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森也来了。
其实安森之前就来过两次了,但都被唐锋南以唐浩初身体还没好的理由拒之门外,直到今天才终于见到人。算算时间,安森已经差不多快两年没见到唐浩初了,而十四到十六岁的这两年正是少年人变化最大的两年,唐浩初完全长开了,长长的睫毛,明亮的眼睛,精巧的下巴,让安森忍不住想造物主究竟多眷顾他,才给了他一副这样好看的相貌。
但记忆里的小少爷还是那个矜贵傲气的样子,让安森瞄了又瞄。唐浩初淡淡瞥了他一眼,他反而光明正大地凑过来, “你的伤已经全好了吗?听说只有手臂恢复的不太好,不能再玩赛车了。”
又凑近了一点,继续跟他说话“不能赛车有什么?我之前一直觉得你玩赛车不好,喜欢的话,去现场看看比赛也就罢了,干嘛一定要亲自上阵,多危险呀。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开开心心上学,交几个狐朋狗友吃喝玩乐,再找个喜欢你的小女朋友牵牵小手谈谈恋爱。其实找个男朋友也没什么问题,……比如说找我。我家世还不错,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长相也不错,随时可以免费试用,要不要考虑一下?”
语气里自然玩笑成分居多,唐浩初不仅不理他,连个眼神都欠奉。安森叹了口气,“所以我说,你真的目无旁人。”
唐浩初终于说话了,语速慢吞吞的“那什么叫目中有人?你随口跟我说句话,都要牢记于心,还要诚惶诚恐?”
安森忙摇头“当然不是。”
唐浩初又懒得说话了,只挑起眉瞥了安森一眼。
他在这个世界的母亲唐雅梦当年曾引来无数豪门公子竞相追求,而他最像唐雅梦的,并不是精致的眉眼,是眉眼间那股什么也不放在眼里的游戏人间的神色。看什么都是懒懒的,表情越懒散,姿态越高傲,似乎这世上没有东西值得被他看上。
安森忍不住微眯起眼。他此刻离唐浩初的距离很近,近到能清楚看到小少爷好看的眉头上有一小撮向上翘的眉毛。
怪不得从来不听别人的话,安森心里想着,不知为何,想要去摸那几根上翘的小眉毛。手已经不自觉地伸了出去,先是触到了眉心,待唐浩初回过神的时候,手已经顺着眉毛摸到了眼尾。唐浩初下意识要推开他,可惜没站稳,反而撞倒在他身上。
从摄像头里看到的唐锋南已经二话不说便起身赶过来了。
第91章
待唐锋南赶到的时候,唐浩初已经站稳了,还下意识朝远离安森的地方后退了一步,所以唐锋南所看到的只是唐浩初和安森在相隔一米的位置说话而已。
唐锋南自然不能说出自己在监控里看到了安森乱摸乱碰的事,——这样暗暗地用摄像头监看一个人,哪怕是从担心对方的角度出发,也会让人觉得不舒服,甚至觉得这种行为有些变态。所以只能用极冷的目光看了看安森碰过唐浩初的那只手,表情也非常冷,冷到明明是阳光明媚的春天,安森却感觉到了寒意。
安森下意识缩缩脖子,同时非常积极地摆出一张笑脸向唐锋南问好,可惜他脸上的笑越真诚,在唐锋南看来就越不满。唐锋南正准备替唐浩初下逐客令,没想到唐浩初在这时开口说想出去和安森一起出去逛逛。
安森立马接话,热切地对唐浩初道“要说逛,找我准没错,整个港岛所有好吃好玩的地方我都熟。对了,最近有个朋友开了家主题餐厅,特别有意思……”
唐锋南自然不想让唐浩初和安森一起出去,但相比之下,他更担心唐浩初如今的状况。十五六岁本该是年轻人最有朝气的年纪,可自从唐浩初得知自己不能赛车之后,似乎一日比一日颓靡,就如暮霭沉沉的老者般,身体和精力也跟着变差,吃不好睡不好,简直像脆弱的纸人。他怀念他以前朝气蓬勃活力四射的模样,兴高采烈地眯起眼睛笑的模样,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认真地跟他讲半天的模样,他也主动提出好几次说要带他出去玩,可他连玩也提不起半分兴趣。
而这是唐浩初这几个月来第一次说要出去,唐锋南到底不忍心拒绝,然后在同意的同时让马克带上司机和一堆保镖陪着。
唐浩初立即皱起眉表示不要人陪,“我只是随便逛逛,一会儿就回来了。”
唐锋南也皱起眉,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望着小孩日益消瘦的脸庞妥协道“那你有什么事随时联系我,早点回家,”他看向安森的眼神依然是冷的,“回来的时候可以让安森送你。”
虽然安森刚才动手摸了唐浩初的眉毛,但正所谓会咬人的狗不叫会叫的狗不咬人,唐锋南很清楚安森再怎么样也只会表面上没正经一下,实际上根本不敢做什么过分的事,相比于那个不言不语的江柯反而让人放心。就算再怎么不着调,安森也要为整个安家考虑,否则安老爷子第一个就不会放过他。
唐浩初简单答了一个好,安森也连连答应,说绝对会把唐浩初平平安安地送回来。唐锋南却仍不放心,先是怕唐浩初路上会渴,让人用暖壶装了温热的蜂蜜水,又怕他晒着而给他带了帽子,板砖大的手提电话也给带上了,让有什么事直接打电话。唐浩初一手提着装着手提电话的小包包,一手提着小暖壶,再加上‘老父亲’的殷殷叮嘱,简直像要去春游的小学生一样,而且只有一年级,不能更多了。
其实唐浩初出门的原因是查到了一个或许能帮助他恢复手臂的黑市医生,并不是要和安森出去逛,上车后往后排一坐,直接说了个地址,就不再讲话了。
地址就是那个黑市医生的诊所,位于一片普通的居民区,安森忍不住边开车边问“这是什么地方啊?”
唐浩初没有答,倒不是不想理人,而是没有力气讲话。被无视的安森有点不高兴,又问“你去那里干什么?”
还是没有得到回答,安森的那点不高兴也跟着扩大了,开过这个路口便把车停路边,道“坐前面来,我又不是你家的司机。”
语气有点冲,但他说完就后悔了,——眼前这位小少爷是什么性子他又不是不清楚,顺着毛撸都会被咬,更不要说被凶了。
小少爷果然生气了,但他依然不说话,只冷着一张小脸,打开车门直接下车,然后站在路边招手拦的士。
安森忙跟着他下了车,并在情急之下抓住了他的手腕。唐浩初下意识就用唐锋南的专门教过他的自保招式抬脚踢过去,安森忙松开他的手作投降状“我不是想跟你打架……”
唐浩初收回腿,站直身,“那你要干什么?”
声音轻轻软软又软又糯,就算凶起来也是奶凶奶凶的特别好听,安森眼里不自觉就带上了笑,惹得小少爷呲了呲小白牙,又出言警告道“如果小舅舅问你,你就说我跟你去主题餐厅吃饭了,不许乱说话,知道吗?”
安森的语气突然就带上了委屈,“那你就不能对我好点吗?可怜我顶着你舅舅的威压和眼刀,冒着生命危险把你带出来,你就这样把我抛弃了?”甚至掐着嗓子哭起来,“我好苦啊,杜十娘和王宝钏都没我苦……”
这时候正好来了一辆的士,问唐浩初要去哪里,原本打算回话的唐浩初被安森过于夸张的假哭弄得一愣,这一愣不知怎么就呛着了,一时咳嗽不止,咳得眼泪都出来了。
小少爷觉得有点丢脸,用咳得泪汪汪的大眼睛恶狠狠地瞪了安森一眼,只可惜才刚有点凶狠的样子,竟又打了一个嗝,就像小奶猫吃多了打奶嗝似的,气得小少爷跳起来推了安森一把,虽然没有推动。
推完便一手捂着嘴巴,一手拉开的士的车门准备上车。凶萌凶萌的模样把安森瞧得脑子一顿,没能在他上车的那一刻拉住他,回过神的时候车门已经关上了。
的士就这样在安森眼前开走了,一路开到了唐浩初要找的诊所。但诊所没有开门,——那医生本就是个怪人,营业时间随心所欲,甚至不讲究什么医德,高兴了就接待病人,不高兴了给再多钱也不治。
在这种情况下,诊所的生意照样不错,尤其是一些混黑的不方便去正规医院治疗的人,都会来这家诊所。医术好,口风紧,安全性高,价格也算公道,而医生唯一的缺点是好色,——如果不在诊所,多半就是去夜总会或舞厅找舞小姐了。
唐浩初身上穿的是一件清爽干净的t恤,搭配一件轻薄的牛仔外套和牛仔裤,外套的背后还印着一个特别可爱的卡通图案,靠着的士的后排座椅一言不发地坐着,就像个和家人闹了矛盾的初中生。所以直到在夜总会前下了车,司机还试图劝说这个迷途少年,让他小小年纪不要学那些不务正业的浪荡公子。
唐浩初付了钱,站在装修华丽的夜总会门口沉默地听的士司机说完,又看着车子离开了,才转身迈进大门。他的眉目还带着稚气,眼睛干净漂亮又清透,一张小脸生得精致极了,皮肤净白如玉,如明珠入室,熠熠生辉,门口的门童和保安来来回回不知见过多少人,一下还是晃了神。愣完才上前拦住唐浩初,问他是来找人还是来做什么。
天还没黑,夜总会却已经人来人往,伴随着隐约传来的音乐声,听起来分外嘈杂。如今的唐浩初本就经不起嘈杂,感觉两只耳朵都跟着轰轰作响,神经一跳一跳的,看着门童叽叽喳喳地在说些什么,脑子里却一团乱麻,努力想了一下,竟想不起自己是来做什么的了。
就打开包找了一下,找到了唐锋南给他的卡。看到卡,门童的态度立马变得十分恭敬,小心翼翼地把唐浩初请了进去,还着想法子哄这位小大佬开心,说“今天上台唱歌的是罗小姐,平日里可很难能见她上台呢,您要不要去看看?我通知管事的给您留一个好位置。”
唐浩初还从来没去过夜总会,之前只跟着唐锋南出去听过一次戏。以唐锋南的地位和气场,去哪都有人前后后跟着,一到戏楼,便有总管恭恭敬敬地弯着腰引路,落座后,又有一对小丫头拿着摇扇用均匀的速度轻轻扇着凉风,唐浩初当时不过是往戏折子上的某个戏目好奇地多看了几眼,座上的所有人都得跟着他听这一出。
唐浩初被指引着落座,没一会儿,就见那个被众多客人追捧的罗小姐上了台。长得美,身材也好,声音特别甜,怕是不少男人都能听酥了。
唐浩初却只觉得寻常。脑神经依然一跳一跳地做抗议,头也跟着疼,表情因此而露出和整个现场格格不入的倦怠和淡漠。他双手抱着看着表演台,在周围布满了各色人等的喧闹之所中,硬生生地生出一种遗世独立的味道。配上精致的五官和不自觉散出来的高冷气质,俨然就是朵可望不可及的高岭之花。
忍着头疼又听了半首歌,唐浩初起身走向了洗手间,想用水洗个脸,让脑神经舒缓一点。门在推开后自动合上,一个身影却在这时挤开门缝钻了进来,动作快到让唐浩初一时反应不及,随即便听那人开口打招呼“你好啊小美人,你叫什么名字?”
唐浩初自然不会搭理,只在对方走近时后退了一步,然后侧身让了让,好让对方进到里面去。那人却不羁的笑着道“我不急,我是专门过来认识你的。你一进大厅我就注意到你了,所以跟过来和你制造独处的时间。据科学调查,一块上厕所可以迅速拉近两人的关系,所以我不想错过这个大好机会……”
这么油腻又不靠谱的瞎话,唐浩初半个字也不想听,只觉得厌烦极了,打开水龙头简单地洗了下脸,转身就离开了。
男人显然不会这么轻易放弃,亦步亦趋地追了上去。眼看唐浩初就要走回位子上,竟猛地拽住唐浩初的手腕拉往旁边的墙角,将他困在墙角里。
陌生男人的靠近让唐浩初十分烦躁,声音冷得仿佛能结冰“滚。”
男人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还故意向唐浩初贴近,肢体不可避免地相抵,“原来小美人脾气那么凶啊。但却惹得我更喜欢你了。”
唐浩初看着对面那张相貌还算英俊却玩世不恭的脸“可我一点也不喜欢你。”
男人的脸皮特别厚,眼前的少年越冷淡,就让他越想撩拨逗弄,“没关系,喜欢这种事可以慢慢培养的。”
他说着甚至不怕死地伸出手,想摸唐浩初的脸,却不料下一秒就被揍了。
唐浩初的手虽然使不上力,但腿脚都是没问题的,只听砰的一声,唐浩初抬起腿一脚踹在了男人的小腹上,甚至将对方踹的一个趔趄,后背撞到了装饰花瓶。
花瓶巨大的碎裂声让不少客人都受到了惊吓,但唐浩初根本不理会。他心里早就不悦,此刻更是把所有耐心和教养都扔到一边,男人那边努力站稳身形要转身抓他,他己经从不远处的桌子上抄起一个酒瓶,抡起来便直接往对方头上砸。
男人痛叫了一声就抱住了头,周围人都被这架式吓了一跳,——少年看着安安静静乖乖软软,动起手来竟是又狠又稳,直接照头砸。
然而唐浩初还不罢休,趁势将双手捂头的男人撂倒在地,并抬脚踩住对方的后背,把他整个人都踩在了脚底下。对方自然要挣扎,手在挣扎的途中拽住了旁边的桌子,一桌东西都哗啦啦掉落在地,与此同时,鲜血也从他之前被酒瓶砸伤的脑门上哗啦啦地流出来。
一看到血,立即有人喊出声,一时间惊呼声和东西摔砸声一起响,舞台那边的歌声早就停了,甚至有一部分胆小怕事的客人跑掉了,保安也过来了。
一般来说,夜总会里闹事,保安都来的很快,紧接着楼上又下来几名黑衣保镖,最中间的戴着金项链的中年男人正是这里的老板程志强。然后看着下面的一片狼藉怒吼“是哪个不怕死的竟敢在我这里搞事,把闹事的全给我抓起来,剁碎了喂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