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贞凝了凝,这种非常理智的人最是难以调整其心态~~
“你的生命确实是你的,但你的这个身体是既属于你,又属于生养它的父母与近万斤粮食、千百样果菜的。”星野开口打破有点僵的气氛,浅笑道:“我相信你只要能做到不损身体一发而使生命脱离,那就没人有资格、有能力、有方法可以干涉你。你觉得呢?”
沈玫微愕,抬头看着他,未作回答。
看她有所反应,星野悄然向孟贞眨眨眼,继续说下去:“所以很多宗教都认为自杀者是有罪的,我想就是因为这样做是侵犯了不属于其自身的东西。你看因年迈而自然逝去的人,他的生命迹象从肉体消失了,可他又从肉体带走了什么呢?不能带走的东西不就是不属于自己么!当然,你可以说并不在乎是否有罪,只要从眼前从这个身体里解脱了就好,可你真的了解生命的实质么?放弃这个身体就真的一了百了而解脱了么?”
“你又能了解么?”沈玫反问后,垂头想着他这些貌似有点道理的话。
“我没有了解。但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皆还是怀着想要了解的想法。而你主观上抱着要解脱的意愿,客观上却是必须去了解未知,这不是有点南辕北辙吗?”
“沈玫?”见其半晌不语,孟贞轻声相呼。
“嗯!”沈玫回过头来看着她。
“这些问题都太复杂了,不必要急于一时去想明白,现在先喝一点安神养心的中药吧。”急于求成永远是败着~~
“我不想喝。”药已经吃得多了。
“孟贞为了熬这个东西,已经弄得满屋子怪味了,你就喝一点吧。”陈锐从后面走上前来:“不然就请我们的星野魔术师给你变个魔术,要是你看不透是怎么变的,就要把药全部喝完。”
孟贞感激的看看他,人都不习惯于否定自己,很多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思维尊高性甚至不惜明知以错为对而不加以改正。不能妄想其有恍然大悟的结果,最优也就是潜移默化,任其自己不着痕迹的转变。既达到了最终的效果,又不至于让其有很深刻的否定以前自我的感觉。让其充分觉得以前的选择是有其可理解之原由的,现在的改变也是非常正确与必然的。这些好像以前都了解过啊!为什么自己就不能恰当的运用起来呢~但是~~那个人真的会变魔术么?思至此,不由得探究式的看着据说会变魔术的人。
星野回头一看陈锐,两相了然。转过看着沈玫:“那就这样决定,好不好?”
沈玫看了看三人,微微点了一下头。
星野见状一笑:“沈玫有可能见过自动洗衣机、自动剪草机,自动面包机,但肯定没见过在无风状态之下会自己翻动的书了。我就变这个给你看吧。”随其言毕,一本就在沈玫视线角度正中的小柜上的书本真个儿自己翻动起来。看得她目瞪口呆,孟贞也颇显诧异。沈玫下床走到那本书前,拿起来看了看,并没发现什么异常。放下后,它居然又在其眼皮下轻轻翻起。绝不是风的原因!回头看着星野:“为什么?”
星野看看帮忙之后正在冲自己笑的佐为,回笑道:“既然是魔术,说穿了就不灵了。”
沈玫不再言语,走回来自己端起药全喝了下去,微有苦涩之感。
“这个世上还有很多有趣的东西,并非都是灰暗的一成不变。”星野起身:“我与陈锐先出去看店了,你与孟贞随便聊聊,累了就休息。”说完看看孟贞,一笑。与陈锐转身离去。
最艰巨的第一[战]终于因他们的帮忙而算成功了,以后就要看持久战了。孟贞暗一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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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留憾
(43)
“睡不着吗?”凌晨两点,孟贞因担心沈玫而醒了过来,轻轻侧头一看,见她果然并未睡着,睁着双眼躺在那里默默的流泪。伸手拭去其眼角的泪迹。“想到什么事了吗?”
沈玫微微摇头。
“就是想流泪?”孟贞侧身面向她而卧,轻轻笑道:“有泪的心是活的,想哭就哭吧,但要小小声哦,星野的房间在隔壁,陈锐被我们的到来赶到客厅去睡了,把他们吵醒就不妙了。”
“……你不是在这住吗?”沈玫微异的看看她。
“不是,我是遇见你那天才来昆明的,我是北京人。我表哥认识星野,原本我与他们两个都不认识的。说起来,我在昆明这几日的经历还很传奇呢。我开始打算找星野的,但他搬家到了现在这里,所以没找着~~”
沈玫也侧身相对而卧,看着她神采飞扬、语气很有抑扬顿挫的讲着来昆明那天的际遇,渐渐也忘记了流泪。
“现在觉得那个陈锐人还是很不错的,其实开始也一直不错~”孟贞失声笑出:“就是他常用看笨蛋的眼神看我~让人哭笑不得呢。”
“拖着我这么一个麻烦而死不放手,难怪他会那么看了。”沈玫改回平卧,看看上面的天花板,“你看过[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本书吗?”
“书没有看过,电视剧倒是看过的。”孟贞轻笑:“你只是以这个书名来说明一些事吧!我也知道不能随便轻信于人,但当时我确实很狼狈了,而且我习过一年擒拿术,跆拳道也是红带,普通几个小坏蛋我是不用担心的。但是~”言至此,忽转为一个略显夸张的丧气表情:“我来了两天之后就发现,他们两个都不是小坏蛋的角色,如果真要当坏蛋,那绝对是大个的,我是只有自叹倒霉的份。”
“我在这还是太麻烦你们了,有时候心情低郁、烦躁之时,加上浑身的疼痛,我根本控制不了自己。明天你们就让我走吧。”
“我们都不在乎你发脾气或不理我们的。你浑身的疼痛并不是肌体上的毛病,只是因为情绪问题而引起,在中医来说,是气机不畅,随着心情的平和与舒朗,就会慢慢消失的。让你走,你又去哪儿呢?回家吗?”孟贞凝神观察着她对自己每一句的反应,说到家里,只见她脸色一黯,心中轻叹。“我已经去过你家了,你爸妈很担心你,要接你回去,是我要求她们同意你暂时住在这里的。”
“你~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沈玫由微异转惊异的看着她,“对一个无关之人的生命之责任,有必要这样去承担么?”
“因为我们都认为人生的意义并不在生死,而是在生死之间。就这样在青春岁月就放弃了,不是等于白来一场么!我们前十数二十年所了解、学到的东西皆没有被应用就这样又忘去,不是太可惜了么?至于责任,我向你父母保证过,如果你出了意外,我会尽所有能力赔偿的,就算他们要我以命相抵我也认可。”孟贞侧过头看向因路灯而依稀可辨的窗外景色,刹那之间,前尘旧事纷纷涌上心头,不自觉而放缓语调:“我受不了那种生命从指尖滑过,我本可以伸手一拉而又最终没有伸手的感觉。再也受不了第二次了,那种自责~~遗憾~~”
“~你曾经~”沈玫回味着她的话,发出轻轻的疑问。
“四年前我的一位挚友就是自尽而终的。我从来不知道生命可以那么脆弱,从来没想过这些只有电视剧中才看见过的事情会发生在现实中、发生在我身边。她来找我说话时,我并没有重视她的一些情况~~没有重视。我觉得如果我当时能更关顾一下她,就不会出现后来那种不可挽回的结果了~~知识学再多,书面了解再多,有时皆是无用的白纸,亲身历经之后,才会有触动心灵的感受。”
“救回我就能弥补你心中的遗憾吗?”
“不能,她是不可挽回的了,那份遗憾会永远存在,但我不允许自己出现第二次那样的失误。”孟贞回头笑笑:“也许你会觉得我这样做也是一种自私,为了自己而已。也许客观上是挽留了你的生命,但我的主观上只有让我自己不愧疚于己的想法。对朋友的信任、长辈的孝敬,也只是为了让自己心安理得而已。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至于得到了别人的认可,那是其次的事。当然,如果能得到别人的认可,也证明人的心里有相通、相同的部份。你讨厌我这种彻底自私的人吗?”
沈玫摇摇头:“看来人人都是自私的,差别只是自私的方向是否更接近于大家所认可的公理。我并不是每一刻都了无生念的,求生是每一个生物的本能,只是每当不能自制之时,想起一生种种不如意时,还有对未来感到渺茫时,就难以控制自己的极端情绪。”
孟贞浅溢一笑,“只要我在因旅费拮据而不得不离开这里之前,你随时都可以与我讲讲自己的事。”
“太多太多,一言难尽~~”沈玫随言而轻轻闭上眼睛,终于在凌晨六时睡着。
揉揉干涩的眼睛,孟贞轻轻爬起床,应该去做早餐了。走出房门,只见陈锐正在叠被子,见她出来,上前两步轻声说道:“今天的早餐我做。”
“那怎么好意思~~”自己答应了的,而且住在这又不给房租与餐饮费,已经很~
“没什么,你再去休息一会吧。”醒来几次皆听见她们房间里有低语之声,唉~
“那谢谢了。”孟贞感激的看了他一眼,长此这样睡眠不足与小心注意她出意外,时间长了只怕自己也要神经衰弱~
细水长流
(44)
黄昏提前关上店门之后,四人移坐至后面的小院中。沈玫第一次到小院,惊叹于那里的万紫千红。“这些都是你们种的吗?”
“少部份是,其它的都是从培养基地或大型花木市场选购回来的。”星野看她略为面带喜色,笑道:“沈玫喜欢它们吗?”
“喜欢。”沈玫点点头。
“那你有心情时就来照顾一下它们吧,保湿、防虫等等,事还是很多的。”
“好。”虽说是他们不许自己走的,但是这样白吃白住的也不太好。沈玫抬头看看据说是主人的星野:“我家里已经拿不出钱了,我这样在这里白吃白住的,还要你们看顾,不太好吧!”
“是不太好,所以我已经在安排你以工作抵债了。”星野笑倒。
“那以后这个小院的事就都归我做好了。”沈玫轻轻一笑:“我还是会做这些的。”
“我们一起做吧,我也是吃白食的。”孟贞由心生一笑,沈玫此时看起来,毫无异于常人的地方,这无疑是一大进步。但是很明白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她只是暂时因环境的改变而忘却了那些令她耿耿于怀的事而已。要的是面对,而不是遗忘,遗忘难免再忆起,因某一个小小的挫折都有可能。“沈玫以前种过花吗?”
“小时候种过,假期没事时就在家里种花、听音乐、唱歌、吹笛子等等。”沈玫抚抚花叶,浅笑。
“爱好很多啊!等一下,我进去拿一样东西。”星野起身向室内走去。一会出来,手中拿着一支笛子,伸手递给沈玫:“能给我们吹一首曲子吗?很想听听呢!”
“这个~我都好久没吹过了,怕吹不好。”沈玫接过笛子,踌躇不定。
“没关系,我吹得很好。”星野挑挑眉,笑道:“若你现在吹的把我们的耳朵听斜了,我一会再给正过来就行了。”
“切~~没见过像你这么自大的人~”陈锐蔑了他一眼。
“你听得很多了,不承认好听么?”星野回蔑了他一眼。
陈锐别过头去不再回应,孟贞好笑的看看二人,回头看向沈玫:“那就吹一首吧,要相信星野的话。”笑~
“嗯~”沈玫拿起笛子,试了试音,很好的音质,缓缓吹奏出一首歌曲,舒缓高远,却又有点郁然,像高远的天空之中薄布有一层深色之云。
几人皆静声聆听,一曲终了,孟贞开口问道:“感觉好熟悉,但却想不起是什么名了。”
“王菲的《天空》。”沈玫轻轻答道。
“吹得这么好,根本就不需要我来正了嘛。”星野接过她递还的笛子,笑道:“沈玫很喜欢王菲的歌吗?”
“很喜欢。”说完抬头看看已经暗下来的天空,轻叹。“第一次听到这首[天空]是上初中的时候,从此就喜欢上了她的歌。她说过一句话,说若有一天她不唱歌了,她不希望任何一个人记得她。被人彻底遗忘,像没有存在过一样,很喜欢这种感觉。”
“希望记得也不见得就有人记得。”星野失笑:“人世沧桑变换,除了于推动历史进程有大作为的人,亿万往古之人有多少能为人所知其名?而那些史前文明则更是无片言传世。或许有主观意愿上不希望被人记得的人,但事实上每一个人都会被一些人记得,第一是至爱亲朋。对至爱亲朋说[你们不要记得我],也未免太绝情了些。还有一些被人记得的人,是因为她的人生很有意义,值得人向往或赞扬。但其本人的主观意念里是没有要让他人记得或忘记之概念的,各行其事,记得的与被记得的人有可能从未亲自接触过。我也喜欢王菲的一些歌曲,这是一种对于自己承认的美好的向往与喜爱。若非她的广传之嗓音,谁又会愿意多事的去记住一个人名呢!”
轻横短笛于唇畔,一曲缠绵宛转的笛音充盈小院。笛音之清亮、旋律之宛转相得宜彰。随着曲子进入中段,孟贞轻轻合唱:
“有时候,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时候
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
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随曲终了,言道:“这是她的《红豆》。”
“是。”星野看着手中的笛子,未作续语。
“这世上有可以共看细水长流的人么?”沈玫淡淡道:“离合爱恨如走马灯般变换不停,哪怕昨日还两相浓浓,转瞬即可各奔东西、朝秦暮楚。在如今,相信真爱与忠诚的人已经不太有立足之地了。”
“你脚下那一块永远是你的。在现实中也许可以被悬空吊起,但在观念里,只要自己够自立,那是任谁也无法移动的,所谓[三军可夺其帅,匹夫不可夺其志]即是。至于说到共看细水长流之人~”星野看看旁边一直在聆听他们说话的佐为,轻笑:“与其因对其绝望而放弃这个形体的存在,莫若用所有去试着换回一个。虽然未必一定能换得着,但后者至少是有可能的。从有可能到一定,这之间着重的不是放弃,而是追求。”
“沈玫小时候不太喜欢出去玩吗?”见其半晌不语,孟贞换个话题。“刚才你说的基本都是在家里的事。”
沈玫摇摇头:“小时邻舍之间常因小孩往来而丢失东西,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误会与矛盾,爸妈规足甚紧。”
“沈玫是个乖女儿呢!是我肯定会偷偷溜出去玩。”孟贞笑道。但见她再摇摇头:“那时因妈妈与奶奶之间的关系不好,家里气氛一直很紧张,我哪里还敢去妄为而引得她们生气。最害怕别人生气~~”
“看来还是我这样无母无父的人比较自在。”陈锐轻叹。
“呃~~你~”沈玫与孟贞皆愕然的看看他。