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牙发泄完了,直打得两只拳头血肉模糊。
最后,他疯狂地奔出了树林,漫无目的地继续寻找炎烈。
铁牙从山林穿到市镇,从市镇穿过山林。在山林中,他饿了便去捕捉鸟兽虫鱼,采摘山花野果,渴了便喝溪水浊流,在市肆里,他饿了便去偷去抢,那些小贩见他腰上悬着宝剑,披头散发,衣衫褴褛,血迹斑斑,又脏又臭十分可怖,被他抢了吃的都只有自认倒霉,不敢去招惹。如此浑浑噩噩地奔了几日,早已出了武夷山的地界,这一日,便来到凤凰城外几十里的清风山下。
清风山在这一地界与凤凰山齐名,而山势尤为险峻,山高谷深,易守难攻,狭窄的山道上,常有山贼出没,更有些厉害的直接在清风山上安营扎寨,如蜂建巢般营建了无数个土匪窝。
而清风山上最有名的土匪窝,当数走马寨。
走马寨的山贼有几句号子,专门用于拦路打劫的时候。
清风山里看走马,走马寨前停一停,有钱你就留钱,没钱你就留人,哪怕你是个光棍,你也要留下一层皮儿。
这走马寨称霸清风山,着实威风凛凛了数年,盘剥了过往行人不少钱财,贼窝里聚下不少好东西。
当然,树大招风,财大招贼。
走马寨这一个藏宝地,不但招了贼,还招来了个轻功上乘,武功高强,偷盗技术尤为高超的贼中之贼,偷儿里的圣手,盗贼中的元帅,那就是名震江湖的“小盗帅”楚云。
当年楚云假扮“丑娘子”金香玉与苏锦衣一起混入五毒谷,与扮成“偷香圣手”白玉郎的苏锦衣唱了出双簧,盗出五毒谷的地形图,才让武林正派人士能够在前前任武林盟主燕慕北和前任武林盟主墨九的带领下攻入五毒谷,将当年江湖上最大的毒瘤一举剿灭。其中,小盗帅楚云自是功不可没,他也因此一役,年仅十六岁便在江湖上名声大噪,成为人人都要尊称一声的“楚少侠”。
而今的楚云,正是年方弱冠意气奋发的年纪,近年来他在江湖上做下不少轰动一时的案子。他尤其喜欢挑那些不义之财里的好东西偷,弄得那些个手里有可居奇货的黑道中人人心惶惶,时时都担心自己手上的东西被小盗帅盯上,入了他老人家的法眼。
这一次,楚云看上的,是走马寨里的一颗玺印,听说这玺印是前朝皇室李朝留下来的,无意中落在走马寨主的手上,他近日交了个颇爱玩印章的朋友,把玩了几月便也好上了此道,于是前去走马寨偷印。
且说楚云乔装打扮混入山贼窝待了数日,终于找准机会盗出了玺印,趁着夜黑风高溜了出来。
他在山中盘桓了半夜,第二天一早便下了清风山,准备往凤凰城里去。谁知刚一走到山脚下,却见那一众走马寨的强人,正围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乞丐,杀得热血沸腾。
强烈的日光之下,那年轻乞丐最为耀眼的地方便是他粗糙黝黑的手中握着的一柄宝剑。
楚云拿眼望去,只见得那年轻乞丐矮着身子被一群强盗围在中间,乞丐低着头,污黑的黑发里隐约可见一双漆黑的充满野性与血色的眸子。
一个强盗头子喝道,“臭叫花子,留下剑,大爷们就放你离开!”
“嗷——”
圈子越围越紧,那乞丐低吼一声,烈阳一般耀眼的剑刃猛地刺向对面的强盗。
那一剑的速度实在太快,快过楚云的想象,楚云在想,就算是以他的轻功,要全身躲开这一剑,恐怕也非常困难。
当然,如此迅捷的一剑刺出,直刺入对面强盗的脖子,穿喉而过,强盗喉间的血管瞬间爆裂,溅了乞丐一脸的鲜血。
强盗首领见有同伙被杀了,立即吼道,“都给我上,把臭乞丐宰了,给咱兄弟报仇!”
群盗一拥而上,几十把兵刃纷纷地向乞丐砍去。
“嗷——”
乞丐像疯了一般,低吼着,仍然是快如闪电的一招,不停地刺向攻来强盗的喉咙,顷刻间,便有十几名强盗被宝剑穿喉而死。
一招,只有一招,而且是不断重复的,迅捷如闪电的一招。
楚云实在很难想象,那乞丐这一招,到底是怎么练成的,就是当今武林第一的剑客恐怕也没有他这样迅猛无比的速度。
然而,在几十名强盗的围攻之下,乞丐的后背和手臂上也被强盗的柴刀砍了不下十几刀,身上挂了彩,可他仍低吼着不停地用剑去刺。
另一边,躲在山石后面的另一波强盗见攻上去的人被乞丐杀得差不多了,都搭起了弓箭,正瞄着准头就要向乞丐射去。
“不好!”
楚云大叫,飞身掠了过去,就在几道利箭射出的时候,他腾空而起,抓住乞丐的后背将他提了起来。
“上马!”
楚云凌空飞了几丈远,猛地将乞丐扔在道旁早就备好的烈马上,这才翻身而上,猛踢马肚子飞也似地绝尘而去。
他一路打马狂奔,直到奔出清风山的地界,知道那些强盗再也追不上来。这才停下马来。
马背上的乞丐已经全身是血,手臂上的几处刀伤深可见骨,一路流了这么血,他的人居然还没有彻底昏迷。
楚云找了处溪边把乞丐抱下马背,“你别动,我先帮你止血。”
他取出伤药,把乞丐身上破烂的衣衫都撕掉了,清理了伤口,再给他背上,前胸,手臂和大腿上的各处刀伤都涂了金疮药。
楚云几乎是颤抖着手涂完伤药的,因为他实在难以相信,天地下居然有这么悲惨的人。
那乞丐身上,除了那张脸以外,根本没有一片可以称得上完整的肌肤,他的每一寸皮肤上都布满了深深浅浅,层层叠叠的鞭痕、伤疤和肿起的疙瘩。还有新添的,好几十道长长的刀伤。
楚云处理完乞丐的伤口,便把昏昏沉沉的乞丐送进了附近的村子养伤。他原是想把那乞丐丢在村长家留些银子便离开的,可是村长的家人见了乞丐都直呼怪物,不愿收留他,楚云无法,只有花了些银钱找了个空屋子待下来。
夜间,那乞丐发起了高烧,口中不停地呓语着“主人”两个字,一会儿又在叫“桃娘”,一会又在叫“妈母”,一会儿又在叫,“我要杀了主人,我要报仇。”
每当他叫着“主人”两个字时,竟似失偶的野兽在悲鸣。
楚云觉得,爱上墨九的苏锦衣已是够悲惨了,可眼前这个年轻乞丐的命运,似乎比苏锦衣的命运更加悲惨。
第十二章:名字
楚云所救下的乞丐,正是狼人铁牙。
上帝造物的公平在于命贱的人命也硬,铁牙发了两天两夜的高烧,连村里的大夫都说没有希望了,他居然神奇地挺了过来。
“水,水,渴,水。”
第三天中午,楚云刚一进茅屋,便见铁牙醒了过来,嚷着要喝水,他是既震惊又欢喜,当即倒了一碗温水,送过去给铁牙喝了。
一碗不够,楚云又倒了一碗。一连三碗水,都被铁牙咕咕噜噜地喝了下去。
铁牙睁开眼,看着眼前梳着马尾,俊美非凡的绿衫少年,脸上升起几丝警惕。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出于动物的本能,对人有极强的防备心理。
楚云两眼放光,笑道,“你醒了,真是太好了!”
铁牙警惕地道,“你是谁?”
楚云将那把凤阙剑扔给他,“我是楚云,你叫什么名字?怎么史三的剑在你手上?你是史家庄的人?”
名字,铁牙想了想,桃花村里人人都有名字,连桃娘养的那条狗也有个名字叫二壮。他的名字?那个主人叫他铁牙,铁牙自然就是他的名字。他心中对主人仇恨到了极点,便不想用炎烈叫他的名字,便道,“我叫狼。”
楚云一怔,“狼?好奇怪的名字,跟你这人一样奇怪,那我就叫你狼兄,好不好?”
铁牙点点头,楚云长了一张长不大的娃娃脸,他一笑起来便特别有亲和力,铁牙只是凭着动物的直觉感知到楚云对他并没有恶意。
铁牙抱着凤阙剑,肚子里咕咕作响。楚云便笑道,“你饿了吧,我在村民那里买了点米粥,你喝一些。”
说着,他便端过桌上的粥,送到铁牙面前,铁牙把鼻子凑到粥上嗅了嗅,对着楚云摇摇头。
楚云微觉懊恼,“你不吃这个?可你刚发过高烧,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啊。”
茅屋的墙壁上挂着一块风干的肉,铁牙见了那块肉,便蹭地一下从床上坐起来,跑过去扯下那块肉就往嘴巴里塞。
“狼兄,这肉没煮过,不能吃!”
楚云提醒道,铁牙却似完全没有听见,三两口就用锋利的牙齿啃下好几大块肉,嚼了下去,不一会儿,一整块干肉都被他吃进了肚子里。
楚云猛然想到那只能吃冷食,而不能吃热食的苏锦衣,看着吃生肉的铁牙,他不禁怀疑铁牙是不是也中了什么剧毒。可他又见铁牙吃得一脸香甜的样子,似乎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心下好生不解。
事实上,楚云是后来才知道铁牙只吃生肉,不会吃熟食的。那时候,他才大胆的猜测,铁牙曾经在很长时间里,被什么人当狼一样喂养。
待铁牙伤好得差不多了,楚云便要离开,他告诉铁牙,“狼兄,我得走了,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铁牙看着远方的眼神如刀子一般锋利,“我要去找主人,报仇,找主人报仇。”
楚云不禁好奇道,“你的主人是谁?史三吗?”
铁牙摇头,“史三是谁?”
楚云指着铁牙手中的凤阙剑,“就是这把剑原来的主人啊。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
“女人……”
铁牙想到桃花村中的黄衣女子,他手上这把叫“剑”的东西便是从那黄衣女子手上抢来的,摇头道,“不是女人,主人……,主人跟我一样……,主人不是女人。”
楚云这下算是明白了,铁牙的主人不是女人,那自然是个男人了。他想到那男人居然把一个正常人当畜生养,当下心中愤怒升腾,心想将来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在他脸上刺上几只乌龟!
楚云又道,“狼兄,你恨你的主人把你折磨成这样,所以你要找他报仇?”
铁牙摇摇头,“主人杀了妈母,杀了我的伙伴,我要杀了主人,报仇,主人让我找他报仇!”
靠,楚云算是听明白了大半,天底下居然有这么冷酷残暴的人,杀了人家的母亲和同伴,把人折磨得不人不鬼的,还留着人家一条命,让人家痛苦地活着去找他报仇!
楚云只觉得一口恶气从胸口直冲而上,“狼兄,走,我跟你一起去找那个大坏蛋,帮你把那坏蛋跺成肉酱!”
于是,小盗帅楚云与狼人铁牙结伴同行,一同前去寻找铁牙的仇人。
楚云再三盘问铁牙是在哪里和他的主人分开的,铁牙支支吾吾的说不明白,口中只有“山里”、“狼谷”、“瀑布”、“桃花村里面的山谷”之类的词儿。楚云便让铁牙带他去,狼的嗅觉极为敏锐,铁牙凭着敏锐的嗅觉把楚云带到了武夷山下的桃花村,指着里面的山谷,说,“谷里,谷里,就是在谷里分开的。”
“我找遍了谷里,主人不在,不在谷里了。”
“主人走了,这里都没有主人的气味,没有。”
楚云见了这地方,才知原来此处正是他打算来的地儿。他盗得了玺印,原本便是要去愚公谷找千眼书生柳万春鉴赏的,既然走到了这里,他便顺便一起把要办的事办了,再帮铁牙找人也不迟。
于是,楚云便道,“狼兄,我们先去这附近拜访一位故友,再帮你去寻找你的仇人好不好?”
铁牙点点头。楚云这才带他去了桃花庄边的愚公谷,谁知竟是扑了个空,谷里留守的书童告诉楚云,隔壁桃花庄的聂夫人被焚情宫的血手弥勒济慈抓走了,史三公主和墨庄主前来报信,他家主子在数日前便跟史三公主和墨庄主去了金陵的烈火山庄,去找炎盟主商议寻上焚情宫救聂夫人的事。
楚云一听说柳万春、史南湘和墨飞扬在一起,两条眉毛翘得老高,他跟墨飞扬的梁子,在数年前结下,如今还没了呢!
反正人海茫茫,他也不知道去哪里帮铁牙寻找仇人,便与铁牙商议,一起去金陵寻找史三等人,说不定,凭着史三那妞的聪明,还能帮上铁牙的忙也说不一定。
何况,史三的剑还莫名其妙地在铁牙身上呢,他楚云就不信了,那史三跟这狼兄真的一点交集都没有?!
楚云原本是打算与铁牙一起骑马去金陵的,可是当他给铁牙马了一匹快马,才发现铁牙根本就不会骑马。
铁牙摇着头告诉楚云,他不用骑马,他可以跟得上,他比马跑得更快。
于是,小盗帅楚云表示连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因为他发现,四肢匍匐在地奔跑的狼兄速度真的比他那匹马还快,不但快,而且耐久力还特别强,就是跑上几个小时,那位狼兄也只是出了一身臭汗,其它什么事都没有。尤其是铁牙那比普通的狼还快上几倍的速度,让他简直相信,如果狼兄下功夫练习他楚家的轻功,那修为一定在他楚云两倍以上!
楚云并不知道,铁牙常年生活在弱肉强食的山谷中,每一日的生命,都是在与野兽搏斗中存活下来的。尤其在他遇到炎烈之后,遭到非人的折磨,意志力和耐久力更是超乎常人的想象。
他俩人奔走了半月有余,这一日傍晚,便到了金陵城里,若要在今晚赶到城北的烈火山庄,便得赶夜路,楚云行得十分疲乏,不想再奔波,何况他和铁牙赶了半个月的路,此刻都是一身风尘,他还好些,铁牙身上的衣裳都被磨破了,更是需要找家绣庄整顿一番。于是,他便决定在金陵城内歇息一晚,明日收拾好了再去烈火山庄找史三等人。
他二人进城的时候已是傍晚,夕阳西下,明月渐升,金陵城内点起万家灯火,青石板的街道上两旁,碧琉璃瓦的房檐上挂着高高的大红灯笼。檐间彩旗飘飘,间或有三两的美妇,站在楼头,向楼下经过的路人妩媚地笑着挥舞手绢儿。
铁牙第一次进这样大的城市,好奇之余,竟有些惶惶不安,当下只是紧跟在楚云后面,不敢去多看。
楚云向来是个出手阔绰的主,他甫一到金陵,便挑了最好的如意客栈,定了两间上房,命小二的将酒菜送到楼上,他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教会铁牙慢慢的学会吃些熟食,但铁牙还更加喜欢吃生食,于是他顾忌着铁牙的习惯,又暗地里塞给小二十两银子,让他去厨房弄些生鲜的肉来。
这一顿吃饱喝足,他才命小二烧了水来沐浴,又花银子让店小二去给铁牙寻来一套干净的衣服。待铁牙洗过澡,穿在身上,手脚都有点偏短,没办法,楚云心想,谁叫狼兄的手脚长度都超过普通人许多呢,看来只有明天再去订做了。
这一晚,铁牙睡得十分不舒服,他躺在柔软的楠木雕花拔步床上,贴着软滑的丝绸棉被,翻来复去只是睡不着。
二十年来,他早已习惯山野露宿的生活,尤其是睡在坚硬地面的习惯,于是,便从床上爬下,睡到铺着软毡的地板上。
第二天一早,楚云便来敲铁牙的门,只说要带他去量体裁衣,去金陵城里逛逛。
第十三章:烈姐
楚云一路拉着铁牙出了如意客栈,在朱雀桥边的锦绣坊里给铁牙买了件靛蓝丝绸的袍子,让快手的绣娘把袖子和下摆加长,等了约莫一个多时辰,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里里外外将铁牙收拾了个遍。
此时的铁牙,身穿蓝袍,脚踏软靴,自脖子以下的地方都被遮在衣袍之中,只露出一张充满野性的脸和一头垂在肩上,更增几分野性的黑发,瞬间便跟换了个人一般。
他原本身形极高,此刻被束在腰上的玉带一拉伸,更显出原本隐藏在脏污外表下的黄金比例,紧腰长腿,胸膛宽阔,看起来既健壮又挺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