,和一张涂了血似的红唇。

“太子殿下可曾见过逃出猎人手掌的猎物,只管起程。”

******

残阳如血。

一阵紧跟一阵的马蹄声,急促地打破山野的宁静。

五匹高大健壮的塞外名驹,四蹄翻飞,宛似踏雪无痕,穿过罕有人迹的林间道路,踏碎一地皑皑白雪。

马上的人清一色的黑衣短打,头绾黑缎,足蹬短靴,面色严肃英气逼人。

除了最前头那位,同样一身黑色短打外,又多了件黑色短裘大氅。

一头乌黑的发,只绾了枚墨色玉簪,马儿飞奔,吹起一把黑发,凌乱地散在风中。

就似那双清冷而美丽的凤眸,不知被何人,凌乱了心绪,再也遮不住。

‘嘎’一声嘶鸣,一只白羽尤赛雪的雪鹰,振翅急掠,掠过五位骑士的头顶,穿过枝桠杂乱的树林,迎了落日,很快就变成一个黑点。

“大人,距此林十里之外,就是‘李家庄’,天黑之前,若我们快马加鞭,应该能赶上进庄。”

黑衣短打的蓝花,让自己的马紧跟在巫龙吟的身后,看了下渐落的斜阳,眼里的担忧越来越浓。

从嵛岭关至此,五人不眠不休,已经连续疾奔了三日三夜,每到一处城镇,除了换马充足食物外,几乎连盏茶的时间都没敢耽误。

因为,在那天傍晚,他不顾身份逾礼多话,而巫龙吟甩袖而去之后,不过晚饭的时候,大家就知道出事了。

起先是一撮毛的骤然回返,引起大家的猜疑不止——

雪鹰本就是传递消息的最佳飞禽,而一撮毛更是雪鹰之王,其灵性,较上古神兽的通灵也毫不逊色。

从巫龙吟出了帝宫,它几次往返于夜合欢和巫龙吟之间,速度又快又稳,非寻常飞禽可比。

而那晚,一撮毛带着龙吟的信件,不过飞走了一日,就返了回来,竹筒里的信件,还是龙吟所书的那封。

而鹰王,鹰眼圆瞪,嘎嘎嘶鸣,烦躁不安,却苦于无法口吐人言,只绕着巫龙吟不停地转圈,甚至用锐利的鹰爪,不停撕扯他的衣袍。

一撮毛,鹰王的名称除了面对火狐金猪,而对别人,那一向是实至名归。

从一开始,就只靠近夜合欢一个,即使是夜千寻,那是连鹰眼也都不屑多转一下的,更别提去撕扯谁的衣襟了。

心头不期而至,巫龙吟骤然起了不好的预感,会是,他出事了?

而后,就在他正和父亲巫奕辰商量,打算明早启程回帝宫的时候,一撮毛的助手,带来了最坏的消息——夜合欢出事了。

信里只寥寥几个字,既不是崔嫣所书,也不是任何一个‘寻欢阁’成员所写,甚至也不是崔庄、司马杉所书——

夜合欢有命令,不管出多大的事,都不许擅自传信给龙吟,除非他自己回来,再除非,夜国真的要亡了。

——‘欢出事,速去魔域,家有我’。

推书 20234-04-20 :契约——羽落星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