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龙有悔[古代架空]——BY:imloxy

作者:imloxy  录入:02-07

  他抬头却只看见自己憔悴的正妻和缩做一团的妾室们。
  王逍鹄呢?
  王逍鹄那个贱人?
  贱人!
  院首的脸在风里也是通红,滚圆的汗珠顺着额角往下淌。
  禁军首领兴许是看出来了什么,出声道:“逆贼王逍鹄于昨夜已被压入天牢,只待秋后问斩。圣上等得急,三殿下请吧。”
  院首悄悄用眼皮打量了一眼,还是咬着牙上前一步,几乎是要将那瓷碗塞进林平征眼珠子底下去了。
  林平征咬肌抽动,别过头,伸出手,任凭禁军首领划破自己的指尖。
  众人屏息,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小小的血珠跌入碗中。
  两抹鲜红在碗中相互试探,交融。
  融了!
  林平征双眼大张,喘着粗气,嘴角重新挂上得意的微笑。
  “你看看你们,蠢货!还想怀疑本王天家血脉,本王要进宫……”
  那笑容还没有来得及完全展开,他就看见那该死的禁军首领从怀里掏出一张明黄色的绢布。
  “皇家之事,实为国本,孤听闻卢溪郡王林平征身体抱恙。圣上厚德,孤暂代国政期间也应体恤臣子,故特准卢溪郡王于京中府邸修养。好生静养,无需面圣。’钦此。”
  林平征难以置信地摇头。
  他不信,他为什么一夜之间一败涂地?
  完了,全完了!
  林平征目眦欲裂,恨意几乎要化作巨浪将他吞噬殆尽。
  林承煜,你这个婊子养的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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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还要从昨天讲起。
  昨个儿是三月一,照例是各宫出来采买的日子,自然也是王逍鹄与娴妃联系最方便的日子。
  王逍鹄在自己的小院里左等右等始终等不回来报信的小厮,反倒是商行的账房跑来向自己哭着汇报,说是不知为何内卫忽然开始严查侍女私情,把那小厮当成娘娘宫女相好的,给一并抓走了。
  王逍鹄一拍大腿,暗道大事不妙,宫女对食向来是天家忌讳,千防万防没想到竟然还能发展出私情,当下之急怕的是两个人受不了严刑拷打,把自己跟娴妃给招出来,自己得想个办法。
  他正在思索着,突然注意到了账房之前说的一个细节,说是什么玉佩的。
  一摸腰间,想起了自己前段时间丢的那块玉佩,本来他把郡王府里已经给彻查一遍也没有发现什么就打算放弃了,可是听账房这么一说,他就不能不多想了。
  王逍鹄抬头,看着窗外天色近晚,一阵寒意涌上心头,一直自以为自己更胜一筹,想不到原来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他急匆匆写好告别信那就收拾好行囊,准备在夜色的掩护下悄悄逃出城去。
  王逍鹄没有带任何行囊,只是一身下人打扮顺着暮色时分出城的人流混出了京城。
  看着偌大的京城与地平线渐渐合在一处,他发自内心地松了一口气,只要回到卢溪郡,就一切还有机会。
  林平征是陛下的亲儿子,他不会拿他怎么样的。
  忽然他觉得脖子一凉,侧头看去,竟是一个高大的男人。
  “王先生想要去哪里?”
  王逍鹄面色冷峻,并不想回答他的话。
  “我知道,王先生想要去哪里,毕竟我可是一直在盯着王先生呐。”竟是王子充,后者并没有理会王逍鹄眉眼间几乎要凝成实物的郁结,微笑道。“不才想与王先生做个交易,我想用一场富贵来换王先生的人头,不知道可以不可以。”
  王逍鹄已经说不出来话了,因为在短短的时间里,那个高大的男人已经把他捆绑地像个粽子,就连双脚都迈不开大步。
  他盯着王子充那面若桃李的脸,只觉得是蛇蝎心肠。
  “王先生不要这么看着我,我也是个穷书生,庶人科举当官实在是太慢啦,你看今科状元郎不是还在当个小小县令?咱们两个是一种人,都是不要命的赌徒,只不过啊,我好像比你的格局稍微大一点。”王子充笑着做了个手势。“当然也要显得更疯一点。”
  “你说完了没有?”男人开口问道。
  “完事了,你去找你的主子交差去吧,别忘了我之前交代你说的话。”王子充接过那男人手里的绳子,挥了挥手,样子十分不耐烦。
  那男人又凑过来,同王子充低声交谈了几句。
  王逍鹄竖起来耳朵却一句也没有听清,只看见那男子低下头似乎是想要亲王子充一口,顿时感觉汗毛倒竖,脊背发凉,一阵恶寒在肠胃间翻涌。
  忽然王子充又笑着问了一句,这回王逍鹄听清了。
  他问:“如果我失败了,你会救我来吗?”
  那男人斩钉截铁道:“你很漂亮,但我不会。”
  “我就知道。”王子充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回过头来对王逍鹄淡淡道。“看见了吗?王先生,我们都是玩命的人。”
  王逍鹄憋了一肚子的脏话想要喷涌而出,却只能在唇齿间打转,他的嘴已经被封起来说不出话了。
  那男人也就是英招没等王子充走远就转身离开了。
  王子充则把王逍鹄装在了一个用来拉马草的板车里,连夜敲响了京兆尹的升堂鼓。
  京兆尹哪里敢接待这种大佛,连夜从大理寺转移进了紫宸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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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王子充第一次面圣,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最后一次。
  龙恩浩荡,恩准他抬头窥探圣容。
  他看见那龙椅上的男人不过天命之年,却已经两鬓斑白,发不胜簪,披着空荡荡的外衣坐在肥大的椅子上,瘦削的双颊与微凸的肚腩告诉王子充这不过是一个上了岁数的中年男人,不是那民间话本里写的什么英明神武,垂坐明堂的俊朗天子。
  皇帝不耐烦地扶着额角,王子充知道他是在等自己主动开口。
  于是他主动将自己在卢溪郡的所见所闻一一道来。
  他看见皇帝原本就发黄的面容逐渐失了血色。
  皇帝顾不上接着听下去了,他捂着头,哆嗦着舌头,含混道:“太医,太,太医。”
  紫宸殿的蜡烛注定今夜无眠。
  是夜,太子林承煜紧急入宫。
  自此,开始太子监国。
  【作者有话说】:
  我:英招就是个狗男人。
  她:那你还写。
  我:可是我很擅长写各种狗男人啊。
  啊哈哈哈哈哈哈
  夸夸我,节奏是不是很快啦,我们要开始发盒饭啦。


第104章 愿你不再波折,再觅所爱
  京中的波澜尚未传到漠北,但随着衰草重新染上新绿,黎昊知道伴随着春风的临近,一场硬仗马上就要来了。
  啧,他骑着马,不屑地吐掉嘴里的草梗,在那之前自己还得把蒙昆给收拾掉。
  五百人的精英小队在漠北草原探寻了三日,终于找到了蒙昆的踪迹,漠北军常年与匈奴打交道,深谙匈奴各将领的脾性,而蒙昆此人则因为性情残暴喜好虐杀,而交际狭窄,一贯是领着手下独来独往的猛将。
  这样的人,在乌达鞮侯自断一臂的时候自然是首选。
  根据贝儿亲王之前传来的情报讲乌达鞮侯这个冬天很不好过,比起往年里宽厚的赏金今年可以说是少得可怜,黎昊暗中揣测,向来不合群的蒙昆部肯定是先被排挤出去的。
  因此黎昊早早命人在蒙昆等人可能前往的水源处设下埋伏,还不忘吩咐手下将橡树叶子榨成的汁水均匀地洒在草地上,这样既不会引起匈奴的注意,又可以暂时性的牵绊住部分匈奴骑兵的战力。
  手下的人都在忙碌,他坐在马背上不自觉地回望东南,心生感叹连人都抵抗不了嗑药的魅力,更何况马了。
  果不其然,蒙昆帐下的部分马匹出现了肠胃不适,上吐下泻的症状,黎昊心道这是个好时机,于是领着手下的士兵,采用迂回的战术,冲进蒙昆的营地里,装作势均力敌的样子,奋力砍死了蒙昆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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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那帮自高自大的蛮子肯定以为咱们兵力不支却还逞强,将军你这招实在是高。”副将跟在黎昊身后,笑盈盈地夸奖道。
  黎昊脸上却没有挂上笑意,一场硬仗马上就要来到,他们此刻正率领一队精英追逐乌趯达侯的大部队,一路从卓西林尔草原追逐到巴丹布和沙漠,而此时,一队匈奴私兵仿佛无声的羽刀,他们化作两股,悄无声息地融入一望无垠的天地之中,而其中一队则配合乌达鞮侯最后的残部长驱直入直接从后方截断了大队人马。
  他们是乌达鞮侯最后的利刃,是一出就要见血的漠北狼群。
  黎昊勒马,他身后是巴丹布和沙漠变幻莫测的沙山,地形瞬息万变,他身前则是一队穿着破衣烂衫的匈奴骑兵,他握住手中的长枪,银色的枪杆在日光的照耀下熠熠闪光,沾满黄沙的红缨静静垂落,无言地等待着一场恶战。
  虽说黎昊在进入沙漠之前就隐隐预感此行凶险,但是见到上辈子的“老朋友们”还是隐隐有些兴奋,银枪渴血,值此一战!
  不知锋利的枪刃割破了谁的肌肤,嘴唇上溅上了谁的鲜血,黎昊不敢分神,招招只取敌人性命,可是他还是高估了自己的亲兵,此时的他们相比于上一世仍然稍显稚嫩,在敌人老练的刀法之下节节败退。
  黎昊长枪一刺,将一匈奴士兵从马上挑下,旋即振臂一呼,示意亲兵同他一道冲出重围。
  副将格挡住向自己身后劈来的利刃,大喊:“你开路!” 然而厮杀早已消耗掉士兵与马匹的大部分体力,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足够的力量再去生生撕开一条血路,
  黎昊穿过层层叠叠的鲜血与刀枪,只不过匆匆一瞥,却不知为何将副将的模样尽收眼底,对方那披散的蓬发,染血的牙冠,还有奋力拼杀的臂膀。
  “走!”
  匈奴人自然也不是傻的,他们像是逐渐合拢的蛇口,向着黎昊包来,副将挥刀招架,白刃所过,血肉横飞。
  “你给我走!”
  黎昊咬牙,马蹄没有一丝留恋,蹄下赤红飞溅,身后厮杀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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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人仓皇逃窜到一处断崖之下。
  众人早已是人困马乏,所剩不多的食物和水源更是消耗一空。
  黎昊垂着头,出神地凝视着地面的沙砾,忽然被一个水壶劈头盖脸地砸下来,水壶上的铁片磕红了额角,他愣愣地接住滑落到怀里的水壶。
  “少爷,没水了。”石玉没好气地说。“你看咋办?”
  黎昊后知后觉地抿了抿自己早已干裂的嘴唇,满齿间是腥甜的味道,他抬头,午间的热风裹挟着尘土吹打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每个人的脸上写着的都是迷茫,疲惫。
  对,他们的首领是我,我不能在这里认命,还有人,还有人……
  他站起身,看向石玉。
  那原本养在山水之间的皮肤已经成了风沙的作品,唯有一双眼神仍旧是不变的坚毅。
  “你们听我说。”黎昊喉头滚动,艰涩地咽下了一口混着血沫的唾液。“他们是冲着我来的,因为我的失误,已经折损了不少兄弟,我对不起大家,你们家里有老小的跟着石玉往东南跑,像我一样没什么牵挂的,孤家寡人的跟着我吸引火力,突袭。”
  石玉没有接话,眼珠盯着黎昊,开口道。“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
  “所以你们听我说,乌趯达侯的兵力已经所剩无几,贝儿亲王胆子还没野心大,你们回去和钱宁对付他绰绰有余,多长点心眼,他脾气没那么好,跟他说话要谦虚一点。”
  “你说的有道理。”
  黎昊点了点头,他嗓子仿佛有一把钝刀子在反复地拉扯,已经不想在说话了,也没什么后事好交代了。
  乌趯达侯这个盘踞漠北十余年的匈奴男人,当年他用一支淬毒暗箭射伤父亲,而后又以匈奴百姓为铒,设下包围圈,父亲旧伤未愈,力竭而亡,黎昊一定要这个男人把命留在这片沙漠里,只此一役,杀身成仁。
  众人在断崖下直到日薄西山,冷风复起,黑夜迅速笼罩苍茫的漠北草原。
  林承煜……
  直到生命的尽头,黎昊疲乏的大脑才想起这个人名,他在心底呢喃,他的殿下啊,此世愿你不再波折,再觅所爱。
  “石玉。”
  “嗯?”石玉正在重新裹紧刀把上的布条,头也不抬地回了一声。
  “你回京述职,若赶上新皇登基,画下来,烧给我。”
  “瞎想什么呢?你会活着回去的……”
  黎昊苦笑,忽然感觉一记手刀向后颈劈来,登时眼前一黑。
  石玉皱着眉,绷着脸,捂着鼻子把黎昊早已沾满腥臭的铠甲给扒了下来,也不管自己的皮甲黎昊穿着小不小,就给生套进去了。
  索性,石玉本就高挑,两个人衣服交换,远远看上去也是相差无几。
  她一个巴掌狠狠扇在了黎昊的脸上,扇得后者吐出一口鲜血才惶然转醒。
  “你回去把你身上这块护心镜交给金老二。以后别这么莽撞了,不是每次都能有人给你殿后。”石玉转过身去,碎发在风中飞扬。
  黎昊瞪大了双眼,想要站起身来,可是布结牢牢地将他困在地上,脱身不得。
  不能!不能!
  “将军的枪,我还没用过,当一回将军也不错。你的马归我了。”石玉从另一人手里接过黎昊的长枪,没有回头,反而对一个亲兵嘱咐道。“你估摸着半柱香就松开,等我们的好消息。还有听你们将军的话,往东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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