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穿越重生]——BY:小麦要发芽

作者:小麦要发芽  录入:07-03

  刚回港岛,唐锋南就见到一场生离死别。
  死者还是他认识的一个生意人,是突发心梗,情况很严峻,送到医院后依然没能救回来。对方平日里忙于工作,将近四十才生了一个儿子,小孩今年还不到十三岁,算是老来得子,所以对孩子异常疼爱,父子之间的感情也非常好,如今骤然离世,对孩子来说显然是巨大的打击。虽然合作的次数不多,但总归是认识的人,又在同一个医院,唐锋南亲自去慰问了一下,看着那个因为不能接受噩耗而泣不成声的少年,不由想起了唐浩初,并再次意识到自己和唐浩初之间的年龄差距。
  唐锋南最近已经在戒烟了,今日却坐在医院花园的一处阴影里又抽起了烟。病房里灰暗的气息和少年那张哭泣的脸在他脑中挥之不去,坐在那里待了很久,直到远远看见唐浩初朝他走来。
  可能是在阴影中待得太久,唐锋南被前方的光线晃得微眯起眼,而唐浩初就在明亮的阳光里一步步走近,穿着干净的白衬衫,仿佛整个人都在发着光,和那日站在领奖台上一样耀眼。
  他是那样鲜活和年轻,就像最明媚的太阳。
  唐锋南忍不住站起身,紧紧握住唐浩初的手。握得力道有点紧,让唐浩初露出了困惑的表情,“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唐锋南摇摇头,“我只是不想住院了。”
  “现在知道不想住院了?”唐浩初显然还对之前的事心有不满,“你不是胆子大不怕死吗,穿着单衣在雪地里傻站几小时都无所谓?”
  唐锋南没有说话。他一点也不胆大,人一旦有了感情,就胆小窝囊得不行,怕失去,怕分离,怕对方不喜欢自己,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又怕委屈了对方和自己在一起。
  其实唐浩初已经喜欢上唐锋南了,可就在他真正明白和付出感情的时候,竟感觉到唐锋南隐隐把他往外推。
  因为以前不管他去哪,唐锋南都一副很不放心恨不得时刻跟着的模样,如今反过来了,主动跟他说年轻人要多出去玩玩逛逛,又说有什么想买的让马克陪着去买,不用整日跟他待在病房里。
  唐浩初一开始不当一回事,只当耳旁风一样连一句应和都没有,但唐锋南类似的话越来越频繁,似乎觉得把他留在身边是委屈了他,每天都要提一次。
  唐浩初这次终于回话道:“我不缺东西,也没有想要买的。”
  “那去买点衣服鞋子,”唐锋南道:“我看年轻人都喜欢买潮流风格的衣服,记得安立国说他孙子光球鞋就摆了满满一屋子……”
  安立国的孙子就是安森,回想起那位有事没事都要打电话给他的安大少,唐浩初撇了撇嘴,“我不喜欢那种风格的衣服,年轻就是要简简单单的啊,你是嫌我不够好看,要多弄点衣服来装点?”
  “当然不是,”唐锋南摇摇头,“没有人比你更好看了,耀眼的像外面的太阳,让人自惭形秽。”
  唐浩初正好坐到了唐锋南跟前,唐锋南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肌肤光滑柔软,没有一点瑕疵,回想起自己的眼角已经布满了细纹,忍不住低下头,“而我已经是下午的太阳了,正在走向枯朽,却还要把你拘在身边,简直是自私又可怜。”
  “才不是,”唐浩初伸出两只手捧住唐锋南的脸,把他的头重新抬起来,看着他的眼睛认真说:“相信我,我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你这个年纪的男人更有魅力的了。”
  他并不是随口一说,是真的这么想。年近四十的男人,理智沉稳又有担当,还有岁月给予的成熟气质,最有魅力不过,——可惜唐浩初自己没有一个世界能活过三十五岁。
  但唐锋南不这么觉得,只充满珍惜地亲了亲唐浩初的小脸,“谢谢你的安慰。”
  “这才不是安慰,再说你一点儿也不老啊,走出去完全能充当我哥。”
  唐锋南摇摇头,不置可否,“我比你大那么多,总归要先你一步走的,到时候……”
  说到这里不由顿了顿,于是唐浩初想也不想便接话道:“放心吧,你走了,我就陪着你一起走。”
  唐浩初本来就只能在一个世界里待三十年,所以这句话完全是脱口而出,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唐锋南一颗心却沉下来。他始终认为唐浩初对他的感情是依赖,不是爱,少年只是在他的疼宠和死缠烂打下养成了依赖他的习惯,还没有感受过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是他自私地把他和自己捆绑在一起。
  唐锋南到底还是没住满一年,提前了一个月出院,唐浩初跟着唐锋南回到港岛那个伴随他长大的家,看着熟悉的一切,心情还是相当不错的。但这好心情持续到晚上戛然而止,——当他抱着枕头去唐锋南的卧室跟唐锋南一起睡的时候,竟被对方拒绝了。
  尽管唐锋南的理由很充分,唐浩初还是觉得很生气,甚至气到接连两天都不搭理唐锋南。最近正好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训练,——F3夺冠后可以直接跨过F2跳进F1,所以要全力准备明年的F1比赛,一刻也不能松懈。
  其实唐锋南拒绝完就后悔了,眼看着小孩这两天早出晚归地练车不搭理他,心里更难受,撑到第三天就忍不住了,主动带着唐浩初喜欢的甜点去训练基地找唐浩初。
  却发现已经有人给唐浩初送甜点了,而且对方正是江柯。
  江柯就站在唐浩初身前,两人正交谈着什么,表情和气氛看起来很轻松和愉悦,站在一起的样子也非常般配。
  江柯昨天才因为江志强重病入院的事回港岛,虽然他对这个父亲并无半分感情,但还是要回来装装样子,然后给唐浩初带了他在内陆很喜欢的手工酥糖。而送糖这个行为没有别的意思,——江柯已经知道唐浩初不会喜欢自己,也逐渐学会死心,但还是会事事都想着他,会忍不住关心和惦念着他。
  毕竟从小就认识了,这种关心和惦念不一定出于爱情,而是友情,或者长久养成的习惯。习惯是很更改的,甚至比爱更顽固,需要时间来慢慢修正。
  唐浩初抬头的时候发现了唐锋南,两人的视线只交汇了短短一瞬,唐锋南就收回了目光,转身默默离开了训练基地。
  待唐浩初训练完回家,只有管家等在客厅,下意识向管家问了句唐锋南在哪,管家回答说唐锋南已经回房休息了。
  可事实上唐锋南没有休息,不仅如此,直到夜深也没有入睡,甚至在躺下后又从床上下来,摸了摸抽屉里的烟。就在这时,移动电话震了一下,来了一条简讯,内容很简单,只有寥寥几字:我好像发烧了。
  唐浩初发出简讯才不到一分钟,就见唐锋南急急推开门来到他面前。
  唐锋南急到鞋都没穿好,伸出手便试唐浩初额头的温度。摸起来不算太热,和正常温度差不多,但唐锋南一点也不敢掉以轻心,问:“宝宝还有哪里难受?”
  其实唐浩初一点事儿都没有,却煞有介事地皱着小眉头,把自己缩回被子里一声不吭。
  回想起小孩小时候就很容易生病,生病的小模样特别惹人疼,唐锋南躺下来,将他连人带被子一起搂在怀里,声音异常温柔,“乖啊,好好睡一觉就没事了。”
  唐浩初依然不出声,唐锋南低下头,脸和他的脸凑得很近,“还生气呢,嗯?打算以后都不理我了?”
  唐浩初一点点鼓起腮帮子,“是你不理我才对,……下午为什么看到我就走了?”
  唐锋南没有回答,只帮唐浩初掖了掖被子。唐浩初干脆从被子里出来,伸手搂住唐锋南的脖子,然后用非常认真的语气道:“我不喜欢江柯,我从来都只把他当作朋友。”
  唐锋南愣了愣,唐浩初继续道:“但你不一样,你比江柯更好,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好,在我心里,没有人比你重要。”
  轻柔的语调和他身上好闻的气息一寸寸往唐锋南的耳朵、鼻腔和心里钻,唐锋南一时间竟有些晕眩,哪怕知道这些话只是他哄他的,也无法抑制心里的愉悦,眼前仿佛围绕着一团粉色的星云,看什么都是绯丽和柔软的。
  唐浩初又抬头亲了一下唐锋南的唇,“我不能没有你,你是我的全部……
  唐锋南觉得自己完全陷入星云里爬不出来了,唐浩初仍嫌他陷落得不够快,糯糯地补充道:“我觉得我已经爱上你了。”
  “你说什么?”
  “我说我爱你,”这还是唐浩初经历那么多世界第一次这样直接和认真地说‘爱’,他甚至把唐锋南心里的顾虑和不安也说出来,“不是亲情,也不是依赖,我们本来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我也从来没把你当小舅舅看,我已经二十一岁了,分得清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亲情,所以……”
  话没说完就被吻住了。
  本该泰山崩于前都不变色的男人按着怀里的人细细亲吻,疯了一样又深又重地吻他,仿佛要把他揉进骨头里,然后低低重复:“你再说一遍,乖浩浩,乖宝宝,再说一遍给我听,你刚刚说你爱谁?”
  于是唐浩初看着他重复:“我爱你。”
  最简单的三个字却有最大的魔力,唐锋南突然觉得这么多年的折磨和不安,之前的分离和思念,全都有了补偿,幸福的像生活在梦中的世界,满眼都是灿烂的阳光。
  没有人能抗拒这种幸福。
  习惯的养成需要很久,但念头的改变往往只在一瞬,唐锋南之前还坚定地认为唐浩初对他的感情只是依赖,还自卑地想着自己配不上对方,还暗暗唾弃自己的自私,甚至想过要不要放对方离开,可现在满脑子都是怎么将此刻的幸福无限延续下去,根本不想放手。
  他不能放手,他为什么要放手,这是他一手带大的宝贝,是他心尖子上的珍宝,他就合该和他在一起,他死了也要带上他一起走,不会让他像那个失去家人的少年一样孤身哭泣,也不让他跟其他人在一起。
  “是你主动说爱我的,说了就不许反悔了,”唐锋南哑声道:“从此以后我都紧紧抓着你,就算你让我滚,我也不会放。我会尽量长久地陪伴你,相伴的每一天都不浪费,我们要在一起一百年……”
  “一百年也太长啦,”唐浩初被唐锋南压在怀里,导致说话瓮声瓮气的,听起来很可爱,眨了眨大眼睛解释:“我的意思是,你马上就三十九岁了,一百年后是一百三十九岁,人根本活不了那么久的。”
  “万一活到了呢?”
  “没有万一,没有人能活那么久。”
  “我说有就有,”唐锋南竟认真和唐浩初争辩起来,“凡事都有可能……”
  唐浩初把半张脸埋进被子里,嘀咕了一句幼稚,唐锋南将他从被子里扒出来,说:“我爱你, 所以才不想和你分开,你懂吗?难道你不愿意和我一起活到一百多岁吗?”
  唐浩初还没来及说话,唐锋南便用双手捧着他的头往下按了按,迫使他点了两下头, 并像教小孩说话一样哄道:“愿意,我的浩浩说愿意。”
  两个人离得太近,唐浩初眨一眨眼睛,长睫毛便扫到了唐锋南的眼睫,感觉痒痒的,心也痒痒的。唐浩初不由把头移开了点,却又忍不住朝唐锋南凑得更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说:“嗯,我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就是新世界啦,崽崽会坏到让人牙痒痒,但又可爱到让人没法讨厌他


第112章 病弱的小恶魔
  人自然是活不了一百三十九岁那么久的,但唐浩初陪唐锋南陪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刻。早在上个世界,系统就向唐浩初承诺可以通过完成任务来延长停留的时间,而不管是‘子承父业’和‘人设不崩’这两个主要任务,还是系统后期增加的任务,他都完成的很好。
  唐浩初是在二十四岁那年拿到F1冠军的,于三十五岁正式宣布退役。这十一年里,别人看到的都是他获奖的光辉,唐锋南却只担心他的安危,直到他宣布退役,才终于把心放下来。
  唐锋南这时候已经年过半百,却依然把唐浩初当做需要哄的小孩子。唐锋南的离世是很突然的,——前一天晚上他还讲故事哄唐浩初睡觉,讲的是他小时候就给他读过的小王子。男人原本磁性的嗓音已经变得苍老,但依然好听:“我的那朵玫瑰,别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但她单独一朵就胜过你们全部……”
  就像眼前的青年对于他,——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但他单独一个就胜过他们全部。他是他养过的玫瑰,而千千万万朵玫瑰里,被花费时间和精力疼爱的那朵总是无比重要,无可取代。
  这就是偏爱。谁不想被偏爱呢,它是世界上最让人有底气的事,得到的东西永远是独一无二的,永远是别人想要也没有的,就算犯错,就算遭遇挫折,也不会恐慌不安,因为总有人坚定地支持你疼惜你。
  唐浩初抬头亲了亲唐锋南的脸,认真说:“如果有下辈子,你别喜欢我了,太辛苦了。换我来喜欢你,好不好?”
  唐锋南也亲了亲唐浩初,想说喜欢他一点也不辛苦,想说如果真有下辈子他还是会喜欢他,但面对唐浩初期盼的眼神,最终认真答了句好。
  唐浩初是在从葬礼回去的路上出的车祸,像之前的世界一样,车祸发生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痛,穿越的经过也和之前的世界一样平静,灵魂从身体剥离,被传送到下一个世界,再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换了个地方。
  继而发现有个中年女人正抱着他哭。
  她的说话声因哭音而有点含糊不清,唐浩初只听到了一句‘我们小少爷可怎么办啊’,缓了几秒才意识到这个小少爷说的正是自己。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重新变成五短身材的小手,听那个女人继续说:“那个土匪明天就要把小少爷接走了,小少爷的身体本来就差,需要精心照顾,他那种莽汉哪能照顾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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