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无常就是变脸像翻书一般,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系统继续说:“除了唐立明,你母亲安婉对待任何人或事都极度反复无常,比如前一秒还指明要吃粥,下一秒就把碗摔了,前一秒还夸这个人好,下一秒就把对方赶出府了。”
大概是之前发布任务的时候被唐立明的突然出现打断了,唯恐再被什么人打断,系统也不管唐浩初是否理解了任务一就匆匆讲解任务二:“第二个主线任务‘人设不崩’,依旧是要维持纨绔特色,而本世界的纨绔特色是‘花心薄情’。原主非常花心且男女不忌,看中了谁就追,新鲜感一过就扔,而他的新鲜感最多只有三个月,往往一个月就把对方扔了。”
尽管已经对这些奇怪的技能和不讨好的纨绔人设有所免疫,唐浩初听完还是忍不住捂了捂额头。这一抬手,坐在副驾驶的副官王剑立即发现了,转头问:“小少爷醒了?”
唐浩初顺势坐起身,“这是哪里?”
“我们马上就要到帅府了。”王剑努力朝唐浩初露出一个温和的笑,用哄小孩的语气说:“大帅就在前面那辆车里,您的奶娘也被带过来了,在后面那辆车里,您有什么其他需要的都可以跟我讲……”
原主既然天生薄情,应该不是那种一醒来就要人的小孩,所以唐浩初只点点头就没再说话了。然后抬眼望向车窗外,只见外面阴沉沉的,像要下雨,车速也随之变得更快了,大概是想赶在落雨前抵达。
其实安家所在的平城离北州不算太远,但中间斜插|着一个中州,近几年一直处于战乱,眼下才难得安定下来,普通百姓依然通行不易。唐浩初懒洋洋地靠在后座上,看着车窗外的道路,路上没有什么行人,远处的房屋还带着战火留下的疮痍,但从这条路开出去,拐进北州的中心城市,街道开始一点点呈现和乱世不符的纸醉金迷的繁荣。
雨到底还是在抵达之前飘落,天也一点点黑下来,所幸雨势不大,在天黑透的时候,帅府终于到了。
车子一路开进大门,进入院内,唐浩初本以为会看到古色古香的四合院,却看到一栋完全仿照西式建造的颇为大气的花园洋房,算上阁楼的话,足足有五层。雕刻着精美花纹的门廊前,等着好几个女子,气质和类型各不相同,但每个都身材曼妙,美丽动人,车子才一停稳,就齐齐迎上前来。
为首的那个女子穿着一件湖蓝色的旗袍,在唐立明下车后的第一时间撑起伞为他遮住雨水,笑着说:“爷,您终于回来了,我们打从早上就盼着呢,您……”
“这点雨不用打伞。”唐立明打断了她的话,同时挥开了她的伞,然后大步朝唐浩初所在的车走去,亲手将儿子抱了出来。
他嘴上说不用打伞,却细心地用身体给唐浩初遮了雨。唐浩初乖乖地任由唐立明抱着,并暗自观察了一下旗袍女子的表情。对方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的不自然,但下一秒就恢复了笑脸,看着唐浩初热切的问:“这就是小少爷吧?哎呀,长得可真好看……”
“嗯,”唐立明点头,向周遭一众女人道:“这是浩浩,是我唐立明唯一的骨肉。”
他跟这些女子介绍了唐浩初,却没有跟唐浩初介绍这些女子,只吩咐厨房开饭,然后带着唐浩初进餐厅落座。
奔波了一路,早就饿了,忙着吃饭也无可厚非,唐立明一发话,佣人立马忙碌起来,菜很快摆了一桌子。
唐浩初在心里把唐立明不介绍那些女子的原因默默盘算了一遍。一是大男子主义作祟,觉得女人不重要,二是唐立明不喜欢这些女人,所以觉得这些女人不重要,第三可能是觉得他不需要认识这些女人,或者是觉得他还小,一口气认不了那么多人,以后慢慢相处自然就会认识。
不过唐立明不介绍,不妨碍这些女子自我介绍,刚才在外头第一个上来迎他们的旗袍女子一边给唐浩初夹菜一边对唐浩初道:“浩浩,我叫柳如湄,是你二姨娘,以后有什么需要直接跟我说就行,二姨娘一定想办法帮你安排好。”
柳如湄从唐立明刚到北州没多久的时候就跟在唐立明身边了,头脑比较活泛,也精于算计,这些年帮了唐立明不少,所以在一众姨太太中比较有话语权。但毕竟安婉才是唐立明明媒正娶的妻子,她再怎么样,也只能被称做为二太太。
二太太下面就是三太太,见唐立明没表示任何不满,三太太周小玉也说话了。同样介绍了自己,给唐浩初夹了菜,并表示了自己对唐浩初的喜欢,还夸奖了唐浩初一通。
你方唱罢我登场,接下来是四太太和五太太,夸奖的话也一个比一个说得顺溜。比如什么长得像画里的小金童一样啦,什么瞧着就有福气啦,什么将来肯定能做大事啊,马屁啪啪响。
唐浩初有预想到这样的场景,但还是有点不适应。他知道她们并不是真心夸自己,是为了讨唐立明喜欢而说给唐立明听的,虚情假意的话就像泡沫,说得再多也一戳就破,还不如一句真心的关切来得好。
尤其是四太太苏清清,是梨园唱戏出身的,天生能言善辩,声音也好听,她一夸完人,别人就没什么话说了,因为该说的都被她说完了。于是轮到最后一个六太太的时候,不仅话被说完了,桌上摆的几盘菜也已经夹了个遍,唐浩初眼前的那只碗甚至被食物堆满了。
但六太太并不着急,她本来就是走不争不抢的优雅淡然的白莲花路线的,不需要和别人一样,也不需要讲多少话,她甚至没介绍自己的名字和身份,只拿了一个盒子送到唐浩初身前,浅笑着说:“最近西洋糕点很流行,我专门学了点,听说小孩子都喜欢吃蛋糕,所以亲手做了一个,浩浩尝尝看喜不喜欢。”
前几个世界唐浩初一穿进来就会感觉饿,但这个世界不一样,这具身体的胃口不太好,没有什么食欲,所以之前夹来的那些菜唐浩初一样也没碰,整个人甚至没有任何举动和表情。而他和唐立明是那种越看越像的,纵然年纪还小,轮廓和气质已经有了唐立明的影子,不说话也不动的模样和唐立明冷下脸来的模样尤其相似,会让人莫名心慌。直到蛋糕这两个字终于让他起了兴趣,屈尊降贵地伸出小手,掀开了蛋糕盒的盖子,用勺子挖了一点放到嘴里,然后在六太太期待的眼神中开口道:“味道还不错。”
前面几个姨太太说那么多话都没见唐浩初有任何反应,一个小小的蛋糕却引来了赞许,心里难免会不忿,齐齐想着这回又是老六出头,同时将唐浩初喜欢蛋糕这一条默默记在了心里。
但不管怎么说,这顿饭从这勺蛋糕正式开始了,每个人都开始吃菜动筷,整体氛围看起来非常和睦。可就在唐浩初准备再吃一口蛋糕的时候,系统突然发布了随机任务,要求每天做一次反复无常不讲道理的事。
虽然唐浩初早有会接到随机任务的心理准备,也在上个世界做过‘每日一作’这种奇葩任务,但‘喜怒无常’听上去似乎比‘每日一作’更难一点。毕竟‘作’这个字可发挥的空间比较多,闹个小别扭或者随便找点事发作一下就算合格,而反复无常还是要找一点理由的,不然就相当于变态和恶人了。
然而系统就是要让他做恶人,说辞跟上个世界所差无几:“这个任务其实很简单,就是随便寻点什么事翻个脸,连理由都不用找。有句话说得好,恶一旦有了起因,便没了美感,所以就是要毫无缘由的翻脸……”
“怎么不吃了?”
毕竟是六太太做的蛋糕,见唐浩初拿着勺子的手停在那里不动,忍不住开口询问道。
唐浩初抬头看了她一眼,淡淡道:“突然觉得不好吃了。”
第114章 病弱的小恶魔
此言一出,不止是六姨太,刚才把唐浩初喜欢蛋糕的这一条默默记下来的其他姨太太也充满了疑问,——怎么就突然不好吃了?
当初得知唐浩初的存在时,几个姨太太虽然感觉到了压力,但并没有过多紧张。毕竟安婉已经死了,小孩年纪那么小,又没了母亲,应当很容易哄骗和拿捏,利用好了还能当作争宠的大筹码,却没想到他似乎比唐立明还难伺候。六姨太甚至忍不住问出口:“可你之前还说味道不错……”
“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唐浩初把蛋糕盘子推到一边,面无表情地板着小包子脸说:“就像一个人之前斤斤计较,现在却变得宽宏大度,之前功利刻薄,现在却非常贤良淑德。”
小少爷今年还不到五岁,哪怕用再严肃的语气说话,嗓音也是软糯糯奶呼呼的,一张小包子脸上除了精致可爱之外瞧不出其它什么,话的内容却让几个姨太太通通愣了愣。
尤其是六姨太,她本质正是个斤斤计较且功利刻薄的人,为了讨唐立明喜欢才装成这幅温婉娴淑的模样,心里登时咯噔一下,表情都变了。
六姨太迅速整理好情绪,同时忍不住重新审视了唐浩初一番。男孩子本来就比女孩子发育的晚,加上天生病弱,眼前的小孩看上去比同龄孩子显得更年幼一点,外貌却又格外优异,小小的一只坐在椅子里,乌溜溜圆滚滚的大眼睛看人的时候,像乖巧又神气的小奶猫一样让人心软。
六姨太这边努力用小孩只是随口一说的理由安慰自己,当爹的那边却把重点完全放在了别的上,根本不在乎蛋糕或娴淑的事。——只听唐立明笑着对儿子夸奖道:“浩浩真厉害,会说这么多成语,爹爹都不会那么多!”
这话倒不是单纯地哄小孩,作为一个武夫,唐立明的文化底蕴着实不高,只懂一些兵法,其它什么诗词歌赋成语绝句几乎一窍不通。但奇怪的是,他特别喜欢那种有才学的女子,——安婉就是真正有才学的,还写过很多诗歌,其中不乏有讨论时事政治和家国天下这种大格局的诗句,颇有深度和见识。
可惜安婉写的东西只有身边寥寥几人看过,因为她反复无常的毛病严重影响了她的文学创作,总是上一秒还对自己写的东西表示满意,下一秒就抬手烧了,若非如此,唐浩初如今要完成的‘子承父业’里恐怕还要加一个‘当代诗人’的职业。
“我会可多成语了,”唐浩初已从系统那里知道安婉的基本信息,所以很坦然的说:“我跟娘亲学的,学得可快了。”
语气里带着些小得意,因为方才被人夸了,小少爷还习惯性地挺了挺小胸脯。
这骄傲又可爱的小模样打消了除六姨太之外的其他几个姨太太的疑虑,——到底还是小孩子,经不住夸,刚才说的那几个成语定然只是巧合,没有别的意思。
六姨太依然心怀不安。她知道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比不过安婉的,不管是家世才学还是在唐立明心里的地位。而且安婉死了,活人永远争不过死人,因为死人不会犯错,不会变丑变老,只会留下一个无比完美的形象镌刻在未亡人心里,更何况安婉还给唐立明留下一个儿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孩子是整个家族的延续和指望,但凡这个长子不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唐立明都会对他十分重视,就算她有朝一日也给唐立明生了个儿子,也比不上第一个孩子来得珍贵。
而唐立明已经明确表现出对唐浩初的重视,相对于练兵时的严格,他对儿子毫不吝于夸奖,再次夸道:“浩浩真棒。那成语里的字你都会写吗?”
“当然会了,”小少爷毫不谦虚,小胸膛也越挺越高,“我会的字也可多可多了。”
于是吃完饭,父子俩到书房写字去了。唐立明自己的字写的不怎么样,但他手下养了几个学识非常高的门客,就算是身边的副官王剑也写得一手好字。
王剑帮忙铺了纸放了墨,唐浩初站在桌前看着他磨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让人瞧着就忍不住心生喜欢,想要摸摸他的脑袋顺顺毛。唐立明那边已经不受控地伸出手,摸了摸儿子的额发,只觉得连头发都细软的要命,不敢用力碰。
小少爷的个头还没有桌子高,桌前的椅子对他来说同样很大,乖乖伸出小胖手,一副等着被大人抱上去的样子,一张小包子脸却是一本正经地板着的,特别可爱。唐立明先坐下来,然后把儿子抱到膝上,又帮他拿了一支笔。
唐浩初握着笔,一笔一画地写了自己的名字。
巴掌大的三个字跃然纸上,唐立明一看,笔法虽然有点稚嫩,但字体非常大气,旁边的副官都忍不住称赞道:“小少爷这字写的真好,就算曹先生小时候也未必有这水平,将来肯定不得了。”
他口中的曹先生是唐立明手下的门客里学识最高也最有名望的一个,不止北州,其它几个州也曾伸出橄榄枝,邀请他做参谋。
“以后就让曹叙来教浩浩习文,”唐立明立刻笑着道:“我的儿子,将来自然不得了。”
语气带着明显的骄傲,——果然不愧是父子,他和唐浩初似乎都不太懂得谦虚。
唐浩初提笔又写了一些名字,是之前在饭桌上向他自我介绍过的姨太太们。唐立明一边惊异于儿子的记忆力,一边莫名有点吃醋,“为什么不写爹爹的名字啊?”
唐浩初放下笔,“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唐立明的确没跟儿子说自己的名字,愧疚之余,不甘心的又问:“你娘没有说吗?”
唐浩初想了想,摇摇头,“娘亲日日想你,一说起你,就要伤心的。”
唐立明顿时沉默了。虽然有大男子主义病,但他对安婉的感情是真的,而且他曾承诺要给安婉重办一场风光的婚礼,要给她幸福优越的生活,如今成了永远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