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晚上睡着之后,就会跟另外一个人交换身体,是什么体验?
当现代人闻言每晚化身民国富家纨绔公子哥吃喝玩乐,当民国富二代沈魄每晚化身加班加点打工人——
闻言、沈魄:饶了我吧!
“交换这段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成为对方吗?”
“不,是让你看见未来的春天,看见漫漫长夜的暖光,看见孤身夜行走在这条路时,总有人为你点一盏灯。”
————
ps,文名怀风是苜蓿的别名。“时人或谓之光风。风在其间常萧萧然,日照其花有光采,故名苜蓿为怀风。”
内容标签: 灵魂转换 民国 励志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闻言,沈魄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限时交换人生
立意:你的人生里有没有过挫折?
闻言有点懵。
他记得自己凌晨两点刚赶完明天的摸底卷子,又准备翻开英语课本,因为太困睡了过去。
然而现在是什么情况?
“三爷,您来试试这支玫瑰露么,仙女牌的,新出的呢!”
“沈少,你看我们也不比玛丽差吧?亏您天天想着她,可这没心没肺的,哪里会像我们一样把您放在心尖尖呢?”
左边的美人递来一根点开抽了几口的烟,是从她那艳得滴血的红唇里刚刚拔出来的,隐约还能看见红唇里面灵活的软舌。
右边的美人也穿着旗袍,身材玲珑有致,闻言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旗袍穿得这么性感,哪怕旗袍衣领扣到脖子上,依旧让人不由得口干舌燥。
这两个放在平时怎么也得在影视剧里才能看见的美人,现在正一左一右搂着他的手臂撒娇,软绵的身体隔着布料也能感觉到凹凸和弹性,似乎恨不得贴到闻言心里去才肯罢休。
闻言开始仔细回想。
是不是自己最近忙于工作,太过欲求不满了?
还是说他睡觉前看了什么民国影视剧或小说?
好像都没有吧。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装扮。
原本应该是三件套的西装,外套已经被脱下不知哪里去了,剩下马甲和衬衫,领带系得倒还端正,看来是刚坐下来,还没来得及发生什么。
香气隐隐约约,薄荷与玫瑰混杂在一块,还有其它说不出的香味,不知道是自己身上的古龙水,还是来自两个女人,闻言握拳,指甲顺势往掌心里掐了一下,居然会疼,这梦境未免太真实了,难道是穿越?
定了定神,闻言摸索衣服口袋,从兜里掏出一包香烟,一条手帕,一个钱夹。
他满怀希望打开钱夹,里面是一叠绿纸美钞,一些零钱。
还有,两张女人的照片。
身份证呢?!
……哦对,民国肯定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的习惯。
那他到底是谁?!
“三爷怎么还藏着别的女人的照片?!”左边的美人不满道,“您最喜欢点玛丽就算了,难道我们俩还比不上别的野花野草吗!”
“就是,沈少,听说您新开的那家照相馆,用的是德国最新进口的相机,拍出来的照片可好看了,上完色跟外头那些美人画完全不一样,能不能也给我们拍一张?”
为了争宠,一个叫三爷,一个叫沈少,都想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但起码闻言知道了这具身体的姓氏。
他心事重重,美人贴在身上的火热也没有半点反应,倒是被她们聒噪不休闹得烦躁,起身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也不等两人反应,和大班匆匆赶来的挽留,闻言大踏步就往外面走去。
料峭寒风扑面而来,将里面的靡靡之音和脂粉香气冲散大半,整个人顿时清醒不少。
新问题来了。
离开这里,他要去哪?他能去哪?他从哪来?
闻言举目四望,又扭头看了看身后夜总会的招牌。
上海新世界舞厅。
得,又解开一个谜题,他现在在上海。
民国时期的上海,他又是这身打扮,怎么说也算是个体面人物,不至于无家可归吧?
正踌躇之际,一辆小汽车停在前面台阶下,年轻人从车上下来,打开后车门,冲闻言招呼:“少爷,您今天这么早就散场了?”
他还有司机?
闻言眼前一亮,先上了车,也不说去哪,就让司机四处转转,他则旁敲侧击,终于把自己的身世履历和丰功伟绩问得七七八八了。
沈魄,家里经商,祖上洋行起家,后来卖过布料和洋火,开过银行,现在家族里经营生意的是他老爹,有个姑姑是名媛,不是后世那种带贬义的名媛,眼下的名媛就相当于上流社会的名门闺秀,据说他这姑姑还是个小有名气的才女,经常在报纸上连载小说诗词,叔叔是跟着老爹做生意的,此外还有个伯父,来头更了不得,是现今上海市副市长。
好家伙,他这是穿到了民国豪门富/官二代身上。
沈魄在家族排行第三,所以人称沈三少或三爷,这位沈少爷不肯出洋留学,于是就读于本地圣约翰大学神学院,家里想让他好歹混个大学文凭,以后也好帮长辈打理生意打,但事实证明沈少爷的日子过得花团锦簇,每天安排里根本就没有好好学习这个选项。
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来之后优哉游哉泡个澡,吃个午(早)饭,这时候也到了下午三四点了,出门晃一圈,心情好就去学校点个卯,心情不好就找朋友吃茶,或者参加一个沙龙,到了日落时分,那生活可就陡然丰富多彩起来了,狐朋狗友轮番来请,要么去这个私人舞会,要么去那个舞厅,要么去赌场小赌怡情,要么带个舞女回家……不,他还不敢把舞女带回家,顶多带出去兜兜风,总之吃喝玩乐嫖赌抽,该干的不该干的,沈少爷几乎都没落下,反正就是不干正事。
他虽然号称老三,但老大生得早,许多年前就留洋去了,到现在都没回来,是个隐形人,老二早几年意外去世,沈魄就是实际上的独苗苗,深受家中女眷的宠爱,从小锦衣玉食,蜂蜜堆里长大,养成今天的人生轨迹实属再正常不过。
当司机小吴询问接下来是去周少爷家的舞会,还是去舞女“小赛金花”那里捧场时,闻言茫然了。他循规蹈矩活了二十几年,每天除了学习就是工作,周围环境也很简单,突然直接把他扔到这纸醉金迷的地方,就像让一个贫穷了很久的人要在一夜之间花完一百亿美元一样,穷人也会短时间无所适从。
闻言深吸了口气:“走,回家!”
他没有沈魄的记忆,不知道沈家是什么样的,心里还带了点忐忑,怕自己无法应付,但等他踏进家门的那一刻起,闻言就知道,自己多虑了。
四名中年美妇正在花厅打麻将,动静从那边传到这边,稀稀拉拉,莺声燕语,沈家夫人听见儿子回来,都被惊动了,亲自迎出来。
“我的小乖乖,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该不会是不舒服吧?”
沈母先往闻言额头上摸了下,又赶忙吩咐佣人。
“快快,先烧点热水,拧个毛巾给少爷擦擦脸,再把熬好的鸽子汤盛一碗过来!”
闻言从头到尾就没有开口的机会,又被母亲的牌友轮番问候了一遍。
能跟沈夫人打牌的人,家世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不是警察局夫人,就是财政部官员的女眷,闻言坐在那里几乎不用动,就能眼花缭乱看上一出民国年代剧。
沈魄的容貌自然是很出色的——从沈夫人那里也能看出来,所以夫人们更多夸奖他长得好,又问闻言定亲了没有,话里话外的暗示让闻言头皮发麻,他终于说了进门之后跟母亲的第一句话。
“你们玩,妈,我先回房了!”
说罢落荒而逃,幸好他在进来时就通过佣人们的对话得知自己的房间所在。
房间里一应家具摆设在百年后的眼光看来也是不过时的,闻言直接躺上雕花立柱西洋大床的席梦思上,但下一秒,他又火烧屁股般弹起来,奔向沈魄房间里那张看上去万年没动过的书桌。
闻言不是不喜欢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只是突如其来的一切让他感觉很不真实,好像随时都会被夺走,再说穿越也得有个契机,别人都是意外死亡,他这睡着了做个梦就过来,总不会睡醒了又回去吧?
不管如何,他得找到一些真实的东西来破除这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闻言翻开沈魄桌子上那些书。
一拿过来,他就傻眼了。
这是什么?
还有这个,拉丁文?
刚才小吴说过,沈魄是读什么专业来着?
……神学院?
闻言嘴角抽搐,飞快一页页翻开,里面全是他不认识的符号,想必也是沈魄不认识的,因为课本几乎全新,连沈魄自己可能都没翻过。
难道就没有中文的吗?!
闻言有点抓狂,他又不想去喊个佣人进来问,那样很容易露怯引人怀疑。
他一本本翻着桌上的书和笔记,又去旁边书架上找,书架上全是英文书,而且都崭新无比,一看就知道沈魄自己也没翻过,肯定是买回来充面子的。
闻言看见其中一本《双城记》的原文书,但这书他记得早在1859年就出版了,那时还没民国,也无法佐证他现在所处的年代。
翻了半天,他终于找到一本中文的。
确切的说,是沈魄自己写的日记。
虽然这日记只写了两页。
第一页是:今天在学校看见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听说是法学院的,叫章鸣,听说她只和学习好的人说话,要么我也努力一下?从明天开始。
第二页是:算了,我不是这块料。
闻言:……
他一头黑线,极度无语。
这两页日记让他对沈魄有了个更为完整的认识。
出身优渥,沉迷享乐,没有恒心,正事那是一点都不干。
沈魄为了美女想挣扎一下,但这种挣扎最多只有三分钟热度。
忽然,闻言的目光在日记上某处停住。
民国廿一年,一月三日,晴。
这些字迹看起来还很新,想必距离现在不会很远。
就在这时,佣人敲门进来送鸽子汤。
闻言故作不经意问了句:“今天几号来着?”
佣人:“少爷,今天是廿九了,小寒。”
闻言没法一下子问出日期,只好作罢。
他独自在房间里困兽一般踱了很久,决定明天一大早就让小吴载他去学校,反正沈魄一年到头也没去过几次,同学们估计都不认识他,正好可以好好问问情况。
闻言又翻了一下书架上的书,没有什么新发现,但这具身体作息太晚,他翻来覆去睡不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迷迷糊糊昏睡过去。
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
梦里闻言眼前走马观花似的闪过许多镜头,一会儿是沈魄在学校里鸡同鸭讲,一会儿又是他自己白天被通知要教拉丁语,梦境杂乱无章,仿佛焦虑大爆发,最终迸发出令人目眩神迷的噪音,在耳边嗡嗡作响。
闻言蓦地惊醒!
他下意识用手支撑住身下桌面,懵懂四顾,发现自己依旧趴在睡前备课的桌上,四周简陋狭小,哪里有什么雕花大床和拉丁文课本?
鸽子汤的味道还在舌尖回荡,但昨晚的经历就像一个梦幻泡泡,随着他醒来的瞬间被戳破,可舞厅里两个美女的碰触和声音,沈母和牌友们的说笑,包括他在沈魄房间里看见的所有东西,所有一切是那么真实,真实到他无法相信那只是一个梦。
闻言看了眼时间,早上六点。
糟了,再过一个多小时,他还要上第一节课。
昨天校长让他今天开始给学生暂代一学期的英语课,因为上一个英语老师受不了这里环境恶劣,宁可违约也要离职,现在一时半会也找不到人,他这个语文老师只好被抓来当临时工。
可闻言没教过英语课,哪怕教小学生也有点心虚,就想着昨晚好好准备一下,结果不小心睡过去了……
他翻开课本,准备临时抱佛脚做点准备。
下一刻,闻言眼前一黑。
课本上横七竖八歪歪扭扭写满了批注。
这个单词我认识,哈哈哈!
这什么鬼东西???
我最讨厌洋鬼子文!
这鸟不拉屎的是什么地方,我要出去!
这课本是全新的,在闻言拿到之前没有被涂鸦过,再说这么丑的字也不是他的!
谁在这上面恶作剧?!
闻言突然发现,这些字全是繁体字。
深山里,学生们连常用字都认不全,更别提繁体字了。
现在也只有少数地区,还流行繁体字。
还有梦里的……民国?!
闻言似想到什么,赶紧打开手机上的万年历。
民国廿一年,也就是1932年。
当时日记上写的是一月三日,而沈家佣人说当天是农历廿九,小寒。
闻言滑动的手指突然在某处停住,脸上表情凝固了。
1932年1月3日,再过三天,1月6日,也就是当年的农历廿九,小寒节气。
难道,他昨晚不是在做梦?
还是说,有个民国的上海鬼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附身,想跟他交换体验人生?
作者有话说:
1、1937年才改名警察局,为了方便理解,文中一律称警察局。 2、那时候已经有席梦思了,仙女牌香烟也有。 3、文名怀风是苜蓿的别名。“时人或谓之光风。风在其间常萧萧然,日照其花有光采,故名苜蓿为怀风。”
闻言没有时间多琢磨昨夜那个古怪的“梦”,他赶紧翻了下书,时间不够就匆匆写点大纲,然后洗漱之后去食堂吃个早饭,就得去教室带孩子们早读了。
刚出门他就遇到教数学的范老师,老头儿六十出头,本来应该退休了,因为这里师资力量实在匮乏,不得不在这里继续顶着。
范老师是本地人,不用跟闻言一样住在教师宿舍,但昨晚他加班批改作业,就在闻言隔壁的宿舍住了一晚——所谓的教师宿舍,其实就是几间平房。
“小闻,都来一学期了,还不习惯啊?”范老师见了他,就笑眯眯打招呼。
闻言一头雾水:“范老师,怎么这么说?”
范老师:“昨天夜里我听见你在外面大叫来着。”
闻言:“啊?啊!”
前一个是疑惑,后一个词是惊叹。
他突然想到英语课本上那潦草发泄的几句话,心里有了不祥的预感。
老头儿还在絮叨:“哎,我也知道这地方留不住人,年轻人能坚持一个学期已经不容易了,不过以前更苦,几年前这里连路都没有的,去小卖部还得走个几里路,现在村里都有小超市了……”
闻言干笑:“范老师,你是不是听错了,我昨晚趴桌子上睡到天亮,没出去喊。”
“你声音我还听不出来?”范老师一脸你不用解释了的表情。
闻言想到昨晚的经历,有苦难言,只得转移话题搪塞过去。
早上他要上四节课,两节语文两节英语,学校老师少,他们几个只能连轴转。
语文安排摸底考试还好说,教英语那可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幸好教的是小学生,照本宣科也能蒙混大半。
到了下午,闻言本来以为能休息一下,结果五年级那边历史老师家里有事临时赶回城里,请了几天假,闻言这个语文老师又得充当救火队长,去教五年级的历史。
一天下来,比狗还累。
闻言连晚饭都没胃口吃,躺在宿舍床上,动都不想动。
他是老师,却不是普通老师。
闻言是到乡村来支教的。
跟富二代兼官二代沈魄不同,闻言出身很普通,就像这个国家千千万万普通青年一样,没有家世,没有背景,智商中上,从小到大能升学顺利完全依靠自己的努力。
唯一小小特殊的是,闻言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双方很快再婚重组家庭,又有了新的结晶,闻言成为两人都无法丢弃却不太想亲近的过去,父母也是普通人,虽然不至于弃养,但对他的感情肯定没有对后来重组家庭的孩子那么深。
闻言从小跟着外婆过,外婆去世的时候,他也读大学了,足以自立。父母因为他成年了懂事了也从来不吵不闹,也许出于一些愧疚,想跟闻言时不时联络感情,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闻言面对他们时,依旧是生疏有礼,很难再像小时候那样生出亲近的渴望。
这些都是细枝末节,闻言觉得自己智商情商还算正常,也没有因为这点经历就变成什么愤世嫉俗的反社会人格,他的烦恼另有其因。
闻言大四那年,同学们找工作的找工作,考研的考研,人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闻言原本也想考研,复习了一阵,觉得静不下心,就开始找工作,但找来找去,又没有合适的。
他天赋不算出众,在学校里也没有什么出色表现,平平无奇熬到毕业,跟百分之九十九的应届毕业生一样,用人单位凭什么对他高看一筹呢?
果不其然,闻言碰了几次壁,不由得有些灰心丧气,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支教计划。
去乡村支教两年,工资补贴都不高,但起码有两年经验,回去之后各项政策都有优待,想考研也能加分,直接去应聘别的单位,履历上也光鲜好看,闻言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好踏入社会跟各种人打交道,面对疾风骤雨的准备,这个选择是最适合他的。
没有伟大的理想,只有出于实际的考虑。
但来到乡村之后没多久,闻言开始有点后悔了。
毫无疑问,这里很落后。
虽然几年前通了公路,因为国家扶贫政策,这几年各方面生活也好了很多——据老范说,以前来支教的老师甚至没有单独的教师宿舍,得轮流在村民家留宿的。
现在有新的教室,校舍,学生们也有免费午餐,几乎不再需要老师挨家挨户劝说家长放孩子上学,许多村民也明白教育的重要性了。
除此之外,清新的空气,物产丰饶的大山,靠山吃山,这里永远不缺山珍和野菌,许多闻言以前听都没听过的植物,也能在村民们的手里变成美味。
但还是艰苦。
触目可及的贫瘠,一眼就能见底的枯燥,虽然有网络,可网速慢,闻言想打个王者,也得开着流量,日复一日的生活就是上课,娱乐活动几乎没有,购物只能在村里唯一的小超市,再想买点别的东西就得去镇上,快递也得去镇上拿。
起初,闻言还兴致勃勃,但当新鲜感褪去之后,属于普通人的挣扎就开始浮现。
他觉得自己之前对这里的思想准备太少了。
他以为自己也算个宅男,但对这种日复一日的单调枯燥还是有些难以忍受。
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时,闻言会想,原先工作再难找,也是在城市里,生活怎么都比现在舒服很多吧?自己是不是吃错药,为什么要一时冲动跑到这里来?要是还在城市,他现在应该熬夜打几局游戏,美美点上一顿烧烤,或者跟同学朋友出去撸串了,而不是躺在冷硬的床板上听蚊子唱歌,还经常能醒来看见不知名的大虫子爬到蚊帐上。
闻言原来还设想得挺好:小乡村安静,他可以一边支教一边学习,两年后回去考个研或公,还有政策有待加持,美滋滋。
来到这里之后,他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虽说是来当语文老师,可随时随地都要当全科老师临时工的觉悟,别说抽空复习了,他闲下来连手机都不想看,只想对着天空发呆。
跟他同期过来的女生,熬不住跑了,宁可承担违约的后果,也不想继续呆在这里,所以闻言就是那个在她走后担起临时英语老师的倒霉鬼。
每次空闲下来,闻言就莫名焦虑。
他怕自己白白浪费两年光阴,如果没有时间复习,两年后想考什么也考不了。
试想一下,同龄人在踏入社会两年之后,已经积攒一定的经验和资历,而他相当于两年后才刚开始,不管干什么,都比别人落后两年的进度。
这是一个只能依靠自己的普通人的烦恼,踏出一步,又怕自己选错了,想缩回去,又瞻前顾后,对闻言来说,人生只有一次,没有试错的机会。
怎么选,都有可能选错,怎么选,都可能留下遗憾。
这是“梦里”那个沈魄永远无法体会到的苦恼,像他那种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当然可以肆意挥霍自己的人生,反正走错一万步,也有无数人在后边为他兜底。
可话又说回来,如果自己真成了沈魄,肯定不会像他那样不学无术,自己用沈魄的人生剧本,随随便便也能开出更好的人生吧。
那是闻言胡思乱想里的最后一个念头。
然后他就睡着了。
闻言发现自己的“梦”的确是有延续性的,他睁开眼睛时,又回到了三十年代文人墨客笔下的“东方小巴黎”。
这次他不是在舞厅抱着舞女,而是坐在桌边,面前放着一瓶威士忌。
还有,三个杯子。
“沈少怎么走神了,是不是又看上什么新美人了?怎么,玛丽失宠了?”
“什么玛丽,人家现在看上一个叫章鸣的,是女大学生!”
“沈少你可以啊,这又想挑战高难度了?”
旁边两个狐朋狗友嘻嘻哈哈打趣他,四周水晶灯炫彩转动,台上歌女扭着窈窕身姿正在放声歌唱,曲调熟悉,放在后世也是被重复播放的经典旋律。
又是这种生活,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喝酒沉迷美色的路上。
闻言吐出一口气,他没有办法像沈魄那样去享受这一切,因为那个小乡村再怎么落后,也是来自一百多年后的,闻言觉得躺床上玩手机都比在这里听老歌有趣,再说了,如果这种穿越的梦境仅仅只是在晚上睡觉之后,也就是说他每天白天还是得工作的。
那么问题来了——
他那里还有一叠学生的作文没批改呢!
想到这里,打工人就无法再安然坐在这里,他蓦地起身,扔下一句我不舒服先回去了,就大踏步出门去找司机小吴,徒留两个朋友面面相觑。
“刚哪句话刺激到他了?”
“玛丽?章鸣?”
“他该不会真喜欢上姓章的女的了吧?”
闻言很担心沈魄在自己那边的表现。
那家伙昨天涂鸦英语课本,今天该不会要糟蹋学生作文了吧?
希望他别再出去大喊大叫了,老范肯定会以为他疯了。
得找个办法才行。
回去的路上,一个想法逐渐成形。
刚到家,吵闹声和摔打的动静就充斥于耳。
客厅里,两个女人,两个男人,或坐或站,正激烈争吵。
其中一个女人是沈魄的妈,昨晚刚见过。
另外三个,闻言也认识,因为他见过家里墙上挂着的全家福,从照片里的站位和年纪来看,应该分别是沈魄父亲,沈魄伯父,以及沈魄的小姑姑。
当现代人闻言每晚化身民国富家纨绔公子哥吃喝玩乐,当民国富二代沈魄每晚化身加班加点打工人——
闻言、沈魄:饶了我吧!
“交换这段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成为对方吗?”
“不,是让你看见未来的春天,看见漫漫长夜的暖光,看见孤身夜行走在这条路时,总有人为你点一盏灯。”
————
ps,文名怀风是苜蓿的别名。“时人或谓之光风。风在其间常萧萧然,日照其花有光采,故名苜蓿为怀风。”
内容标签: 灵魂转换 民国 励志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闻言,沈魄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限时交换人生
立意:你的人生里有没有过挫折?
闻言有点懵。
他记得自己凌晨两点刚赶完明天的摸底卷子,又准备翻开英语课本,因为太困睡了过去。
然而现在是什么情况?
“三爷,您来试试这支玫瑰露么,仙女牌的,新出的呢!”
“沈少,你看我们也不比玛丽差吧?亏您天天想着她,可这没心没肺的,哪里会像我们一样把您放在心尖尖呢?”
左边的美人递来一根点开抽了几口的烟,是从她那艳得滴血的红唇里刚刚拔出来的,隐约还能看见红唇里面灵活的软舌。
右边的美人也穿着旗袍,身材玲珑有致,闻言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旗袍穿得这么性感,哪怕旗袍衣领扣到脖子上,依旧让人不由得口干舌燥。
这两个放在平时怎么也得在影视剧里才能看见的美人,现在正一左一右搂着他的手臂撒娇,软绵的身体隔着布料也能感觉到凹凸和弹性,似乎恨不得贴到闻言心里去才肯罢休。
闻言开始仔细回想。
是不是自己最近忙于工作,太过欲求不满了?
还是说他睡觉前看了什么民国影视剧或小说?
好像都没有吧。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装扮。
原本应该是三件套的西装,外套已经被脱下不知哪里去了,剩下马甲和衬衫,领带系得倒还端正,看来是刚坐下来,还没来得及发生什么。
香气隐隐约约,薄荷与玫瑰混杂在一块,还有其它说不出的香味,不知道是自己身上的古龙水,还是来自两个女人,闻言握拳,指甲顺势往掌心里掐了一下,居然会疼,这梦境未免太真实了,难道是穿越?
定了定神,闻言摸索衣服口袋,从兜里掏出一包香烟,一条手帕,一个钱夹。
他满怀希望打开钱夹,里面是一叠绿纸美钞,一些零钱。
还有,两张女人的照片。
身份证呢?!
……哦对,民国肯定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的习惯。
那他到底是谁?!
“三爷怎么还藏着别的女人的照片?!”左边的美人不满道,“您最喜欢点玛丽就算了,难道我们俩还比不上别的野花野草吗!”
“就是,沈少,听说您新开的那家照相馆,用的是德国最新进口的相机,拍出来的照片可好看了,上完色跟外头那些美人画完全不一样,能不能也给我们拍一张?”
为了争宠,一个叫三爷,一个叫沈少,都想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但起码闻言知道了这具身体的姓氏。
他心事重重,美人贴在身上的火热也没有半点反应,倒是被她们聒噪不休闹得烦躁,起身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也不等两人反应,和大班匆匆赶来的挽留,闻言大踏步就往外面走去。
料峭寒风扑面而来,将里面的靡靡之音和脂粉香气冲散大半,整个人顿时清醒不少。
新问题来了。
离开这里,他要去哪?他能去哪?他从哪来?
闻言举目四望,又扭头看了看身后夜总会的招牌。
上海新世界舞厅。
得,又解开一个谜题,他现在在上海。
民国时期的上海,他又是这身打扮,怎么说也算是个体面人物,不至于无家可归吧?
正踌躇之际,一辆小汽车停在前面台阶下,年轻人从车上下来,打开后车门,冲闻言招呼:“少爷,您今天这么早就散场了?”
他还有司机?
闻言眼前一亮,先上了车,也不说去哪,就让司机四处转转,他则旁敲侧击,终于把自己的身世履历和丰功伟绩问得七七八八了。
沈魄,家里经商,祖上洋行起家,后来卖过布料和洋火,开过银行,现在家族里经营生意的是他老爹,有个姑姑是名媛,不是后世那种带贬义的名媛,眼下的名媛就相当于上流社会的名门闺秀,据说他这姑姑还是个小有名气的才女,经常在报纸上连载小说诗词,叔叔是跟着老爹做生意的,此外还有个伯父,来头更了不得,是现今上海市副市长。
好家伙,他这是穿到了民国豪门富/官二代身上。
沈魄在家族排行第三,所以人称沈三少或三爷,这位沈少爷不肯出洋留学,于是就读于本地圣约翰大学神学院,家里想让他好歹混个大学文凭,以后也好帮长辈打理生意打,但事实证明沈少爷的日子过得花团锦簇,每天安排里根本就没有好好学习这个选项。
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来之后优哉游哉泡个澡,吃个午(早)饭,这时候也到了下午三四点了,出门晃一圈,心情好就去学校点个卯,心情不好就找朋友吃茶,或者参加一个沙龙,到了日落时分,那生活可就陡然丰富多彩起来了,狐朋狗友轮番来请,要么去这个私人舞会,要么去那个舞厅,要么去赌场小赌怡情,要么带个舞女回家……不,他还不敢把舞女带回家,顶多带出去兜兜风,总之吃喝玩乐嫖赌抽,该干的不该干的,沈少爷几乎都没落下,反正就是不干正事。
他虽然号称老三,但老大生得早,许多年前就留洋去了,到现在都没回来,是个隐形人,老二早几年意外去世,沈魄就是实际上的独苗苗,深受家中女眷的宠爱,从小锦衣玉食,蜂蜜堆里长大,养成今天的人生轨迹实属再正常不过。
当司机小吴询问接下来是去周少爷家的舞会,还是去舞女“小赛金花”那里捧场时,闻言茫然了。他循规蹈矩活了二十几年,每天除了学习就是工作,周围环境也很简单,突然直接把他扔到这纸醉金迷的地方,就像让一个贫穷了很久的人要在一夜之间花完一百亿美元一样,穷人也会短时间无所适从。
闻言深吸了口气:“走,回家!”
他没有沈魄的记忆,不知道沈家是什么样的,心里还带了点忐忑,怕自己无法应付,但等他踏进家门的那一刻起,闻言就知道,自己多虑了。
四名中年美妇正在花厅打麻将,动静从那边传到这边,稀稀拉拉,莺声燕语,沈家夫人听见儿子回来,都被惊动了,亲自迎出来。
“我的小乖乖,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该不会是不舒服吧?”
沈母先往闻言额头上摸了下,又赶忙吩咐佣人。
“快快,先烧点热水,拧个毛巾给少爷擦擦脸,再把熬好的鸽子汤盛一碗过来!”
闻言从头到尾就没有开口的机会,又被母亲的牌友轮番问候了一遍。
能跟沈夫人打牌的人,家世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不是警察局夫人,就是财政部官员的女眷,闻言坐在那里几乎不用动,就能眼花缭乱看上一出民国年代剧。
沈魄的容貌自然是很出色的——从沈夫人那里也能看出来,所以夫人们更多夸奖他长得好,又问闻言定亲了没有,话里话外的暗示让闻言头皮发麻,他终于说了进门之后跟母亲的第一句话。
“你们玩,妈,我先回房了!”
说罢落荒而逃,幸好他在进来时就通过佣人们的对话得知自己的房间所在。
房间里一应家具摆设在百年后的眼光看来也是不过时的,闻言直接躺上雕花立柱西洋大床的席梦思上,但下一秒,他又火烧屁股般弹起来,奔向沈魄房间里那张看上去万年没动过的书桌。
闻言不是不喜欢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只是突如其来的一切让他感觉很不真实,好像随时都会被夺走,再说穿越也得有个契机,别人都是意外死亡,他这睡着了做个梦就过来,总不会睡醒了又回去吧?
不管如何,他得找到一些真实的东西来破除这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闻言翻开沈魄桌子上那些书。
一拿过来,他就傻眼了。
这是什么?
还有这个,拉丁文?
刚才小吴说过,沈魄是读什么专业来着?
……神学院?
闻言嘴角抽搐,飞快一页页翻开,里面全是他不认识的符号,想必也是沈魄不认识的,因为课本几乎全新,连沈魄自己可能都没翻过。
难道就没有中文的吗?!
闻言有点抓狂,他又不想去喊个佣人进来问,那样很容易露怯引人怀疑。
他一本本翻着桌上的书和笔记,又去旁边书架上找,书架上全是英文书,而且都崭新无比,一看就知道沈魄自己也没翻过,肯定是买回来充面子的。
闻言看见其中一本《双城记》的原文书,但这书他记得早在1859年就出版了,那时还没民国,也无法佐证他现在所处的年代。
翻了半天,他终于找到一本中文的。
确切的说,是沈魄自己写的日记。
虽然这日记只写了两页。
第一页是:今天在学校看见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听说是法学院的,叫章鸣,听说她只和学习好的人说话,要么我也努力一下?从明天开始。
第二页是:算了,我不是这块料。
闻言:……
他一头黑线,极度无语。
这两页日记让他对沈魄有了个更为完整的认识。
出身优渥,沉迷享乐,没有恒心,正事那是一点都不干。
沈魄为了美女想挣扎一下,但这种挣扎最多只有三分钟热度。
忽然,闻言的目光在日记上某处停住。
民国廿一年,一月三日,晴。
这些字迹看起来还很新,想必距离现在不会很远。
就在这时,佣人敲门进来送鸽子汤。
闻言故作不经意问了句:“今天几号来着?”
佣人:“少爷,今天是廿九了,小寒。”
闻言没法一下子问出日期,只好作罢。
他独自在房间里困兽一般踱了很久,决定明天一大早就让小吴载他去学校,反正沈魄一年到头也没去过几次,同学们估计都不认识他,正好可以好好问问情况。
闻言又翻了一下书架上的书,没有什么新发现,但这具身体作息太晚,他翻来覆去睡不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迷迷糊糊昏睡过去。
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
梦里闻言眼前走马观花似的闪过许多镜头,一会儿是沈魄在学校里鸡同鸭讲,一会儿又是他自己白天被通知要教拉丁语,梦境杂乱无章,仿佛焦虑大爆发,最终迸发出令人目眩神迷的噪音,在耳边嗡嗡作响。
闻言蓦地惊醒!
他下意识用手支撑住身下桌面,懵懂四顾,发现自己依旧趴在睡前备课的桌上,四周简陋狭小,哪里有什么雕花大床和拉丁文课本?
鸽子汤的味道还在舌尖回荡,但昨晚的经历就像一个梦幻泡泡,随着他醒来的瞬间被戳破,可舞厅里两个美女的碰触和声音,沈母和牌友们的说笑,包括他在沈魄房间里看见的所有东西,所有一切是那么真实,真实到他无法相信那只是一个梦。
闻言看了眼时间,早上六点。
糟了,再过一个多小时,他还要上第一节课。
昨天校长让他今天开始给学生暂代一学期的英语课,因为上一个英语老师受不了这里环境恶劣,宁可违约也要离职,现在一时半会也找不到人,他这个语文老师只好被抓来当临时工。
可闻言没教过英语课,哪怕教小学生也有点心虚,就想着昨晚好好准备一下,结果不小心睡过去了……
他翻开课本,准备临时抱佛脚做点准备。
下一刻,闻言眼前一黑。
课本上横七竖八歪歪扭扭写满了批注。
这个单词我认识,哈哈哈!
这什么鬼东西???
我最讨厌洋鬼子文!
这鸟不拉屎的是什么地方,我要出去!
这课本是全新的,在闻言拿到之前没有被涂鸦过,再说这么丑的字也不是他的!
谁在这上面恶作剧?!
闻言突然发现,这些字全是繁体字。
深山里,学生们连常用字都认不全,更别提繁体字了。
现在也只有少数地区,还流行繁体字。
还有梦里的……民国?!
闻言似想到什么,赶紧打开手机上的万年历。
民国廿一年,也就是1932年。
当时日记上写的是一月三日,而沈家佣人说当天是农历廿九,小寒。
闻言滑动的手指突然在某处停住,脸上表情凝固了。
1932年1月3日,再过三天,1月6日,也就是当年的农历廿九,小寒节气。
难道,他昨晚不是在做梦?
还是说,有个民国的上海鬼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附身,想跟他交换体验人生?
作者有话说:
1、1937年才改名警察局,为了方便理解,文中一律称警察局。 2、那时候已经有席梦思了,仙女牌香烟也有。 3、文名怀风是苜蓿的别名。“时人或谓之光风。风在其间常萧萧然,日照其花有光采,故名苜蓿为怀风。”
闻言没有时间多琢磨昨夜那个古怪的“梦”,他赶紧翻了下书,时间不够就匆匆写点大纲,然后洗漱之后去食堂吃个早饭,就得去教室带孩子们早读了。
刚出门他就遇到教数学的范老师,老头儿六十出头,本来应该退休了,因为这里师资力量实在匮乏,不得不在这里继续顶着。
范老师是本地人,不用跟闻言一样住在教师宿舍,但昨晚他加班批改作业,就在闻言隔壁的宿舍住了一晚——所谓的教师宿舍,其实就是几间平房。
“小闻,都来一学期了,还不习惯啊?”范老师见了他,就笑眯眯打招呼。
闻言一头雾水:“范老师,怎么这么说?”
范老师:“昨天夜里我听见你在外面大叫来着。”
闻言:“啊?啊!”
前一个是疑惑,后一个词是惊叹。
他突然想到英语课本上那潦草发泄的几句话,心里有了不祥的预感。
老头儿还在絮叨:“哎,我也知道这地方留不住人,年轻人能坚持一个学期已经不容易了,不过以前更苦,几年前这里连路都没有的,去小卖部还得走个几里路,现在村里都有小超市了……”
闻言干笑:“范老师,你是不是听错了,我昨晚趴桌子上睡到天亮,没出去喊。”
“你声音我还听不出来?”范老师一脸你不用解释了的表情。
闻言想到昨晚的经历,有苦难言,只得转移话题搪塞过去。
早上他要上四节课,两节语文两节英语,学校老师少,他们几个只能连轴转。
语文安排摸底考试还好说,教英语那可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幸好教的是小学生,照本宣科也能蒙混大半。
到了下午,闻言本来以为能休息一下,结果五年级那边历史老师家里有事临时赶回城里,请了几天假,闻言这个语文老师又得充当救火队长,去教五年级的历史。
一天下来,比狗还累。
闻言连晚饭都没胃口吃,躺在宿舍床上,动都不想动。
他是老师,却不是普通老师。
闻言是到乡村来支教的。
跟富二代兼官二代沈魄不同,闻言出身很普通,就像这个国家千千万万普通青年一样,没有家世,没有背景,智商中上,从小到大能升学顺利完全依靠自己的努力。
唯一小小特殊的是,闻言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双方很快再婚重组家庭,又有了新的结晶,闻言成为两人都无法丢弃却不太想亲近的过去,父母也是普通人,虽然不至于弃养,但对他的感情肯定没有对后来重组家庭的孩子那么深。
闻言从小跟着外婆过,外婆去世的时候,他也读大学了,足以自立。父母因为他成年了懂事了也从来不吵不闹,也许出于一些愧疚,想跟闻言时不时联络感情,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闻言面对他们时,依旧是生疏有礼,很难再像小时候那样生出亲近的渴望。
这些都是细枝末节,闻言觉得自己智商情商还算正常,也没有因为这点经历就变成什么愤世嫉俗的反社会人格,他的烦恼另有其因。
闻言大四那年,同学们找工作的找工作,考研的考研,人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闻言原本也想考研,复习了一阵,觉得静不下心,就开始找工作,但找来找去,又没有合适的。
他天赋不算出众,在学校里也没有什么出色表现,平平无奇熬到毕业,跟百分之九十九的应届毕业生一样,用人单位凭什么对他高看一筹呢?
果不其然,闻言碰了几次壁,不由得有些灰心丧气,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支教计划。
去乡村支教两年,工资补贴都不高,但起码有两年经验,回去之后各项政策都有优待,想考研也能加分,直接去应聘别的单位,履历上也光鲜好看,闻言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好踏入社会跟各种人打交道,面对疾风骤雨的准备,这个选择是最适合他的。
没有伟大的理想,只有出于实际的考虑。
但来到乡村之后没多久,闻言开始有点后悔了。
毫无疑问,这里很落后。
虽然几年前通了公路,因为国家扶贫政策,这几年各方面生活也好了很多——据老范说,以前来支教的老师甚至没有单独的教师宿舍,得轮流在村民家留宿的。
现在有新的教室,校舍,学生们也有免费午餐,几乎不再需要老师挨家挨户劝说家长放孩子上学,许多村民也明白教育的重要性了。
除此之外,清新的空气,物产丰饶的大山,靠山吃山,这里永远不缺山珍和野菌,许多闻言以前听都没听过的植物,也能在村民们的手里变成美味。
但还是艰苦。
触目可及的贫瘠,一眼就能见底的枯燥,虽然有网络,可网速慢,闻言想打个王者,也得开着流量,日复一日的生活就是上课,娱乐活动几乎没有,购物只能在村里唯一的小超市,再想买点别的东西就得去镇上,快递也得去镇上拿。
起初,闻言还兴致勃勃,但当新鲜感褪去之后,属于普通人的挣扎就开始浮现。
他觉得自己之前对这里的思想准备太少了。
他以为自己也算个宅男,但对这种日复一日的单调枯燥还是有些难以忍受。
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时,闻言会想,原先工作再难找,也是在城市里,生活怎么都比现在舒服很多吧?自己是不是吃错药,为什么要一时冲动跑到这里来?要是还在城市,他现在应该熬夜打几局游戏,美美点上一顿烧烤,或者跟同学朋友出去撸串了,而不是躺在冷硬的床板上听蚊子唱歌,还经常能醒来看见不知名的大虫子爬到蚊帐上。
闻言原来还设想得挺好:小乡村安静,他可以一边支教一边学习,两年后回去考个研或公,还有政策有待加持,美滋滋。
来到这里之后,他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虽说是来当语文老师,可随时随地都要当全科老师临时工的觉悟,别说抽空复习了,他闲下来连手机都不想看,只想对着天空发呆。
跟他同期过来的女生,熬不住跑了,宁可承担违约的后果,也不想继续呆在这里,所以闻言就是那个在她走后担起临时英语老师的倒霉鬼。
每次空闲下来,闻言就莫名焦虑。
他怕自己白白浪费两年光阴,如果没有时间复习,两年后想考什么也考不了。
试想一下,同龄人在踏入社会两年之后,已经积攒一定的经验和资历,而他相当于两年后才刚开始,不管干什么,都比别人落后两年的进度。
这是一个只能依靠自己的普通人的烦恼,踏出一步,又怕自己选错了,想缩回去,又瞻前顾后,对闻言来说,人生只有一次,没有试错的机会。
怎么选,都有可能选错,怎么选,都可能留下遗憾。
这是“梦里”那个沈魄永远无法体会到的苦恼,像他那种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当然可以肆意挥霍自己的人生,反正走错一万步,也有无数人在后边为他兜底。
可话又说回来,如果自己真成了沈魄,肯定不会像他那样不学无术,自己用沈魄的人生剧本,随随便便也能开出更好的人生吧。
那是闻言胡思乱想里的最后一个念头。
然后他就睡着了。
闻言发现自己的“梦”的确是有延续性的,他睁开眼睛时,又回到了三十年代文人墨客笔下的“东方小巴黎”。
这次他不是在舞厅抱着舞女,而是坐在桌边,面前放着一瓶威士忌。
还有,三个杯子。
“沈少怎么走神了,是不是又看上什么新美人了?怎么,玛丽失宠了?”
“什么玛丽,人家现在看上一个叫章鸣的,是女大学生!”
“沈少你可以啊,这又想挑战高难度了?”
旁边两个狐朋狗友嘻嘻哈哈打趣他,四周水晶灯炫彩转动,台上歌女扭着窈窕身姿正在放声歌唱,曲调熟悉,放在后世也是被重复播放的经典旋律。
又是这种生活,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喝酒沉迷美色的路上。
闻言吐出一口气,他没有办法像沈魄那样去享受这一切,因为那个小乡村再怎么落后,也是来自一百多年后的,闻言觉得躺床上玩手机都比在这里听老歌有趣,再说了,如果这种穿越的梦境仅仅只是在晚上睡觉之后,也就是说他每天白天还是得工作的。
那么问题来了——
他那里还有一叠学生的作文没批改呢!
想到这里,打工人就无法再安然坐在这里,他蓦地起身,扔下一句我不舒服先回去了,就大踏步出门去找司机小吴,徒留两个朋友面面相觑。
“刚哪句话刺激到他了?”
“玛丽?章鸣?”
“他该不会真喜欢上姓章的女的了吧?”
闻言很担心沈魄在自己那边的表现。
那家伙昨天涂鸦英语课本,今天该不会要糟蹋学生作文了吧?
希望他别再出去大喊大叫了,老范肯定会以为他疯了。
得找个办法才行。
回去的路上,一个想法逐渐成形。
刚到家,吵闹声和摔打的动静就充斥于耳。
客厅里,两个女人,两个男人,或坐或站,正激烈争吵。
其中一个女人是沈魄的妈,昨晚刚见过。
另外三个,闻言也认识,因为他见过家里墙上挂着的全家福,从照片里的站位和年纪来看,应该分别是沈魄父亲,沈魄伯父,以及沈魄的小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