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男妾(包子)下+番外——花花酱

作者:花花酱  录入:12-04

宋明曦把书小心收进怀里,刚要出口的感谢化作厉声质问。

“司徒先生,你……”

卓青也震惊不已,司徒毓与宋明曦素未谋面,按理说是不可能有恩怨纠葛的,他为什么要让莫双白偷少爷视作珍宝的东西?

“唉……”

司徒毓苦笑着摇头,

“一场误会罢了。不过要详细说来,可就有些话长。不如二位坐下来,我们一边喝茶一边谈?”

“也好。”

宋明曦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既然司徒毓都说是误会了,那他姑且先听一听再做定夺。

“请用茶。”

三人各自选定位子落座后,司徒毓将沏好的茶端给宋明曦和卓青。

幽幽茶香和着丝缕水雾一起从碗盖的缝隙里钻出来,略懂品茶的人一闻,便知不是俗品。

宋明曦本就爱茶,烦躁的心情被汤色澄碧的香茗抚平不少,板起的面孔也稍稍柔和了些。

“宋公子还记得顾滨这个人罢?”

司徒毓的手指在茶碗盖边缘抹了几个圈,忽然开口道。

再次听到这个自己已经淡忘许久的名字,宋明曦显得有些意外,

“你为什么会提起他?难道此事还与他有关?”

“的确。”

司徒毓点头,垂下眼发出一声轻笑,听来带着讽刺,却不知是在嘲笑顾滨,还是在嘲笑自己,

“此事便是因他而起。”

司徒毓喝一口茶水,慢慢回忆道,

“我与顾滨相识并不算久,大概也就两年多一些。第一次遇见他,是在银杏古巷一条专卖字画的小巷里。他占了个显眼的位置卖画,而我正好要买画。我是做字画生意的,虽然并不全靠此为生,却是真心喜爱。这间小铺里挂的,都是我多年四处寻来的倾心钟爱的画作,轻易不会出卖。当然,因为生性挑剔的缘故,能入得我眼的也十分少有。我虽然经常去那条巷子里找画,但其实没抱太大希望,只当做闲暇时的消遣而已。毕竟那里卖的都是些落魄书生为了糊口而画出的东西,连作品都算不上。

可顾滨的画却让着实让我吃惊,虽然只有数卷,却每一幅都堪称精品。那些画大多取材自生活中很常见的事物,比如一树紫藤,一枝残荷,一叶飘渺在浩瀚江河中的小舟,可画者功力匪浅,寥寥几笔就勾出生动意趣,画风亦不落俗套,颇有自己的风格。我当即就决定将画都买下了,还特意问了顾滨他认不认识画画的人。因为他之前就告诉我自己姓顾,可画上的落款却是木宝。木宝,我近几年很少遇见如此对胃口的画作了,当时高兴过了头,连这么简单的文字游戏都没看出来,所以顾滨说木宝就是他的笔名时,我一点都没怀疑,还立刻向他表达了想要结交的心思。

与他来往了一段时间后,我们彼此熟悉了很多,虽然他从不在我面前作画——他说这是他的癖好,当着人的面没有灵感,画不出来。但他时常送过来请我品评的作品却是一次好过一次,其中几幅还被同好高价买去。我那时亦视他为好友,便把卖画所得尽数交给他。顾滨手里有了钱之后,与我的来往便没那么密切了,除了偶尔送幅画过来托我卖之外,他几乎不怎么踏足银杏古巷了。

我是偶然一次从外地回来经过城中有名的锦福楼时,看见他身边走着一个衣饰不俗的美貌女子,才知道他在为何冷淡我了。

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自然是理解的,所以当他提出想请我为那名女子刻枚印章做礼物时,我也欣然应允了。

那名女子姓王,名雅娇。”

话到这里,司徒毓微妙地停顿了下,似乎在等宋明曦反应。

“王雅娇……”

宋明曦觉得这个名字有几分耳熟,仔细想了想,忽然拍着桌子道,

“是王员外的独生女儿,王雅娇?”

“正是。”

司徒毓颔首。

王员外算是京城里顶顶有钱的人,手里握着很多生意,名下的商铺更是不少,宋明晖与他一直有生意上的来往,还曾请过他们一家参加宋老夫人的寿宴。宋明曦远远见过他的独生女儿一次,虽然没什么印象了,但还是记得她的名字的。

王雅娇是与王员外共患难,却因病早逝的正妻留下的独女,也是他唯一的血脉。王员外曾不止一次对外宣称,他死后王府的一切都是他女儿的。

单凭这一点,自王雅娇及笄之年起,王府的门槛都要被媒婆塌烂了,更有甚者,不惜自降身价做上门女婿。

可王雅娇不是普普通通的娇养千金。

她是个很有自己主见的女子,对眼巴巴送上门来的都看不上。她喜欢有才华有学识又温文尔雅的谦虚书生。

暂不论才华与学识,就温文尔雅这一点,顾滨从外貌来说还是很符合的。

再加上手里那些画。

他很快就攻下美人的芳心,请司徒毓刻得印章便是他打算作为定情信物赠予王雅娇的。

“印章很快就刻好了,顾滨来取的时候还特意带了个精美的小匣子,我当时还打趣他是不是要请喝喜酒了,他笑着同我打哈哈,却也没有否认。”

司徒毓说着,抬眼看向宋明曦,淡漠的目光蓦地射出锐利的锋芒。

“可我最终还是没有喝到他的喜酒,我甚至连贺礼都备好了。因为在他离去几日之后,就传来他被捕入狱的消息。”

“同宋府二少爷的宠妾通女干不说,他们还合谋设计谋害大少爷的男宠,最后因为内讧阴谋败露,证据确凿之下,一点翻身的余地都没有。”

司徒毓毫不避讳地揭开对宋明曦而言无异于污点的一段过去。

“少爷……”

阻止不及地卓青伸手握住宋明曦的拳握的手,用自己的方式安抚他。

“阿青,我没事。”

宋明曦回他温柔一笑,转过脸示意司徒毓继续。

“他被流放漳州那日,我远远地送了他一段。”

司徒毓闭上双眼,显然又陷入了回忆。

“他的模样真的很凄惨,满头满脸带血的伤口不说,身上的囚衣也泅出鞭子抽出的血迹,虽然很不屑他的为人,但我实在是爱惜他的才华,再看到他握笔的右手被上了夹棍,骨节完全歪曲变形之后,我愤怒了……”

“所以你找上了我?”

宋明曦觉得好气又好笑,自己明明是受害者,却被司徒毓当成了报复的对象。

“真的很抱歉。”

司徒毓也很不好意思,他对着自己的脑袋狠狠戳了几下,才道,

“顾滨出事的那段时间,恰好我的心情十分糟糕,经常借酒消愁,脑袋里混混沌沌的,有天夜里我一边喝酒,一边看他以前的画作,越想越觉得他的绘画生涯不该就此终究,若不是你的话……他应该能画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所以,我大概是疯了,才想要偷走你最重要的东西作为报复……”

“既然如此,你现在应该很讨厌我才对,又为何要向我道歉?”

宋明曦被他弄得有些糊涂了。

“因为——”

司徒毓看向他的目光陡然亮起来,

“你才是真正的木宝。”

“对,是我。”

迎着卓青震惊的眼神,宋明曦稳稳地点下了头。

“木宝这个笔名的由来,源于我与顾滨打的一个赌。他第一次看见我的画时,不仅大加赞赏,还很肯定地说一定会有很多人抢着买。我当然不信,对我而言,那些都是闲暇时的信笔涂鸦而已,其中有许多我并不满意,所以连字都没题。可顾滨却提出了一个对当时的我而言很具有诱惑力的条件。”

第60章:救命之恩

“是什么条件?”

不止司徒毓,连卓青都满脸好奇地望向宋明曦。

宋明曦端起茶碗抿一口茶水,淡淡道,

“我忘了。”

那样愚蠢的条件,他这辈子都不想再提起,更不想因为它,而伤害到他最重要的人。

可有些事情,却是宋明曦想忘都忘不掉的。

比如顾滨对自己的救命之恩。

宋明曦依旧清楚记得,那场意外发生在他十八岁行冠礼那一年的盛夏。因为天气太过酷热,他便带了画具去凤栖山中的寺庙避暑,宋老夫人不放心他独自一人,特意派卓青跟在他身边伺候。

其实那时他们的关系已经改善了许多,毕竟从十四岁起,宋明曦就与卓青有了肌肤之亲,卓青又是个温柔老实到有些木讷的男人,长相也算清俊,宋明曦甚至有点喜欢他陪在身边,屏息凝神地看自己作画的感觉。那双温润明亮的眼里,满满充溢着真实的崇敬和赞叹。被一个比自己年长四岁的人仰慕崇拜,多少满足了宋明曦的虚荣心。

所以在山间崎岖的小路行走时,宋明曦“勉强”同意了卓青牵着自己的手。

那一天他们天刚擦亮就坐着马车出门了,到凤栖山脚下的时候,也才九时。时候尚早,加上山中天气凉爽,宋明曦便决定步行上山,同行的除了卓青留下来陪伴他外,其余的人都挑着宋明曦的衣物书箱等先行一步。

宋明曦毕竟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起初他还能跟得上那些走惯了山路的家丁,可渐渐地,就有些吃力了,由于他之前下了命令,所以并没有停下来等他。不多时,蜿蜒曲折的山道上,就只剩下他和卓青两个人。

“少爷,你累不累?”

卓青看他满头满脸的汗,连忙摸出帕子给他擦。

宋明曦自己也挽起袖子抹了把汗,明明已经有些喘了,可看卓青一派轻松的样子,他只好梗着脖子硬撑道,

“我不累!”

“可是我有点累了……”

卓青小心地看他一眼,问道,

“少爷,我们坐下来休息一下好不好?”

宋明曦发现他的耳垂慢慢泛起朝霞般的绯色,不知为何心情突然变好了。

这个连说谎都不利索的笨蛋!

于是勉为其难地嗯一声。

卓青露出一个有些傻气的笑,扶他坐到草丛中一块光滑干净的石头上。自己则侧身立在一边,取下挂在腰上的水壶递给宋明曦。

“少爷,喝点水吧。”

宋明曦默默接过来,仰头灌了几大口,发现这个傻瓜还呆呆地站着,便往后挪了挪,拍拍空出来的位置,

“你也坐,站着仰得我脖子疼。”

“是,少爷。”

卓青依言坐下来,尽可能地缩着手脚,以免挤着宋明曦。

可那块石头并不大,尽管卓青只占了一小块地方,可实际上他们还是紧紧地贴在一起。肩靠着肩,腿擦着腿,稍稍一动,就带起一片温暖的热度。

宋明曦甚至能感觉到卓青浑身都是僵硬的。

他居然并不讨厌这种感觉,当清凉的山风拂面而过,吹着他轻薄的衣衫微微飘动时,他甚至觉得满心的焦躁都平复了。

而那阵山风,带来的并不止清凉快意,还挟了无数绯艳纷飞的桃花。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宋明曦心念一动,着魔似的跳下石头,循着花瓣吹来的方向走去。

不知走了多远,直到眼前出现一片浩浩汤汤的桃花林,他才停下脚步,双眼因为惊奇而瞪得圆圆的。

每年春夏,他都会到凤栖山写景,却从未见过这一片绚烂到近乎妖冶的桃花林。目光所及之处,具是连绵盛放的桃花,如云霞,似烟雾,又像燃烧的火焰。而不时从桃林深吹来的清风,将即将开败的花朵从枝头扫落,无数花瓣如雨点一般洋洋飘洒,周围静得似乎能听见花瓣落地时柔软的回响。

“少爷……这里,好漂亮……”

紧跟在宋明曦身后的卓青不禁发出一声感叹,也只能发出这一声感叹。

就连宋明曦,面对如此罕见的瑰丽景色,能想到的,也不过人间仙境四字。

不,不对。

他还想起了一个故事。

他很早以前在一本记录民间奇闻怪事的书上读过的故事。

一个普通的渔夫,在一次外出打渔的途中,误入了一片桃花林,因着好奇心的驱使,他沿着桃林逐水而走,在尽头发现了一个洞口。而那个洞口,竟是通往一片遗落远古的村落的……

宋明曦顿时玩心大起,也想效仿那名渔夫,穿过眼前的桃林,去确认下那里是不是也隐藏着一个神奇的洞口。

“少爷……”

察觉他意图的卓青拉住他的手臂,摇头道,

“别再往里走了。时候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宋明曦哪里肯依他,抽出手臂一甩袖子,拧道,

“我偏要去!你若害怕的话,就自己一个人回去吧!”

“少爷……”

卓青的眼里带了哀求。

宋明曦不为所动,提起衣摆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满地厚厚的落花间往前走去。

卓青只得跟在他身后。

也许是这片桃林过于偏僻的缘故,他们走了许久都没有听见人声,只有枝头不时飞过一两只叽叽喳喳的山雀。而且落花下的路面坎坷不平,时不时会冒出一个大坑,若不是卓青眼明手快,宋明曦不知跌倒多少次了。

好在桃林并不是太大,走了约莫一刻钟就到头了。令宋明曦失望的是,桃林的尽头并没有山洞,而是一个小小的山坳,里面堆满了乱石,周围杂草丛生,看起来很是荒凉。

宋明曦兴致顿减,碍着面子背手略站了会,就忍不住转身往回走。

变故,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

一声愤怒的嘶吼从乱石的后方传来,几乎震动整个山林。宋明曦认出那是虎啸,当即脚下一软,差点跌倒。卓青却不知哪来的力气,拽了他调头死命地跑。两人一路狂奔,气都顾不上喘。跑到一半的时候,宋明曦脚下一绊往前扑去,头恰好撞在一棵桃树上。他的头被磕破了,温热的液体迅速流下来,把他的视线都染成了红色。在铺天盖地的血红中,他看见卓青回过头,焦急地望着他,而他的身后,传来重重的吞咽口水的声音,带着灼人热气的老虎的喘息似乎就喷洒在颈间……

“少爷!”

伴随卓青绝望的嘶喊,宋明曦只觉得身上一沉,就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宋明曦没想到自己还能醒过来。

他昏昏沉沉地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破旧的小木屋里。屋子很简陋,除了他身下坚硬的木床,就只有一张破旧的桌子,他头上的屋顶也是破的,漏着几个透光的窟窿。

宋明曦按着隐隐作痛,却透着药草的苦味,显然已经被包扎过伤口的额头坐起来,一手撑在床沿,习惯性地唤道,

“卓青……卓青……”

破败的木门发出垂死般枯朽的响声,进来的却是一名陌生男子。

“兄台,你醒了?”

宋明曦细细看他一眼,眼前的男子和自己年龄相仿,应该不满二十,一身书生打扮,面孔斯文白净,笑容和善可亲。宋明曦生出些许好感,放松警惕道,

“阁下是?”

男子朝他揖道,

“在下顾滨。”

宋明曦拱手回他回礼道,

“在下宋明曦。”

“原来是宋兄。”

顾滨笑着点点头,看出宋明曦眼底的疑问,他接着道,

“说来也是凑巧。今日我和相识的猎户在山中搜寻猎物,竟在一处密林里遇见一只成年不久的老虎。我们本来已经射伤了它,谁知一个不留神,竟让它从网里挣脱掉了。我们追着它跑来乱石坳,不想这畜生撞上了宋兄,要是再晚一点……后果实在不堪设想。宋兄,连累你受伤,在下真是对不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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