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事情一忙完,他就迫不及待的往家里赶了,虽然忙的那半年里也有时间会回家,但是呆的时间都不长,毕竟他跟人家楚二少签了合同,这事情还没有完结,他也不好拿自己是孩子这件事来跟人家偷奸耍滑。
不过还好人家楚二少算是个会做事的人,专门派了马车夫驾马车让他来回在柳河村跟杨柳镇之间走,不然就靠他这两条细腿,这路程虽不远,却也不是成天忙着做事的他愿意去走的。
拿到钱那天,李瑾心里着实高兴了好几天,五百两白银啊,那可真是不少的钱了。至少在柳河村的人眼里,那五百两绝对是一个天大的数字了。有些庄稼人,这一生也怕是见不到这么多的银子数目。庄稼人嘛,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地里干活,一年到头,能余个十几惯银钱就算是不错了,何况还是五百两这样的大数。
所以李瑾得了这五百两的银子,也没敢声张,回家就给了程风收着,见着阿爸跟爹脸上那一副开心的笑容,李瑾就觉得,那早起晚睡的大半年日子,其实也不是多么让人难以忍受,至少现在事情完结了不算,还看见双亲那么开心的笑容,这什么都值得了。
财不露白,程风是知道的,所以这钱一到他手里,就赶紧的找了个地方给藏了起来,严严实实的,就是李瑾都不知道那钱藏哪里去了。
这一段时间村子里人也不知道他在镇子上干什么,只以为他是跟在他二哥身边玩来着。当然,也有那些心思活络的夫郎们,在见到每次送李瑾回来的马车跟马车夫时,还是觉出了点什么猫腻来。经常会拐着弯的到他家来跟他阿爸套近乎,李瑾就见了那么几次。
不过因为程风在村子里那些成了家的夫郎们里,算是一个比较不爱说人是非的人,嘴严实着。几个爱八卦的夫郎见问不出什么来,也就都没趣的不再来问了,但是那红眼病是管不住的,那嘴就更管不住了。
村子里农闲下来,也没有事可做,一群夫郎们在一堆能干嘛,自然是说三道四了。李瑾的事,自然也是被拿来说过的,只是人家家里没有反应,这说了那么几次,也就被新的八卦给揭了过去。
对于这些比女人还要八卦的夫郎们,李瑾是无所谓的,八卦么,谁都会的。反正这事那些夫郎们也就说说,还没有到他家门前来说三道四的地步,这嘴张人家身上,爱说就说呗。
鉴于这个,李瑾赚了钱的事,自然也是被程风他们捂得严严实实的,半点口风都没有在村子里给露出来。虽然不怕人家说什么,但总归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们不还得在村子里生活吗?
总之,明月酒楼的事算是完结了。回到的家的李瑾着实在床上懒了几天,狠狠的睡了一个好觉。
也许是这次离家的原因,李瑾回来以后,心里多少有点依恋起了这个家。虽然在镇子里的时候,吃的好,住的好,不是有句话说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何况他家可比狗窝强多了。
这一回到家,李瑾就觉得浑身上下的舒泰,全身都像是轻松了很多。所以,因为醒过来而变得有点不太好近亲的性情,也柔和了不少。至少现在赵尧那一帮子小孩子来找他玩的时候,他不再是像刚开始那会儿躲着拒绝着,不愿意了。
现在也会丢掉心理那点成年人的别扭心思,跟着一起到处疯。
金秋十月,正是到处硕果累累的时候。柳河村,因为偏南方,所以村子里家家户户都种了不少的果树。走在村子里,到处都能见到树上结满了果子。随便摘个下来吃,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李瑾喜欢秋季,因为这是丰收的季节。他也喜欢春季,因为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加上,一年四季里,也就春秋两季的天气是正好的。不热,也不会太冷。
李瑾阔别半年回来时,正是十月底,也是吃螃蟹的好时候。一早李瑾就被赵尧找了去,说是去钓螃蟹。这算是新鲜事了,虽然记忆里也有这样的场景,却不是恢复完整记忆的他亲身经历的,总归觉得还是有点陌生。
这时候被叫出去,李瑾自然是乐的跟着了,天天呆在家也是无聊得紧。
钓螃蟹,这里没有别的什么的东西。就是拿家家户户都有的面团子,或者挖几根蚯蚓,然后找一根结实点的木棍上一头拴着绳子,再把揉捏好了的面团子或者蚯蚓好好的拴在绳子上。
然后沿着小河岸边找螃蟹的洞,螃蟹一般都会在洞口趴着,等着猎物过来,再用它们那万能的钳子上去夹住。所以他们在找到螃蟹的时候,也就轻轻的把拴了饵的简易钓具给放在螃蟹边上,等着它们钳子夹住线的时候,便马上给拉上来。
也有那聪明警醒的螃蟹,还在半空就给松了钳子,落进水里转眼就能不见影子。
一上午下来,运气好点的,也能抓个五六个大个的螃蟹。
有时候李瑾会跟着这帮子小哥儿去水田里抠一种被叫做水芋子的东西。那东西个头不大,长在水田里,叶子尖长嫩绿。后来李瑾抠了一个出来看,那水芋子倒是有点像现代的荸荠,只是个头比起荸荠来小很多,最大的也不过就是成年人的大拇指甲大小。吃起来甜脆甜脆的,汁水还蛮多的。
提到水芋子,这就让李瑾从记忆里的旮旯里挖出了他三岁的时候被那个赵钱诱拐着吃麻芋的事。而想到这个,自然也就想到了跟找钱一样恶劣的整过他的赵同。至今即使他恢复完整了记忆,这怕那虫子等软体生物的阴影,也还是存在的。
好吧,李瑾承认,他这人其实一直以来就是睚眦必报的。这笔账先暂且都记在那赵同小子的身上,谁让他哥赵钱人家现在不在村子里呢,他就是想找也找不到人。
十月的天气,微微有点凉意。
“这是去哪里野去了,弄得一身的泥土回来?”程风一出房门就见到带着一身泥土偷偷摸摸想进屋的李瑾,板着脸问道。这小哥儿,就该干干净净的。哪里能跟个小子似的弄得浑身都是泥土。
“额,阿爸。”李瑾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脸,因着自己的鬼祟行为被逮着微微红了脸,真是没脸见人了。
“说吧,这是又去哪里疯去了。”程风拿出一张凳子坐在屋檐下,准备缝补过年家里几口人要穿的新衣。他得趁着现在农闲的时候,把这些都做好了。到时候天气冷下来,就得开始忙活着过年的事,还有拨麦种的事情。这活可还多着呢。
“额,我跟赵尧他们去山湾子那边玩了。”李瑾说着跑进屋,先把脏衣服换了下来拿到井边的盆子里拿水泡上,这才端了一张凳子挨着程风坐下,有点讨好的意思。现在过了这么久,他也有点放得下心理那些有的没的心思了。
“你啊,一个小哥儿,成天介的跟个小子似的到处疯,到时候看你怎么嫁的出去。”程风淡淡撇了一眼笑嘻嘻看着他的李瑾,心理想着是不是该管一管这个孩子了。
“嫁不出就陪着阿爸身边啊,难道阿爸还怕养不起我。”李瑾笑嘻嘻的接嘴,对于嫁人的事,心里翻了个白眼。嫁人?要他娶人还差不多。
“养得起也不养着,到时候倒还让我操一辈子的心。”程风笑着看了一眼李瑾,伸出手指点了点他的头,“你啊,别一天到晚出去野了。明天给我呆在家里,跟着阿爸身边学些针线活,别到时候嫁到夫家了,连缝补个衣服都不会,招人笑话不说,这夫家也不待见的。”
“不是吧。”李瑾心里哀嚎了一声,嘴里却说道:“阿爸,还早的吧,我才十岁啊。”学什么针线活啊,尤其还是要为了讨好夫家去学?开什么玩笑。
“小什么小,瞧你,是阿爸平时太宠着你了。你看看人家向家的小哥儿,六岁就跟在他阿爸身边学着做针线活了。人家也就比你大了一岁,看看人家的针线活,都快赶上他家阿爸了。”
“赶上就赶上呗。”李瑾不以为意的撇撇嘴,那个向家小哥儿,他是知道的。一个脸圆圆,眼睛圆圆,说话细声细气,整个一包子样的现代乖乖女类型。那孩子跟他们这一帮子人玩不到一起,整天呆家里,要他说,那个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太女气了。
他虽然不排斥做什么针线活,但是,要这么早学么,他才十岁而已。搁现代,他可还只是个小学生。到这里,就在考虑要嫁人的事了?
“反正明天给我呆家里,哪里都不准去,好好学着做针线活。人家那些急的,过过两三年都开始要准备着把夫家定下来了。看看你,还成天跟个小子似的,满山子的野,这要让人知道了,到时候哪里有啥好人家的小子娶你。”
程风一边低头做着手里的针线活,一边数落着李瑾。
这家里积极的,早就给自家哥儿把夫家给定下来了,过得几年,孩子大了就给结婚。这哥儿不比的小子,始终得学着针线活的。到时候这要嫁到夫家去了,还不得招人闲言碎语啊。
“是。”李瑾恹恹的点头,不就是学针线嘛,反正有个东方不败兄把那绣花针舞的纷纷扬扬的。学就学呗,人家东方不败兄能做那么好,他李瑾怎么说也是一聪明人。这点小别扭还是能放下去的。
第二天,李瑾自然是哪里都没去成,整天除了上厕所睡觉的时间,都是跟在他阿爸身边,拿着一根针在一块破了洞的麻布上上下移动。还别说,除了针脚大了点,针逢之间的间隙大了点,怎么说,李瑾还是把那个破洞也补上了。
只是一整天下来,白皙的手指上被刺出好几个血点子来,着实让李瑾痛了一阵。不都说十指连心吗?这刺那么几下,还是挺痛人的。程风在一边看了,也着实是心疼了那么一下,不过也没有就因为这样就叫停。
几天下来,李瑾的针线功夫是有见长不假,但是手指上的血点子也是有增无减,总有那不注意的时候,细尖细尖的针尖就跟手指腹来个亲密的接触。为此,李瑾没少被他那个恶劣的三哥给嘲笑。
后来程风见李瑾也学了个样子出来,就也想着先别给孩子逼急了,毕竟还是自家的小哥儿,心疼着呢。也就放话出来,让李瑾拿一块布缝个小布兜出来,就让他出去玩一天。
等到李瑾再次走出自家院子时,已经好七八天以后了。这时候天气也越发渐凉了,衣服已经开始穿上厚外套了。
李瑾出来时,正好见到赵同在欺负他的小尾巴赵尧,所以新仇旧恨。紧走几步,李瑾假装不小心摔倒,身体正好往前倾双手推在了背对他的赵赵同身上。然后,他自己踉跄了一下站稳了。而赵同却很不幸的给狠狠摔倒在了地上。
“不是故意的,我不小心要摔倒了,你刚好站前面而已,呐,先别瞪眼,小凳子可以作证的。”李瑾走到赵尧身边站好,一脸我不是故意的看着爬起来瞪着自己的赵同,手指指向脸红红的呆小子小凳子。
小凳子红着脸看了一眼李瑾,见赵同看向自己,便点了点头。
这会儿正是大白天,不少村子里的人都在路上走动着。赵同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欺负一个小哥儿,这要是被他阿爸知道了,还不被打死。所以只是狠狠瞪了一眼李瑾跟赵尧,便怒气冲冲的走了。
赵尧告诉李瑾,赵同是在向他问他,这让李瑾莫名其妙,这小子又在想什么事情出来想整他?没事问他做什么?李瑾摇摇头就把这事给丢脑后去了,好不容易让他阿爸放他出来玩一天,肯定是要到处走走的。
他可还记得上次中途回来有找到一窝鸟蛋的,估计这会儿都已经孵出小鸟来了,就是不知道那小鸟会不会飞来着。不会飞他给逮一只回家养着也好。
不过等两人去到那里时,鸟窝都不见了,就更别说是鸟了。这让李瑾心里很不舒服,不用猜他也知道是谁干的。肯定是那赵同几个小子,这个村子除了那几个小子,就没别的人会这么做。
哼,刚才推那一下,他可是没有用力的。
023.狗血
想着李瑾跟赵尧在山里去转了一圈,到树上弄了点秋果子来吃,又找了几样记忆里见过的草药拿着。
后来又在回来的路上见到了一样成株的植物。这种植物叫什么名字李瑾不知道,上一世他也没有见过。
认识这东西还是有一次他不小心路过手碰到上面了,痒了半天才对它印象深刻的。这会儿见到这东西,李瑾阴阴的笑了笑,想着等会儿回去了找一块厚点的布过来摘几片叶子回去。
这东西看起来没啥大害,其实只要不小心碰过它的就知道,这东西上面无论是叶子还是叶茎,都是长满了一种细小的绒刺,刺得人不觉得疼,但是会觉得很痒,简直跟小说里的痒痒粉有点类似了,而且还会起一大片的红疙瘩,这倒是跟那种刺儿虫想象。
想着自己留意了大半年的鸟窝就这么没了,李瑾觉得,还是得找那几个小子算账的,尤其是还得连着小时候被整的那些旧账一起算算才行。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心胸多么宽大的人,也不觉得自己有多成熟。只是因为生在那个家庭,他不得不让自己变得成熟起来而已。现在他有这么一个机会,可以让他尽情的去体会前世小时候想做却没法做的事。
李瑾想,即使有那么点以大欺小的意思,但是,这不是没人知道他这个小身板里面是个十七岁的灵魂不是么?所以,小气一点,调皮一点,应该也没有什么吧。
这么想着,李瑾就觉得心安理得了。回到家时,屋子里没有人,李瑾把手上采来的几株常见的草药给找了一个干净的簸箕铺开放到见光的地方。在屋里找了一圈确定没有人,才想起来早上出去的时候,好像有听到阿爸说今天要下地洒麦子种。大概这会儿三个人都还在地里忙活着吧。
看看天色好像也不早了,李瑾便洗完手准备进灶屋做点简单的吃食一会儿给送地里去。虽然前世也进过厨房,只不过都是做些小点心之类的东西让自己吃,到还真没有进厨房做饭炒菜的经验。
这一世也因为有着前面十年的记忆,李瑾对于这个比起一开始要好不少的厨房一点也不陌生。在他没有恢复记忆的时候,好像赶上农忙春忙那阵子,都是他在这个被叫做灶屋的地方做吃食给送地里忙活着的爹跟阿爸还有三哥吃。
所以隔了这么长时间再次进到这个灶屋里,李瑾也没有多生疏。柴米油盐在哪里,是记得清清楚楚。该做些什么吃食送去,心里也有普。看着一边木质碗柜里的面粉,李瑾想着一会儿要不要鼓捣点小点心出来?不过没有烤箱比较麻烦。
一边想着前世自己因为喜欢吃酸甜口的食物,还因此去到各个地方的分公司时,借着便利学了很多各个地方的这种口味的食物。现在,虽然条件差了很多,不过有些简单点的还是能利用农村常用的蒸屉做出来的。
手里的动作也没有慢,洗米,加水,起火,摘菜,切菜,每一样事情都好像做了无数遍一样熟悉。
李瑾看着自己熟练的动作,想着离家在镇子那一段时间的忙碌时,想家的那种感觉。不知不觉,好像已经开始喜欢上这个家,这个世界了。
也许一开始或许会有点不自在,还有点排斥以及不习惯。可是经过这么久的相处,虽然心里可能还是会有点不自在,但是已经没有一开始那么的排斥了。至少对于这个家里的家人,他可以很自然的喊出口。
等到李瑾想着心事的把午饭做好,时间也没哟过去多久。家里虽然富裕了很多,但是也许是过惯了那种简朴的生活,程风也没有把生活质量提高,只不过吃白米饭的次数比以前多了。隔个一两天,桌子上的菜盆子里总能见到几块肉。
其实这对农村来说,就已经很好了。所以李瑾再次做午饭时,也没有因为前世的那些大家习惯而准备多么好的吃食。就是简单的弄了一锅糙米饭,炒了个酸辣土豆丝,放了点荤油,里面夹带着炼油时的油渣。
再给烙了几块玉米粉混着面粉的饼子,简单的一顿农家饭就出来了。满意的闻到那诱人的香味,李瑾给篮子里装了四副碗筷,准备一会儿自己也到地里跟着阿爸他们一起吃。
在地里一家人开开心心吃过一顿午饭,李瑾提着篮子回家时,路过那片上午打算要摘叶子的地方,便阴笑了一下,把饭篮子里一开始就准备好的粗麻布拿出来,小心的把自己的手掌包好,然后小心翼翼的摘了几片绒刺多的叶子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