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单于要想建功立业,很简单,就一条路,打,收服更多的地盘,这就是匈奴人眼中的好单于。至于发展农业、畜牧业、经济、建立和中原一样的城池,这不在匈奴人的考虑范围内,他们土匪惯了,觉得抢来的东西更香。
齐国大乱的时候,他趁着齐国把兵力都抽调过去打詹不休的造反军,直接就把从幽州到洛水这一带的土地,全都吞并到了自己的版图当中,连部分山东都被他占了,要不是国内有人来报,说女真和月氏蠢蠢欲动,肯定他还要打下去,说不定就坐收渔翁之利了。
而回到了单于庭,他也没闲着,先是跟月氏人交涉了一番,质问他们不老实的行为,月氏多会做人呢,直接滑跪道歉,但耐不住大王子更缺德,他掐着日子,觉得月氏要派人过来道歉了,于是派出一队人马,暗中装作马贼,杀了派来的使臣。
然后他坐在王宫里,久久等不到使臣,登时大怒,决定带兵去攻打月氏。
攻打大齐的时候,给他劫掠来好大一批的物资,尤其是在山东,正是粮食收获的时候,抢来的粮草,不仅足够他打月氏,还足够他留下一部分,让他的部下盯着女真,女真自然也想趁火打劫,但在敏感的发现匈奴不是往日的匈奴,更加强大以后,他们就龟缩起来,没有硬碰硬。
月氏万万没想到,这个大王子居然这么猛,带兵如神,而他们月氏装文化人太久了,跟纸糊的一样,一下子就被大王子看出来外强中干,于是,没多久,月氏城破,月氏王投降,自愿连降三级,成为匈奴的贵族小王。
哪怕后来,詹不休安顿住了国内的形势,反攻回去,也没占到多少好,幽州一带还是被匈奴攥在手里,山东被糟蹋的不成样子,仅仅抢回了洛水北方那一段不好治理的地方,看着是赢了,其实,国门已经成了匈奴的突破口。
詹不休在的时候,匈奴估计不敢南下,等他死了,那就不好说了。
而从始至终,这位大王子都稳坐军中帐,不像某些升级流,还让詹不休打到他的老家,直接把他弄死,大王子的单于之位比詹不休的皇位还稳,甚至比起詹不休来,他更像是一个合格的帝王。
至少在书写完的时候,中原还是有不稳定的因素存在,而匈奴,上下铁板一块,全都唯单于马首是瞻,詹不休这辈子,估计都达不到这样的成就。
回忆着这些,孟昔昭在心里想,所以说,他没看错,这人是真的非常厉害。
也因为这样,孟昔昭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
那就是——绝不能让这个大王子继位!
瞥一眼已经热闹的快要喝酒跳舞的匈奴人,孟昔昭站起身,回自己马车上了。
到了晚上。
他们已经进入匈奴,而匈奴没那根弦,既不修路,也不建立驿站,在他们看来,边境都是大好的草场,修路干什么,修的越多,牛羊越没饭吃。
反正单于庭建的挺好,是个规模很大的城池,足够招待大齐人了。
好在这些日子每晚都安营扎寨,大家都习惯了,就是这地方,有点偏,天黑了,还能听到远处不知什么动物的嚎叫声。
孟昔昭拎着食盒,来到金都尉的帐篷里。
把食盒放下,孟昔昭笑着说道:“今日起,我大齐之众便是客人了,都尉不请我喝几杯酒吗?”
金都尉起身,打开他带来的食盒,顿时嘴角一抽:“怎么又是包子?”
孟昔昭:“我就爱吃这个。”
金都尉:“……那也不能天天吃吧。”
孟昔昭耸肩:“天天吃也没事啊,而且,这不是已经到了你们匈奴么,我听说,你们养的牛羊,肉质都特别的鲜嫩,正好,让我手底下的人,挨个的做给我吃,最好一次就给我吃腻了,让我吃个够。”
有人欣赏自己国家饲养的牲畜,金都尉自然也是一脸的与有荣焉,拿出从大齐买的好酒,他给孟昔昭倒了一杯:“你又不是以后都不会再来了,匈奴与大齐和平相交,两国互派使臣是常有的事,你是鸿胪寺少卿,或许还能向你们的皇帝商量商量,让你来我们这里,做个常驻使臣。”
孟昔昭:“……”
要不是他知道金都尉是什么人,可能都会以为金都尉是在故意的挤兑他。
你们是真不知道大齐人对匈奴有多嫌弃吗?还主动申请当使臣,那跟主动申请流放三千里有什么区别?
他微微笑了一下,很有一种“看破不说破”的意思,“以后,我怕是不会来了。”
金都尉问:“为什么?”
孟昔昭喝了口酒,叹气道:“鸿胪寺少卿本就是一个过度的职务,不管陛下还是我爹,都不会让我在这个职位上待太久,等我回去以后,估计要往上升一升,就是不知道会去六部,还是会外放,做个一地知州、知府。”
金都尉对大齐的官职也有所了解,三省六部,是最核心的朝廷机构,而一地的知府,管的地方就几乎有半个左贤王庭这么大。
金都尉有点懵,今天还小小的六品官,明天就真去当小王啦?
孟昔昭还没说完,他悠悠的看向远方,仿佛也看到了自己那一眼就能看到头的未来:“外放三年,说不定都用不到三年,我就会被叫回应天府了,到时候,中书省和门下省,总有一个要让我去,那时我已经是三品、乃至二品的大员,又怎么能再访匈奴呢,如果我真的再访了,恐怕你们就要担心了。”
派这么大的官出使,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两个国家要打起来了,二是两个国家已经打起来了。
金都尉:“……如此说来,那也没什么办法,可这不是好事吗,升官发财,不是你们大齐人最热衷的事情吗?”
孟昔昭又幽幽的看了他一眼,“是好事,可是,那样我以后就见不到你了啊。”
听他说出这么一句话,金都尉愣了一下,然后神情稍微柔和了一些:“就像你们大齐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
孟昔昭:“也是,只是以后我锦衣玉食的时候,总免不了的想到都尉你在这边受苦,我这心里,不太舒服。”
金都尉:“……”
“匈奴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差劲。”
也就是孟昔昭说这话了,换个大齐人来,金都尉肯定要当场揍人。
孟昔昭疑惑的看了他一眼,这才明白他误会了:“我不是说匈奴不好的意思,我是说,都尉以后跟着左贤王,左贤王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那都尉对左贤王如此忠心,肯定也会跟着吃苦,我这心里,不落忍啊。”
金都尉看着孟昔昭的眼神有点冷:“鸿胪寺少卿,你今天说的话,就不算僭越了吗?”
孟昔昭放下酒杯,笑了笑:“再僭越也要说,我是真心的想让都尉好。”
金都尉冷哼:“你是真心的想让你自己好!”
孟昔昭正色起来,纠正道:“这你就错了,我对我的生死,早已置之度外。不知道你在大齐的时候有没有听说过我的事,我还在襁褓的时候,就已经被下了批命,我这一生,活不长久。”
金都尉一愣。
匈奴人信萨满,这个教和佛教有共通之处,而且这个教的人,都极度迷信,比佛教徒疯狂多了。
尤其他们特别相信预言和魔鬼上身这种事,闻言,金都尉脸色陡然一变:“那你这是……”
孟昔昭抿了抿唇,一副不想开口的模样,但是看了一会儿金都尉的眼睛,他做了决定,孤注一掷般的开口:“士为知己者死,我所求的,从来都不是我自己的荣华富贵,而是君脱离苦海,友得偿所愿,亲平安顺遂。”
说罢,他痛心的望着金都尉,眼眶微红:“都尉就是我孟昔昭的友人,为何你却不相信我的这句话呢?”
他默默的看着孟昔昭, 并不接他的话。
他爹虽然是大齐人,可他从小是被他娘养大的,后来又去了左贤王帐下, 就像后世说的香蕉人一样,皮是大齐的皮, 里却是匈奴的里。
也就是说, 他根本不吃大齐人两眼泪汪汪那一套。
孟昔昭:“……”
没人接话,他还必须要继续演下去。
叹了口气, 孟昔昭低下头,握着酒杯, 眼神落在这酒杯反射着烛火之光的边缘上, “实不相瞒,从第一天见到都尉的时候, 我就知道,若这世上只有一人能成为我的至交好友,那这人, 就非都尉莫属。”
金都尉:“……”
我都不说话了, 你怎么还敢继续编呢。
他明显是不信的,但既然孟昔昭不打算放弃这个话题, 他便喝了口酒, 哦了一声:“怎么讲?”
孟昔昭这才微微撩起一点眼皮,露出了个跟平时不太一样的微笑, “因为都尉跟我,是一类人。”
不等金都尉询问,他就自发的回答:“纵有黄金万两, 依然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纵是流芳百世, 人已作古,是是非非皆由后世的人评说,自己是一句都听不到的,唯有活着的时刻,唯有这条命,是能紧紧攥在自己手里的,而很多人都意识不到,自己身上最宝贵的、最拿得出手的,其实就是这条命。”
金都尉听了,不禁感到十分认同。
这也是匈奴的价值观,赚钱种地、升官发财,那是大齐人才热衷的事情,匈奴人怎么发家?从战争中、从拼搏中,自身的强大,才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基石,光会耍嘴皮子的人,怎么比得过一拳能砸碎石头的人。
由这种观念,也衍生出了匈奴今朝有酒今朝醉、虽然自家有奴隶、但自己人坚决不能做奴隶的种种普遍性行为。
哼笑一声,金都尉对孟昔昭扬了扬酒杯:“在齐人之中,你算是活的通透的。”
孟昔昭给面子的也把酒杯举起来,跟他虚空一碰,“多谢都尉的夸奖,原本我也是这样想都尉的,但很可惜,现在我才发现,自己看走眼了。”
金都尉:“……”
他咣的把酒杯摔在桌子上,“孟少卿,你今天胆子很大啊。”
孟昔昭笑:“都尉莫怪,其实我胆子一向不小,只是之前都尉没看出来而已。”
沉默的盯着他,金都尉不想再跟他兜圈子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孟昔昭心道,看来还是这一套比较管用,匈奴人吃硬不吃软,激将法一用一个准,好好说话没人听,反过来,骂几句,就好使了。
……不得不说,有点贱。
孟昔昭垂眸,也把自己的酒杯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撩起眼皮,正色道:“我想救都尉一命。”
金都尉冷笑一声,显然觉得他在夸大其词。
孟昔昭也不在乎他的态度,只盯着他的眼睛,问他:“都尉可否告知,匈奴是什么时候改了左贤王不再由单于之子担任的规矩?”
金都尉抱起手臂,警醒的打量孟昔昭的脸色:“自然是将近三百年前,北汉建国时改的。”
嗯……匈奴人入主中原以后,怕中原人反抗太激烈,再加上他们特别崇拜自己的祖先冒顿单于,而冒顿活着的时期,就是汉朝刚建的时期,所以他们商量了一下,把自己的王朝,命名为北汉。
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西汉灭亡了、东汉灭亡了,那你们这个北汉,不也就是等着灭亡么……
孟昔昭又问:“那都尉可知道,从这个规矩改了以后,历任的左贤王,有几个可以寿终正寝的?”
金都尉抱起的手臂一顿。
跟孟昔昭不一样,金都尉对左贤王,那是真的无比忠诚,都快赶上一只大金毛了。
然而匈奴人文化程度都不咋样,他们也不作诗作词的,基本上是会认字就行了,像金都尉这种熟知三门外语的,已经是很厉害的文化人了,可是,他也不太了解历史。
历任的单于有多少个他都不知道,更何况是那些左贤王的下场呢。
被孟昔昭这么问了以后,他能想到的,只有离他们比较近的几个左贤王,比如上个,还有上上个。
上个左贤王,在单于死了以后,被现在的老单于发配到漠北守边疆去了,到死都没回过草原,而在他被发配出去五年后,他就死在一场热症里,匈奴的医疗水平就不咋样,漠北更是不咋样中的不咋样,在那病了,除了自己熬,没有任何办法。哪怕金都尉,也说不出这算寿终正寝的瞎话来。
而上上个左贤王,那就更惨了,因为上上个单于他是逼宫上位的,左贤王为了保护单于,直接被乱刀砍死了。
要是说别的事,金都尉肯定能大义凛然的说,最好的勇士就是要为了保护主人而死,这是无上荣耀的事情!
但沾上左贤王,这话他就说不出口了。
金都尉突然一言不发起来,孟昔昭心里微微一笑,面上却又沉沉的叹了口气:“在我们大齐,也是有类似的事情的。每一次王权更迭,朝廷就要被血洗一遍,大齐有句话叫新官上任三把火,也有句话叫一朝天子一朝臣,人心都是肉长的,都有自己的偏爱之心。哪怕都尉你,对每个人的态度也是有区别的,对吧?如今你们的单于还是信任左贤王的,可谁又能保证这信任会永远不变呢,一旦这信任变了,或者因着某些变故,消失了,那就如同登云梯被突然撤掉,而高高坐在登云梯之上的左贤王,就会摔下来,摔得四分五裂。”
迷信的人最听不得别人说这种不吉利的话,金都尉登时就想发火,却见孟昔昭十分平静的看向自己:“都尉不要生气,我说的不仅仅是左贤王,还有我们的太子殿下。”
“他的处境,只比左贤王更加艰难,历来的左贤王或许还有几个幸运儿,可以得一个善终,而历来没有登上大位的太子,毫无例外,全都下场凄凉。”
金都尉死死的盯着他,最后,到底还是按捺住了发火的冲动,“那你可以另投明主。”
孟昔昭直接笑了:“这话说给都尉,都尉听吗?”
那肯定不听。
左贤王对金都尉来说比爹都亲呢,除了某些特别没良心的人,谁愿意叫别人当爹呢。
金都尉的脸色这才稍微好了一点,同样都是忠诚的人,金都尉也认可孟昔昭说的,确实,他们算是同一种人。
可是,他们绝对不是一路人!
“既然你已经选了这条路,那就不要抱怨了,结局是好是坏,你都只能自己担着。”
孟昔昭点点头:“我知道,可这不是还没到结局的时候吗,我想破局,也想让都尉和左贤王破局。”
金都尉意味不明的笑了一声:“孟少卿,大齐太子如今,确实身在死局当中,可左贤王殿下并非如此,他在匈奴的地位,比你们的太子不知道高了多少。”
孟昔昭:“是啊,这么高贵的地位,还被派出来到大齐求娶公主了,跟我们的太子一样,在同一条路上走了两遍。”
金都尉:“……”
“这不一样!”
孟昔昭问:“哪里不一样?”
金都尉被噎住了。
其实吧……还真不一样,求娶,重点在前一个字求上,肯定要摆出好态度,找个地位高的人来干这种事,不管哪个民族,嫁女儿都是高姿态的,哪怕这个女儿不受宠,这姿态也要摆出来。
但匈奴人看不起大齐人啊,金都尉又不是经常在单于庭待着的,他不知道这些弯弯绕,要说的话,其实他心里一直都愤懑,觉得这个差事不应该派给左贤王。
孟昔昭就这么静静的看着金都尉眼睛往右看,明显在回忆一些让他觉得不愉快的事,孟昔昭见状,趁热打铁,继续说:“匈奴有左贤王,也有右贤王,还有几位深受单于宠爱的王子,如果这事是好事,为什么单于不派王子来做这个事?今日你们的大王子前来迎接,既然他都能走到临闾关来了,为何不能再走远一些,去我大齐,直接代替左贤王,将公主接回来?”
呵呵一笑,他徐徐的开口:“自然是因为,这一路山高路远,单于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受苦,但左贤王跟了他这么多年,劳苦功高的,甚至年纪也不小了,他倒是很舍得了。”
金都尉看着孟昔昭的眼睛直冒火。
直白的实话没人爱听。
然而孟昔昭还没说完呢,他脸上挂着事不关己的笑容:“连左贤王亲自辅佐了多年的单于都是这样的态度,难道你还觉得,往后的新单于,会把左贤王奉为长辈一般的座上宾吗?”
金都尉:“……”
他定定的看着孟昔昭:“那也不关你一个大齐人的事。”
孟昔昭点头:“自然,所以,这些话,我不是以鸿胪寺少卿的身份跟都尉说的,而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希望都尉明白一个道理,你我之间,不是竞争者,你过得好、我或许能跟着沾点光,你过得坏、却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距离和国别,让你忌惮我,却不需要担心我,要知道,这历来下刀最快又最狠的,都是自己身边的人,而不是那些外人。”
看见金都尉露出错愕的神色,孟昔昭今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包子留在金都尉那里,孟昔昭一口都没吃,站起身,跟金都尉告了别,然后他才回了自己的帐篷。
……后悔啊。
当初不如只叫一个人来,把那个会剁馅儿的扔在庄子算了,因为多了这么一个会剁馅儿的,搞得他天天都只能吃肉,吃的他都快闻肉色变了。
今天孟昔昭说了那么多,前面那些,其实都作用不大,只能起一个潜移默化,让金都尉进入状态的作用,真正说进金都尉心坎的,还是孟昔昭最后那句话。
比起软弱无能的大齐人,还有只会折腾人的单于,那自然还是同为匈奴人、而且十分有狼性的那些同族们,更让金都尉担心。
本来金都尉就是在一群同族当中杀出重围的,他太知道这些人为了权力,能干出什么事了。
就这样,一颗种子被播种到了金都尉的心里。
怀疑啊……是这世上最臭不要脸的情绪了,因为它来了,就不会再走,只在心里狠狠的扎根,在本来很牢固的感情里,硬生生的分开一条修复不好的裂缝。多少风流人物、名臣良将,到最后都是死在怀疑二字上面。
本来没事,怀疑着怀疑着,也就有事了。
虽说被孟昔昭种下种子的人是金都尉,不是那个左贤王,可只要是人,就免不了的过上群居生活,而只要过了群居生活,那人的行为,就会渐渐的被其他人影响。
这比直接去跟左贤王说这些都管用,因为左贤王是绝对不会相信孟昔昭的,可是,他信他看着长大的金屠哲。
而在孟昔昭忙乎着给匈奴人挖坑的时候,匈奴人也没闲着,也打算从即将到来的大齐人身上,撕点好处下来。
有句话叫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这句话特别适合匈奴的现状。
此时,匈奴的王八们……咳,贵族们,就在紧急商量大齐人到来以后怎么招待的问题。
老单于坐在王座上,其余贵族在下面,坐成一个圈。
他们也没有君臣必须一个坐一个站的规矩,每回开会都仿佛话家常,直接进来坐下就是了。
大王子在得知送亲之人是大齐太子以后,立刻火速派自己的斥候跑回单于庭,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们,本来不怎么在意送亲队伍的众人,立刻就精神了。
这可是太子啊!
但是,请不要误会,他们不是因为太子地位高,而露出了惊喜和惶恐的神情,他们是因为知道来的是太子,感觉太子能做主的事情特别多,而且听说这人很年轻,还不如他们的三王子年纪大,所以,想要震慑他一番,在他家长不在的情况下,吓唬吓唬人家小孩,捞点好处回来。
……真不愧是土匪发家的国家。
二王子安奴维自告奋勇,他说道:“等齐国太子来了,我就出去,跟他比试一番,听说那齐国太子是个走两步路都要喘一口气的软脚虾,他定然不敢跟我比试,在他吓得屁滚尿流之际,再把人请进宫来,跟他谈判,谅他不敢不答应咱们的要求。”
一个贵族应和,“没错,让他们再多送些东西过来。”
最起码也要把这次娶公主花的钱都收回来,为了给那公主建屋子,他们的马都吃不了好料了!
因为单于即将大婚,右贤王也被请来了,他斥责这两人:“胡闹,那至少是齐国的太子,你这么不给他面子,齐国人受得了吗?我看,还是温和一点。”
三王子坐在一旁,跟个透明人似的,正摸着地上的石砖呵呵笑。
老单于:“……”
看见这个傻儿子他就糟心。
闭了闭眼,他说道:“没错,不能太落齐国太子的脸面,不然,楚国公主也会不高兴的。”
全体贵族:“……”
那公主还没来呢,你就心疼上了?
你都没见过楚国公主长什么模样啊!这么快就让她当咱们匈奴的祸国妖妃,这合适吗?
贵族们万万不能理解单于的心思,其实很简单,这就是老夫少妻的相处模式,对方是个公主,地位尊贵,十分能满足单于那幻想自己还是个英武小伙子的美梦,既然如此,宠一点也不是不可以。
见单于听了自己的意见,右贤王微微一笑,说道:“不需要跟他们的太子比试,只要跟他们的侍卫比试一番,连赢五六人,中间的时候,最好杀了他们的其中一人,让那太子知道我们匈奴勇士有多厉害,然后,再跟他谈条件,也是一样的。”
安奴维:“……”
这跟他说的有什么区别。
不就是不让他去出风头了吗?
右贤王你这个老鳖孙,我就知道你是在针对我!
然而众贵族都觉得右贤王这个办法非常好,想象了一番大齐人被吓得战战兢兢的画面,然后他们才带着满意的微笑,开始商量,到底要从齐国太子这里得到什么好处呢?
土匪,真的太土匪了。
先商量怎么吓唬人,然后才想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好处。
其实根本没什么好商量的,两国现在是和平状态,肯定不能张口让齐国送自己一块国土,不要国土,那就只能要钱了。
匈奴也不是完全的没有种植业,他们是有那么一部分耕地的,但连续三年大旱,那些耕地几乎都完蛋了,更惨的是,去年夏天闹了一场巨大无比的蝗灾,蝗虫这东西,不止吃粮食啊,它们连牧草都吃,弄得今年匈奴差点喘不上气来,人人勒紧裤腰带,宁愿自己饿着,也要把牛羊喂好了。
一群人商量半天,决定了,钱要,粮食也要!要是他们不给,就威胁那个太子!
能在匈奴当左右贤王,那肯定都不是笨蛋,左贤王办事能力优秀,右贤王则是脑子特别活络,要钱也不能就这么伸出手去要,大齐人要脸,没个合适的名头,他们也不买账。
于是,右贤王提了两个方案,一是,跟齐国太子哭穷,说自己日子过不下去了,让他们接济一下邻居,然后再暗戳戳的威胁他们,如果他们不接济,自己就只能南下去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