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快穿]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兰陵笑笑梦

作者:兰陵笑笑梦  录入:02-01


新知识到手,云桑点头:“我知道了,那等到圣诞节那天,我在家里邀请你。”

程宁被他逗笑了,“好,那一天我哪儿也不去,就等你邀请我。”明明他们同住在一个屋檐下,连晚上都睡在同一张床上,却搞得如此煞有其事。

他还说了关于岛国毕业季,女孩会讨要男孩制服第二颗纽扣的定情传说,第一颗纽扣留给同性知己,第三颗纽扣留给知心友人,第四颗纽扣为家人留着……第二颗纽扣因为贴近跳动的心脏,所以代表真心与爱情。

他说完,见云桑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衣服。

知道这孩子看中了他的纽扣,程宁二话不说,将第二颗扣子扯了下来,放到这孩子的掌心。

“我也想给你,可我的衣服没有扣子。”云桑惋惜,他身上是拉链。如果他有这样一件衣服,他的第一颗到第四颗纽扣都会是程宁的,因为他的人际关系非常单薄,他有一群忠诚的下属,却从小没有父母和志同道合的朋友,程宁就是他的同性知己、爱人、朋友和家人,对方身兼多种身份,能获得他所有纽扣。

“不急,你心里有我,我已经很开心了。”程宁眼中闪过明亮的笑意,他喜欢这孩子听这种故事并积极付之于行动的样子,非常讨人喜欢。

逛完街,他们去了餐厅吃饭,手下就来向云桑汇报,说了这孕妇的情况,出于人性化的考虑,云桑做出了新规,说产妇婴孩这一家可以去申请“提前房”,说白了就是贷款买房,后续慢慢付款,毕竟哪怕公园环境非常干净优美,但婴孩体弱还跟父母住公园帐篷已经不太合适了。

身为基地领导者,他体恤每一个民众,不会破坏大的规则,但在大规则允许下,会做出一点柔情的变动。

今天云桑请假,不处理公事。

领导者也不是一个天天到晚忙得团团转、只知干活的机器人,他也需要一点空闲时间。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还去坐热气球,俯瞰基地全景,云桑指着自己的钢铁要塞,对程宁道:“看热气球下是什么,这是我为你建好的城市,是人类的未来。”

程宁抱住他:“只要有你,这个世界就有了救世主。”而他会永远陪在这个肩上扛着很多责任的小救世主身边,充当那个关心对方冷不冷、累不累的人,全心全意地爱护他,仿佛这已经是他几辈子以来的习惯了。

云桑摇头,“你才是我的救世主,如果没有你当年出手相处,白云基地就没有未来。”他清楚记得,当时他父亲留下来的脑域开发系统,在他感染丧尸病毒时,曾经冷酷无情地对程宁说过,如果你不满意,可以更换下一个人。

如果真是他父亲云雷留下的遗产,怎么可能不顾他的死活,

现在想想,那假托父亲遗志、要他振兴白云基地的系统,更像是觉醒的世界位面意识,为人类开的那一扇窗,它建立起了两个位面沟通交流的桥梁,云桑只是恰好被选中的人,他完成了世界意识要求的使命,它便也沉睡了。

一切缘分都始于它,发展则交由于后人。

*

半年后,丧尸疫苗问世且缓慢投入使用,无数人喜极而泣。时间又过去了一年,白云基地已经成了世界大基地,他吞并了周边大大小小的基地,其他基地或分崩离析,可白云基地始终屹立不倒,还建立起了平等完善的管理制度,让普通人蜂拥而至,是名副其实的幸存者天堂。

当丧尸疫苗问世的消息传到北方、乃至更远的地区后,某些基地也自动瓦解了,因为大部分人都出走了,为了全人类的未来,他们选择去白云基地投奔。

姚小夏是最不敢相信疫苗居然问世的那个人,这些年她投奔了新基地,因为没有预言这个的能力,让习惯走捷径的她混得很辛苦,但好在这个基地异能者都高人一等,她能处在中层,不至于落到底层,再凭着一口决定要活出头的执念,她勉强也混出了头。

可没等她迎来好日子,基地就土崩瓦解了,她所有身家瞬间毁于一旦,被迫在荒野上不断流浪。她想招揽异能强者,可没有一个霍冰为她鞍前马后,那些异能强者怎么可能听信于她,渐渐的,她混得很糟糕,连重生前的上一世还不如。

世界再过去五年,全球最后一只丧尸在澳洲被消灭,人类结束了末世混乱,正式步入了新纪元。末世时的反人类份子被清算,其中的名单赫然就有她,理由是她甘之如饴食用同胞血肉和残害普通人多达数十名,她的后半生凄惨地在监狱里度过。

除此之外,所有人都回到了正常的轨道上,该上学的去上学,该工作的去工作,享受起了和平的日子。

因为幸存的人类少,新社会百废待兴,还需要一代人继续建设,有时候这一批人想起当年的日子,竟感觉时光倒流、一切恍若隔世。

又是新一年的竞选,电视机播放画面上,一个云姓青年以碾压式的成绩高票当选,当记者采访候选者第二名的感言,第二名耸了耸肩道:“他对全人类和新纪年贡献了多少,大家都有目共睹。这个结果我根本毫不意外,我们分明都是规则下找来凑数的。

“未来能为他工作,我感到很荣幸。”面对摄像头,候选人行了一个心脏礼,笑道:“我相信在他的带领下,新纪年人类一定会攀登上一个新的高度。”

此时镜头给到了新任总统和他的男秘书,他们两人相视一笑,始终相携相伴,从出现在大众之始,就恩爱如初,一如往昔。

第73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1

第一章

20世纪末, 在一个旅游淡季,多玛河周边的小旅馆迎来了一批黑发黑眼的客人。

谁料这批游客常常白天睡觉,夜晚才全副武装地出门, 旅馆老板以为这群昼伏夜出的游客是来欣赏沙漠夜景的, 也并没有当回事。

此时是凌晨三点, 这群人穿过风化古迹, 他们没有去那种已经被围起来的神庙、梯田、花园等壮观遗迹,而是熟门熟路地绕得更远,深入无人区。天地寰宇间, 除了风沙呼啸,就剩下了铲子挖掘声。

借着微弱的灯光, 这群人拿着最先进的工具, 闷不吭声地挖凿。

其中混了一个年轻姑娘,顾美稚是大城市的女孩,她不喜欢这样无聊沉闷、长达一个多月的挖土工作, 但碍于家人都是盗墓贼,她也只能女承父业。

“到头了, 下面应该就是狄美斯一世的主墓室。”

随着大伯这样一声,打破了这段时期的枯燥无聊,众人的精神气也都提起来了。

这座地下宫殿错综复杂, 他们勘测了好久, 才找准主墓室的位置。他们家族这手绝活代代相传,可是那些正规出身、张嘴闭嘴抢救性修复的考古学家学不会的!

顾大伯非常得意, 他们不仅在国内盗过各种古代王公贵族的墓,今儿还把足迹跨到了国外, 踩点了人家的王墓。

他们才不顾自己那一门破坏性的技艺, 一直以来让多少考古学家和文物爱好者深恶痛绝。

确定位置后, 他们就用现代工具强行撬开了室门。

与陵墓外的满目疮痍不同,室内遍地都是黄金,连正殿中巨大的合葬棺椁都是黄金所制。看着这一堆珠宝古物。这一刻哪怕顾美稚平日再不感兴趣,也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而顾家其他叔伯子侄眼神更是火热,这墓室里的东西全都价值连城,他们随便拿走一件,再转手出去,就能瞬间成为千万富翁。哪怕古物上附了毒,他们一不小心触摸了,可为了发财让他们少活几年也愿意啊!

在用烛火测试了一下室内氧气含量后,顾家人冲了进去。

再撬开那合葬棺椁,暴露出内里两具衣着华美的尸体后,所有盗墓贼都哈哈大笑两声:“天助我也,果然是狄美斯一世的棺椁!”古黎述王国两千年前的文明古国,曾创造过惊人辉煌的古流域文明,狄美斯一世正是那个开创了盛世的千古明君。这样一个英明神武的君王,死后陵墓却被他们这群人随意光顾,就像浏览自家后花园一般,这成就感岂不非凡?

这时候顾美稚也探过头来,她“咦”了一声:“这合葬棺里两个怎么都是男人!”她平时虽不学无术,在耳濡目染之下,还是会辨别尸骸的年龄性别。

顾三叔忍不住敲了她脑袋一下,训斥道:“叫你姑娘家家平时要多读点书,以后好继承你爸的手艺你不愿意,狄美斯一世人家本来就是黎述王国史上有名的同性恋君王,一辈子跟他的神官衍生了很多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在盗墓贼眼中,古今中外搞基的皇帝那么多,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没见识的小姑娘才会咋咋呼呼。

“好吧。”被长辈鄙夷的顾美稚撇了撇嘴道,反正她对历史不感兴趣。

两具尸骸合葬在一起,见左边那具高大一点的君王男尸,用拥抱的姿势环着右边的男尸,仿佛连死后都恩爱得难舍难分,这让刚刚遭遇男朋友劈腿分手的顾美稚情不自禁有些嫉妒了。

更别提两具男尸上都挂着不少的黄金首饰陪葬品,可右边这具男尸身上的陪葬品却更精巧绝妙些,哪怕两千多年的岁月过去了,也没有半点溶蚀的痕迹。

顾美稚有些垂涎了,她下意识朝君王旁边那人伸去,拿走了对方身上的黄金手镯,往自己腕上套,没想到竟然还很合适,看来君王怀里这具男尸两千年前八成是一个手腕纤细的美人。

顾美稚得出了一个结论。

可惜再美的人又怎么样,两千年后还不是一具干尸,连身上的陪葬品都要被她家人拿走。

顾美稚再拿起探洞灯对着镯子一照,黄金镯子上的浮云雕饰就像是活了过来,连那深绿玉石都晶莹剔透,仿佛被水洗过,让她颇爱不释手,油然生起了占有之心,她大声对家人道:“我看上这个金镯子了,我要把它拿走。”

她这番行径自然又惹家人说教:“你这丫头,老看那些花里胡哨的,古物流通时,不是说那些越漂亮的越值钱,你要看这些古物的文化属性,最好是有什么象征的才好卖。最不值钱的就是金子,这种玩意儿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陵墓都有,你那镯子拿出去能值几个钱?”

黄金是百种金属之首、千年抗氧化之王没错,但盗墓贼眼中,金子却是最不稀罕的。这丫头连挑东西都没有眼光!

“好了好了,她也是第一次下墓,她喜欢就让她拿吧。”顾美稚是家族里唯一的姑娘,顾大哥倒是怜惜这个堂妹,帮忙说了几句话。

不管怎么样都被训斥。

顾美稚撇嘴,又去其他地方挑挑拣拣,可她的动作却让顾大伯瞬间提高了警惕,“你这丫头不懂别乱碰,小心碰到机关。”

这两千年的外国陵墓,到底是农耕文明,远没有后世那般集大成的高明,不会出现多可怕的机关,最多是什么流沙、毒箭、毒虫和水银倒灌之类,当然也有在古物表皮附毒的,顾大伯很快就发现自己刚刚摸过棺椁的手开始泛黑了,隔着手套,左手的小拇指“啪”地软了下去。

要知道他购买的能隔绝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溶蚀毒物的手套啊,哪怕硫酸泼过来都不会有事,可现在手套没事,隔着手套碰过东西的手却直接烂掉了,这证明了什么?这毒是一早就渗透在空气,通过呼吸附着在人体皮肤上的。

糟糕了,是他轻敌了!

顾大伯冷汗直冒,心中如翻江倒海一般震撼,他完全低估了一代君王陵墓的危险性,完全是教人进得来出不去,他大声道:“不好!大家快放下手里的家伙屏住呼吸!”

这时候已经迟了。

作为他们侵犯王墓威严的代价,顾家人手腐烂得比喊话声还快,还从手蔓延到了脖子,最后连尾音都哑在了嗓子眼里,只剩下一具具骨架子。先前还谈笑风生的顾三叔,他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对着陵墓黄金棺砰砰磕头,因为他两只手烂了,也将落得同一个下场。

顾美稚完全目瞪口呆,这时候不知道她摸到了什么机关,随着一声高亢的尖叫,所有闯入陵墓的人都被墙体压成了肉泥。

半个小时后,整个主墓室又恢复了原样,棺椁也慢慢自动合上,仿佛从未有人来过,只是多玛河周边的小旅馆失踪了一批客人。

*

云桑缓缓地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白色亚麻长袍,脚上是同色绑带凉鞋,白皙的胳膊处佩戴着不少黄金环,看上去他似乎是一个身份相当尊贵的人。

他有点失忆了,闭上眼睛仔细回想,他立刻又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原来他是黎述王国的神官,已经上任五年了。作为一名神官,是整个神庙供奉的主人,肩上担负着守护整个王国的责任。他的性格也兢兢业业,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在僻静清幽的神庙内主动研习神术。

这一次也不例外。

他闭关两个月走出神庙,穿过精美的水榭楼台,走过长长鹅卵石铺成的路径,熟门熟路地想要前往那华丽的宫室。

一路上姿态优雅的侍女都为他行礼,只是脸上表情颇为躲闪畏惧,被云桑看出端倪。他在美轮美奂的宫室之外,听到了一道银铃般清脆悦耳的笑声,从来没有人敢在王宫这样大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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