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里一时寂静。
聂轩景有些受不了骆笛紧盯着自己的目光,索性抬起头与他平静地对视,轻声道: “我知道你想我了,所以就回来了。”
骆笛顿时心如擂鼓,心里那点紧张却消失了,反而有种终于得到了什么的放松感。
这时候,电梯“叮”的一声到了,两人出去,聂轩景看向骆笛,并没有急着回家。骆笛暗地里深吸一口气,面色如常地问道: “我煮了粥,你要不要……你过来吃点吧。”
聂轩景点头道: “好啊。”
话说得好好的,然而一进门骆笛就变了卦,将聂轩景抵在门上抱住,聂轩景挣了挣,骆笛却越抱越紧,聂轩景便干脆靠在门上不再动了。
“怎么,有这么想我?”聂轩景笑道。
“嗯,想你,一直想要快点见到你。”骆笛在聂轩景耳边轻声呢喃道, “聂轩景,我喜欢你,就是那种,那种特别的喜欢……你知道吧?”
“嗯,知道。”
“那你呢?你原本去云庄,是不是去看我?”
“……是。”
“然后知道我回来了,于是你也回来了。我可不可以认为……”骆笛脸有些发热,声音都有些微微的颤抖, “你也喜欢我?”
过了许久,聂轩景都没有回答。
骆笛心中的火焰渐渐变得微小,他这才察觉自己的问题实在是有些脸大,喜欢聂轩景的人那么多,他又算什么,凭什么自以为能得到青睐呢。满腔热情渐渐冷却,怀抱似乎也没有那么温暖了,他不想放开,却也不得不放开。
察觉到骆笛抱着自己的手松开,聂轩景心里一紧,不知怎么竟觉得有些心慌,他出声叫道: “骆笛!”
骆笛放开他,退后了一小步,非常浅地笑了笑,笑容失落却并不勉强。
“没关系,你不喜欢我没关系。我还是,喜欢你啊。”
聂轩景眉头微蹙,骆笛以为他为自己这么接二连三的逾矩行为感到不悦,刚想开口道歉,却见聂轩景像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上一小步,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时,蜻蜓点水般飞快地在他唇上轻啄了一下。
被亲,亲亲亲了??!
心里一点小火焰迅速烧成熊熊大火,骆笛只觉得身上烧成一片,他呆呆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耳垂,滚烫。
“你你,刚,刚刚……?”骆笛有些难以置信,他严重怀疑这是自己的幻觉。
聂轩景对他一直是不主动,不拒绝,他只要脸皮厚点,时不时吃点豆腐应该不难,但是要聂轩景主动亲他一下……这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圈里一直有传闻,据说聂轩景很抗拒吻戏,明面上不会直言拒绝,该拍还是会拍,但是每次拍完吻戏他脸色都会很难看,刚开始人家以为他是讨厌合作女演员,还觉得他人太傲。多次之后,大家才明白,聂轩景对接吻这回事简直是有些生理性的反感。
久而久之和他合作的女演员都会主动要求用借位的方式,毕竟都是骄傲的人,谁也不想看到有人和自己拍完吻戏之后一脸不适。
有了这点了解,上次亲聂轩景的时候他并没有拒绝,已经让骆笛十分兴奋了,虽然后来才知道那样简单地嘴唇贴嘴唇并算不上接吻,但不管怎么说,他不觉得那样的接触是聂轩景能轻易接受的。
而现在,聂轩景居然主动地亲了他一下?!骆笛此时真是用“欣喜若狂”来形容都不为过,而欣喜若狂的他不知作何反应,直接呆了。
显然,聂轩景也很不习惯这样主动的行为,脸上难得有些别扭的表情,他垂头平静了一下,而后抬起头来看向骆笛。
“骆笛,我现在不想说那两个字。”聂轩景轻轻叹了一口气,他道, “有些话,可能对你来说很重要,可对我来说也许并没有任何意义。我并不想说一些对我而言没有意义的话,去换你心里重要的位置……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骆笛还没从激动和震惊中缓过神来,现在脑子根本不能十分清醒地思考,他没有听懂聂轩景的话,于是呆呆地摇了摇头。
聂轩景见他的傻样,无奈地笑了笑,他问, “骆笛,你想要什么?”
骆笛脸上现出一瞬间迷茫,又很快反应过来,他红着脸诚实地道: “我想抱你,吻你,还想和你在一起,一直在一起。”
聂轩景挑眉笑道: “我不是也没拒绝你么。”
“你的意思是……”骆笛顿时清醒过来,努力克制住心里的激动,小心问道, “你是说,你答应了?”
“我不会拒绝你的任何要求……只要你要,只要我有。”聂轩景忍不住捏了一下他发热的脸颊,笑了一下,叹息道, “可是,有些话我不想说。”
不是不能说,也不是说不出口,或许恰好就是因为太容易说出口了才不想说。太容易说出口的话难免太廉价,会自觉愧对真心。
这回,骆笛总算听懂了,虽然还是不明白聂轩景那声叹息和“不想说”的原因,但他准确地抓住了重点——聂轩景说自己做什么他都不会拒绝。
所以,这也差不多是变相答应了和他在一起了……吧?
这时候还等什么?骆笛看起来有点呆,但在关键时候还是很会把握机会的。什么也不用多说了,先把惦记了好久的事做了吧。
那天百度里查到的宝贵知识在脑海里闪现,骆笛探过头去,好好地跟聂轩景探讨了一番吻技。
骆笛一直是个很有学习天赋的好学生,所以于接吻一行也大有可为,刚开始还笨拙得很,全凭着满腔热情,渐渐地就无师自通地掌握了其中奥妙。
聂轩景的反应证实了传闻,他身体有些僵硬,并没有抗拒,却也只是被动地接受,渐入佳境以后他小心翼翼地用舌尖响应了一下,而这点点回应让骆笛受到了很大的鼓励,更是恨不得将当初学到的技巧全都试一遍。
直到快喘不过气来,聂轩景终于推开骆笛,他脸上带着些绯红,斜了骆笛一眼。
“不是说让我来喝粥吗?”
骆笛意犹未尽地退开,殷勤傻笑着道: “好,那你先坐,我去盛了端过来。”
粥是香菇鸡丝粥,骆笛在去机场前在电饭煲里煮好,时间过得有些久,现在粥煮得十分粘稠,倒是适合填肚子。
其实骆笛不清楚聂轩景喜欢吃什么,只是记得上回两人一同住院的时候,聂轩景吃了几回,便暂时当作他喜欢,与简乐乐他们吃过晚饭后,他去超市买菜时便鬼使神差地买了做香菇鸡丝粥的原料,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他一边一勺一勺地将粥盛到碗里,一边努力平复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骆笛忍不住下意识抿唇,总有些不可置信,觉得方才发生的恐怕就是他一个人的幻觉。
他又仔细地回想了聂轩景说的每一句话,发现聂轩景好像真的没有给他明确的响应啊。
恋爱中的人,再豁达也难免变得小心翼翼,即使理智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是会因为对方的含糊其辞而忍不住多想。
聂轩景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盯着茶几上的光晕,不止骆笛觉得不敢置信,他也觉得很是不可思议。聂轩景敢保证,在他回来之前,在他在机场见到骆笛之前,甚至是在他进这扇门之前,他都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神展开。
骆笛的反应倒不是令他最意外的,他最奇怪是他的自己,居然就那么轻易地响应了——或者说甚至是他隐晦地诱导了骆笛的表白。
他从来,从来没有很喜欢过谁,一直对与人交往兴致缺缺,在未来的岁月里也曾肆意浪荡过那么一段时间,但起码在这一生里,他的感情史还白茫茫一片,从来无心去喜欢谁,甚至毫不在乎别人无论多疯狂的喜欢,像今天一样诱导别人向自己表白,然后再自然而然地接受……这种事,对他来说真是非常新奇的体验。
就在盛碗粥的时间里,骆笛的心思千回百转自彷徨,出来时已从初时的兴奋变得有些微忐忑。他把粥碗放到聂轩景面前,坐在对面看着聂轩景一口口吃完,一边觉得甜蜜,一边又隐约在想:为什么他的神情那么冷淡呢?
他想要再向聂轩景确认一遍,又觉得自己这样多想会让人厌烦,其实他心里是清楚的,聂轩景先前的意思就是答应了和他在一起,可是即使知道,还是会……不安啊。
真是奇怪啊,骆笛想,明明先前单恋聂轩景的时候他什么顾虑也没有,想说什么就说,想问什么就问,而现在他们算是在一起了,他反而不敢再那么无所顾忌了。
仔细想了想,这大约就是对待花园里的花和手里的花瓶的区别吧。
花园里的花很美,你可以赞美它,也可以无视它,反正它的美与你的态度无关;但花瓶里的花总得小心照料,你怕它枯萎,怕它凋谢,怕自己失手把花瓶砸了,这时候你的动作都与这朵花息息相关了。
本质上来说,这就是“花”和“我的花”的区别。
聂轩景先前一直在赶飞机,他有些挑食,飞机餐不怎么吃得下,现在还真有些饿了。
如果是平时他也就这么直接睡了,懒得去买什么吃的,但是今天骆笛为他煮了粥,记忆中阔别已久的味道让他险些落泪,胃中熨帖的温度却又让他觉得想要微笑,这两种情绪结合,表现在他脸上便成了一如既往的冷淡。
真好啊……
满足地吃完粥后,聂轩景心中不由得发出这样的喟叹。
真好,能再次尝到记忆中的味道真好;能心心念念想要见一个人的感觉真好;有一个人能这么在意自己真好;这个人……好好的坐在他对面真好。
或许,这就是所谓“家”的感觉吧。
两人沉默着相对而坐,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心思,一个在这沉默中得到安定,另一个却在沉默中忐忑。
聂轩景吃完后,骆笛便自觉地把碗收了拿去厨房洗了,聂轩景看了他几眼,跟在他身后,倚在厨房门边。
骆笛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那种小心翼翼,忐忑难安的神情落入聂轩景眼里,聂轩景何等的敏锐,稍微想了想,便猜到了他的想法。
骆笛洗完碗后,准备转身出来,聂轩景站在门中间挡住了他的路,他有些紧张,生怕聂轩景是来告诉他后悔了,先前说的都不算数。骆笛试探着开口: “聂……”
蓦然顿住,他不知道该继续叫聂轩景呢,还是恢复以前的称呼叫聂先生呢。
“聂什么?”聂轩景挑眉,轻笑一声,问他, “你确定还要叫得这么疏远吗,我亲爱的男朋友?”
“!!!”骆笛被这句“亲爱的男朋友”弄得脸红得跟柿子似的,一颗心从忐忑中还没来得及安定下来,又猛然从尘埃里窜到云霄之上,若不是他身体强健,骆笛真有几分担心自己得心脏病。
“那,那我该怎么叫?”骆笛觉得自己的脑子一时不能思考,干脆诚恳地请教。
所幸是的,面前这个人是个耐心温柔的好老师,一点也不介意他在某方面的笨拙,愿意花时间一点一点认真教导他。
聂轩景挨近了他,在他耳边压低了声音轻声道: “你可以叫我轩景,阿景,或者……也可以更亲密。”
不同于平日冷淡的嗓音,聂轩景此时在他耳边情人般……不,就是以情人的身份低语,声音真是性感得要命!他的呼吸打在骆笛脖颈上,两人的脸颊只要微微一侧头便能蹭到一起。
骆笛垂在身侧的手暗暗握成了拳头,他悄悄地深呼吸着,终于忍不住侧过脸,在聂轩景脸颊上亲了一口。
“我不想叫你轩景,我叫你阿景吧。”他伸手捏住聂轩景一只手,一声一声地唤着, “阿景,阿景。”
别人要么管聂轩景叫聂哥,要么叫轩景,骆笛不想和别人一样,所以他总是连名带姓地叫聂轩景,连最初那个看似生疏的“聂先生”也和别人不一样。
为什么要和别人不一样呢?那时候的他没有想明白,却已经下意识这样做。
他总觉得,他喜欢聂轩景,但和所有人的喜欢都是不一样的,不管别人再喜欢,都不是他的喜欢,所以他要和别人不一样。
这不一样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大概是从一开始,他在大荧幕上看到聂轩景的第一眼起,就已经不一样了吧。
骆笛第一次见到聂轩景是大二的时候。
骆笛不是电影爱好者,平时也没关心娱乐圈的事,更没有女朋友需要约会,能去电影院看到聂轩景还是托一位校友的福。
大学里的骆笛是个难得不沉迷网络,不玩游戏的好孩子,除了认真学习以外,空余时间就是做做兼职,以及打打篮球。
骆笛是校篮球队的,说起来他进篮球队也是因为那个男生。
那还是大一时,刚进校园不久,骆笛还没多少认识的人,虽然同宿舍的几个关系还不错,但那几个除了一个成天忙着约会的情场浪子,剩下的就是一群活在二次元里的宅男,周末能一起玩的人一个也没有。
不过骆笛也不觉得寂寞,有空了就一个人抱着篮球往操场跑。
那个时候的男生,十八九的年纪,真是风华正茂的好时光,在操场上肆意奔跑,在阳光下挥汗如雨,每一滴闪亮的汗水都散发着青春荷尔蒙的味道。
骆笛长得不错,看起来干干净净,眼神里充满了朝气,渐渐地也收获了一波少女“粉丝”,同时还有一名同性看客。
“我注意你很久了。”那个男生找骆笛搭讪时第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骆笛呆了下,然后说: “哦。”
那男生被他平淡的反应弄得也是一愣,沉默好半天才又笑了笑,对他道: “我看你篮球打得挺好啊,有没有兴趣来篮球队玩儿?”
骆笛想了想,一个人打球虽然也很有趣,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意思就是说人多点会更好玩,于是就点头同意了。
进了篮球队之后,骆笛才知道那名邀请他的男生是篮球队队长。
两人熟了以后,提起当初的事,队长跟骆笛说, “你那反应让我有点手痒,当时我就想,这小子还真他妈拽!后来才庆幸我忍住了没有真揍你一顿,毕竟谁知道你丫真是个傻蛋呢!”
进了篮球队以后,骆笛算是多了一群朋友,他还是一样打篮球,偶尔出去做下兼职,和这群朋友在球场以外的地方也很少有交流。
比如那群人时不时去酒吧去唱歌,他都没有一起去,他不怎么喜欢灯红酒绿的地方。
所以,球队其他人虽然对骆笛印象很好,但私下感情并不亲密,也就是过路点头之交,而其中队长是个例外。
在球场以外的地方,队长也特别喜欢找骆笛,他和骆笛同专业但要高一届,成绩也还马马虎虎,就十分热心地主动问骆笛有没有什么不懂的,我可以帮你啊云云。
骆笛都诚实地表示,谢谢师兄,我自己能解决。
队长说别客气别客气,来来来我帮你看看,强硬地把骆笛的作业抢过去想要指点一番……之后,他再也没提要在学业上帮助骆笛了。
那时候,在篮球队里一帮老油条对比下,骆笛这个嫩生的小鲜肉很是扎眼,打了几场比赛就迅速赢得了一众师姐们的芳心,娇羞委婉的暗示也收到了那么几个,但骆笛全都神经大条地没察觉出来。
最终有个威猛彪悍的师姐端不住了,直接把骆笛堵在男厕所前,塞了他一张电影票,然后帅气地转身,留骆笛一脸懵逼站在原地。
然后,骆笛就和师姐进行了人生第一场约会,第一次进电影院看电影,并对大荧幕上的聂轩景一见钟情,从此陷入对自己性向的迷茫中,到底是选择在身边情真意切的师姐,还是去追寻远在天边的聂轩景,成了骆笛此生最大的难题,一场狗血大戏就此展开……
咳,以上都是扯淡。
现实是这样的,把镜头倒回到师姐一言不发把电影票塞给骆笛后——
骆笛望着师姐如脱缰野马般的远去的背影,喃喃道: “这不是我丢的啊。”
然后……
他把那张电影票送到了失物招领处。
失物招领事件传出去以后,骆笛那几个对他犯着花痴的迷妹消失了,曾经充满友爱地为他加油的妹子如今对他一脸唾弃,骆笛经常莫名其妙就感到一道道充满杀气的视线,弄得他不安了很久,但想想自己好像没做什么亏心事,很快就心安理得了。
大概是此事实在太过逗比,渐渐地也传到了男生们的耳朵里,这些蔫坏的家伙们也不告诉他,就是经常拿他的举例,然后笑得开怀。
到后来“失物招领”成了个除了骆笛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梗,比如“我女朋友又在乱发脾气,有时候真想把她送失物招领处”, “这年头哪敢表白啊,我怕一不小心就被‘失物招领’了”, “嘿,这是你丢的备胎么?”
别人玩这个梗玩得嗨,骆笛却一头雾水,最后还是最关心他的队长看不下去了,好心告诉了他。
骆笛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女生是对他有意思。
虽然知道了他还是不能理解,骆笛觉得自己当时完全是正常反应,毕竟人家什么都没说,他怎么就知道这是约会邀请呢,哪想到就这么一件事让他成了过街老鼠。
对那消失在人海的师姐,骆笛有点愧疚又有点害怕,从此对女生和电影票的态度都开始谨慎起来了。
不过很快,他又接到了第二张电影票,而递来的人却是队长。
队长的说法是,他买了两张票想约心仪的女生,但是被无情拒绝,受了情伤的他又不想浪费票,于是就找好兄弟来陪他治愈情伤,骆笛犹豫了下,终于还是义气为上地同意了。
其实队长也是帅哥一枚,有一大票女友粉,情书巧克力倒是收得不少,但从来没见他对哪个女生有点特别意思过,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拒绝他的女生实在是突兀,但当时骆笛也没有注意到这点,他只是有点“还好这回不是女生给我塞电影票”的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心里一片坦荡地就去了。
那回看的就是聂轩景的第一部 电影《青狐》。
也是聊斋类型的志异故事,不同的是和传统的书生遇见女狐妖相反,这回却是女侠遇到男狐狸精。而聂轩景饰演的就是那样貌绝俗,不谙世事,气质纯净又魅惑的男狐狸精阿青。
那是骆笛第一次看到聂轩景,连一向不太注意人外貌的他也着实惊艳了一把,心道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男人。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大荧幕。
看着青衣的男狐妖从月色下的湖泊里钻出来,带着月色和浑身淋漓的水迹,走到亭子里弹琴的红衣女侠身边,眉眼天生妖魅,眼神却透着几分纯净顽皮,想要诱惑这个他遇到的第一次凡人。
红衣女侠定力出众,并没有被诱惑,但骆笛被成功诱惑了。
骆笛看得实在太认真,没发现坐在他旁边的队长几次欲言又止,最终颓然地叹气。
当天晚上,骆笛做了人生第一个有具体人物的春天的梦。
梦里那个男狐狸精从湖底冒出头来,月色下的脸庞宛若白瓷,眉眼艳丽又清冷,气质魅惑而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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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你看电影于是你就真的认真地看电影#
#去看电影是想和你谈情,不是叫你爱上电影里的人啊喂#
在不喜欢的人面前他是宇宙直男,遇到喜欢的人他看一眼就弯, so sad
本来打算在前一章加1000字的,没想到一个失手码了两千多,那就新开一章吧,这两天这么勤快,感觉下一章又要隔好久的样子呢【来人,把这个懒作者送到失物招领处!
第34章 肉麻
一开始,骆笛对聂轩景的喜欢源于外貌的惊艳以及被演技所感染,还处于对某个明星的喜欢的范围,在某个梦境之后又多少带了点青春的悸动,很朦胧又很遥远。
那大概不是爱情,只是一些对美好的向往,和一场梦境颠倒的意乱情迷,但它让骆笛下意识更关注那个人,搜索那人的各种信息,看那人出演的每一部电影,甚至补之前从来不看的电视剧,任何节目,采访,绯闻,发布会,只要有“聂轩景”三个字骆笛都情不自禁会关注。
骆笛很重情义,但骨子里其实是个理智的人,一切都在他可控的范围内,即使是感情也是在理智默许下的,他总能找到理智与情感的平衡点,不会太偏执极端,也不会过分冷静无情。对聂轩景超出寻常的关注是他人生中难得一件失控的事,大概这样的行为在每个铁杆粉丝身上都很常见,但对从不追星的骆笛来说实在是不可思议。
察觉到这点的时候,骆笛认真思考了一下:我这是要追星了吗?
想了想骆笛觉得就算是追星也没有关系,他就是喜欢聂轩景,每多看他一部电影,多知道一点他的事情,都会觉得更喜欢。这样的喜欢并不狂热,也没有失去理智,就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如同水流汇进河海一般自然而然的喜欢。
那是种很奇怪的感觉,他其实并不解聂轩景,却又发现每多一分解都与他的想象别无二致,聂轩景这个人在他心里从一个木湖的轮廓主见清晰,变得有血有肉起来,而最后这个有血有肉的聂轩景已经让骆笛倾注了超乎他自己想象的感情。
这样的聂轩景有一半是建立在想象上的,骆笛从未想过要更接近,只想带着这样的喜欢远远地关注着那个人,但当能接近那人的机会摆在眼前时,他却难以抑制一颗蠢蠢欲动的心,难得地冲动了一回。
之后开始真正接触聂轩景这个人,骆笛从真实的聂轩景身上了解到的每一点都像是拼图,一块块地可以拼成他心里的聂轩景的模样,就像一个浅淡的色调被着了色,轮廓没有改变,却变得更加鲜明。
骆笛只觉得每多认识他一秒,心里的喜欢就更深一分,越来越接近爱情。
当两人入睡时天边已经透出了一丝朦胧的光线,凌晨五点多了。
骆笛以为自己会兴奋得睡不着,会发微博,发短信甚至直接打电话给简乐乐,会恨不得跑到天台上去,大声向全世界宣布他和聂轩景在一起了。但当他真正躺在聂轩景身边,借着一点幽微的光线看着聂轩景的侧脸时,骆笛发现他的心情居然异常宁静,仿佛这样的相守从很久以前便开始,并将持续到华发暮年。
一起睡是骆笛提出来的。原本聂轩景是打算回自己家的,但骆笛拉住他的手不放,恋恋不舍地看了他半天,最后才可怜巴巴道: “今晚不要走好不好?”
聂轩景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似乎有些没想到自己眼里的纯情小绵羊野心还不小。
“我没想别的!我就是想明天醒来的时候能看到你,不然我醒过来会觉得今晚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个梦……”见聂轩景神情,骆笛赶紧解释了一番,然后干脆耍起了无赖,抱着聂轩景的手臂道, “我不管,反正我不让你走。”
“你说,你这算是恃宠而骄么?”聂轩景好笑地看着他,发觉小绵羊正在慢慢变成小狐狸了,见骆笛有些发愣,他叹了口气, “好,那我今晚不走了——谁让我就是愿意宠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