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礼答应了一声,对身後的凤歌交代,“你身体弱,就留在林边游玩,可以避开流箭,我一会儿就过来。”
凤歌温顺地点头。
怀礼眉轻颦,道,“我还是有些不放心,你如果累了,先让释想释空送你回寺。”
“遵命,”几位武僧躬身说,“我等定会全力保护凤歌。”
凤歌一带马缰,放缓了前进的速度,“如公子费心了,祝你今日大获全胜!”
怀礼温润地笑了,深深地望了他一眼,驱马飞奔而去。
那一瞬间,凤歌心头隐隐茫然若失,望著那俊朗的身影,很快被後面的滚滚烟尘所淹没,一丝不安的感觉,袭上心头,在貌似最安全的非狩猎地带,是否有什麽未知状况,在等著自己?
凤歌心中淡淡的无趣。
他乃是青春少年郎,很想加入到狩猎队伍中,享受纵马奔驰、箭簇齐飞的刺激感,当然,他明白自己的身份敏感,不可冒险行事,便乖乖地拨转马头往外行。
前面不远处有人坠马受伤,挡住了去路。
他望了一眼,忽然感觉杀气逼近,身体寒毛倒竖,及时地低头避过一支流箭。但他的坐骑却好像受了惊,前蹄高高扬起,发了疯似的往密林深处跑去。
凤歌俯下身体,只觉耳边声飒然,低矮的树枝擦过他的肩头,手足,微微作痛。
释想等人的呼唤不断传来,声音却渐渐远了,不知被什麽阻挡了。
凤歌取出匕首,回头查看,马腹中了一箭,血噗噗地往外淌,这匹精选的高丽马,伤重难治已经不能活。
是谁下的毒手?悲愤中,他已猜到了答案。
下一刻,四周射来无数暗器,他被逼落马,脸孔朝下跌在泥地里,还未待翻身爬起,簌!簌!簌!数支冷箭贴著肌肤,透衣而过,堪堪将他钉在地上。
一双淡黄色的织锦绣高背马靴,沈沈地走入他的视线,“美人,我们又见面了。”
那人手中的宝剑寒光凌厉,耀得凤歌目眩,一眨眼间,那道银光刺入了他的背脊。
凤歌的脑海中,瞬间掠过各种反击的办法,最後,他只能扯了扯嘴角,自嘲地笑了,“是啊,齐王大人,我们又见面了。”
当长剑刺穿了你的肩膀,十几把刀剑指著你的头,最明智的选择,还是沈住气以静制动。
李宇凌淡金色的眸子,闪著恶毒的嘲弄,拔剑凑到他面前,“上次不够尽兴,我们继续玩下去吧?”
类似的话,月华妖娆含笑地说出来,就是那麽蛊惑动人,而齐王的模样,却说不出的阴森淫乱,让人不寒而栗。
凤歌扭头正视齐王。肩上的血汩汩地冒,颈部和脸颊被利刃刮出几道浅浅的血痕,他却似乎没有痛楚,毫不在意地望著对方。
那目光清澄如秋水,风吹过,掀起层层波澜,化为华美软滑的丝缎,柔韧地缠上来。
这霎那,齐王只觉心神震颤,仿佛有什麽耀目的光华,从凤歌的身上,缓缓地透出来,轻轻地包围过来,渗入到他的皮肤里,不紧不慢地敲打著他的心口,这力量神秘难测,让他浑身有些酸麻,痒痒的却不知如何去搔。
凤歌嫣然一笑,带点吩咐的口吻,“齐王,放我起来。”
他的凤眼半开半阖,魅惑的光彩四射流转,蜜色皮肤仿佛越来越透明,染上了一种豔丽的粉红,耀眼而蛊惑人心,让宇凌无法不屏息凝望。
“你,你是妖精转世?”齐王低低地问,如中了古老的蛊术,松开宝剑,俯身扶起凤歌。
“嗤……嗤……”数声,钉在地上的衣袍被撕裂,露出凝如玉脂的胴体,像一朵娇媚却致命的罂粟花,展现出近乎邪恶的绝美,一丝若有如无的馨香,从凤歌的身上飘散在空气中,甜如花蜜,醉如春风,让人无法不沈迷。
凤歌的唇轻启,是建议,却带著无法抗拒的命令意味。“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吧?”
眼前的韶华美少年,展现出惊世的豔魅,李宇凌只觉心驰神荡,多少年来,他一直在寻找那种疯狂的感觉,让他可以放纵,可以肆意享受,忘却不相干的烦恼。
他搂著半裸的凤歌,御马向自己的华帐飞驰。一种难以名状的渴望,在心中鼓噪,冲撞,奔腾,他无法集中注意力思考,下腹升起了难耐的热流,其急切的程度远远超过他的忍受力。
他狠狠将凤歌摔软垫上,恶意地在伤口上补上一脚。,“妖精!你这迷死人的妖精!”
随从们都退了下去,帐篷中,只听见两人轻喘声。
一个狂躁,想要撕裂对方,一个隐忍,伺机一击而中。视线在空中交错对抗,溅出星星点点的冷焰。
非礼勿攻 15
凤歌的血很快染红了地毯,他的脸色渐变得苍白,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那细微的声线,像一个小钩子,吊起齐王更大的兴趣,他露骨地打量著凤歌的风姿豔色,那因疼痛而抽搐的玉体曲线,是怎样一副让人血脉贲张的蛊惑姿态!
那因愤怒而燃烧的眸光,现出一种极富挑战的鲜活魅力,催促他去品尝,去占据,去凌辱!
“凤歌,那剑上抹了迷毒,你感觉如何?”齐王慢条斯里地解开玉带,脱下外袍,动作稳定而优容,显示出他从小接受皇族精英教育。
凤歌的感觉,很不妙。
晕眩,一阵比一阵强烈,身体因失血而无力,受伤的那边手臂几乎抬不起来。
恐惧,在他眼中一闪而过。
宇凌捕获到了对方瞬时的软弱,令他充分享受到上位者的优越感,猎物就在脚步簌簌发抖,玉体横陈,刺激著他的神经。
他想要占有眼前之人,强烈的欲望已不能再等!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感觉真实地活著。
去吧!捅开他的甬道,榨干他的血肉,将他打碎了,揉到自己的身体里去!
宇凌心口砰砰狂跳,拉下凤歌的裤子,将身体挤入那修长的两腿之间。
巨大的兴奋充斥著他的身心,这麽光滑柔顺的触感,远比京城的花魁更舒服,锁骨与颈子形成水墨画一般的线条,那撩人的体香掺著血腥味,浓烈得像要夺取人的心魂。
哦,这才是我想要的!
我寻找了很多年,没想到,这个面目普通的疤脸少年,才能给我带来这种嗜血的快感。他的眼神,似惊慌失措,似漫不经意,透出一种春药般的媚惑,怎不令人痴迷!
“好美的眼睛!”宇凌撑著身体,著迷地俯视对方,“凤歌,我知道,你恨我,上次的毒,差点要了我的命……”
凤歌眼前如天旋地转,意识正在迷糊,他打起精神微笑,“齐王,放开我!别做你会後悔的事。”
“不,让我尝尝你。” 宇凌的神情,几近温柔,手灵巧地解开自己身下人的衣服,然後低首细细地舔噬。
凤歌抽下束发的簪子,一头亮丽的头发披散而下,撒在织满花鸟的富丽手工地毯上,鲜红的血,乌黑的发,肌肤如白玉,粉唇微张,优雅的媚态在眉眼中流转……
真正是风情万种,倾城绝豔。
突然,凤歌目光一冷,手中的玉簪猛地刺下,“拿命来!”
宇凌完全沈醉在声色享受中,几乎毫无防备,凭借多年习武的本能,才勉强避开了致命的一击,玉簪贴著颈动脉,插入他的肩膀,顿时血流如注。
尖锐的刺痛,将他从销魂的感受中拉出,情欲陡然冷却,口中诅咒,“混蛋!我杀了你!”
他出离地愤怒,忘了使用内功,用力掐住凤歌的伤口,力量之大,几乎要将其锁骨扳断。
凤歌受过超常的忍耐训练,他毫不顾惜自己的伤处,咬紧牙关,手起簪落,又一下,刺在宇凌的大椎穴。
宇凌已清醒了过来,全身筋骨崩紧,发簪浅浅地划破表皮,却无法深入半分。他挥掌将凤歌推开,张口唤道,“来人!”
凤歌胸口受到重击,肋骨痛彻心肺,险些断裂,在这生死关头,哪容对方搬来救兵,他顾不得许多,立刻揉身扑上,再刺宇凌的颈子,却被他运功抵御,只刮出泛白的淡痕。
凤歌横下心,今日料无善终,不如力拼到底,同归於尽!
他猛地掐住宇凌的脖子,全力扇出一巴掌。
“啪!”宇凌顿时嘴角绽裂,眼角带血,眼中怒气熊熊地燃烧,像一只受伤发狂的野兽,磨著獠牙,聚掌为爪插向凤歌的咽喉,准备将对方撕扯成碎片。
这里的动静,已经惊扰了帐外的守卫,凤歌身後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有人拔剑刺向他,却被另一人弹指震开,接著,是一阵兵器铿锵相交之声,几个人扑入战团,想要将宇凌抢救出来。
凤歌不顾一切地举掌,运足全力劈下。
混乱中,一个悦耳温润的嗓子,盖过所有喧哗,传到凤歌耳中,令他手腕一顿,“住手!齐王,凤歌,你们又在玩什麽新游戏?”
是怀礼。
怀礼居然这麽快赶来了?
凤歌一回头,就触到一道关怀的视线,深沈如碧潭。
无数刀剑指著他要害,斩杀齐王的机会已逝去。
凤歌无力地喘著气,迷毒令他视线迷糊,苦笑了一声,“如公子,对不住……”
宪王从怀礼身边走过来,惊魂不定地问,“宇凌,你还好吗?”
齐王注视著骑在身上的凤歌,吐去嘴边的血水,淡淡地摇头,“不太好,宪哥。”
那双琥珀色的眸子已经黯淡,喉咙里咕噜地喘息,就像一头充满生命力的小动物在网中横冲直撞,永不肯停歇。
宪王蹲下身,推开凤歌,搂住齐王著急地问,“你怎麽流血了?”
他一贯悠然的目光,变得冷硬,比剑锋更锋利,狠剜了凤歌一眼。
凤歌垂下眼帘,呆呆地坐在地毯上,不分辩,不逃跑,赤裸的肌肤沾著鲜红的血,像临枝的桃花,炽豔中带著绝望。
怀礼脱下外套为他遮体。
这是第二次了,为何老天安排这样一位圣僧,救人於水火。
直到现在,怀礼还是一句责备也没有,将他默默地护在怀里。
凤歌心里酸得发涩,嘴唇颤了一下试图微笑,低喃道,“如公子……”
他蓦地想起几天前的戏言,“如公子”这三个字,就如护身符,可以保他平安。
这一次,闯下刺王大祸,人证物证俱在,就算怀礼出面庇护,齐王那恶魔肯放过他吗?
非礼勿攻 16
出乎凤歌的意料,宇凌神色复杂地瞟了他一眼,冷静得惊人,“大哥,我刚才玩过头了。”
齐王精明能干,又善於审时度势,与宪王同为皇後所出之嫡皇子,在父皇眼里,是很好的继承者,只是由於晚出生了几年,而在太子争夺战中落下风。
不过,只要宪王未大婚,他就有希望。所以,他不可以有任何丑闻,更不能违反先皇祖训,贸贸然与一位平民男子淫乱。
他眼里的凶光尽掩,神色高贵而华美。
宪王不解地说,“你不是该从东边入林吗?我一直找不到你,若不是如公子提醒,我险些没法赶到……”
宇凌乖巧地伏在他膝上,喘著粗气,“宪哥待我最好!”
“闹成这样,我如何向母後交代?”
“大哥,请您千万不要告诉母後,我累了,想回家休息。”
“好,我送你回去。”宪王立刻吩咐侍从,为他涂药裹伤,不太安心地追问道,“你和凤歌究竟在搞什麽?”
宇凌眸光狡诘,低低地笑了,“臣弟觉得他有趣,想接到府中玩,偏偏他脾气硬,不肯离开白云寺,大哥帮我向如公子要人,好不好?”
宪王转头不语,心里犹豫不决。
对他而言,怀礼就如天空中的皎月,明亮而遥远,是他真心尊敬喜欢的人。
如果怀礼执意偏袒凤歌,他纵然心疼小弟,也没法拉下脸,以势逼人。
在怀礼面前,他一直是那个手足无措的青涩少年,怀著无法倾述的恋慕,小心翼翼地追随。
明年,他就必须大婚了……
而怀礼待他,似朋友似知己,他不敢轻举妄动,生怕这得之不易的感情,被自己的冲动毁了。
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让他变得优柔,一切都还是暧昧不明,他体会著青春的冲动,品尝著暗恋的痴狂,为自己喜欢上一名男子而困惑,而焦虑,无法安睡。
他望著心仪的男子,无声地叹了口气,唉,如公子,我多麽羡慕凤歌,能被你搂在怀中,尽情地享受肌肤之亲……
怀礼与他灼灼的目光一触,低下头去,诚恳地请求,“请两位王爷恕罪!凤歌年轻不懂事,是小官管教不严,铸成如此荒唐大错,对不起!小官改日定来齐王府负荆请罪。”
说完,他抱起已陷入昏迷的凤歌,准备离开。
帐内外的王府侍卫们,迟疑地拦住去路,怀礼身份不一般,与两位王爷的关系甚笃,他们不敢造次,但是职责所在,不敢不挡。
宪王威严地吩咐,“今天,齐王玩闹之事,是谁也不许多嘴,本王自会处置,你们都退下。”
既然皇子出面,众侍卫即刻遵命让开。
“多谢宪王殿下,臣先告退。”怀礼冲著他抱歉地笑了笑,走出帐去。
宪王感到淡淡的失落,如公子,昨天还好好的,此刻为了个陌生的少年,你我却生疏致斯?从何时起,你不再唤我宪儿,即便直呼李宪……也好。
他脱口而出,“叫我宪儿吧……”
那麽低柔的声音,恍如叹息随风而逝,怀礼已走出十几步远,却似乎听见了。他转过身,眸色温柔,以口型无声地笑道,“宪儿,保重!”
这一笑,如桃花灼灼,清豔绝俗,空中升起了五彩焰火,天地都黯然失色,只剩一张笑颜。
李宪一怔,整个心都涨满了欢喜,不敢大口呼吸,生怕惊扰了这一瞬。
宇凌将他的举动尽收眼底,嘲讽地摇了摇头。“大哥,你是个痴人。”
李宪不辩,恍惚地微笑著,抱起宇凌,命令众侍卫,“走,回齐王府。”
本届京城初夏狩猎大赛,圆满结束了。
胜出者为监国大将军,当今皇帝的御弟惠王李翔,他是京城四大公子之一,位高权重,相貌俊美,仪态高雅,却似有隐疾,不喜女色,被他冷冰冰的视线一扫,赛场顿时鸦雀无声,少女们吓得小心肝砰砰直跳,哪里敢肖想高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