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意娘也没逃过。
王咏絮的脸色微微一变,旋即道:“咏梅诗,我是真做不出来了。不过郡主的小狗着实可爱,可准我赋诗一首?”
嘉宁郡主和气道:“那可再好不过了。彩环,将黄耳抱来。”
“是。”宫人抱来松狮犬,给众位小姐们玩耍,“它今儿有些怕生,姑娘们莫要靠太近了。”
话虽如此,不是谁家都准养猫狗的,尤其岁数小的,乍然见到毛茸茸的松狮,怎么看怎么可爱,喜爱非常。
王咏絮瞧几眼,心里就有了,略作思忖,不过一炷香,便提笔写下一首《喜松狮黄耳有感》。
文辞活泼,清新隽永。
她颇为自得,刚想请朋友们一观,忽然就听见众人簌簌起身,窃窃私语。
不妙的预感涌上心头。
抬头,果不其然,远处湖心亭上来了几个人,干瘦的老者是她祖父,坐在他下手的年轻公子,身穿黑色缂丝云纹的大氅,翻出来的一层白色皮毛光洁油滑,一丝杂色也无,乃最好的上品狐皮。
王咏絮心里蓦地窜出火气。
又是你!
她攥紧手指,气得发抖。
“絮娘?”程丹若无意间瞧见她的异常,不由关切,“你还好吗?”
王咏絮委屈死了:“为何每次都这样?!”
不是犯病就好。程丹若略微放心,又不解:“什么每次?”
王咏絮死死抿住嘴角。
只要审美不扭曲,没人不爱谢郎,但喜爱也有前提——没犯着自己。而她已经不止一次,因为谢玄英受委屈了。
十岁那年,她为诗会准备了一首极好的诗,打算一鸣惊人,然后大美人来了,大家都在看美人,哪怕夺得魁首,大家也不讨论她的诗,就讨论美人。
烧毁的大量诗稿,夜不能寐的推敲……呕心沥血的作品,比不过谢郎美貌。
王咏絮学不到脏话,不然真的有很多脏话要讲。
此后数年,类似的事情总是不断上演。大家毕竟同属大夏的权贵社交圈,总有几次碰见。
但凡谢玄英出现,女眷的话题就会是他。
永远是他!
就凭一张脸!
“我真不明白,为何祖父今天又请他?”王咏絮憋不住,低声抱怨,“明明今天是我们王家的赏梅会,不是他靖海侯府的。”
程丹若顿时莞尔。
“我倒是觉得,大宗伯是个妙人呢。”她说。
王咏絮:“何意?”
“世间的良辰美景,其实不易得。”程丹若望向湖心亭,道,“谢郎之美,就好像雪中红梅,舟上晚霞,月下芙蓉,都是偶然邂逅才能看见的东西。”
王咏絮微怔。
“花会凋谢,美人会老,彩云易散,琉璃总碎。”她道,“谢玄英最好的年纪就是当下。他还没有娶妻生子,没有变成庸碌世俗的普通男人,是空中纷扬落下的雪,还没有沾到泥泞——这样的时刻是很短暂的,看一眼少一眼。”
不知为何,这话说得王咏絮有点脸红。
她清清嗓子,冷静下来:“姐姐的论调倒是新鲜。”
程丹若:“他确实很美啊。”
王咏絮没法反驳,与她一道眺望远处。
湖心亭的积雪没有被扫去,厚厚地堆在八角檐上,像一顶厚帽子。周围是疏密错落的梅林,嫣红的梅花傲然开放,不畏霜雪,晶莹的冰珠挂在枝头,被日光晕染出七彩的散光。
琉璃水晶世界,本就已经很美很美了。
奈何谢玄英更美。
他坐在亭中,拈着一只小巧的建盏,徐徐饮下杯中之酒。于是,白皙如玉的面颊上,微微渡染醺意,墨研般的双眉自然浓密,衬出眼中蕴藏的光彩。
程丹若在心里做了总结:眼睛很亮,鼻梁很挺,嘴唇很美,身形很直。
以及,穿着大氅都能看出腰,腰真的可以。
第64章 狗疯了
谢玄英不爱参加宴会。小时候, 被长辈们搂进怀里揉搓,长大了, 被男人称赞, 被女人围观。
烦都烦死了。
但社交这种事,是每个权贵的必修课。
谢家和王家并非姻亲,文武官员也最好不好私下来往, 王家的赏梅会, 一向同他没什么关系。
然而,王尚书是个没有机会, 创造机会也要上的人。
他亲自下帖去请。
虽然是名帖, 但与亲自相请无甚区别。谢玄英既是晚辈, 又是官场后辈, 哪里当得起他如此盛情, 只好来了。
王尚书既为文坛顶流,自不是一般庸俗之辈。
他对谢玄英的喜爱溢于言表,却不招人厌, 来都来了, 邀他去湖心亭赏雪,没有拒绝的道理。
雪景确实很美, 热好的酒也十分香醇。
最重要的是,谢玄英才落座,就觑见对面的水阁有个熟悉的人。
不可思议。
哪怕因为练习射箭, 眼力较一般人好些,他也没想到居然真的只一眼,就将她从群芳中辨认出来。
今日赏雪赏梅, 众女的衣着都差不多,正红的, 胭脂红的,海棠红的,清一色的红。
论华贵娇艳,非嘉宁郡主莫属,论别出心裁,还是王咏絮的鹅黄对襟袄,论仪态自不必提,还是许意娘婀娜多姿。
程丹若的打扮其实不走心。
她随大流,穿的玉红色对襟长袄,白色宽襕裙,金簪子金手镯,总之体面是不差什么,却也泯然众人——今天的姑娘,十个里八个这么穿。
为何能认得出来呢?
心里有一个人,竟有这般不同吗?
谢玄英困惑又新鲜,不由又往水阁投去一瞥。
“谢郎,我家的梅花如何?”王尚书问。
谢玄英道:“好。”
“好在何处?”
他说:“赏心悦目。”
王尚书哑然。这还真是很心学的回答。
“我同你老师乃是故交。”他很快换了话题,“今后可多多来往。”
谢玄英道:“大宗伯厚爱,晚辈愧受。”
王尚书笑说:“你放心,我的帖子就算递到陛下那里,陛下也是要赞同的。”
谢玄英轻叹口气,唇边露出一丝无奈的笑意。
王尚书的帖子是真的传到陛下面前了,写得特别好,花团锦簇,大意是:
今年冬天,我家的梅花开得特别好,我真的好喜欢梅花不畏风雪的傲骨,所以想邀请大家一起去我家赏梅。但只有梅花,就好像餐桌上只有佳肴,没有好酒,再美味都不足以尽兴。
我思来想去,夜不能寐,终于想明白缺少了什么,是你啊,谢郎。试想想,那日白雪红梅,如果能有你的容光,那么我的梅园就会像仙境一样美好。
所以,谢郎来吧,我备好美酒,备好佳肴,备好最美的梅花,等你来同我一道欣赏。
就,很肉麻。
但皇帝深以为然,道:“王卿相邀,何妨一赏?”
谢玄英只能来,并且还要好好欣赏,明天上班再转述给皇帝。
“我敬您。”他执壶倒酒。
正好再看一眼水阁。
可这回瞧,惊觉异常。女眷们惊慌地散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王尚书也发现了,眯眼看去。
这是怎么了呢?
狗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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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钟前。
松狮犬黄耳受到了女孩子们的热烈喜爱。程丹若亦然,她也喜欢小猫小狗,但考虑到没有疫苗,不敢贸然抱,远远观察了一会儿,想知道它亲不亲人。
谁想竟发现些许异常。
小狗一落地,就避开了想抚摸的女孩,躲到桌椅下。
“能把它抱出来吗?”有人问。
彩环答应,蹲下来哄狗。
小狗凶狠呲牙,口角留下大量涎水。
程丹若不由问:“它平时也这么怕人吗?”
“不是的。”彩环尴尬道,“黄耳平时乖得很,也亲人,这几天大约是见了太多的生人,这才吓着了。”
她想方设法,试图把狗抱出来,免得被郡主责骂:“黄耳,来,来呀。”
“平时也这么多口水吗?”程丹若眉关紧锁。
彩环:“不是,这两天才……啊!”她方才把手伸到桌下,这会儿一时走神,没留意就被狗咬了口。
狗的牙齿何等尖利,真的用力撕咬,直接啃出血洞,撕下皮肉。
彩环疼得要命,手掌鲜血直流。
“离那只狗远点。”程丹若不确定狗是不是得了狂犬病,但没有疫苗,一旦感染上病毒,真的半点法子也没有。
她扭头寻人:“有没有网兜?把这只狗弄出去。”
丫头们面面相觑,迟疑不动。程丹若是生面孔,既非主家,又无威信,且这是郡主的狗,谁敢随便动手?
这一慢,就晚了。
黄耳连平日照顾自己的丫头都咬,已经没有多少神智可言,狂吠两声,从桌子底下窜出来,见人就咬。
离得最近的是一个小姑娘,才十二岁,被吓得跌坐在地。眼看就要被扑脸,旁边的丫鬟倒有几分忠心:“姑娘小心!”
竟然直接挡在她面前。
黄耳扑她个正着,牙齿啃住脸孔,撕咬下半张脸皮!
“啊!”丫鬟惨叫一声,顿时头涌鲜血,恍如恶鬼。
“快躲开!”程丹若赶紧叫她们散开,水阁地方不大,松狮体型小,光咬人腿就够麻烦的了。
当时,许多人正在窗前作诗,提笔凝思,注意到这边的响动,还有些不满。
“安静些,作诗……啊!”
惊叫此起彼伏。
还是许意娘镇定,本与嘉宁郡主说话,见状马上叫人:“捉住那只狗!”
嘉宁郡主更是又惊又怒:“来人!打死那只畜生!”
不知道是不是黄耳颇具灵性,感受到了杀意,还是纯粹被声音吸引,竟然转头朝里面奔了进来。
一只疯狗迎面跑来,哪怕松狮犬的体型不算很大,也不是十几岁的女孩子能够对付的。
可丫头们听见命令又如何?
被啃掉半张脸的丫头就在眼前,人都是怕死的,再忠心的人,本能也会阻止她们自寻死路,更不要说多数人的忠心,压根没到豁出命的份上。
倒是有几个颇具胆色的姑娘,虽不敢上前捉狗,却将手上的茶盏、砚台丢过去。
黄耳放过了她们,盯住了一个闭眼喊叫的女孩:“滚开!走开!!啊啊!!!”
它调转方向,正要扑上前,突然当头泼来一盆水。
对水的畏惧令它止步,却也令它愈发狂躁,扭头盯住袭击自己的人。
程丹若端着铜盆,慢慢后退。
麻烦大了。
怕水,狂躁,流口水,这只狗十有八九得了狂犬病。
但凡被咬伤,处理再及时也没用。
“嘘。”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示意众人,“到外面亮的地方去,不要叫。”
危急时刻,人们缺少的未必是胆气,而是专业知识。不认识的几个姑娘,朝她微微点头,捂着嘴巴,你拖我,我推你,慌不择路地往外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