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的一下,止洛回想起了几百年前的景象,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神兽,生活在艰苦的森林里,是年幼的殿下救了他,一步步教他怎样成为神兽,怎样操控法术,怎样进入神殿。
他在众神的面前发过誓要永远忠诚于殿下,永远守护神殿,可这一切他却失言了。他爱上了一个人,还是一个人类,他义无反顾的扑向一团火,结果反过来烧了自己的身。
那人走的决绝,将他抛弃后,甚至没有一点留恋和同情,如同扔掉一块破布。
可即使这样,那又怎样?
他还要守护他们的孩子,即使这个孩子天理不容,他也要将他生下来,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他与那人曾经相爱过。
“求你,不要伤害我的孩子……”止洛苦苦的哀求着,要他干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要伤害他的孩子。
他已经什么都没有了,这个孩子是唯一能够陪伴他的礼物,如果连这个孩子都没有,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为了什么。
时笔嘴唇勾起,等的就是对方这句话,他语气委婉一转,变了一个调调,“可以倒是可以,作为交换,这孩子生下来以后必须交给我保管。”
“什么!”止洛浑身颤抖咳出了血,他无法理解的看着时笔,小时候他俩的关系就一般般,现在他更加看不懂对方了,“你要带走我的孩子!”
“不不不。”时笔轻轻地摇了摇头,目光依旧深幽如潭:“这只是交换的筹码而已,你想我包住他,自然得交由我来处理,不然,我怎么知道你说话算不算话呢?万一哪天你反悔了带着小孽种偷偷溜掉,殿下怪罪下来,那岂不是我的过失。”
止洛所有的表情纠结在一起,但是为了孩子能够活下来,他只能委曲求全答应了。
几天之后,止洛在地牢里生下了孩子。
孩子刚生下来他只来得及看了一眼,便赶紧用外套包裹好,还是血淋淋的小孩,皮肤皱巴巴的,长着一双人腿,瞧见这双腿时,止洛轻松的笑了,幸好长的是人腿而不是蛇尾,这样这个孩子,就不会遭到非议了。
孩子落地不到一刻,地牢的大门打开,时笔毫不留情从对方手里夺走的小孩,止洛苦苦哀求想看最后一眼,也只来得及看见孩子的额头上有一颗痣,便再也无法见着了。
之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时笔带着一瓶腐蚀性的药水来了地牢,将药水放在地上,面无表情的说道:“从现在开始,神兽止洛已经死了,你就是我身边的一条狗,名字叫丑奴,懂吗?”
止洛缓缓跪在地上,将那药瓶拿了起来,他当然知道这是什么药水,只要浇在脸上,皮肤瞬间溃烂,留下许多大大小小坑坑洼洼的伤疤,如果是喝到喉咙里,那么这个人就永远也没办法说话了。
“怎么,还不舍得动手吗?”时笔冷冷的望着止洛,催促道:“那小家伙可是很可爱,扑哧扑哧的喝奶的时候,模样可爱极了,长着一头白发,像极了你。”
止洛闻言脸色一僵,知道对方是用孩子在威胁自己,毫不犹豫将瓶盖的木塞拔掉,直接往脸颊上到下,“啊!”一声惨叫,皮肉被烤焦的声音嗤嗤的响。
这样还远远不够,时笔蹲下身来,从对方的手中夺过药瓶,往那条雪白的尾巴上浇了去,顿时一条漂亮的蛇尾变得腐烂丑陋,如同一条快要烂掉的鱼,在地上痛苦的哀嚎翻滚。
“记住!”时笔不容置疑的宣布:“你是一条狗,名叫丑奴!”
彬鸢将墨怀送回了烟柳村,只是没想到这次下山,村下的情况更加糟糕,城外已经没有人住了,而墨野在见到儿子没事以后,憔悴了几天的心终于得以放下,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妻子的葬礼匆匆举办,不过也是一些旧衣服罢了,等他赶回的时候,田间已经找不到了妻子的尸骨,只有一些碎布嶙峋的布料。
当然,遇到野兽袭击的农户不止他一家,河对岸有一家的三个孩子同时失踪,官府白天派人去山里巡查时,在一个山间的小角落里,找到了被啃的面目全非的几具尸体。
如今城中已经戒严,烟柳城外早已是人流罕见,有钱的都搬去了城内,城外便变得零散孤寂了些。
匆匆打包好的包裹,墨野将其挂在肩上,“多谢公子救下淘淘!”
“你我不必客气。”彬鸢像是想到了什么,赶紧从怀里掏出一些银两,放在墨野手上:“比城不比烟柳城,此番前去可要好好打点,淘淘很懂事。以后若是有什么困难,便用淘淘戴在手腕上的玉镯通知我就好。”
墨野顿时有些热泪盈眶,因为失忆的原因,他无法想起来自己与这位公子的交集,只是知道,每当公子出现在自己身旁的时候,他都无比的怀念和安心。
“公子……”墨野突然有一股冲动,但他确实也这么做了,将彬鸢一把搂在怀里,这种熟悉感让他一霎那间眼前闪过一些模糊的画面,却也只是片段。
“一路走好。”彬鸢有些舍不得,但别人有别人的生活,他无法插足。
墨野将熟睡中的孩子抱在怀里,侧身跨上马,也对彬鸢说:“公子也要保重身体!”
马儿扬蹄,奔出了很远,冬季的草地上,景观一片灰色,融化的积雪沿着屋角一滴一滴砸在土地上。
人类的寿命很短,神的生命却是无限的。
彬鸢走在枯黄的稻田边上,抬头望着灰朴的天空,漫步走进冬季的森林里,却在森林中听到了一阵婴儿的啼哭声,断断续续的,显得有气无力,就好像下一秒要死了一样。
彬鸢一阵皱眉,这大冬天的,怎么会有人类的婴儿在森林中?
他寻觅着声音的方向走去,穿过枯黄的树丛间,来到一条浅浅的小溪边,茂密的枯草掩盖了河水的岸边,野草的位置已经盖过了彬鸢的头。他煞费苦心的在草丛中翻找,在冰冷的水中找到了一具被冻得发紫的婴儿。
婴儿好像刚出生没多久,浑身上下就裹着一块脏兮兮的褂子,皮肤上还带着干涸的血迹。
怎么会有人忍心将孩子扔在这个地方?
彬鸢顾不得湿鞋,几脚踩过小腿的水中,拔开水草,把快要冻死的婴儿从水中捞了出来,脱下自己干净的外套,紧紧的裹住婴儿抱进怀里取暖。
一时紧张,他竟然忘记了自己是一个神明,回过神后赶紧施展法术护在孩子周围,驱散着孩子身体的寒冷。
也许是感觉不到寒冷了,也许是累的够呛,在彬鸢把孩子抱在身边不过片刻,这个小婴儿就闭上眼睛呼呼的睡着了,浑身青一条紫一条竟是被寒冷的冬天冻出来的伤痕。
彬鸢仔细检查一番,才发现孩子的脐带都还没有剪掉,稍稍的处理了一下,准备带着孩子上山,他又觉得不妥,这恐怕是一个人类的孩子。
彬鸢带着孩子飞过几重山,来到一个人烟罕见的小村,他观察了一会儿,发现有一户农家生活过得还不错,夫妇两个人品也可以,就是年纪大了没有一儿半女。
“给你找个好人家。”彬鸢刮了刮熟睡中小孩的鼻子,抱着小孩从森林中出来,一路上路过的百姓根本瞧不见他,彬鸢隐了身自然无人瞧得见。
他来到那对夫妇家门口,正巧看到老妇人在门口剥着豌豆,老农挑着水缸去河边打水,院子里养了许多鸡鸭家禽,竹筏上晒的尽是一些农作物,看着挺幸福的一家。
彬鸢把孩子放在院口,悄悄的站在一旁,等待着孩子睡醒后发出哭声。
不出所望,离开了温暖的怀抱,小孩子哇哇的大哭了起来,正在拨豌豆的老妇人被小孩的吓了一跳,一瞧,自个院子里竟然有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当即就慌了神,怕是谁将孩子给落在她家院门口了。
从河边挑水回来的老农看到了妻子怀里抱着的婴儿,喜欢的不得了,两人商量了一番,觉得肯定是上天的意思,看他两人孤苦无依,给他们送来了一个依靠,顿时就跪在路旁,向着天空的方向叩拜,嘴里念念有词。
彬鸢望了一眼那个孩子,脚尖一点又飞到了很远的地方。
他走得有些快,并未发现他走后,院子后面的时笔目光幽幽的望着那对老妇人。
“殿下你可真爱管闲事……如若你不出手,我定然不会要了这孩子的性命,可你这样,就别怪我不客气……”
时笔对着那对老妇人吹了一口气,两个刚刚还其乐融融笑容满面的老妇人顿时性格就变了样。
老农抱着孩子一脸嫌弃,“家里本来就没多少吃的,还要养一个破烂!”
老妇人不明白丈夫为何变脸变得如此之快,竟有一些摸不着头脑,语气颇有些怪罪:“可这孩子是上天赐给我们的,咱们家虽穷,养一张嘴还养不活不成!”
“要养那你就自己养!”老农生气的将水缸扔在地上,转身进屋了。
时笔拭目以待的看着院落里的闹剧,既然殿下要救这个孩子,那他当然不能草草的结束这个孩子的命,只是活的好不好就说不准了。
一月底,期盼下雪的达知达国终于下了一场畅汗淋漓的大雪。被淹没的湖泊结冰,天地成为一片白茫茫之色,漫天暗沉无云。
一辆急速行驶在雪地上的马车驶往关河城中,天寒地冻,马车上的少女冻地瑟瑟发抖,想撩开竹帘又怕被外人瞧见了容貌,生生的控制住了手,心揪的问着车外赶着马的仆人。
“阿穆,到了吗?”
“公主,快了,已经入城了,奴下看到了驸马爷!”
惊喜来得太突然,夜酒儿顾不得颜面,直接撩开了车帘,一入目就能看到骑在高头大马上威风凛凛的巴曼,她的救命恩人,也是未来自己的夫主。
阿穆没想到公主竟然直接撩开车帘,抛头露面与百姓于面前,当即就慌了神,赶紧劝阻道:“公主,公主这样不妥!”如今公主的名声在国内已经够烂了,百姓们更是对于这个愚蠢的公主恨之入骨,这种节骨眼上若是让百姓们知道公主还活着,怕不是要造反。
夜酒儿像是想到了什么,神情一慌,赶紧退到了车里。
捂着怦怦乱跳的心脏吁了口气,她差点忘记自己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可以耀武扬威自由自在的公主了。为了保全她,三哥不得已向天下昭告她已过世的消息,不知从哪儿找了一具尸体做替身,送去了南蛮国赎罪。
这赎罪的代价却让百姓们愤怒了起来,几百名无辜的少女一起被埋葬,这个国家早已唉声连连,若是让百姓们知道她这个公主还没有死,不知将会面临怎样恐怖的下场。
接应公主的队伍悄无声息停歇在道路两旁,骑在高马上的驸马爷巴曼脸色顿然,这样一个愚蠢的女子怎么也比不上他的妻子,那个苦命又短命的女人走的太过于匆忙,在他的心口划上了一道裂痕,永远安葬在了凤凰城中。
重重地吸一口气,再次睁开眼眸的时候那里面含着深渊的墨色,交替变换,神情又变得漠然起来:“恭迎小姐驾到!请随在下来吧。”驾着马掉头而去,没有过多的含蓄也没表现的太过于生疏。
这个女人不过是他爬上去的一颗垫脚石,终有一日,他会让那些所看不起他的人臣服在自己的脚下。
马车跟随着队伍一路浩浩荡荡的回了城南边,这个地方距离打仗的地方比较远,也是相对于支援逃离比较有利于的城池。
关河城城外是一片汪洋,因为寒冬腊月,河面上一片霭霭茫茫,一眼望不到头,尽是飘散在漫天飞舞的白雪。但熟知军情的巴曼知道,关河城对面的地方便是朱雀城,这两个城池泾渭分明。
在达知达国尚未打下这片江山时,关河城也是属于浮桑国的领土。
这个国家的图像在地图上如同一颗水滴,上半部分被侵略者攻掠而去,下半部分还死死的保守着。
“大人,小的已经让公主殿下去休息了。”仆人恭恭敬敬的来到靠在凉亭石板椅子上闭目养神的人身旁汇报:“大人还有什么吩咐吗?”
“公主可有什么要说的?”巴曼闭着眼睛,一身的黑色长袍顺势倾泻在地上,乌黑而浓密的长发微微卷曲,却带着别样的异国美丽。
“公主殿下并未有什么吩咐,只是有些着急想要见大人……”仆人恭敬的回答,不敢有半点虚假,虽然他们的大人平时看起来温温和和,可拎起冷兵器来完全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
“知道了,你且下去,吃穿用度不可亏待了公主,好生照看着,有什么事向我汇报就好。”
“是!”
仆人下去以后,巴曼听着潺潺的流水声睁开了眼眸,目光凝视着凉亭的顶端,“别躲了,出来吧。”话音刚落,一个黑影从凉亭的上方翻身下来,稳稳地落在地上,目光复杂的望着巴曼。
三年的时光,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已经变成了二十多岁的男子,稚嫩的面容变得成熟,身高也出类拔萃。
“有一批药材需要你的帮忙。”都安很不客气的就着软件坐下,盘着腿,很自觉的为自己斟上一杯酒,送嘴里喝。
“你倒是不客气。”巴曼睁开眼,看了一眼性格活泼了些,但还是非常憨厚的都安,“你们不是在蛴魑国火焰城吗?怎么又到这里了?”
“楚大人在那里留了人手,主要培养一些旱季才能存活的药材,趁着入冬,我们要赶回来将春季的药草种植下去。”都安砸吧砸吧嘴,又为自己晾上一杯酒,他平时都很少喝酒的,队伍总是走南闯北,保持着清醒的思维是最起码的严谨,喝酒这种尽兴的事情也变得奢侈起来。
这天寒地冻的,在凉亭的周围挂上一层遮挡寒风隔离温度的席子,席子上挂着厚重的皮毛,亭子里烤着火,倒也是一种享受。
潺潺的流水伴随着亭内的熏香,都安有些醉了,赶紧把怀里的通行证拿了出来,往巴曼面前一推:“帮个小忙兄弟。”他虽不知道这人为何会和楚大人闹翻,也搞不懂这人好端端的为什么就投靠了达知达国七王爷,但终归来说他们是老乡,小时候一起拜在殿下的门内,自然是比一般的人亲近些。
但不要忘记了在这片大陆上南蛮国人不管是从肤色还是到发色,在别人眼里那都是奴隶的象征。
巴曼把通行证拿在手里,这本小小的册子曾经无数次的辗转在殿下的手中。在他的记忆里,那个披着白色衣裳的少年在烛光下悠悠的翻着本子,因为熬夜的原因眼角染着红晕,墨大人与梁大人总是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不休。
那段往事是他最珍贵又不敢触碰的存在,埋在心底最深处,不让任何人发现他的心口有一道裂痕。
“隔日上门来取吧。”叹了口气,巴曼把眼里面翻腾的思虑压下,他纵使有千万般想不通殿下为何那么恨自己,心里五味杂陈,也无法忘记殿下曾经手把手教着他写字,一点一点教会他们如何在这世上生存。
恩师之恩,无可馈赠,只能铭记于心,用一生的时间来还。
见事情谈成,都安松了口气,楚大人一开始让他办这个事情的时候他都吓了一跳,毕竟有三年的时间没有见到巴曼,他不确定这人还是不是以前的那个巴曼。这世上的人变得都太快了,有可能在你眨眼之间,情同手足的好兄弟就会成为送你上黄泉的一把利剑。
他很庆幸自己碰到的是殿下,也很庆幸自己选对了路。
喝掉最后一滴酒,正欲离开,巴曼闭上的眼眸睁开,左额头到脸颊上的那道疤痕浅浅的,不仔细看都还看不到。
“怎么没有阿维库的消息?”
他不问还好,这一问都安脸色一阵黑一阵白,抿着嘴唇撅牙,不知道说什么,脸色就是很难看,一言难尽罢了。
“发生什么事了?”
能够让这种憨厚的人脸上露出如此不愉快的表情,巴曼竟有些感兴趣的看着对方。
如今,在楚大人的带领下,已经不会有人再提起这个名字。
“你不知道?”都安又缓缓地坐下,目光忽明忽暗看着空空的茶杯。
“你不说我又怎知道?”巴曼好整以暇换只胳膊支着脑袋,脚边放着一个汤婆子,亭子里燃着炭火,没有一点寒冷。
说起来,都安得知这个消息时便是那场大火过后的一个月。
那时候他们还清理着鸢宅里被掩埋在废墟下的同胞尸体,硕大的宅院一夜之间变成了修罗场,昔日展颜欢笑的熟面孔一个个化为焦炭,这些都是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的。
也是在那段时间,楚大人召集了幸存下来的人商谈对策。那一个晚上,所有人都疲惫的以为殿下已经死掉的时候,大人开了口。
“往后恐怕就只有一个等字。”大人把店铺的契约摊开在桌子上,脸色灰败,也比任何人都惨:“殿下早就知道了这一切。前几天晚上殿下还说,这世上最悲惨的莫过于钱多无权,怕是会招来天灾之祸。殿下果然说对了……殿下说了,如果这一个月里平安度过,就带着我们离开。若是发生了意外,就将店铺的权力转到我的手上,让我带着大家走……”
这是何等绝望的托词,明明知道自己无路可退,却还想着保全身边的人能够幸存的活下来。
屋子里的人都沉寂了,人虽小,力量虽薄弱,却能挽救无数人的性命。
殿下在不同的国家经营着店铺,明面上是卖衣服,实际上就是卖草药,无数的药房分布在全国各地,无数的药草坐落在一座座山间深幽之中。自己培养草药大面积种植,而后加工,低价出售给平民,卖给那些花不起大价钱买不起药材的普通百姓。
这一坚持下来,一做便是这么多年。一开始跟着殿下这样干,许多人都是看傻子的眼神看着殿下,直到相处的时间越来越久,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不用昂贵的药材而奔波时,那种感觉,也是非常奇特的。
就好像物有所值,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
那时候殿下总爱说“若是这世界平等就好了”当时他还笑“这种荒谬之事,也只有做白日梦了”。
巴曼听着,原来失踪数月后的阿维库浑浑沌沌有些神志不清,总是在凤凰城内到处乱逛,嘴里念念叨叨,也不知道这人正不正常。
总之,等他们想要带走他时,却发现这人却悄然失踪了。
“他自有多福,你也不必忧心。”巴曼象征性的劝说着,其实心里并没有多少担心,可以说他和阿维库根本没有半点关系,也是在成为殿下的仆人之后渐渐熟络起来。
“那我就告辞了。”都安拱手告别,将两根手指放在嘴里,轻轻一吹,嘹亮的哨声在庄园中荡漾,不出多时,一只雪白的白狼跳在瓦片上,迎接着用轻功飞在屋檐上的主人。
那一人一狼消失在夜幕中,巴曼恍然间想起自己曾经也有一只爱宠。
“巴噜……”那只有着灰色毛发的聪明母狼,总是会盘踞在他的屋门口。
那小家伙的运气不太好,跟着自己还没到几年,就因为一次和山贼拼搏时,被一箭射死。
巴曼将手掌盖在眼皮上,吁一口气,苦闷的反驳,漫无目的的说着:“为什么?为什么陪伴在我身边的人都一个个离我而去……”
他深爱的妻子,因为自己最敬仰的人而死。他最信赖的爱宠,也因为保护自己而死。他说要追随和敬仰的人,却恨不得自己死。
他想要的很简单,无非是变强,变得能够保护殿下,这般足矣。
总的来说他的心情还是蛮复杂的,那个心思敏感的女孩“梅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妙人,特别是她那双眼睛,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沐浴春风,长得与殿下十分的相似。
自己为什么要拿自己的妻子与殿下作比较?
巴曼脸色一冷,突然发现自己所喜欢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殿下的影子。
思来想去觉得可能也是,殿下的姿容,在这片大陆上可算得上是不可多得的美人,别说殿下是一男子,若殿下不是男子,恐怕连他都会为之心动不已。
二月初,家家户户都筹备着迎春节,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战争一起出发。
彬旭发兵的突然,打的达知达国一个措手不及。
清晨还窝在被窝里的巴曼看了一眼躺在自己身侧的女子,目光落在女子身上各种暖味的痕迹,倾刻间收回眼,穿上衣服,去了战场。
他是军师,所以并不用上真正的战场,但策划也是非常重要的。
刚踏入军营,早就等得快冒青烟的湾橼根本顾不得礼节,一把拖着军师大人到了王爷面前。
“可总算来了。”夜圣斯赶紧挥手免了对方的礼节,将人拉到沙盘前,看着此时此刻的对战局面,手指着已经沦陷了的一座城池:“这地方怕是夺不回来了,沿河一带又是百姓聚居的地方,你可有什么看法?”
巴曼目光缜密的看着沙盘上的局势,如今寒冬腊月,贸然出兵在湖面上打,只会得不偿失。
可现在的局面容不得他这样思考,如今他站在这个国家这边,并不能报以过多的情绪,最终目光一寒,盯住了朱雀城。
“出其不意得不一定就有他们,王爷,如果下官没猜错的话,东边的朱雀城最为薄弱,地势偏低,最易攻破。”
“你有几成把握?”夜圣斯看向巴曼,他可不会吃哑巴亏,也不想打这种得不偿失的仗。
朝廷已经没有多余的粮食往前线派送了,如若不能早早的结束这场战争,恐怕战还没有打上自己这边就已经先饿死了。
“王爷是需要哪种的?下官只知道,要十拿九稳,那么就不得不狠下心来,连同整个城池的人一起见灭掉。”
这果然是一个狠心的人。
夜圣斯入军以来这么多年,行军打仗多多少少以杀人为主,但他却从来没有动过屠城的这种念头。
“……”他沉默了,不但是因为那朱雀城中的老百姓与老人居多,更多的是因为,他的观念里打仗是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的事情,没必要牵扯到无辜的老百姓,他们不过也是一些可怜的人罢了。
“王爷这是心软了。”巴曼抬手将一面旗子插在朱雀城的沙盘位置上,用手指将那个位置画上一个叉号:“王爷莫不是忘了?如今达知达已经变成了一座水上之国,又有多少土壤,共你的国家,你的百姓你的子民生活?想要活下去,就不得不从别人的嘴里夺肉!”
湾橼静静地站在一旁,他虽然是个将军,这种情况是不需要他出手的,除非兵临城下,不然他亲手培养出来的那几个手下就能够解决掉这些事情。
眼下最麻烦的事情就是浮桑国彻夜偷袭了一座他们不怎么看守的城池,如今城池沦陷,夺是夺不回来了,只能另寻他法。
不过摆在面前的最好的一块,当然就是朱雀城。
不单单是因为朱雀城的地理位置好,更是因为这个地方容易攻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